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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科技歷史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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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公子品史
既然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先來看看什麼是貝勒,然後在來分析。
清朝的貝勒
清初貝勒這一稱號最早用於努爾哈赤之六祖-“寧古塔貝勒”,其後努爾哈赤號“淑勒貝勒”,他的弟弟、兒子也分別冠以貝勒稱呼。這時貝勒並不是爵位。
這時的貝勒是對領有部眾之人的一種尊貴性稱呼,在當時,凡是女真、蒙古各部落的首領都被稱為貝勒,亦在於其統領屬眾,由此而言之,貝勒實際就是領有部眾屬人的部落長、酋長、頭人。如天命時期,代善、阿敏、莽古爾泰、皇太極、濟爾哈朗、德格類、嶽託等人,他們都擁有牛錄諸申的記錄,這種因領有屬眾而稱貝勒與後來實行宗室封爵制度按爵位高下分撥牛錄旗下屬人是截然有別的。
儘管崇德以前的貝勒不屬於宗室封爵,但宗室親貴貝勒按統領屬眾的多寡,旗主身份與否,嫡庶的分別,貝勒內部具有一定的等級性,按照由高到低的次序,大致區分如下:大貝勒-和碩貝勒-貝勒。《清朝文獻通考》裡面說:“和碩貝勒者,特國初最尊之號”。就是說的這個。此時的各級貝勒雖然多少可以反映出宗室親貴的身份、特權等差別,但並不存在父子相襲問題。
貝勒的地位
真正作為宗室分爵制度,始於崇德元年(1636)皇太極稱帝改元之後,定宗室爵位九等:一等和碩親王;二等多羅郡王;三等多羅貝勒;四等固山貝子;五等鎮國公;六等輔國公;七等鎮國將軍;八等輔國將軍;九等奉國將軍。貝勒體現的是滿、蒙民族特色的稱謂,這是漢族從來從來沒有的。
崇德初定的宗室九等封爵至順治六年時增為十等,奉國將軍之下復設奉恩將軍一等。順治十年(1653),正式定長子封授制度。所謂世子,即親王在世時,選定嫡子一人將來承襲親王爵位,在其未承襲前所封之爵為世子;長子則系將來承襲郡王之人暫封之爵等,兩者地位極高,世子僅列親王之下,長子序列郡王之後。公則分為人八分公與不入八分公,具體爵稱是人八分鎮國公(亦稱奉恩鎮國公),人八分輔國公(又稱奉恩輔國公)、不人八分鎮國公,不入八分輔國公。
乾隆十三年(1748),朝廷正式頒佈“欽定爵表”,宗室封爵演變為十四等:一、親王;二、世子;三、郡王;四、長子;五、貝勒;六、貝子;七、鎮國公;八、輔國公;九、不入八分鎮國公;十、不入八分輔國公;十一、鎮國將軍;十二、輔國將軍;十三、奉國將軍;十四、奉恩將軍。在十四等中,世子、長子不過是一種暫時性的封贈,在宗室爵位功升罪降制度中,世子也不是升則為郡王、降則為貝勒的一等封爵,清廷將世子、長子歸屬於宗室封爵序列之中,僅僅是由於世子享受著略高於郡王而已。
從上可以看出,在清代貝勒這一爵位屬於地位較高的封爵,一般只封給王室宗親,除了滿族宗室之外一般是不可能封為貝勒了。很多清代皇帝在繼位前都是貝勒爵位,所以貝勒的地位實際是很高的,對朝政有參與權。
大家又是怎麼看這個問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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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雍親王府
一提到“貝勒”,人們首先想到的是清朝末年,在京城裡那些拎著鳥籠子走街串巷、喝茶聽戲,整天無所事事,只等著人請安時叫上一句“貝勒爺”的滿洲宗室貴族們。
