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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走近哈佛

    F4U和F4野貓是完全不同的兩種飛機。

    F4U是美國海軍二戰期間研發的一種高效能艦載戰鬥機,由美國沃特飛機公司研製,綽號“海盜”。這架飛機採用非常先進的倒海鷗翼形,擁有很強的高速能力和非常高的爬升率,是美國海軍二戰後期的主力艦載戰鬥機之一。

    F4U海盜還是當時美國海軍陸戰隊的主力戰鬥攻擊機,在太平洋島嶼爭奪戰中執行了大量對地攻擊任務。

    海盜式戰鬥機和二戰其他美軍艦載戰鬥機不一樣的是,該型機在二戰結束後一直持續發展,並一直用到北韓戰爭結束。

    F4夜貓全名應該叫F4F野貓,是美國格魯門公司在二戰前研製的一種艦載戰鬥機。野貓戰鬥機是戰爭初期抵抗日本零式戰鬥機的主力,其機動性不如零式,但如果採用合理的戰術,依然可以和零式戰鬥機打成平手。後期隨著更好的F6F地獄貓和海盜戰鬥機加入服役,野貓戰鬥機逐步退出一線部隊。

    最後說一下為什麼會出現編號如此像的型號,是因為早起美國海軍的編號規則,第一位英文代表飛機的用途,第三位英文是表示研製飛機的公司,比如沃特公司是U,格魯門是F,第二位數字表示該公司研製的這一型別飛機的第幾種型號。所以F4U表示沃特公司研製的第四款海軍戰鬥機,F4F表示格魯門公司研製的第四款海軍戰鬥機。

  • 2 # 五嶽掩赤城

    完全不同的兩款戰鬥機,小米10與Iphone10區別,美國海軍二戰時期編號很另類

    謝邀,F4U海盜和F4F野貓是美國海軍二戰時期,兩款功勳艦載戰鬥機。但是這兩款戰鬥機外形完全不一樣,甚至體型差異也極大,讓某些軍迷朋友感到很差異,差異如此之大,時間又如此之短的戰鬥機是怎麼用幾乎同一個編號的?F4U海盜戰鬥機,是由美國沃特航空公司在1941年開始生產,其採用非常獨特的倒海鷗式機翼佈局。機長10.26米,翼展12.47米,空重4175公斤,最大起飛重量6645公斤。使用一臺1850馬力的R-2800-18W發動機,最大飛行速度718公里/小時。F4F野貓式戰鬥機則要小的多,他是美國著名的“貓奴”格魯曼航空公司在1939年開始生產。野貓機長機長8.76米,翼展11.58米,空重2612公斤,最大起飛重量3604公斤。使用一臺最大功率1200馬力的R-1830-36發動機,最高飛行速度512公里/小時。

    可以看出F4U海盜跟F4F明顯是兩款不同戰鬥機,F4U要重的多,效能也強的多。二戰時期F4U因為要容納巨大的R-2800發動機,機鼻過長,起降視野非常糟糕,因而最初是作為陸基戰鬥機來使用。一直到1942年改進起降方式後才上艦作戰。之所以這兩款戰鬥機編號如此想相似,主要是美國海軍當時飛機編號規則非常另類,他是採取“機種+工廠設計序號+廠商”的命名方式。

    兩者第一個字母“F”代表機種,即戰鬥機(Fight)的首字母,最後一個字母U和F則分別代表研發製造廠商的程式碼,U代表沃特公司,F則代表格魯曼公司。兩者分別是代表沃特公司和格魯曼公司為美國海軍的第四款設計。F4系列後面還有F4D“天光”,美國海軍第一款超音速艦載戰鬥機,D代表道格拉斯公司,顯然這個跟F4U和F4F更不可能搭上關係。

    沃特公司為美國海軍設計的下一款戰鬥機蠻有意思的,XF5U(X代表試驗,未投產)飛行圓餅,其獨特呆萌的造型很多軍迷都有印象。

    格魯曼後來對F4F野貓戰鬥機進行放大,加大機翼面積,也塞進去R-2800發動機,於1942年底推出F6F地獄貓。其擁有出色機動效能同時,還極其抗揍,曾被打出兩百多個彈孔,一路帶火飛行數百公里,依然返回航母。美國飛行員戲稱“這是一款多孔的戰機”,F6F也有鋁坦克的稱號,格魯曼公司又有“格魯曼鋼鐵廠”戲稱。

