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很多政客的眼中,金斯伯格是“不堪”的。
他們說,她是個女巫、是惡棍,是女魔頭。是最高法院裡的恥辱。絕對是世界上最卑鄙無恥的人類之一。
一直以來,人們都將金斯伯格戲稱為“臭名昭著的 RBG”,然而卻阻擋不了她在全球年輕人中的強大影響力。
粉絲們cos她的形象,把她的畫像印在馬克杯上、t恤上、做成各種衍生品,熱烈追捧。
有人甚至把她紋上身。
電視臺則不斷透過模仿她的一言一行向她致敬。
金斯伯格的死訊傳出之後,大量年輕人聚集到美國最高法院前悼念。
何止是年輕人呢?她改變了無數女性的命運。
希拉里則在悼文裡黯然寫到:“再也不會有像她那樣的人了”。
金斯伯格是猶太裔。1933年生人。身高只有一米五出頭。漂亮的棕色頭髮從來都是梳得一絲不苟。斯文、安靜,甚至有些害羞。
是個美人。
她的父親是美國第一代移民,母親勉強算第二代。父母都沒讀過大學,但是卻很重視教育。
嚴厲又慈愛的母親,一邊確保女兒的學習和作業,一邊給夠了女兒個性發展的空間。
年少的金斯伯格得以充分釋放天性。她喜歡上了男孩們所做的事情,最喜歡做的一件事就是爬上車庫的屋頂,從一個屋頂跳到另一個屋頂。
從小母親就教導她,成為淑女,並且保持獨立。不過,母親口中的“成為淑女”,卻並非要求女兒規規矩矩、相夫教子、專注於主婦生活,而是告誡女兒:
“不要讓無謂的憤怒等負面情緒佔據你的心靈。”
“如果你能遇見白馬王子並一同度過餘生,這當然很好,但必須要學會獨立生活。”
17歲那年,金斯伯格考入康奈爾大學。在那裡,她遇到了一個叫馬丁的男孩。
當其他男生都只懂得欣賞女同學的容貌跟外表時,馬丁卻對金斯伯格的學識異常認可。
在他的觀念裡,“一個女人,不論是家庭主婦還是職業女性,她的工作都和男人們的同樣重要。”
他鼓勵金斯伯格做自己。後來,這個男孩成為了金斯伯格相伴一生的愛人。
本科求學期間,金斯伯格與馬丁就堅定地步入了婚姻的殿堂,並很快生下第一個孩子。
寶寶14個月時,夫妻雙雙考上了哈佛法大學的研究生。
當時500餘名學生中,女生只有9位。金斯伯格是其中一個。
那是上世紀50年代。哈佛大學法學院裡鮮見女性身影。女性學生的佔比僅為2%。
在500人的班級裡,那9名女生到底是什麼體驗?金斯伯格時常會覺得自己在班級中十分顯眼。當你在課堂上被點名時,你就會擔心,如果自己表現不佳,你丟的不僅是自己的臉,也是全體女性的臉。
而那些教授們對待女性的方式就簡單多了——他們從不屑於叫女生們回答問題。
當金斯伯格被派去拉蒙特圖書館的舊閱覽室裡核對一些資料,門衛對她說:你不能進來。
金斯伯格問:為什麼我不可以進去?
