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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知恩在變強
【原文】
曹志,字允恭,譙國譙人,魏陳思王植之孽子也。少好學,以才行稱,夷簡有大度,兼善騎射。植曰:“此保家主也。”立以為嗣。後改封濟北王。武帝為撫軍將軍,迎陳留王於鄴,志夜謁見,帝與語,自暮達旦,甚奇之。及帝受禪,降為鄄城縣公。詔曰:“昔在前世,雖歷運迭興,至於先代苗裔,傳祚不替,或列籓九服,式序王官。選眾命賢,惟德是與,蓋至公之道也。魏氏諸王公養德藏器,壅滯曠久,前雖有詔,當須簡授,而自頃眾職少缺,未得式敘。前濟北王曹志履德清純,才高行潔,好古博物,為魏宗英,朕甚嘉之。其以志為樂平太守。”志在郡上書,以為宜尊儒重道,請為博士置吏卒。遷章武、趙郡太守。雖累郡職,不以政事為意,晝則遊獵,夜誦《詩》《書》,以聲色自娛,當時見者未能審其量也。
咸寧初,詔曰:“鄄城公曹志,篤行履素,達學通識,宜在儒林,以弘胄子之教。其以志為散騎常侍、國子博士。”帝嘗閱《六代論》,問志曰:“是卿先王所作邪?”志對曰:“先王有手所作目錄,請歸尋按。”還奏曰:“按錄無此。”帝曰:“誰作?”志曰:“以臣所聞,是臣族父冏所作。以先王文高名著,欲令書傳於後,是以假託。”帝曰:“古來亦多有是。”顧謂公卿曰:“父子證明,足以為審。自今已後,可無復疑。”
後遷祭酒。齊王攸將之國,下太常議崇錫文物。時博士秦秀等以為齊王宜內匡朝政,不可之籓。志又常恨其父不得志於魏,因愴然嘆曰:“安有如此之才,如此之親,不得樹本助化,而遠出海隅?晉朝之隆,其殆乎哉!”乃奏議曰:“今聖朝創業之始,始之不諒,後事難工。自羲皇以來,豈是一姓之獨有!欲結其心者,當有磐石之固。夫欲享萬世之利者,當與天下議之。秦、魏欲獨擅其威,而財得沒其身;周、漢能分其利,而親疏為之用。此自聖主之深慮。事雖淺當深謀之言雖輕當重思之志備位儒官若言不及禮是志寇竊。知忠不言,議所不敢。志以為當如博士等議。”議成當上,見其從弟高邑公嘉。嘉曰:“兄議甚切,百年之後必書晉史,目下將見責邪。”帝覽議,大怒曰:“曹志尚不明吾心,況四海乎!”於是有司奏收志等結罪,詔惟免志官,以公還第,其餘皆付廷尉。 (選自《晉書?曹志傳》,有刪改)
【翻譯】
曹志字允恭,譙國譙人,是魏陳思王曹植的庶子。年輕時喜歡學習,憑藉才能與品行而揚名,平易質樸,有宏大的抱負,還擅長騎馬射箭。曹植說:“這孩子是保護國家的人!”於是把他立為繼承人。後來改封為濟北王。晉武帝任撫軍將軍時,有一次到鄴城迎接陳留王,曹志在夜裡拜見晉武帝,晉武帝和他交談,從傍晚一直談到第二天天亮,十分看重他。等到晉武帝接受禪讓登基,曹志降為鄄城縣公。晉武帝下詔說:“過去在前代,雖然國運交迭興盛,對於先代的後裔,繼承不廢,或者九服之內都位列藩王,充任官職。選眾任職,惟給有德的人,這是最為公平的途徑。魏氏諸位王公培養道德胸懷才器,壅塞不用時間已久,以前雖然下過詔書,應當選擇任用他們,但近來各部門缺少官員,未能起用他們。前任濟北王曹志為人清廉正直,才行高潔,好古文,通曉各種事物,是魏宗室中的英才,我很喜歡他。現任曹志為樂平太守。”曹志在樂平太守任上上書,認為應當尊崇儒學重視道家,請求給博士設定吏卒。歷任章武、趙郡太守。雖然多次擔任太守的職位,但不把政事放在心上,白天遊玩打獵,晚上則誦讀《詩》、《書》,以歌舞和女色來娛樂,當時見到他的人都不能推測他的才量。