然而,這個時候的所謂“貝勒爺”,更多的僅僅是個毫無實權的爵位稱呼,並且這些人的數量非常龐大,儼然成為了大清王朝的累贅與負擔,其作用與價值甚至比不上太平天國晚年的那一眾被洪秀全盲目冊封的各種“王爺”們。
可在清朝建立之初,特別是後金政權時期,能被封為“貝勒”絕對是一種非常值得驕傲的殊榮,這不僅僅代表著在朝堂上和權勢和地位,更是赫赫軍功的集中體現。只不過伴隨著清朝從偏安東北一隅的少數民族政權,逐漸發展為大一統的封建王朝政權,“貝勒”的地位與價值也隨著爵位制度的建立與發展,而不斷降低,最終成為了“爛大街”的落魄宗室的代名詞。
後金時期,是“貝勒”們最光輝的時候。“貝勒”,是此前由滿洲人前身女真人建立的金政權時期,“勃極烈”一詞的音譯,其代表著高階核心官員合議制制度的含義。
後來“貝勒”一詞,逐漸發展為“部落長”的意思,例如,努爾哈赤的老丈人、皇太極生母孟古的父親楊吉砮,就被稱為“葉赫貝勒”,之後襲承了楊吉砮首領位置的孟古兄長,也就是被努爾哈赤絞死的金臺石,其在史料中也被稱為是“葉赫貝勒”。
而這一時期,不僅僅是女真部落將首領成為“貝勒”,他們將與之結盟的蒙古部落的首領,也成為了“貝勒”,例如皇太極的岳父,孝端文皇后哲哲的父親莽古斯,其稱號就是“蒙古科爾沁部貝勒”。
在後金的朝堂上,“貝勒”同樣位置顯赫,尤其是“四大貝勒”,即大貝勒代善、二貝勒阿敏、三貝勒莽古爾泰、四貝勒皇太極,其地位僅次於努爾哈赤本人,並被努爾哈赤委以了“共議國政,各置官屬”的職責。
“四大貝勒按月分直,國中一切機務,俱令直月貝勒掌理。”至於其他的普通“貝勒”,也不是僅僅透過血緣關係就能獲取的,包括濟爾哈朗、阿濟格、阿巴泰、德格類等努爾哈赤的子侄,以及嶽託、薩哈廉、豪格等努爾哈赤的孫子,他們的“貝勒”稱號都是透過軍功的換來的。至於像《康熙王朝》中投靠鰲拜的班布林善,歷史上他的父親塔拜也是努爾哈赤的兒子,但是因為軍功少的可憐,因而獲得的爵位也自然要低了很多。
到了天命六年(1621年),努爾哈赤又確定了“八和碩貝勒共治國政”的制度,不僅強調了“和碩貝勒”的參政議政的權力,同時也釐定了未來國家領導人的選舉方式。
“爾八和碩貝勒內擇其能受諫而有德者,嗣朕登大位。若不能受諫,所行非善,更擇善者立焉。”
至於“八和碩貝勒”的組成,“四大貝勒”必然位列其中,至於剩下的“四小貝勒”一直以來都是眾說紛紜。
而網路上,一般都是將阿濟格、多爾袞、多鐸和濟爾哈朗列為“四小貝勒”,然而這樣的觀點完全是結合其在皇太極時期甚至是順治朝時期的表現所決定的,並不符合努爾哈赤時期的情況。
可以肯定的是,“四小貝勒”,必然是努爾哈赤的兒子、侄子甚至是孫子,也應該是掌旗或者領旗的貝勒。如果以此作為標準,多爾袞便很難入圍,畢竟他並不是旗主,並且嚴格意義上來說,阿濟格與多鐸當上旗主也是在努爾哈赤去世之後了,也沒有資格當選。除此之外,還應該是戰功卓著,有著一定的軍旅聲望,而除了阿濟格上過戰場有過功勳外,多爾袞和多鐸都沒有打過仗。
因此,這“四小貝勒”中不應該有多爾袞和多鐸,而是應該是在濟爾哈朗、德格類、嶽託、杜度、阿濟格等這一眾有過戰功的貝勒中選擇。
而到了天命十一年(1626年),努爾哈赤去世,皇太極在眾人的推舉下登上了汗位,後金正式進入了“四大貝勒南面共坐”時期。
這一時期的代善、阿敏、莽古爾泰,以“兄長貝勒”的身份,分列皇太極左右,共商國事,同受朝賀,後金政權儼然“四位大汗”。
於是,不甘心權力旁落的皇太極,先是除掉了阿敏和莽古爾泰,緊接著不斷打壓代善,最終將所有權力收歸自己手中,真正實現了“南面獨坐”。
崇德元年(1636年),皇太極在盛京改元稱帝,改國號為“大清”,除了仿照明朝的制度進行政治體制改革外,爵位世襲體系也隨之發生了變化,“親王”、“郡王”成為了新的焦點,而“貝勒”這一稱號和爵位,也隨著時間的推移,地位不斷的降低。
清朝時期的“貝勒”,更多的還是繼承而來的。皇太極改元稱帝后,重新建立了宗室的爵位制度,並且將爵位劃分為了九個等級,分別為:一等和碩親王;二等多羅郡王;三等多羅貝勒;四等固山貝子;五等鎮國公;六等輔國公;七等鎮國將軍;八等輔國將軍;九等奉國將軍。