對方答:因為你是一個女人。
在專為一年級女性舉辦的晚宴上,法學院院長甚至直接問了一個頗具挑釁性的問題:“如何解釋你們佔據了一個本該屬於男性的法學院席位?”每個女生挨個問一遍。
而這樣的歧視和屈辱無處不在。
這麼優秀的成績哪裡來的呢?彼時她已結婚、生子。而且求學期間,馬丁還查出了早期癌症。金斯伯格肩負起了同時照顧孩子和生病丈夫的責任。
她會在學校儘可能專心學習。下午四點保姆離開,她便立即趕回家陪伴孩子,以及幫丈夫馬丁抄筆記、跟上學校裡的進度。待照顧完丈夫跟孩子,她再在深夜裡預習第二天要學的功課。
馬丁生病的整整一年裡,金斯伯格幾乎每天只睡2個小時。
最大的安慰是,丈夫馬丁的癌症發現得早,經過一段時間的放療,最終痊癒了。夫妻雙雙順利畢業。
在那之後的歲月裡,馬丁愈發無條件地支援妻子追求事業,甚至不惜犧牲自己的工作,分攤出更多精力去照顧家庭和孩子,好讓妻子專心投身她所熱愛的事業。
他們的女兒在作文裡這樣寫:我成長於一個家務分工均等的家庭裡。我的父親負責做菜,而我的母親負責思考吃什麼。
金斯伯格走上大法官的路,並不容易。
儘管她的成績優秀到有目共睹,但律師事務所都拒絕錄用她,理由很簡單:因為你是女人。
那時,金斯伯格才意識到,成為女性,便意味著要面對重重障礙,無法獲得平等的認同。
“女性”二字就是帶有歧視性的。
她還發現,各州及聯邦法律中,成百上千的條文都是帶有歧視性的,比如:
丈夫是家庭的主人,應由他來選擇家庭的住處;
女性必須無條件地服從丈夫;
大部分州的僱主可以懷孕為由合法地解僱孕婦;
有十二個州的法律規定,丈夫不可因強姦妻子而被起訴;
男人的事業預設為需要養家,所以工資普遍偏高,女人工作則只被認為是攢點零用錢,同樣的工作薪酬福利卻相差太多……
儘管女性意識一直在覺醒,女權運動也展開了一波又一波,甚至美國女性在1920年就獲得了投票權,但隨後的半個多世紀裡,性別歧視的狀況並沒有什麼實質性的改變。
當時的宗教保守派先後發明了系列理論,試圖把女人安頓在家裡,這樣才有人做家務、有人安心生養孩子,比如:
“女性的智力水平低於男性,所以不適合在社會上工作,只適合照料家庭、繁衍後代這樣簡單的勞動。”
“女性是高貴的、純潔的,所以不應該出去工作,在社會打拼這種骯髒的事還是交給男人吧。”
……不管是哪種“理論”,潛藏的都是性別刻板印象以及對兩性的限定。
面對這樣頑固又冷漠的性別歧視跟偏見,一些極端女權主義者,不惜攻擊婚姻制度,攻擊家庭,認為家庭是婦女的監獄,使婦女成為社會“白痴”,從而危及整個文明的進步。
金斯伯格從不是一個激進分子,更不會大談特談,抑或當眾疾呼自己的觀點。
大多數時候,她只提主要的觀點,以及沉默和思考。
1963年,她在羅格斯大學擔任法學教授,還開設了一門名為“性別與法律”的新課程。
她開始處理有關性別歧視的案件。
跟其他夥伴一起,她參與運作了一個專為保護婦女權利而設立的女權專案,帶領了一場又一場訴訟。
金斯伯格在最高法院的首次辯護,是1973年弗朗蒂羅爭取房屋補貼的案子。
空軍少尉弗朗蒂羅加入工作後不久,發現了一個不公平的現象:周圍的男同事,只要結婚就能獲得住房津貼。而她卻不能享受這一補助。
最初,她以為是行政人員弄錯了。可當她去核實時,財務人員冷酷地告訴她:“能獲得參軍的機會你已是三生有幸。你很幸運,空軍能接納你來服役。”
事情清楚了。不是行政人員弄錯了,而是所有女性都會遭到這種待遇。
她揹負著巨大壓力,想走法律途徑解決這件事。
為什麼說“巨大壓力”?因為在當時的觀念裡,“好女孩不會提要求;好女孩不會和人爭論;好女孩不會去法院起訴”“更何況你還有幸被接納服兵役,那你還有什麼不滿足的呢?”