    但是美國海軍這一套命名規則,實在太混亂了,再加上二戰後擁有戰機研發能力的企業越來越少,美國海軍這套命名規則變得毫無意義。最終美國海軍跟空軍共同推出統一的飛機命名規則,於是又來了一個F-4鬼怪,這次他還從F-4A帶到F-4E。

  • 3 # 軍武資料庫

    這是美國佬當時粗枝大葉又有點自作聰明的惡果。當然了,也符合當時的情況。

    這架飛機是F4U

    這架是F4F ,因為題主提到的是“野貓”,野貓的正確編號是F4F。

    二戰的時候美軍戰鬥機是怎麼編號的呢?簡單的說和湯姆·克魯斯這樣的名字一樣從後往前來讀 讀作某公司生產的第幾型戰鬥機。

    之所以有這種讀法,是美國海軍“馬鹿”的問題。當年美國陸軍的飛機和海軍飛機編號方法是完全不同的。

    字尾字母 F代表的是“格魯門公司”,而U代表的是“沃特飛機公司”。至於編號為啥這麼亂,沒辦法——當時他們抓鬮拿的號,只能死記硬背了。

    型號裡面的數字代表這家公司中標的第幾款戰機,F4F和F4U恰好都是這兩家的第四個中標產品。

    當然了,還有F3F

    和F3U

    這樣的也是好像很相近的型號,其實就是這兩家公司生產的第三種被選中的飛機。

    當然了,自然還有F1F、F2F、F1U和F2U的存在。

    之所以將廠商程式碼加到美國海軍戰鬥機的編號裡,主要是因為這樣做不同飛機的零件不容易搞混。例如飛機上了螺絲和管路介面不同廠商的都不一樣,有的管路接頭看似外觀相同實際上是差了零點幾毫米的。

    在之前他們還沒有什麼標準化的操作,嚴格的區分廠商可以快速的使用不同的維修和維護工具。

    而在1962年頒佈美國三軍飛機程式碼的時候早就統一了很多介面、標準件和工具,這才讓現在咱們熟悉的F-16、F-18這樣的程式碼可以使用起來。

  • 4 # 薩沙

    沒什麼關係。

    雖然兩種飛機都是美國海軍訂購的艦載機,但有很大不同。

    F4U海盜的研發公司為錢斯沃特,而F4F野貓戰鬥機則為格魯曼。

    F4U海盜和F4F野貓幾乎同一時間研發,但F4U海盜研究掉了鏈子。

    本來F4U海盜更牛逼,因為它使用了當時出力最大的活塞發動機——2000匹馬力的普惠R-2800雙黃蜂引擎,而同時期的服役軍機多數的引擎馬力只有1000匹至1500匹之間。

