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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縹緲孤鴻影45

    主要是趙光義就厭戰,所以打太原都打不下來,他兒又不如他,怎敢與契丹比拼,只是寇準逼迫,勉強親征,然亦使士氣大振,敵氣大降,夫戰勇氣也,雙方能和談成功,親征是個關健,只要敵人認為你尚有決心可戰,多采用和平了結,如象金滅北宋那樣不容談判,是知你不能戰,一打即崩潰,腐敗所致也,故國之強弱,不在器而在人,不在民而在兵,不在兵而在將,不在將而在帥,一國之主,決定國運,縱觀歷史,凡中國強,必有聖主,凡末世,必首昏主,此之謂也。

  • 2 # 吳鉤的鉤沉

    宋遼的澶淵之盟,不能簡單地概括為“用歲幣換取和平”。我們首先需要來看盟約的主要協議:一、宋遼雙方約為“兄弟之國”,地位平等;二、宋朝每年給予遼朝歲幣十萬兩銀、二十萬匹絹,“以風土之宜,助軍旅之費”;三、雙方大致按佔領現狀劃清領土邊界(宋政府堅決不割地),在國境線立下“石峰”(相當於今天的界碑),“沿邊州軍,各守疆界,兩地人戶,不得交侵”;四、約定兩國互不單方面增加邊防武裝,“所有兩朝城池,並可依舊存守,淘濠完葺,一切如常,即不得創築城隍,開拔河道”;五、約定雙邊司法上的合作,“或有盜賊逋逃,彼此無令停匿”,類似於罪犯引渡協定;六、兩國在邊境開設榷場,開展雙邊貿易。

    瞭解了盟約的主要內容,我們才可以客觀地評價這些協議,包括其中的歲幣。歲幣的性質是什麼?有人說是貢,也有人說是戰爭賠款。其實都不對。盟約已經說得很清楚了,是宋朝“以風土之宜,助(遼國)軍旅之費”,相當於發達國家對欠發達國家的經濟看援助。

    現在,我們可以評價這筆經濟援助是否划算,對宋朝的發展究竟是利大於弊還是弊大於利。這一問題其實宋朝人自己也思考過。雖然有一些爭議,但主流的意見還是認為,每年支出的三十萬歲幣是相當划算的。

    宋朝人算過賬:“雖每歲贈送,較於用兵之費,不及百分之一”;“歲遺差優,然不足以當用兵之費百一二焉”。也就是說,歲幣支出只相當於戰爭損耗的百分之一。

    而且,以宋朝龐大的財稅收入,區區二三十萬兩銀的開銷並不構成什麼負擔;何況,由於宋朝對遼朝的貿易長期處於“出超”地位,每年的歲幣基本上又流回宋人手裡,據日本漢學家斯波義信的估算,“平均來看,宋透過對遼貿易每年可獲得八十萬貫順差。這其中,政府的官方貿易往來佔到了四十萬到五十萬貫。此順差使宋朝實際上重新賺回了對遼國的歲貢”。

  • 3 # chanton

    歲幣換和平就是宋軍事弱於遼國採取的委曲求全自保行為,和平對老百姓總是最好的,客觀保證了宋穩定的發展環境,依照漢族尊嚴看,不如敵人可以暫時當孫子,但最終是為將來有一天當爺爺。劉邦和親,到了漢武帝徹底反擊。李世民可以一個人與外族求和,最後也是成為了天可汗。宋朝如果出現對北方民族的反擊,那麼花錢買和平就是大戰略。偏偏宋朝心安理得每年送歲幣給遼金,很顯然丟了漢人的尊嚴。歲幣就是弱宋的表現,不過宋朝沒有選擇,因為宋皇帝沒有水平完成漢武帝和大唐的反擊,只能委曲求全。

  • 4 # 毛劍傑

    歲幣換平安的解決方案,很憋屈,從面子上來說,真的掛不住。從儒家的“華夷”之說立論,我泱泱中國,從來都是周邊夷狄來進貢的,這會兒卻倒過來了,宋人費盡心思,不說交貢,而是“助軍旅之費”,只能尬笑兩聲了。

