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在瑞典揭曉,由阿比吉特·班納吉(Abhijit Banerjee),艾絲特·杜芙若(Esther Duflo)及邁克爾·克雷默(Michael Kremer)摘得獎項,以表彰他們“在減輕全球貧困方面的實驗性做獲獎者:保羅·米爾格羅姆(Paul R. Milgrom)和羅伯特·b·威爾遜(Robert B. Wilson)
獲獎理由:表彰他們“對拍賣理論的改進和新型拍賣形式的發明”法”。
2020年獲獎者:保羅·米爾格羅姆(Paul R. Milgrom)和羅伯特·b·威爾遜(Robert B. Wilson)
1969年 簡·丁伯根(荷蘭)
拉格納·弗裡希(挪威)發展了動態模型來分析經濟程序。拉格納·弗裡希是經濟計量學的奠基人,簡·丁伯根是經濟計量學模式建造者之父。
1970年 保羅·安·薩默爾森(美國)發展了數理和動態經濟理論,將經濟科學提高到新的水平。他的研究涉及經濟學的全部領域。
1971年 西蒙·庫茲列茨(美國)在研究人口發展趨勢及人口結構對經濟增長和收入分配關係方面做出了巨大貢獻。
1972年 約翰·希克斯(英國)
肯尼斯·約瑟夫·阿羅(美國)深入研究了經濟均衡理論和福利理論。
1973年 華西里·列昂惕夫(前蘇聯)發展了投入產出方法,該方法在許多重要的經濟問題中得到運用。
1974年 弗·馮·哈耶克(澳洲)
綱納·繆達爾(瑞典)深入研究了貨幣理論和經濟波動,並深入分析了經濟、社會和制度現象的互相依賴。
1975年 列奧尼德·康託羅維奇(前蘇聯)創立了享譽全球的線形規劃要點;
佳林·庫普曼斯(美國)將數理統計學成功運用於經濟計量學,對資源最優分配理論做出了貢獻。
1976年 米爾頓·弗裡德曼(美國)
創立了貨幣主義理論,提出了永久性收入假說。
1977年 戈特哈德·貝蒂·俄林(瑞典)、
詹姆斯·愛德華·米德(英國)對國際貿易理論和國際資本流動作了開創性研究。
1978年 赫泊特·亞·西蒙(美國)對於經濟組織內的決策程式進行了研究,這一有關決策程式的基本理論被公認為關於公司企業實際決策的見解。
1979年 威廉·阿瑟·劉易斯(美國)
西奧多·舒爾茨(美國)在經濟發展方面做出了開創性研究,深入研究了發展中國家在發展經濟中應特別考慮的問題。
1980年 勞倫斯·羅·克萊因(美國)以經濟學說為基礎,根據現實經濟中實有資料所作的經驗性估計,建立起經濟體制的數學模型。
1981年 詹姆士·託賓(美國)闡述和發展了凱恩斯的系列理論及財政與貨幣政策的宏觀模型,在金融市場及相關的支出決定、就業、產品和價格等方面的分析做出了重要貢獻。
1982年 喬治·斯蒂格勒(美國)在工業結構、市場的作用和公共經濟法規的作用與影響方面,做出了創造性重大貢獻。
1983年 羅拉爾·德布魯(美國)概括了帕累拖最優理論,創立了相關商品的經濟與社會均衡的存在定理。
1984年 理查德·約翰·斯通(英國)國民經濟統計之父,在國民帳戶體系的發展中做出了奠基性貢獻,極大地改進了經濟實踐分析的基礎。
1985年 弗蘭科·莫迪利安尼(義大利)第一個提出儲蓄的生命週期假設,這一假設在研究家庭和企業儲蓄中得到了廣泛應用。
1986年 詹姆斯·布坎南(美國)將政治決策的分析同經濟理論結合起來,使經濟分析擴大和應用到社會—政治法規的選擇。
1987年 羅伯特·索洛(美國)對增長理論做出貢獻,提出長期的經濟增長主要依靠技術進步,而不是依靠資本和勞動力的投入。
1988年 莫里斯·阿萊斯(法國)在市場理論及資源有效利用方面做出了開創性貢獻,對一般均衡理論重新做了系統闡述。
1989年 特里夫·哈維默(挪威)建立了現代經濟計量學的基礎性指導原則。
1990年 默頓·米勒(美國)
哈里·馬科維茨(美國)