但金斯伯格接了這個案子。她很看重這個案件。等了那麼久,她終於能夠站到最高法庭上。
她緊張嗎?當然。但是當她第一眼看見男法官們臉上的傲慢跟不以為然時,她意識到,“我可有一群不耐煩的聽眾”。
她清楚認識到,自己正對著男性發言,而他們根本沒意識到基於性別的歧視行為的存在。
所以,她要用自己的耐心一點點讓他們明白,這是實實在在的歧視。
做案件陳詞時,她指出了女性之於男性的從屬關係,點出職場歧視女性是人力資源的巨大浪費。她向那些高高在上的男性法官,精準闡述女性作為二等公民,到底在經歷什麼,承受什麼。
這也是金斯伯格第一次進行口頭辯論。
高高在上的法官們都聽得入神了。在他們眼中,原本只是一個微不足道的小案子,沒想到卻會聽到一個如此鏗鏘有力、又這麼包羅永珍的辯論詞。
多年以後,金斯伯格的律師搭檔回憶起那個場面,仍然難掩喜悅地說,“(那個時候)就好像,我們手中攥住了一個足以改變美國社會的時刻。”
案子當然贏了。
金斯伯格想要藉此案件讓性別歧視進入憲法層面的改革,沒成功。
改變沒那麼快到來。
但還是一步步地來了。
1975年,金斯伯格接下了一起男性被歧視的案件。
為了照顧襁褓中的孩子(妻子羊水栓塞去世),單親父親溫伯格選擇做家庭主夫。在當時,單親家長能獲得一定的社會保障金,但因為不是女性,所以溫伯格沒法申領到這筆款。
金斯伯格為什麼要接一個看似跟女性權益無關的案子?她是要表明,性別歧視的廣泛性和嚴重性。這是個非常聰明的策略性選擇。
法官們一點點開始明白,基於性別的歧視是如何傷害了每一個人。
當然也不斷遭遇質疑。
曾有法官當庭諷刺地問她:“你不會滿足於把蘇珊•安東尼(美國女權運動著名領袖)的頭像印到新的一美元紙幣上的,對吧?”言下之意,你想要倡議女性也擁有跟男性同等的地位,是不是要求太多了、太不知足了?
她從容淡定地迴應,絲毫沒有失態。
從1970年到1980年這十年間,金斯伯格前後參與了300多個性別歧視的案件,將6個案子打到了最高法院並親自辯護,其中贏了5個,徹底改寫了美國針對性別歧視的憲法。
1980年,美國總統吉米卡特任命金斯伯格為哥倫比亞特區巡迴上訴法院法官。
1993年,比爾克林頓總統提名金斯伯格為最高法院大法官。
在最高法院大法官的職位上,她兢兢業業幹了27年,始終奔著唯一的目標:破除性別刻板印象,為女性謀求跟男性同等的權利和尊嚴。
在她擔任大法官的最後十幾年裡,因為意識到身邊的政客愈發令人失望,她不得不頻繁站出來,對不合理的決議說不。
在不能口頭表達異議的場合,她透過佩戴這一特製項鍊表達異議。
正是在她的堅持下,一宗1998年的案子(固特異輪胎女職員莉莉偶然發現,自己的薪酬比同崗位男職員低40%),在2006年上訴至最高法院時,終於得以糾正。
在此之前,法官們都認為這是一起無關緊要的小案子,而且早就過了訴訟期。但金斯伯格當庭表示:婦女同工同酬必須由國會透過法律加以保護,國會應該糾正這個案件中犯下的錯誤。
2009年1月29日,奧巴馬總統在白宮簽署莉莉•萊德貝特公平薪酬法。也是在同一年,奧巴馬送給金斯伯格一份《莉莉•萊德貝特公平薪酬法》的複製品,並在上面寫下:感謝您為創造一個更平等、更公正的社會而做出的工作。
這麼多年,她始終站在風口浪尖。
人們甚至直言:無魯斯(魯斯·貝德·金斯伯格),無真相。
2018年底,金斯伯格因意外摔斷了三根肋骨。三天後,她又去法院上班了。
一生罹患5次癌症,今年7月還因癌症復發接受化療,卻絲毫沒有耽誤工作,一直奮鬥到生命最後一刻。
金斯伯格厲害在哪裡呢?
