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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YAO大神

    幼兒個案觀察記錄分析如何寫(含示例)

    XX小朋友性格非常活潑,好動。無論什麼活動都很積極、主動,但是調皮搗蛋的成分居多。如:小朋友剛站好隊準備遊戲,他就衝過來衝過去,把隊伍攪亂,或者遊戲時帶頭做許多很危險的動作;無論課堂氣氛多麼活躍或安靜,他都是不停的動啊動,不是玩玩手,就是扭扭身子轉過來轉過去的。總之,他無時無刻不在動。每一次,老師剛提醒他不到2秒,他就又恢復了他的好動。

    實施措施

    1.針對的XX這些行為,我們首先從思想上讓他認識到自己行為不足,然後再採取語言提示等直觀教育手段糾正幼兒的行為,這樣幼兒就容易接受。

    2.孩子小,他的行為容易反覆,不容易得到鞏固,因此,要利用日常活中的教育契機,堅持不懈。

    3.及時與家長溝通,爭取得到家長的配合教育,這樣才能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從小班時,針對孩子的問題,我們屢次和家長做了溝通,家長從未重視過。現在大班了,家長看到孩子的情況著急了,天天追著老師問怎麼辦?)

    效果

    基本上沒有改觀,父母也說他們也沒辦法,用盡了各種方法不管用,剛說完,不到2秒就又恢復本性了,管不了。

    針對這個問題,在日常生活中,我經常和他談話,主動和他聊天,活動中經常用鼓勵的眼神、肢體動作提醒他,並且讓他和性格內向的孩子搭配組合,為他的交往創造一個互補的環境,給他充足的空間表現、展示自己,並對他的點滴進步進行表揚和鼓勵。經過努力,都沒有得到良好的教育效果,因為不論怎樣,他都只能堅持2秒鐘。

    分析

    每個孩子所處環境不同,他的習慣也不同,每個孩子都有一個自我成長、發展的過程,孩子會隨著環境的改變而改變。

    這個孩子大部分時間在家中,面對那樣自由的空間,在無人監督的真空狀態下,漸漸養成了自由散漫的習慣。他什麼道理他都懂,也很清楚什麼是錯的,什麼是對的,可就是自己控制不住自己的行為。

    孩子在成長的過程中,沒有人幫助他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久而久之,他的無意性的行為得不到發展,就成了現在這樣。

    幼兒園觀察記錄怎麼寫

    “幼兒園觀察記錄怎麼寫”導語:觀察是幼兒教師走進幼兒心靈的主要手段,寫好幼兒園觀察記錄是幼兒教師分析幼兒行為背後原因的一條通道,同時也是幼兒教師更好的瞭解孩子的重要途徑。

    可是,如何觀察?如何分析和記錄?幼兒園觀察記錄都包括哪些方面的觀察?每一種觀察記錄需要從哪方面來記錄?……許多問題卻常常困擾著老師們。以下為您介紹“幼兒園觀察記錄怎麼寫”:

    一、觀察記錄的性質和意義

    就教師區域性的行為而言,有些觀察顯然是不需要做記錄的――如果教師的觀察是為了眼下的判斷和即刻要採取的教學行動的話。而就教師全部的教學行為而言,從有意識的程度來排列,則是從無觀察的教學行為、以觀察為基礎但無記錄的教學行為,最後到以有記錄的觀察乃至以系統的長期觀察記錄為基礎的教學行為。

    所以,從這個序列上來看,要建立教學活動的規範和科學的充分依據,僅僅知道要觀察、觀察什麼和如何觀察,是遠遠不夠的。沒有合適的記錄工具的觀察,就像沒有反思和計劃的教學一樣,很難保證有切實的進步。

    (一)觀察記錄是一種有目的的行為

    記錄可以有多方面和多層次的目的。其最基本的目的,在於它是觀察的一個輔助環節,是觀察的一個因素或後期的延續。因此,常見的情況是,要觀察什麼,就要記什麼。當然,從記錄的過程中產生新的觀察目的,也是很可能的。