威廉·夏普(美國)在金融經濟學方面做出了開創性工作。
1991年 羅納德·科斯(英國)揭示並澄清了經濟制度結構和函式中交易費用和產權的重要性。
1992年 加里·貝克(美國)將微觀經濟理論擴充套件到對人類相互行為的分析,包括市場行為。
1993年 道格拉斯·諾斯(美國)建立了包括產權理論、國家理論和意識形態理論在內的“制度變遷理論”;
羅伯特·福格爾(美國)用經濟史的新理論及數理工具重新詮釋了過去的經濟發展過程。
1994年 約翰·納什(美國)
約翰·海薩尼(美國)
萊因哈德·澤爾騰(德國)在非合作博弈的均衡分析理論方面做出了開創性貢獻,對博弈論和經濟學產生了重大影響。
1995年 羅伯特·盧卡斯(美國)倡導和發展了理性預期與宏觀經濟學研究的運用理論,深化了人們對經濟政策的理解,並對經濟週期理論提出了獨到的見解。
1996年 詹姆斯·莫里斯(英國)在資訊經濟學理論領域做出了重大貢獻,尤其是不對稱資訊條件下的經濟激勵理論;
威廉·維克瑞(美國)在資訊經濟學、激勵理論、博弈論等方面都做出了重大貢獻。
1997年 羅伯特·默頓(美國)對布萊克-斯科爾斯公式所依賴的假設條件做了進一步減弱,在許多方面對其做了推廣;
邁倫·斯科爾斯(美國)給出了著名的布萊克-斯科爾斯期權定價公式,該法則已成為金融機構涉及金融新產品的思想方法。
1998年 阿馬蒂亞·森(印度)對福利經濟學幾個重大問題做出了貢獻,包括社會選擇理論、對福利和貧窮標準的定義、對匱乏的研究等。
1999年 羅伯特·門德爾(加拿大)對不同匯率體制下貨幣與財政政策以及最適宜的貨幣流通區域所做的分析使他獲得這一殊榮。
2000年 詹姆斯·J·赫克曼(美國)、
丹尼爾·L·麥克法登(美國) 發展廣泛應用在經濟學以及其他社會科學中對個人和住戶的行為進行統計分析的理論和方法。尤其是,赫克曼對分析選擇性樣本的理論和方法的發展,麥克法登對分析離散抉擇的理論和方法的發展。
2001年 邁克爾·斯彭斯(美國)
喬治·阿克爾洛夫(美國)
約瑟夫·斯蒂格利茨(美國)在“對充滿不對稱資訊市場進行分析”領域作出重要貢獻。
2002年 丹尼爾·卡尼曼(美國)
弗農·史密斯(美國) 在心理和實驗經濟學研究方面所做的開創性工作。
2003年 羅伯特·恩格爾(美國)
克萊夫·格蘭傑(英國)在處理經濟時間序列的兩個關鍵性質:時變波動性和非平穩性時,所開創的統計分析方法。
2004年芬恩·基德蘭德(挪威)
愛德華·普雷斯科特(美國)。這兩位經濟學家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兩個方面,即有關宏觀經濟政策的“時間一致性難題”和商業週期的影響因素。
2005年羅伯特·奧曼(色列和美國雙重國籍)
托馬斯·謝林(美國)。這兩位經濟學家透過博弈理論分析增加了世人對合作與衝突的理解。他們的理論目前被廣泛應用在解釋社會中不同性質的衝突、貿易糾紛、價格之爭以及尋求長期合作的模式等經濟學和其他社會科學領域。
2006埃德蒙·費爾普斯(美國)菲爾普斯教授最重要的貢獻在於提出了著名的“經濟增長黃金律”,從而正式確立了經濟增長理論。“加深了人們對經濟政策長期和短期影響關係的理解”,並對“經濟學研究和經濟政策產生了決定性的影響”。
瑞典皇家科學院15日宣佈,將2007年諾貝爾經濟學獎授予萊昂尼德·赫維奇、埃裡克·馬斯金和羅傑·邁爾森3名美國經濟學家,以表彰他們在創立和發展“機制設計理論”方面所作的貢獻。
瑞典皇家科學院發表宣告說,“機制設計理論”最早由赫維奇提出,馬斯金和邁爾森則進一步發展了這一理論。這一理論有助於經濟學家、各國政府和企業識別在哪些情況下市場機制有效,哪些情況下市場機制無效。此外,藉助“機制設計理論”,人們還可以確定最佳和最有效的資源分配方式。