她在追求兩性平等的路上,從來不會面對不公破口大罵,更不會在公眾面前高聲疾呼。而是始終冷靜沉著、且有策略地,在她所擅長的法律領域,為女性切切實實爭取權益。
曾經有個關於金斯伯格的段子。說是1993年,當她被提名進入最高法院時,有人給她發了份傳真,上面特意講說,她法學院班裡的男同學們以bitch來稱呼她。
然而,金斯伯格不氣不惱,淡定迴應道:“被人叫悍婦,總好過膽小鬼。”(Better bitch than mouse)。
身高只有一米五幾,一生都不愛多言。只因為她深知,女性權益,從不是輕易得到的,而是透過一代代女性的紮實付出和爭取,艱難地獲得的。
幾十年來,她只做了一件事,那就是不斷清除女性獨立路上的絆腳石,並且從來不在外界的打擊面前表露出分毫的慌亂跟退卻。
就像媽媽當初反覆教導她的一樣。
未來的歷史舞臺上,到底還會不會有像她這樣睿智的鬥士,誰也不清楚,但她已經可算得上“前無古人”了。
在美國很多政客的眼中,金斯伯格是“不堪”的。
他們說,她是個女巫、是惡棍,是女魔頭。是最高法院裡的恥辱。絕對是世界上最卑鄙無恥的人類之一。
一直以來,人們都將金斯伯格戲稱為“臭名昭著的 RBG”,然而卻阻擋不了她在全球年輕人中的強大影響力。
粉絲們cos她的形象,把她的畫像印在馬克杯上、t恤上、做成各種衍生品,熱烈追捧。
有人甚至把她紋上身。
電視臺則不斷透過模仿她的一言一行向她致敬。
金斯伯格的死訊傳出之後,大量年輕人聚集到美國最高法院前悼念。
何止是年輕人呢?她改變了無數女性的命運。
希拉里則在悼文裡黯然寫到:“再也不會有像她那樣的人了”。
金斯伯格是猶太裔。1933年生人。身高只有一米五出頭。漂亮的棕色頭髮從來都是梳得一絲不苟。斯文、安靜,甚至有些害羞。
是個美人。
她的父親是美國第一代移民,母親勉強算第二代。父母都沒讀過大學,但是卻很重視教育。
嚴厲又慈愛的母親,一邊確保女兒的學習和作業,一邊給夠了女兒個性發展的空間。
年少的金斯伯格得以充分釋放天性。她喜歡上了男孩們所做的事情,最喜歡做的一件事就是爬上車庫的屋頂,從一個屋頂跳到另一個屋頂。
從小母親就教導她,成為淑女,並且保持獨立。不過,母親口中的“成為淑女”,卻並非要求女兒規規矩矩、相夫教子、專注於主婦生活,而是告誡女兒:
“不要讓無謂的憤怒等負面情緒佔據你的心靈。”
“如果你能遇見白馬王子並一同度過餘生,這當然很好,但必須要學會獨立生活。”
17歲那年,金斯伯格考入康奈爾大學。在那裡,她遇到了一個叫馬丁的男孩。
當其他男生都只懂得欣賞女同學的容貌跟外表時,馬丁卻對金斯伯格的學識異常認可。
在他的觀念裡,“一個女人,不論是家庭主婦還是職業女性,她的工作都和男人們的同樣重要。”
他鼓勵金斯伯格做自己。後來,這個男孩成為了金斯伯格相伴一生的愛人。
本科求學期間,金斯伯格與馬丁就堅定地步入了婚姻的殿堂,並很快生下第一個孩子。
寶寶14個月時,夫妻雙雙考上了哈佛法大學的研究生。
當時500餘名學生中,女生只有9位。金斯伯格是其中一個。
那是上世紀50年代。哈佛大學法學院裡鮮見女性身影。女性學生的佔比僅為2%。
在500人的班級裡,那9名女生到底是什麼體驗?金斯伯格時常會覺得自己在班級中十分顯眼。當你在課堂上被點名時,你就會擔心,如果自己表現不佳,你丟的不僅是自己的臉,也是全體女性的臉。
而那些教授們對待女性的方式就簡單多了——他們從不屑於叫女生們回答問題。
當金斯伯格被派去拉蒙特圖書館的舊閱覽室裡核對一些資料,門衛對她說:你不能進來。
金斯伯格問:為什麼我不可以進去?
