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個小氣的人,只要能從道理上走的通我一般都不會跟老婆計較得失。
13年剛結婚手上有幾萬塊存款,一直放在卡里應急用的,14年老婆的弟弟結婚隨禮點歌茶錢各種花銷用了不下於8000塊。15年4月份,她弟弟要買車(都是借的)我看他東拼西湊的,作為姐夫我就自己站出來跟老婆說就支援一點吧,沒想到我一鬆口,老婆就把卡里的錢借的精幹,完全沒給自己的家庭一點後路,為了不鬧矛盾,我也只是跟她點了一下,講了一下道理。然後就不了了之了。
16年我們兩口子放棄原來的工作,她開始賣保險,我開始買藥,買藥還是跟她弟弟一起合夥,當時她弟弟分文沒有,但是有車,所有的生活費包括他車的保養都是我一個人開支(吃喝都在我家),推銷藥品前期開銷有點大,回款慢,導致她弟弟做了幾個月不做了,但是已經虧下去4萬塊錢,他不做的時候我跟他說其他的就算了,補5000塊給我就可以了,但是他不答應,理由是客戶還在,我還在做,事實上直到我沒做我都沒賺錢。
這個事跟老婆說了之後老婆沒什麼反響說了句他弟弟還小不懂事(我只比她弟弟大2歲)。
後來老婆保險業務進展困難需要給自己上保險但是手上沒錢,她又不好意思找她父母親借。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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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哆啦A夢88850
結果我媽把自己的私房錢拿出來給她買保險(給她自己買),但是受益人卻寫的她媽和我的女兒,寫我的女兒我自然不會有什麼想法,但是用我媽的錢買的保險結果受益人卻是她媽?我很不理解因此我還跟她鬧了意見。
同年又一個月,她給她媽上保險,因為沒錢,是她媽拿的錢出來,拿了3.2萬給她去做保險。保險受益人只有一人,那就是她弟。
因為用她媽的錢給她媽買的保險受益人的事我沒有說什麼,只說受益人為什麼又沒有你的名字?為了避免爭吵我也沒過多的去問。
事後,她跟我說她媽借了3.2萬給她,到了八月份就變成了3.8萬,到了17年年初又變成了4萬,因此又吵了一架。
其實這個3.2萬還包含了給她媽買保險的錢和給她弟弟還車貸的錢。
我不想把事情弄的不好收場,只好順了她的意,說4萬就4萬,人還年輕能還。
後來她媽的保費就一直是我們在出也算是間接的還錢吧。
然後我老婆又出么蛾子,說父母養大不容易,這個保費我們出完算了(20年制每年5100元),我一想也行,多出來的就當孝敬他們了。但是我有個條件,那就是保險受益人只能是我女兒。就因為這個事情一直擱置下來,成了一個檻。
17年,她弟弟做茶葉生意虧了錢,各種債主要錢,她看不過去從信用卡里套出8萬借給她弟弟應急(中途零星轉了3次3000給他,他岳父出事又借2萬,他老婆的爺爺過世又借一萬給他),分期還款,每月3750元,24期還完。說好錢套出來可以,但是要按時還上,結果一直是我們自己在還。
事到如今她弟弟自己都不知道欠我們多少錢,關鍵是她父母親(岳父岳母)都不知道他兒子欠我們這麼多。
還有她姑姑,打牌輸了錢沒法交差也找我們借。前後借了2次,一次兩千我知道,一次三千我後來才知道。
前前後後她弟弟欠我這麼多錢從沒向我開口一直都是找我老婆。
現在因為這些事我已經到了爆發的邊緣,鬧的很僵隨時都可能離婚。
我跟她說沒別的,你弟,你姑借錢不是問題,問題是你弟和你姑應該想到為了不影響我們的夫妻感情應該是向我開口而不是向你開口。
現在我要求她把這些事都說給她父母聽,讓她父母知道她弟欠我錢的情況,給她弟施加壓力(她弟就沒幹什麼正經活,現年齡28歲92年)。
網友們,你們說我應該怎麼做?現在鬧的很僵,隨時可能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