赫維奇1917年出生於俄羅斯莫斯科,後加入美國國籍,目前為美國明尼蘇達大學經濟學榮譽教授。1990年,他曾因在“機制設計理論”方面所作的開創性工作而獲得美國國家科學獎。
馬斯金1950年出生於美國紐約,現任美國普林斯頓進修學院教授。根據普林斯頓進修學院網站介紹,馬斯金研究的課題對經濟學、政治學和法律等領域有深刻影響。目前,他正在研究“機制設計理論”、重複博弈和收入不均等課題。
邁爾森1951年出生在美國波士頓,現任美國芝加哥大學教授。根據芝加哥大學網站介紹,邁爾森的研究專長包括經濟學領域裡的博弈論和政治學領域裡的投票體制等。他曾在1991年出版《博弈論:矛盾衝突分析》一書。
2007年 美國經濟學家萊昂尼德·赫維奇、埃裡克·馬斯金和羅傑·邁爾森。他們在創立和發展“機制設計理論”方面作出了貢獻。
2008年 美國經濟學家保羅·克魯格曼。克魯格曼整合了此前經濟學界在國際貿易和地理經濟學方面的研究,在自由貿易、全球化以及推動世界範圍內城市化程序的動因方面形成了一套理論。
2009年 美國經濟學家埃莉諾·奧斯特羅姆和奧利弗·威廉森。奧斯特羅姆因為“在經濟管理方面的分析、特別是對公共資源管理的分析”獲獎,威廉森則因為“在經濟管理方面的分析、特別是對公司邊界問題的分析”獲獎。
2010年 美國經濟學家彼得·戴蒙德和戴爾·莫滕森,以及具有英國和塞普勒斯雙重國籍的經濟學家克里斯托弗·皮薩里季斯。這三名經濟學家憑藉對“經濟政策如何影響失業率”理論的進一步分析,摘得2010年諾貝爾經濟學獎桂冠。
2011年 美國普林斯頓大學的克里斯托弗·西姆斯以及紐約大學的托馬斯·薩金特。“經濟危機從某種程度上而言就是政策危機,所以需要研究政策變數在宏觀經濟執行中到底扮演什麼角色。”
2012年,美國經濟學家埃爾文·羅斯(Alvin Roth)與羅伊德·沙普利(Lloyd Shapley)因“穩定分配及市場設計實踐理論”獲得2012年諾貝爾經濟學獎。
2013年,美國經濟學家尤金·法馬、芝加哥大學教授拉爾斯·皮特·漢森以及美國經濟學家羅伯特·J·席勒因在金融市場、資產價格和行為經濟學執行方面的開拓性工作活得2013年諾貝爾經濟學獎。
2014年,2014年“瑞典國家銀行紀念阿爾弗雷德·諾貝爾經濟學獎”在當地時間10月13日下午揭曉,讓·梯若爾(Jean Tirole)教授獲獎。
2015年,英國經濟學家安格斯·迪頓(Angus Deaton)因研究消費、貧困和福利而獲得了2015年諾貝爾經濟學獎。
2016年,美國經濟學家奧利弗·哈特(Oliver Hart)、本特·霍姆斯特羅姆(Bengt Holmstrom)因其對契約理論(contract theory)做出的貢獻榮獲2016年諾貝爾經濟學獎。
2017年,美國經濟學家理查德-塞勒(Richard Thaler)因其在行為經濟學領域的貢獻,榮獲2017年諾貝爾經濟學獎。
2018年威廉·諾德豪斯 和保羅·羅默
2019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在瑞典揭曉,由阿比吉特·班納吉(Abhijit Banerjee),艾絲特·杜芙若(Esther Duflo)及邁克爾·克雷默(Michael Kremer)摘得獎項,以表彰他們“在減輕全球貧困方面的實驗性做獲獎者:保羅·米爾格羅姆(Paul R. Milgrom)和羅伯特·b·威爾遜(Robert B. Wilson)
獲獎理由:表彰他們“對拍賣理論的改進和新型拍賣形式的發明”法”。
2020年獲獎者:保羅·米爾格羅姆(Paul R. Milgrom)和羅伯特·b·威爾遜(Robert B. Wilson)
獲獎理由:表彰他們“對拍賣理論的改進和新型拍賣形式的發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