    然而,F4U海盜還達到了時速650公里(成為第一款超越400英里/小時的美國戰鬥機),續航能力高達1600公里,其他效能也很牛。

    然而,F4U海盜卻有著很大的問題,在航母上降落存在危險,很容易墜機。

    所以,美國海軍斷然拒絕採用F4U海盜作為艦載機,而是轉為海島機場的陸地戰鬥機。

    這讓效能平平的F4F野貓戰鬥機,成為美國海軍主力戰鬥機。

    到了二戰最後幾年,F4U海盜才解決降落問題,但更強的F6F戰鬥機已經誕生,所以它表現不佳。

    據美國海軍統計,F4U的擊落比率為11:1,即每擊落11架敵機才有1架被擊落,擁有著傲人戰績。

    二戰結束以後,F4U海盜改為艦載攻擊機,參加過北韓戰爭,後來被A-1天襲者式攻擊機給取代。

    F4F野貓效能很爛,採用的發動機也只有1200馬力。

    然而,它卻是美國海軍和海軍陸戰隊在1941-1942年唯一可用的戰鬥機。

    面對強悍的日本的零式戰鬥機時,F4F野貓在速度、火力、機動性和航程都不是對手,僅有防禦能力較強、俯衝能力較好。

    如果F4F野貓採用成功戰術,還是勉強能夠和零式戰鬥機周旋。

    所以,F4F野貓很快被更先進的F6F地獄貓取代。

    所以,野貓和海盜壓根沒什麼關係。

  • 5 # 史海淘金客

    倒過來看比較合理

    海航的編號規則應該倒過來看。比如F4U-1D“海盜”(上圖上面兩架,下面一架F4U-4或者之後的型號,螺旋槳多1葉),-1D是後面的分支型號暫且不用管。只看看前面這個F4U,倒過看比較合理。最後一位是公司的編號,U代表沃特。這個是肯定的,只有1位。數字4代表第4種為海航開發的同類型飛機(記住是同類型),是否服役可不一定。F代表用途是戰鬥機

    為什麼要倒過來呢?首先,因為數字可能被省略!如果是為海航開發的第1種飛機,那編號中就沒有數字!比如SBD“無畏”轟炸機,如上圖;其次,代表用途的字母可能有兩位,還是這個SBD,D代表了道格拉斯公司,SB都代表用途,S表示偵察,B代表轟炸!所以,只有公司是1位在最後,是不變的。看編號自然從這一位往前推就比較準確了

    F4F和F4U

    講到這裡就比較清楚了,F4F“野貓”戰鬥機,如下圖,第3個F代表格魯曼,4代表第4種,第1個F代表戰鬥機F4U“海盜”,U代表沃特、4代表第4種,F代表戰鬥機。“海盜”是二次大戰中最優秀的艦載戰鬥機和戰鬥轟炸機。而F4F“野貓”是初期的主力艦載戰鬥機,雖然效能比較弱,但也多虧了它頂住“零”式。

    這兩者沒有什麼相同點,正因為相同點太少,F4U“海盜”初期上艦受到嚴重影響——另一款F6F“地獄貓”(如下圖)雖然效能比不過“海盜”,但同屬格魯曼自身的產品(有人說就是個“放大的F4F野貓”),和“野貓”通用性好,所以優先成了艦載戰鬥機主力。

    編號引發的混亂

    海航這種編號的資訊量大,但特別容易引發混亂。比如廠商代號,就有重複的!通用和布魯斯特公司的公司代號都是“A”!再比如數字代表是“同類型”第幾,所以格魯曼比較靠後一些的TBF魚雷轟炸機,如下圖,編號中間沒有數字,因為這是給海航開發的第1種魚雷轟炸機,所以數字省略了。

    另外,有人會感覺數字經常斷檔,比如F4F“野貓”到F6F“地獄貓”之間缺了5,其實F5F也是有的,是格魯曼給海航開發的雙發戰鬥機,但是!它沒有服役,所以只有XF5F的編號,而且也沒有貓科動物的正式名稱,只有個“天空火箭”的綽號,如下圖。

    同一種飛機有不同的編號

    最大的麻煩還在於,同一種飛機戰時由於海航組織了多家公司來生產,就會有完全不同的編號。比如F4U“海盜”很優秀,海航又找了生產輪胎的固特異公司來生產,生產出的飛機就成FG“海盜”,如下圖,區別很小很難分辨。海航還找了布魯斯特公司來生產,又有了一種F3A“海盜”,質量很差沒人願意用。

    想一想戰時後方給前線補充一批飛機,用電報通知前方部隊,這個複雜編號體系就非常容易出錯,導致前方的準備工作不充足,這是會貽誤戰機的!

    結論

    一、F4F和F4U是兩種不同的戰鬥機,效能上有代表,通用性幾乎沒有

    二、海航的編號體系過於複雜容易出錯。

    海航這套奇葩編號規則,是想包含更多的內容。但對於不熟悉編號、需要簡潔不能出錯的通訊來說是個大麻煩,所以戰後國防部統一編號規則時,基本上採用的就是陸航那一套,簡單明瞭。比如P-51,P代表驅逐機(戰後改成了F,代表戰鬥機),51代表序號,是唯一的,也不管是哪家工廠生產的,都是這個序號。這就非常清晰,不容易出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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