此後,經過順治、康熙、雍正、乾隆,四代帝王的不斷改進與細化,最終在乾隆十三年(1748年)的時候,正式頒佈《欽定爵表》,宗室爵位也就此成為了我們所熟悉的十四個等級。到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又重新釐定了“鐵帽子王”的稱號與家族傳承世襲,清朝的爵位體系算是徹底確定下來了。
至於“貝勒”的爵位,也就此固定稱為了“多羅貝勒”,在所有宗室爵位等級中排名第三位,也算是非常高階的爵位。
然而,俗話說“物以稀為貴”。
由於清朝實行的是“隔代降爵”的制度,使得相較於此前的明朝,王爵特別是獲得“親王”爵位的宗室,數量還是非常少的,所以伴隨著時間的推移,“貝勒”以及更低爵位的宗室數量開始成倍數的增長。
這其中,“貝勒”的產生主要有兩種方式。
其一,皇帝對於皇子以及宗室子嗣的冊封,就此產生了許多新晉封的貝勒。
其二,按照順治皇帝時期的規定,“親王一子封親王,餘子封郡王。郡王一子封郡王,餘子封貝勒”,此後經過修改,減少了封王的數量,增加了更低等級爵位的冊封。
於是,清朝的“貝勒”的數量也就此開始變得龐大,再加上影視作品的不斷演繹,也就讓人有了一種在清朝末年的“貝勒爺”已經是“爛大街”的感覺。
與此同時,除了滿洲宗室會被封“貝勒”爵位之外,蒙古部落的王公也會被封“貝勒”爵位。清朝時期,對於蒙古王公的爵位封賞也做了重新的釐定,並將其分為六等,即和碩親王、多羅郡王、多羅貝勒、固山貝子、鎮國公、輔國公;除此之外還有臺吉、塔布囊。
所以,清朝時期能被稱為“貝勒”的也並非只有滿洲宗室,蒙古王公也有這一爵位稱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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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吹泡泡的豬
貝勒爺是皇室爵位,象徵著高貴的身份,代表滿族皇室貴族的一種稱號。清代宗室貝勒封號分為貝勒和貝子,史料記載貝勒爺為封爵中的第三級。
通常只有皇室宗親才會享有貝勒爺這個封號,但有時也會授予蒙古貴族。被封為貝勒爺的基本都是皇室宗親,一般為世襲。
清史上最早期著名的四大貝勒爺分別是代善、阿敏、莽古爾泰、皇太極。這四位並不都是努爾哈赤的兒子,其中阿敏就是努爾哈赤的侄子。可見不是皇室宗親,根本就沒有機會被封為貝勒爺。還有世襲的貝勒,王爺的兒子是貝勒,貝勒的兒子是貝子。
順治六年規定,親王一子封親王,餘子封郡王.郡王一子封郡王,餘子封貝勒.貝勒之子封貝子,貝子之子封鎮國公,鎮國公之子封輔國公,輔國公之子授三等鎮國將軍.其後又有所修改.皇太極第五子碩塞便因系皇子而封郡王,後又以軍功晉親王.這些因系“天潢近支”而封世爵的皇子王孫,稱為“恩封諸王”。
而公侯伯子男和剩下的雲都尉、輕車都尉都是給非皇室成員的。
貝勒爺在清朝前期地位還算比較高,但到了清朝後期,隨著皇室的子孫成員越來越多,爵位制度的不斷完善,貝勒爺就沒什麼地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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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籃球大局觀
在清朝入關以前,“貝勒”是“部落長”的稱呼。這是一個很有實權的官職,在當時,僅次於最高級別的“汗”。
到了入關以後,“貝勒”就逐漸從一個官職的名稱,演變成爵位的稱呼。這意味著,“貝勒”更多的成為虛銜,不再擁有實權。
宗室的爵位被分為九等。從親王到奉國將軍,貝勒被排在第三等,屬於高階爵位的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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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靜逸堂堂主