    不過,都說“小孩子才分對錯,大人只看利弊。”首先,不管其他條款,單就歲幣來說,從經濟利益的角度看,時人也覺得簽了這個條約挺划得來的。如蘇轍也認為,“澶淵之盟”“稍以金帛啖之,虜欣然聽命,歲遣使介,修鄰國之好,逮今百數十年,而北邊之民不識干戈,此漢唐之盛所未有也。”

    落到歲幣這個條款,宋人覺得穩賺不賠,時人宋昭上書說:“祖宗朝賜予之費,皆出於榷場歲得之息,取之於虜而復以予虜,中國初無毫髮損也。”也就是說,透過榷場上的買賣,大宋對遼是處於出超的地位,賺回來的錢遠比這點歲幣多。

    《三朝北盟會編》也說,祖宗雖予契丹歲輸五十萬之數,然復置榷場,與之為市,以我不急易彼所珍,歲相乘除,所失無幾。”

    其次,從國防的角度來說,卻完全是壞事。宋太宗見收不回燕雲十六州,改進攻遼國為全面防守,到了宋真宗簽訂澶淵之盟後,發現原來可以花錢買平安,更是將國防政策全面轉向了消極防禦,武備皆廢。

    大宋的基因本就是重文輕武,不用戰爭就可以換取和平,導致宋廷君臣更是羞言武備,武將地位越來越低,北部防線越來越渙散,甚至宋真宗自己都說:“自契丹約和以來,武臣屢言敵本疲睏,懼於兵戰,今國家歲贈遺之,是資敵也……武臣及其赴敵,罕能成功。好勇無諜,蓋其常耳。”

    歲幣成了大宋尋求和平的“路徑依賴”,當宋軍連小小的西夏都打不過,就透過“慶曆和議”約定,每年給西夏歲幣絹15萬匹、7萬兩銀和3萬斤茶葉。

    遼國此時跟隨趁機撿便宜,導演了“慶曆增幣”,再增加增歲幣銀十萬兩、絹十萬匹,而且此時大宋是“納”幣,不是“贈”幣了。

  • 5 # 立志成蟲

    和平了,搞貿易吧。宋遼貿易是遼主要以原材料換手工業品,結果就不用說了吧,宋朝不僅賺回了“歲幣”遼還得自己貼老本兒,而且遼沒有能力鑄造發行自己的貨幣,只能用宋朝的錢,擱現代,國家沒有主權貨幣是個什麼後果?兩宋以貿易壟斷了遼和金的經濟命脈。對西夏也一樣,宋與西夏貿易時明令不得進口西夏產的鹽(是不是在今天的甘肅鹽池),所以西夏也被宋遏制了經濟。貿易戰北宋宋贏了,從此不打仗喪失國家安全的危機感軍事日漸衰弱,最終亡於“靖康之恥”

  • 6 # 張生全精彩歷史

    (澶淵之盟)

    為什麼不能接受呢?因為中國自古就有“華夷”之說,中原地區稱為“華”,周邊的地區就是“夷”。如果在統一的盛世,中原地區對周邊地區總體上處於壓倒性的優勢。這種優勢有可能是透過戰爭體現出來,也有可能是透過政治經濟文化體現出來。當這種優勢體現出來以後,周邊地區的國家常常會奉中原地區的國家為宗主國,他們會向中原地區國家獻上一些貢品,叫做“歲貢”。中原地區的國家會冊封周邊地區國家的君王,並且給他們一些糧食和布匹,叫“歲賜”。雖然從價值上來說是均等的,甚至中原地區的國家會給得多一點。但是在心理上,中原地區的國家是佔有絕對優勢的。

    宋朝簽訂的澶淵之盟,情況和這個不一樣。首先名字變了,不叫“歲賜”,而叫“歲幣”。關係上不是主僕的關係,而是兄弟的關係(當然了,宋朝還是兄,遼國還是弟)。其次,價值上不均等。遼國也會給宋朝送來禮物,但是相對於宋朝給遼國的“歲幣”,要少得多。