對方答:因為你是一個女人。
在專為一年級女性舉辦的晚宴上,法學院院長甚至直接問了一個頗具挑釁性的問題:“如何解釋你們佔據了一個本該屬於男性的法學院席位?”每個女生挨個問一遍。
而這樣的歧視和屈辱無處不在。
這麼優秀的成績哪裡來的呢?彼時她已結婚、生子。而且求學期間,馬丁還查出了早期癌症。金斯伯格肩負起了同時照顧孩子和生病丈夫的責任。
她會在學校儘可能專心學習。下午四點保姆離開,她便立即趕回家陪伴孩子,以及幫丈夫馬丁抄筆記、跟上學校裡的進度。待照顧完丈夫跟孩子,她再在深夜裡預習第二天要學的功課。
馬丁生病的整整一年裡,金斯伯格幾乎每天只睡2個小時。
最大的安慰是,丈夫馬丁的癌症發現得早,經過一段時間的放療,最終痊癒了。夫妻雙雙順利畢業。
在那之後的歲月裡,馬丁愈發無條件地支援妻子追求事業,甚至不惜犧牲自己的工作,分攤出更多精力去照顧家庭和孩子,好讓妻子專心投身她所熱愛的事業。
他們的女兒在作文裡這樣寫:我成長於一個家務分工均等的家庭裡。我的父親負責做菜,而我的母親負責思考吃什麼。
金斯伯格走上大法官的路,並不容易。
儘管她的成績優秀到有目共睹,但律師事務所都拒絕錄用她,理由很簡單:因為你是女人。
那時,金斯伯格才意識到,成為女性,便意味著要面對重重障礙,無法獲得平等的認同。
“女性”二字就是帶有歧視性的。
她還發現,各州及聯邦法律中,成百上千的條文都是帶有歧視性的,比如:
丈夫是家庭的主人,應由他來選擇家庭的住處;
女性必須無條件地服從丈夫;
大部分州的僱主可以懷孕為由合法地解僱孕婦;
有十二個州的法律規定,丈夫不可因強姦妻子而被起訴;
男人的事業預設為需要養家,所以工資普遍偏高,女人工作則只被認為是攢點零用錢,同樣的工作薪酬福利卻相差太多……
儘管女性意識一直在覺醒,女權運動也展開了一波又一波,甚至美國女性在1920年就獲得了投票權,但隨後的半個多世紀裡,性別歧視的狀況並沒有什麼實質性的改變。
當時的宗教保守派先後發明了系列理論,試圖把女人安頓在家裡,這樣才有人做家務、有人安心生養孩子,比如:
“女性的智力水平低於男性,所以不適合在社會上工作,只適合照料家庭、繁衍後代這樣簡單的勞動。”
“女性是高貴的、純潔的,所以不應該出去工作,在社會打拼這種骯髒的事還是交給男人吧。”
……不管是哪種“理論”,潛藏的都是性別刻板印象以及對兩性的限定。
面對這樣頑固又冷漠的性別歧視跟偏見,一些極端女權主義者,不惜攻擊婚姻制度,攻擊家庭,認為家庭是婦女的監獄,使婦女成為社會“白痴”,從而危及整個文明的進步。
金斯伯格從不是一個激進分子,更不會大談特談,抑或當眾疾呼自己的觀點。
大多數時候,她只提主要的觀點,以及沉默和思考。
1963年,她在羅格斯大學擔任法學教授,還開設了一門名為“性別與法律”的新課程。
她開始處理有關性別歧視的案件。
跟其他夥伴一起,她參與運作了一個專為保護婦女權利而設立的女權專案,帶領了一場又一場訴訟。
金斯伯格在最高法院的首次辯護,是1973年弗朗蒂羅爭取房屋補貼的案子。
空軍少尉弗朗蒂羅加入工作後不久,發現了一個不公平的現象:周圍的男同事,只要結婚就能獲得住房津貼。而她卻不能享受這一補助。
最初,她以為是行政人員弄錯了。可當她去核實時,財務人員冷酷地告訴她:“能獲得參軍的機會你已是三生有幸。你很幸運,空軍能接納你來服役。”
事情清楚了。不是行政人員弄錯了,而是所有女性都會遭到這種待遇。
她揹負著巨大壓力,想走法律途徑解決這件事。
為什麼說“巨大壓力”?因為在當時的觀念裡,“好女孩不會提要求;好女孩不會和人爭論;好女孩不會去法院起訴”“更何況你還有幸被接納服兵役,那你還有什麼不滿足的呢?”