咸寧初年,皇帝下詔說:“鄄城公曹志品德忠誠,向來質樸,學識通達,應該在翰林院任職,以便擴大貴族子弟的教化。現任命曹志為散騎常侍、國子博士。”晉武帝曾讀《六代論》,問曹志說:“這是你先王寫的嗎?”曹志對答說:“先王有親手寫的著作目錄,請讓我回家查一查。”查後回來上奏說:“查了目錄沒有這一篇。”晉武帝又問:“那是誰作的呢?”曹志說:“以我所聽到的,這是我的同族父曹冏寫的。因為先王文章高超,名聲卓著,曹冏想讓書流傳後世,因此假託先王所作。”皇帝說:“自古以來也多有這樣的事。”回過頭對公卿說:“父子證明,足以查審。從今以後,可以不再懷疑了。”
後來曹志又改任祭酒。齊王司馬攸將到封國去,皇帝下詔太常討論給他賞賜文物。當時博士秦秀等人認為齊王應在朝廷匡助朝政,不應該到邊遠的封地。曹志常常遺憾他的父親在魏國時不得志,於是愴然長嘆說:“哪有這樣的高才,這樣的親族,不讓他穩固根本輔助教化,而讓他遠去海隅呢?晉朝的興盛,大概危險啦!”就上奏議說:“現在聖朝剛開始創業,開始就不誠信,以後的事就難以做好。自羲皇以來,天下難道是一姓所獨有的嗎!想爭取人心的人,應當先有如盤石般的基業;想享有萬代利益的人,應當和天下人共同討論國政。秦國、魏國想獨擅自己的權威,貪得財物導致了滅亡;周朝、漢朝能夠分享天下的好處,不論親近疏遠的都受其利用。這是聖明的君主應該仔細考慮的事情。事情即使淺顯,也應當深入謀劃;言語即使輕微,也應該慎重考慮。我位列儒官,如果言語無禮,那是我的過錯。知而不言,我所不敢。
我認為應當按博士等討論的去做。”奏議寫成要去上奏,見到了他堂弟高邑公曹嘉。曹嘉看後說:“兄長寫的奏議很懇切,將來一定會寫入晉史,但現在將受到責罰。”皇帝看了奏議,大怒說:“曹志都不能明白我的心,何況天下人呢!”於是有關官員上書拘捕曹志等,治他們結黨的罪,詔書只免除了曹志的官,讓他回到府第,其他人都交給廷尉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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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曹志,字允恭,譙國譙人,魏陳思王植之孽子也。少好學,以才行稱,夷簡有大度,兼善騎射。植曰:“此保家主也。”立以為嗣。後改封濟北王。武帝為撫軍將軍,迎陳留王於鄴,志夜謁見,帝與語,自暮達旦,甚奇之。及帝受禪,降為鄄城縣公。詔曰:“昔在前世,雖歷運迭興,至於先代苗裔,傳祚不替,或列籓九服,式序王官。選眾命賢,惟德是與,蓋至公之道也。魏氏諸王公養德藏器,壅滯曠久,前雖有詔,當須簡授,而自頃眾職少缺,未得式敘。前濟北王曹志履德清純,才高行潔,好古博物,為魏宗英,朕甚嘉之。其以志為樂平太守。”志在郡上書,以為宜尊儒重道,請為博士置吏卒。遷章武、趙郡太守。雖累郡職,不以政事為意,晝則遊獵,夜誦《詩》《書》,以聲色自娛,當時見者未能審其量也。
咸寧初,詔曰:“鄄城公曹志,篤行履素,達學通識,宜在儒林,以弘胄子之教。其以志為散騎常侍、國子博士。”帝嘗閱《六代論》,問志曰:“是卿先王所作邪?”志對曰:“先王有手所作目錄,請歸尋按。”還奏曰:“按錄無此。”帝曰:“誰作?”志曰:“以臣所聞,是臣族父冏所作。以先王文高名著,欲令書傳於後,是以假託。”帝曰:“古來亦多有是。”顧謂公卿曰:“父子證明,足以為審。自今已後,可無復疑。”