    宋朝和遼國的這種關係,各佔一半的優勢。宋朝稱兄,遼國稱弟,宋朝稍微佔一點便宜。物質上宋朝給得多一點,遼國給得少一點,遼國佔一點便宜。這樣看起來,似乎兩個國家是比較平等的,但其實宋朝在心理上接受不了。一是之前的主僕關係變成了兄弟關係。二是宋朝給的物質要多一些。三是這個條約是遼國打到宋朝的城下籤訂的,屬於“城下之盟”,是一種恥辱。

    (契丹百姓生活)

    宋朝接受不了,也沒有辦法,畢竟打不贏,也沒有信心再打,所以接受不了也得接受。後來宋真宗搞了一場封禪運動,把自己打扮得就像漢武帝、秦始皇那樣偉大的君王,就是他心裡接受不了的極端表現。

    如果從遼國方面來考慮。遼國南下進攻宋朝,雖然有北方民族慣有的愛“打草谷”的特點,卻也是逼不得已。因為這場戰爭,是宋朝首先挑起的,宋朝是要奪回被石敬塘割給契丹的燕雲十六州。遼國當然不願意宋朝奪回去。一方面,這土地並非漢人割給他們的(石敬塘是沙陀人),另一方面,燕雲十六州是他們的糧倉,有這個地方,契丹就可以是農耕民族,沒有,他們將倒退回遊牧民族。所以,他們打這場仗,是必須的。不過,他們也沒有絕對勝宋朝的把握,見好就收,既保住燕雲十六州,又從宋朝獲得了一些支援,也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富庶繁華的宋朝)

    如果從宋朝的角度來考慮。宋朝雖然失了一些面子,失了一些歲幣,但是,因為減少了龐大軍費的開支,讓老百姓安居樂業,其實也是不錯的選擇。而正是因為在簽訂了澶淵之盟後,宋遼兩國百年來不再打仗,而宋朝也獲得紅利,成為經濟文化高度發達的國家。

    如果從中華民族總體來考慮,作為有地緣政治關係的國家,互相忍讓一步,最終實現和平,減少內亂,既是當時百姓之福,也是中華歷史之福。

  • 7 # HuiNanHistory

    “澶淵之盟”是指1004-05年間北宋與遼契丹之間締結的《澶淵誓書》。誓書分為《宋真宗誓書》以及《契丹聖宗誓書》兩份,兩國君主共同盟誓。以《宋真宗誓書》為例:

    大宋皇帝謹致誓書於大契丹皇帝闕下:共遵成信,虔奉歡盟,以風土之宜,助軍旅之費,每歲以絹二十萬匹、銀一十萬兩,更不差使臣專往北朝,只令三司差人般送至雄州交割。沿邊州軍,各守疆界,兩地人戶,不得交侵。或有盜賊逋逃,彼此無令停匿。至於隴畝稼穡,南北勿縱驚騷。所有兩朝城池,並可依舊存守,淘壕完葺,一切如常,即不得創築城隍,開拔河道。誓書之外,各無所求。必務協同,庶存悠久。自此保安黎獻,慎守封陲,質於天地神祇,告於宗廟社稷,子孫共守,傳之無窮,有渝此盟,不克享國。昭昭天監,當共殛之。遠具披陳,專俟報復,不宣,謹白。

    兩份誓書的主要內容是相同的,惟不同點是開頭宣誓的物件,《契丹聖宗誓書》以“大契丹皇帝謹致誓書於大宋皇帝闕下”為起始,與《宋真宗誓書》相互對應,兩者的稱號實為平等,並無等級高下之分。實際上,除了“歲幣”問題以外,《澶淵誓書》提到各守邊疆、互不容留逃犯、互不增加邊防設施等條款,對宋遼雙方的約束力是一樣。

    至於所謂的“歲幣”問題,誓書是這樣說的:“以風土之宜,助軍旅之費,每歲以絹二十萬匹、銀一十萬兩,更不差使臣專往北朝,只令三司差人般送至雄州交割。”由此看出,關於“歲幣”性質的明確界定是“以風土之宜,助軍旅之費”。