    但這只是朝前看的目的,記錄還有一個朝後看的目的,這就是,記錄是為了給教師的自我管理和反思成長提供反饋。從功能上來看,它作為觀察和反饋之間的中間環節而存在。教師的全部記錄文字可以儲存在一個特別的地方,但是記錄內容本身是沒有任何獨立性的。如果一種行為和現象被記錄下來之後,這些記錄不在當時和以後得到利用、分析、整理,並從中獲得有關啟示,那麼之前的記錄是沒有任何意義的。

    但是,由於記錄本身的特點,是形成物質的、靜止的檔案,不是稍縱即逝的場景和觀念,也不是某種用於一次性消耗的物品,所以它可以被重複利用,當然也就可以跳出單純的教學流程之外,被派作別的用途,比如用於研究,用來和家長交流或進行彙報,用於同事之間的討論,以及各種評價或評比活動。

    (二)觀察記錄是一種有計劃的行為

    當我們說教育是一種有計劃的行為的時候,並不排除偶然的、生成的和突發的情況。但是我們現在也已經知道,生成的靈活性,並不完全是計劃性的例外,反而是要以一定的計劃為基礎、為根據的,或者有時候是作為計劃的補充。同樣道理,當我們說觀察記錄是一種有計劃的行為時,並不排除少數情況下臨時偶發的、或者某些一次性的記錄,並且有些不成熟的計劃是很容易發生變化的。

    觀察記錄的計劃性在於它需要有一定時間安排和方式程序等方面的規劃,其中包括記錄的規模、頻率、時間段、總時間長度、輔助工具(包括表格和各種機器裝置)的設計與使用、儲存與整理,等等。

    (三)觀察記錄是一種有豐富意義的行為

    有規律的記錄和良好的記錄工具,不但本身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而且能夠產生許多附帶的、有時候是不期而至的效益:

    1. 書面的記錄比大腦的記憶,在客觀性和真實性上更有保證,更不容易隨著時間的推移而消退。

    2. 書面的記錄可以進一步加深大腦的記憶。

    3. 記錄是對現象進行重新整理、在意識中進行澄清和思考的過程。

    對於教師的記錄而言,這個思考的過程具有多方面的重大意義:其一,可以增進和加深教師對於幼兒當前各方面的發展情況的瞭解,把握他們的興趣、交往和人際關係情況、所面臨的問題和各種生長中的能力;其二,可以發現課程生成的來源,或者滲透某些教育教學內容;其三,按照一定的規範和要求進行的記錄,本身內含著教師對於其教學行為的反思過程和對於師生互動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的理解過程,幫助教師清理有關目的是否明確、手段和目的是否符合、什麼地方還需要改進、幼兒的反應是否合乎教育教學的預期、為何幼兒會有這樣的反應等等問題。

    4. 記錄還可以幫助教師。

    思考一個目前沒有引起大多注意的一個問題:教育過程中的許多現象、教育環境中的許多材料缺乏合適的命名。這是因為具體的進行中的教育教學過程是缺乏反思的,是行動性和場景性的,所以它要麼不需要概念,要麼由於實物和場景的幫助,不需要準確的或事先得到公認的概念、然而記錄則不然,它是反思性的,是脫離具體行動和場景的,而且是用規範化的書面語言來進行的活動,所以有關現象和實物的命名問題,就成為了現實的不方便,進而在反思中直接成為了教師把握的物件。

    5. 記錄對於觀察行為的反作用:它規範、便利教師的觀察,使觀察成為教師的習慣,保證有效省時,它也使得教師在以後觀察的時候更有方向性。

    6. 長期記錄的積累,可以產生多方面的效益:在總體上了解資源的使用情況,瞭解幼兒的興趣和在某些方面的發展水平,瞭解幼兒之間的個別差異;在區域性上了解個別幼兒的現象背後的原因,瞭解其發展的歷程,瞭解某些材料發揮作用的規律、原理。