清太祖努爾哈赤及其子侄諸貝勒,掌握了後金國——金國軍政財刑大權。在這個國家裡,努爾哈赤一直是主宰一切擁有至高無上權力的專制君汗。這從其被尊為“英明汗”一事,反映得十分清楚。
努爾哈赤起兵初期,自稱“淑勒貝勒”,後改稱“聰睿汗”、“恭敬聰睿汗”。據《滿文老檔·太祖》記載,天命元年(1616)正月,八旗貝勒、大臣及“眾人”,恭上新號,敬稱努爾哈赤為英明汗時說道:“我等之國,無汗則憂苦甚多。皇天為使我等之國得享安康,眷愛窮苦部眾,而降生賢能善養之汗,應上尊號”,遂尊為“承奉天命養育列國英明汗”。
八旗貝勒、大臣的議論及其奉上的尊號,非常清楚地、確切地反映了努爾哈赤統治後金的真實情形。所謂“承奉天命養育列國英明汗”,包括了密切相關的兩個內容。其一,努爾哈赤並非凡夫俗子,也不是輔佐帝王領兵轄民的文官武將,而是奉承天命的開國之君。他的所作所為,皆非平凡之舉,而是秉承天命來平亂致治。受天所命為皇天保佑的君主,當然應該掌握一切權力,當然應是言出令行的專制君汗。其二,正因為他是承奉天命之君,因此他必然是“賢能善養”窮苦部眾之汗,而且是“養育列國”之汗。既承奉天命,又賢明英武,善養部眾,這樣的汗自然是執掌後金大權的最高統治者。這不僅僅是諸貝勒、大臣對努爾哈赤尊稱之詞,他自己也是這樣看這樣說的,不單是一般諸申為汗恩養,就是威風凜凜位高勢強的八旗大臣,也系汗所育養。每當召叢集臣集會時,他就要宣揚汗為天命、臣為汗用的一套,反覆講述“天任之為汗,汗任之為大臣”。
進入遼瀋以後,雖然國號由後金改為金國,但汗的尊稱並未改變,局面仍如以前一樣,努爾哈赤仍然是最高統治者。天命八年(1623)正月二十七日,努爾哈赤特下汗諭,對八旗貝勒、大臣講述全國各類人員的情況,明確規定了各自的身份、地位、義務和相互關係,指出存在的問題,給予嚴厲的警告。這對說明汗之威嚴,是極為難得的綱領性的檔案。努爾哈赤說:
天之子汗,汗之子諸貝勒、大臣,諸貝勒、大臣之子伊爾根,主(額真)之子阿哈。汗以天為父,若敬思弗忘,英明治理天所賦與之政,則汗之政焉得而亡。諸貝勒、大臣,以汗為父,若敬思勿忘,無論何物,皆不思貪為己有,不萌盜賊兇暴奸詐之念,務守正直,則諸貝勒大臣之臣道焉得而亡。……諸貝勒、大臣,承受汗之恩惠,若不顧汗意,恃彼之才之力而行,不勤治其政,持賊盜奸詐兇暴之心,貪婪昏亂,則將為汗所譴,而罷諸貝勒、大臣之任,諸貝勒、大臣豈能保持其位乎?……若天命之汗、貝勒,不為天嘉之,不為人喜之,不小心以善行治政,則將為天所譴而汗之政亡矣。汗所委命之諸大臣,若不公正勤勉盡力於所委之事,而持邪惡怠慢之心,則將為汗所斥而身亡矣。《滿文老檔·太祖》卷四十四。
這道汗諭,以法律的形式,規定了英明汗努爾哈赤是金國的最高統治者,握有金國軍政大權。這一點,反映在許多方面。第一,努爾哈赤是金國各類人員之父,金人皆系其“子”。汗諭把金華人員分成四類:汗、貝勒與大臣、伊爾根、阿哈。汗、貝勒、大臣及一部分佔有較多阿哈的伊爾根,是掌握權力的人,大多數窮苦的伊爾根、諸申及包衣阿哈,則受其奴役。在統治者內部,又分成若干階層和集團。貝勒、大臣是伊爾根、諸申之父。額真(主)的成員比較複雜,凡是佔有包衣阿哈之人,不管是貝勒、八旗官將,還是富裕的伊爾根、諸申,都是他們的阿哈之主,也就是阿哈之父。所有這些人——貝勒、大臣、額真,都是英明汗之子(佔有包衣的伊爾根,還是貝勒、大臣之子),都必須尊努爾哈赤為父。這裡所講的父與子,不是講血統關係家族關係,而是指尊卑上下隸屬關係。父,就是其子之主和統治者。子,就是其父的被統治者,他們必須對其父努爾哈赤“敬思弗忘”,畢恭畢敬,俯首聽命,不得冒犯父的尊嚴,不許犯上謀亂心懷不軌。金國之人,皆系汗之子,皆須聽從汗安排。