    固然,宋朝付出了金錢代價,我們可以說歲幣有賠款的性質;但是在另一方面,誓書對此的界定就是軍費,不附加任何描述遼、宋兩國地位高低的詞語。除此以外,誓書還規定宋朝只派遣低階官員押送“歲幣”至兩國邊境雄州進行交收,而非派遣使者至對方國度,最大程度避免其帶有“貢物”或“歲貢”的色彩,這是我們在談及“歲幣”時應該意識到的問題。

    歷史也證明,遼、宋兩國透過《澶淵誓書》維持了相當長時間的邊境和平,兩國的關係基本是對等的。

  • 8 # 野狐狸

    景德元年(1004),宋遼之間達成和議,其中最重要的一條是宋朝每年要向遼國繳納三十萬歲幣。

    “共遵成信,虔奉歡盟。共遵成信,虔奉歡盟,以風土之宜,助軍旅之費,每歲以絹二十萬匹,銀一十萬兩,更不差臣專往北朝,只令三司差人搬送至雄州交割。”

    關於這件事情的利弊,前面已經有很多人回答了,如果從事件發生過程看,說這是“城下之盟”也不為過,對宋朝而言,當然是種屈辱,否則宋真宗趙恆此後也不會東封西祀,尋找心理安慰了。當然,認為澶淵之盟對宋朝有利的觀點也很多,畢竟宋朝如願取得了邊境的和平,那點歲幣錢,比起軍費開支還是省了不少。而且,實現邊境和平後,宋朝還能透過邊境貿易賺回一點錢來。

    在這裡,我僅從經濟角度來看看宋朝這筆錢花得值不值。有人認為,這筆錢對於土豪宋朝來說,屬於毛毛雨。這種觀點不太科學。

    宋代的徵賦不像現在,它不能僅僅用多少貫銅錢來衡量,還有很多其他物品來補充。宋代的徵收物可以分為四類,一類是貴金屬,比如金銀,通常以兩為計量單位;一類是穀物,比如稻、粟、麥等,通常以石為計量單位,相當於100斤;一類是帛,比如絹、羅、綾等,通常以匹為計量單位;一類是物產,如茶葉、薪炭等各種品類的東西,總計可以達到二十多項。

    因為各類東西的計量單位不同,我們在說明宋朝政府收入時,往往只能說個數量,後面的計量單位則是貫、匹、石、兩,統一混用。根據一份記載,宋朝景德某年的財賦收入47211000貫、匹、石、兩。雖然我們不知道具體是景德幾年,但真宗景德的年號一共才用了4年,應該能大體反應當時的財政狀況。

    從資料上看,宋朝總收入達4700餘萬,相比之下,那30萬歲幣不到千分之一,看似小菜一碟。但是,根據和約規定,遼國要的是十萬兩白銀和二十萬匹絹。宋朝這兩樣東西的產量並不高,根據天禧五年的一份記載,當時朝廷收銀88萬餘兩,絹155萬匹。

    當然,古代的概念不像現在那麼精確,這裡二十萬匹絹,可能是絹帛的統稱。因此有研究者認為那點絹,也就相當於宋朝一個州的產量。就算此種觀點正確,那麼遼國索要的白銀則絕對是稀缺物品了,遼國一下子拿走了宋朝年產量的十分之一還多。所以說,這份白銀支出,對宋朝來說,還是有較大經濟壓力的。而且,宋朝儘管能從邊境貿易中賺回不少錢,但還是很難填補十萬白銀的差距。

    宋朝的大多數文臣都對澶淵之盟讚譽有加,真宗時的宰相王旦曾說:“國家納契丹和好以來,河朔生靈方獲安堵,雖每歲贈送,較於用兵之費,不及百分之一……”。仁宗時的富弼也說“……自此河湟百姓,幾四十年不識干戈。歲遺差優,然不足以當用兵之費百一二焉,則知澶淵之盟,未為失策。”這些話,說得不是沒有道理,但也有溢美的地方。

    除了經濟考慮外,兩國息兵固然是雙贏,卻也讓雙方的軍事力量都懈怠下來,一旦外敵出現,都沒有了還手之力,比如此後的金國入侵。所以,這不啻是個弊端,也是雙方都不未料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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