    7. 持續的、有方向的記錄,可以檢驗教師的某些假設、措施的效用如何,是否需要以及如何進行調整。

    8. 它對於教研活動、教師之間的合作交流以及家園資訊之間的溝通等等,起到媒介作用。

    9. 它是教師個人的檔案庫的重要部分,是其日後進行自我反思和專業提升的歷史基礎。

    二、觀察記錄的分類和範疇

    (一) 根據記錄的結構性(也對應著觀察的結構性)劃分:

    1. 開放的日記式或軼事性記錄。該記錄方式在區域性觀察、隨機觀察中經常使用,類似於日記或記敘文。這種記錄常常是一種個案研究,或是對某一個特定問題的思考;它追求“質”,而不保證“量”;它常常沒有預先的結構,不對情境作人為的分解,而是儘可能地從某一個角度,保持情境、物件的真實和完整。寫作要求:對於特定事件的記錄,無論以事後或現場的方式進行,都應當儘可能包括以下要素。

    (1)原始記錄

    特定事件的記錄並不完全排除觀察者的感受、評論和其它主觀的意見,但是第一步的工作,則必須要保留一個事件的原始記錄,而且該原始記錄應當儘可能是客觀的、具體的、直接引用的。記錄者在原始事件中不應當追求可以理解的完整性,不應當對行為者的動機、目的、感受妄加揣測,而只應當追求可以直觀的完整性,即知覺到的過程與事件。

    (2)記錄者的觀點和理解

    教師在教學過程中的研究不以研究自身為目的,不以發現為滿足,而是為了實用,為了指導和教學;它不是在工作之外來研究工作,而是邊工作邊研究,將研究變成工作的一個流程、一個步驟,使研究附屬或內化到工作之中。這樣,教師一切的觀察工作,收集資訊的工作,都不能離開她的理解和判斷。

    純研究的要求和純工作的要求之間的矛盾問題,需要有一個調諧的但又不是平庸化的處理。我們的基本原則是,首先要保證每一方的獨立性,明確各自的要求和條件,然後要以研究的過程與結果服從於工作的需要。也就是說,我們的目的是主觀性和價值追求,但是我們將客觀性和規律性放在出發點的位置。這是我們從事一切教育實踐工作、管理工作和研究工作的一個普遍的準則。因此我們具體的處理原則和措施是:

    第一,只有完成了原始記錄之後,觀察者的判斷、推理和感受才可以以某種形式“附加”在原始記錄之上,如加括號、旁註,或者結尾的點評分析等等,但不是不加區分地“滲透”、混合在其中。

    第二,一個已經完成的教育過程或現象的“質”的記錄文字,不能缺少記錄者的判斷、推論、反思、理解、印象、感受等主觀的成分,因為記錄者不是一個無關的研究者,而是對眼前的場景、現象負有責任的、對一些現象事件帶著實用的關心的內部成員。而上述主觀成分,是記錄者對此負責和關心的具體表現,也是完全合理的表現。

    第三,大量的觀察記錄不僅反映教師出於觀察目的而進行的活動,更要突出教師自己的行為本身。而對於自身行為的記錄,記錄者完全可以如實地反映自己當時的感受、動機,當然有時候也要用旁註或括號的方式,但是在性質上就不再是對別人的心理過程的推論了。一個人在情境中現場意識到的意念、情緒,理應同別人的行為一樣,都屬於可以觀察到的、留有痕跡的,因而是對於自身具有同等客觀性的因素。

    (3)完整的過程和場景

    這主要指經過整理的、或是事後回憶的記錄,對於現場記錄則不可能作此要求。這不僅因為時間的緣故,主要是因為現場記錄要求最大的客觀性、直接性和豐富性,這些要求和完整性都是有衝突的。

    事件的記錄有兩個側重點,一個重在現象,一個重在人的行為。反映人的記錄,著重在揭示人的行為的背景、動機、目的、過程、結果、反饋以及其中的種種影響因素,如記錄一個幼兒的個案。反映現象及其規律的記錄,則著重在反映事情的來龍去脈,如記錄一件事情的討論和處理。由此可見,不論何種記錄,都要求是完整的,反映全過程的,交代背景、影響因素和後果的。它必須有某種連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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