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完善管理,防止藥品過期失效,減少商品報廢損失。現對門店效期商品的
管理作如下規定:
1.0、嚴格執行先進先出、近期先出、易變先出的原則。
1.1、商品有效期≤270天的,門店須在每月2日前列印當月《近效期商品催
銷表xxxx年xx月》張貼於生活辦公區的顯眼位置,並於當天分別報送到採
購部。催銷表以當月起順推9個月內過期的商品明細為準,以實貨為準,結
合系統庫存賬,賬實不符的須當天申請修正,主動跟蹤近效期商品動銷情況,
按照貨位責任區、金額大小、品種多少、新老人員等予以合理分配,責任到
人,每日跟蹤檢查催銷情況。
1.2、採購部收到門店近效期商品催銷表後,須在每月5日前稽核可退可換
品種,每月7日前以正式檔案通知各區域和門店如期按規定退倉。
1.3、總部於每月9日前對不可退品種積極制定調撥調整、促銷方案及激勵
政策。
1.4、各區域和門店須嚴格執行近效期商品促銷方案和激勵政策,並積極配
合,主動按時按量做好調撥工作。所有近效期商品的報廢責任由調出門店承
擔。
1.5、效期商品促銷折扣:(須明確告知顧客該商品折扣的原因是有效期較
近,但並無質量問題,一旦售出不退不換,退換後果由原售出人員自理)
1.51、效期≤150天,最低按8折銷售
1.52、效期≤120天,最低按7折銷售
1.53、效期≤90天,最低按6折銷售
1.54、效期≤30天,原則上必須下架(報備總部後經同意的除外)
1.6、嚴禁過期失效商品在架或銷售,發現立即開除門店第一責任人,對該
商品貨位負責人處罰200元,對區域經理處罰500元並降職。
1.7、因以下情況造成積壓、過期或報損的,由門店100%負全部責任:
1.71、主動請貨
1.72、不重視或按規定執行銷售、退貨、處置近效期等商品管理工作
1.73、主動到其他門店調撥
1.74、盤點失誤
1.75、其他失職、瀆職行為
1.8、非商業品種(代銷、供應商代理或大包的品種等,不含預付款的品種),
原則上無需門店承擔,由採購部門至少提前6個月負責對接退貨工作,因失
職、失誤等導致的損失由採購部負全責。
1.9、因採購計劃不合理、庫內積壓商品和跟蹤處理不及時、不重視庫內滯
銷或近效期商品以及其他失職行為等,最終導致庫內報廢的,由採購部和倉
庫負全部責任。
2.0、除倉庫與門店協商一致或經總經理特批以外,倉庫配送的商品效期≤
90天的,門店可現場拒收。
2.1、過期商品產生的損失按照商品報損管理規定執行。
2.2、未盡事宜,以公司其他制度規為準定
為完善管理,防止藥品過期失效,減少商品報廢損失。現對門店效期商品的
管理作如下規定:
1.0、嚴格執行先進先出、近期先出、易變先出的原則。
1.1、商品有效期≤270天的,門店須在每月2日前列印當月《近效期商品催
銷表xxxx年xx月》張貼於生活辦公區的顯眼位置,並於當天分別報送到採
購部。催銷表以當月起順推9個月內過期的商品明細為準,以實貨為準,結
合系統庫存賬,賬實不符的須當天申請修正,主動跟蹤近效期商品動銷情況,
按照貨位責任區、金額大小、品種多少、新老人員等予以合理分配,責任到
人,每日跟蹤檢查催銷情況。
1.2、採購部收到門店近效期商品催銷表後,須在每月5日前稽核可退可換
品種,每月7日前以正式檔案通知各區域和門店如期按規定退倉。
1.3、總部於每月9日前對不可退品種積極制定調撥調整、促銷方案及激勵
政策。
1.4、各區域和門店須嚴格執行近效期商品促銷方案和激勵政策,並積極配
合,主動按時按量做好調撥工作。所有近效期商品的報廢責任由調出門店承
擔。
1.5、效期商品促銷折扣:(須明確告知顧客該商品折扣的原因是有效期較
近,但並無質量問題,一旦售出不退不換,退換後果由原售出人員自理)
1.51、效期≤150天,最低按8折銷售
1.52、效期≤120天,最低按7折銷售
1.53、效期≤90天,最低按6折銷售
1.54、效期≤30天,原則上必須下架(報備總部後經同意的除外)
1.6、嚴禁過期失效商品在架或銷售,發現立即開除門店第一責任人,對該
商品貨位負責人處罰200元,對區域經理處罰500元並降職。
1.7、因以下情況造成積壓、過期或報損的,由門店100%負全部責任:
1.71、主動請貨
1.72、不重視或按規定執行銷售、退貨、處置近效期等商品管理工作
1.73、主動到其他門店調撥
1.74、盤點失誤
1.75、其他失職、瀆職行為
1.8、非商業品種(代銷、供應商代理或大包的品種等,不含預付款的品種),
原則上無需門店承擔,由採購部門至少提前6個月負責對接退貨工作,因失
職、失誤等導致的損失由採購部負全責。
1.9、因採購計劃不合理、庫內積壓商品和跟蹤處理不及時、不重視庫內滯
銷或近效期商品以及其他失職行為等,最終導致庫內報廢的,由採購部和倉
庫負全部責任。
2.0、除倉庫與門店協商一致或經總經理特批以外,倉庫配送的商品效期≤
90天的,門店可現場拒收。
2.1、過期商品產生的損失按照商品報損管理規定執行。
2.2、未盡事宜,以公司其他制度規為準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