但金斯伯格接了這個案子。她很看重這個案件。等了那麼久,她終於能夠站到最高法庭上。
她緊張嗎?當然。但是當她第一眼看見男法官們臉上的傲慢跟不以為然時,她意識到,“我可有一群不耐煩的聽眾”。
她清楚認識到,自己正對著男性發言,而他們根本沒意識到基於性別的歧視行為的存在。
所以,她要用自己的耐心一點點讓他們明白,這是實實在在的歧視。
做案件陳詞時,她指出了女性之於男性的從屬關係,點出職場歧視女性是人力資源的巨大浪費。她向那些高高在上的男性法官,精準闡述女性作為二等公民,到底在經歷什麼,承受什麼。
這也是金斯伯格第一次進行口頭辯論。
高高在上的法官們都聽得入神了。在他們眼中,原本只是一個微不足道的小案子,沒想到卻會聽到一個如此鏗鏘有力、又這麼包羅永珍的辯論詞。
多年以後,金斯伯格的律師搭檔回憶起那個場面,仍然難掩喜悅地說,“(那個時候)就好像,我們手中攥住了一個足以改變美國社會的時刻。”
案子當然贏了。
金斯伯格想要藉此案件讓性別歧視進入憲法層面的改革,沒成功。
改變沒那麼快到來。
但還是一步步地來了。
1975年,金斯伯格接下了一起男性被歧視的案件。
為了照顧襁褓中的孩子(妻子羊水栓塞去世),單親父親溫伯格選擇做家庭主夫。在當時,單親家長能獲得一定的社會保障金,但因為不是女性,所以溫伯格沒法申領到這筆款。
金斯伯格為什麼要接一個看似跟女性權益無關的案子?她是要表明,性別歧視的廣泛性和嚴重性。這是個非常聰明的策略性選擇。
法官們一點點開始明白,基於性別的歧視是如何傷害了每一個人。
當然也不斷遭遇質疑。
曾有法官當庭諷刺地問她:“你不會滿足於把蘇珊•安東尼(美國女權運動著名領袖)的頭像印到新的一美元紙幣上的,對吧?”言下之意,你想要倡議女性也擁有跟男性同等的地位,是不是要求太多了、太不知足了?
她從容淡定地迴應,絲毫沒有失態。
從1970年到1980年這十年間,金斯伯格前後參與了300多個性別歧視的案件,將6個案子打到了最高法院並親自辯護,其中贏了5個,徹底改寫了美國針對性別歧視的憲法。
1980年,美國總統吉米卡特任命金斯伯格為哥倫比亞特區巡迴上訴法院法官。
1993年,比爾克林頓總統提名金斯伯格為最高法院大法官。
在最高法院大法官的職位上,她兢兢業業幹了27年,始終奔著唯一的目標:破除性別刻板印象,為女性謀求跟男性同等的權利和尊嚴。
在她擔任大法官的最後十幾年裡,因為意識到身邊的政客愈發令人失望,她不得不頻繁站出來,對不合理的決議說不。
在不能口頭表達異議的場合,她透過佩戴這一特製項鍊表達異議。
正是在她的堅持下,一宗1998年的案子(固特異輪胎女職員莉莉偶然發現,自己的薪酬比同崗位男職員低40%),在2006年上訴至最高法院時,終於得以糾正。
在此之前,法官們都認為這是一起無關緊要的小案子,而且早就過了訴訟期。但金斯伯格當庭表示:婦女同工同酬必須由國會透過法律加以保護,國會應該糾正這個案件中犯下的錯誤。
2009年1月29日,奧巴馬總統在白宮簽署莉莉•萊德貝特公平薪酬法。也是在同一年,奧巴馬送給金斯伯格一份《莉莉•萊德貝特公平薪酬法》的複製品,並在上面寫下:感謝您為創造一個更平等、更公正的社會而做出的工作。
這麼多年,她始終站在風口浪尖。
人們甚至直言:無魯斯(魯斯·貝德·金斯伯格),無真相。
2018年底,金斯伯格因意外摔斷了三根肋骨。三天後,她又去法院上班了。
一生罹患5次癌症,今年7月還因癌症復發接受化療,卻絲毫沒有耽誤工作,一直奮鬥到生命最後一刻。
金斯伯格厲害在哪裡呢?
她在追求兩性平等的路上,從來不會面對不公破口大罵,更不會在公眾面前高聲疾呼。而是始終冷靜沉著、且有策略地,在她所擅長的法律領域,為女性切切實實爭取權益。
曾經有個關於金斯伯格的段子。說是1993年,當她被提名進入最高法院時,有人給她發了份傳真,上面特意講說,她法學院班裡的男同學們以bitch來稱呼她。
然而,金斯伯格不氣不惱,淡定迴應道:“被人叫悍婦,總好過膽小鬼。”(Better bitch than mouse)。
身高只有一米五幾,一生都不愛多言。只因為她深知,女性權益,從不是輕易得到的,而是透過一代代女性的紮實付出和爭取,艱難地獲得的。
幾十年來,她只做了一件事,那就是不斷清除女性獨立路上的絆腳石,並且從來不在外界的打擊面前表露出分毫的慌亂跟退卻。
就像媽媽當初反覆教導她的一樣。
未來的歷史舞臺上,到底還會不會有像她這樣睿智的鬥士,誰也不清楚,但她已經可算得上“前無古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