後遷祭酒。齊王攸將之國,下太常議崇錫文物。時博士秦秀等以為齊王宜內匡朝政,不可之籓。志又常恨其父不得志於魏,因愴然嘆曰:“安有如此之才,如此之親,不得樹本助化,而遠出海隅?晉朝之隆,其殆乎哉!”乃奏議曰:“今聖朝創業之始,始之不諒,後事難工。自羲皇以來,豈是一姓之獨有!欲結其心者,當有磐石之固。夫欲享萬世之利者,當與天下議之。秦、魏欲獨擅其威,而財得沒其身;周、漢能分其利,而親疏為之用。此自聖主之深慮。事雖淺當深謀之言雖輕當重思之志備位儒官若言不及禮是志寇竊。知忠不言,議所不敢。志以為當如博士等議。”議成當上,見其從弟高邑公嘉。嘉曰:“兄議甚切,百年之後必書晉史,目下將見責邪。”帝覽議,大怒曰:“曹志尚不明吾心,況四海乎!”於是有司奏收志等結罪,詔惟免志官,以公還第,其餘皆付廷尉。 (選自《晉書?曹志傳》,有刪改)
【翻譯】
曹志字允恭,譙國譙人,是魏陳思王曹植的庶子。年輕時喜歡學習,憑藉才能與品行而揚名,平易質樸,有宏大的抱負,還擅長騎馬射箭。曹植說:“這孩子是保護國家的人!”於是把他立為繼承人。後來改封為濟北王。晉武帝任撫軍將軍時,有一次到鄴城迎接陳留王,曹志在夜裡拜見晉武帝,晉武帝和他交談,從傍晚一直談到第二天天亮,十分看重他。等到晉武帝接受禪讓登基,曹志降為鄄城縣公。晉武帝下詔說:“過去在前代,雖然國運交迭興盛,對於先代的後裔,繼承不廢,或者九服之內都位列藩王,充任官職。選眾任職,惟給有德的人,這是最為公平的途徑。魏氏諸位王公培養道德胸懷才器,壅塞不用時間已久,以前雖然下過詔書,應當選擇任用他們,但近來各部門缺少官員,未能起用他們。前任濟北王曹志為人清廉正直,才行高潔,好古文,通曉各種事物,是魏宗室中的英才,我很喜歡他。現任曹志為樂平太守。”曹志在樂平太守任上上書,認為應當尊崇儒學重視道家,請求給博士設定吏卒。歷任章武、趙郡太守。雖然多次擔任太守的職位,但不把政事放在心上,白天遊玩打獵,晚上則誦讀《詩》、《書》,以歌舞和女色來娛樂,當時見到他的人都不能推測他的才量。
咸寧初年,皇帝下詔說:“鄄城公曹志品德忠誠,向來質樸,學識通達,應該在翰林院任職,以便擴大貴族子弟的教化。現任命曹志為散騎常侍、國子博士。”晉武帝曾讀《六代論》,問曹志說:“這是你先王寫的嗎?”曹志對答說:“先王有親手寫的著作目錄,請讓我回家查一查。”查後回來上奏說:“查了目錄沒有這一篇。”晉武帝又問:“那是誰作的呢?”曹志說:“以我所聽到的,這是我的同族父曹冏寫的。因為先王文章高超,名聲卓著,曹冏想讓書流傳後世,因此假託先王所作。”皇帝說:“自古以來也多有這樣的事。”回過頭對公卿說:“父子證明,足以查審。從今以後,可以不再懷疑了。”
後來曹志又改任祭酒。齊王司馬攸將到封國去,皇帝下詔太常討論給他賞賜文物。當時博士秦秀等人認為齊王應在朝廷匡助朝政,不應該到邊遠的封地。曹志常常遺憾他的父親在魏國時不得志,於是愴然長嘆說:“哪有這樣的高才,這樣的親族,不讓他穩固根本輔助教化,而讓他遠去海隅呢?晉朝的興盛,大概危險啦!”就上奏議說:“現在聖朝剛開始創業,開始就不誠信,以後的事就難以做好。自羲皇以來,天下難道是一姓所獨有的嗎!想爭取人心的人,應當先有如盤石般的基業;想享有萬代利益的人,應當和天下人共同討論國政。秦國、魏國想獨擅自己的權威,貪得財物導致了滅亡;周朝、漢朝能夠分享天下的好處,不論親近疏遠的都受其利用。這是聖明的君主應該仔細考慮的事情。事情即使淺顯,也應當深入謀劃;言語即使輕微,也應該慎重考慮。我位列儒官,如果言語無禮,那是我的過錯。知而不言,我所不敢。
我認為應當按博士等討論的去做。”奏議寫成要去上奏,見到了他堂弟高邑公曹嘉。曹嘉看後說:“兄長寫的奏議很懇切,將來一定會寫入晉史,但現在將受到責罰。”皇帝看了奏議,大怒說:“曹志都不能明白我的心,何況天下人呢!”於是有關官員上書拘捕曹志等,治他們結黨的罪,詔書只免除了曹志的官,讓他回到府第,其他人都交給廷尉治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