第二,諸貝勒和八旗官將,皆由汗封授、獎懲和罷革。固山貝勒、旗主貝勒,固然是該旗之主,該旗所有人員,不管是固山額真、總兵官、梅勒額真、副將等高階官將,還是參將、遊擊和備禦,以及一切諸申和伊爾根,都須服從他的管轄,權勢極大。總兵官和副將,以及參將、遊擊、備禦,分管所轄兵民,佐治國政,率兵出征,也是有權有勢的高階人員。但是,貝勒權再大,總兵官職再高,也須尊汗為父,聽汗支配。貝勒之尊、官職之顯,皆系汗父封授,如若對汗忠貞孝順,勤勉治政,便能蒙受汗恩,久在其位,久任其職。如若對汗不忠,貪婪昏庸,心懷“賊盜奸詐”之念,擾亂國政,則將為汗所譴,革其位,罷其官,誅其身,籍沒其家,“遇逢憂患矣”。前面曾經講過,貴為國母的大福金富察氏的被休,皇長子阿爾哈圖圖們貝勒褚英的執政及其被革和處死,大貝勒代善之立為太子及其被廢,以及後面將要敘述的四貝勒皇太極的被訓斥,督堂烏爾古岱的貶職,督堂、總兵官阿敦的失寵和被監禁,巴克什額爾德尼的冤死,都清楚地表明瞭順汗者昌,逆汗者亡,努爾哈赤確係握有生殺予奪大權的最高君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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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四川達州人
多羅貝勒,滿語本意就是天生貴族。
努爾哈赤時期,貝勒是僅次於大汗的,比如代善等四大貝勒,阿濟格等四小貝勒,都是旗主或者接近身份者。
努爾哈赤死後,皇太極等四大貝勒共同領導國政,等削平阿敏、莽古爾泰,代善屈服後,皇太極仿中原例稱帝,建制,規定最高封爵為親王,次者郡王,第三級為貝勒。在滿清宗室及蒙古封爵體系中,貝勒依舊高居第三位。
順治六年規定,親王一子繼承親王,餘子封郡王或貝勒(比如恭親王的長子載澄就是郡王銜的多羅貝勒)。
郡王一子繼承郡王,餘子基本封貝勒。
同樣,皇帝兒子的最低封爵是貝子,基本爵是貝勒郡王,少數封親王。
貝勒每年固定俸銀2500兩,米2500斛。總體屬於降襲爵,嫡長子降級貝子,餘子封二等鎮國將軍,側福晉子封一等輔國將軍,旁妾所出是最低的奉恩將軍。
不論宗室還是蒙古爵,如果貝勒領有一個或者若干牛錄,雖兵權與民政權被實際虛化,但各牛錄成員日常要孝敬錢財,尤其做官要給予分贓。如果是沒有領牛錄的空頭貝勒,日子就很艱難,畢竟2500兩很難養活貝勒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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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達摩說
早期的貝勒權力很大,在地位上幾乎僅次於大汗。如努爾哈赤時就有四大貝勒,即代善、阿敏、莽古爾泰和皇太極。
皇太極繼位後,為集中權力,仿效中原體制建立新的爵位體系。貝勒的地位有所降低,在清朝宗室爵位的十二級體系中位居第三,僅次於和碩親王和多羅郡王,可以說也是很高的爵位了,其俸銀為2500兩,祿米2500斛。
在繼承製度上,貝勒也不是鐵打的帽子,要降級繼承的。順治六年規定,任何一級爵位都要降級繼承,如親王可選一子封親王,餘子則順延降為郡王。那麼貝勒之子,除一子封貝勒之外,其餘的就只能降為貝子爵了。
基本上,皇子當中比較受寵的都能獲封貝勒或貝子爵,當然能獲封親王和郡王比較難,你得極其受寵,還要有實打實的辦差能力才行。一般說來,得等老皇帝去世,新君繼位,才會由新君下旨,將兄弟們提升為親王和郡王。當然也有特例,如道光帝臨死前下旨,將皇位傳於奕詝,並封奕訢為親王。
基本在清朝前期,貝勒已經是很高的宗室爵位了。但到了清朝中後期,隨著宗室成員的進一步擴大,貝勒爺也就沒什麼地位了。但比起更多的閒散宗室,貝勒爺也還算是有點地位。
此外,在蒙古爵位中也有貝勒,也是居於親王和郡王之後,位列第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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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關河南望
“貝勒”這個稱號一直出現在清朝各種各樣的作品中。這個稱號最早來源就是滿文,清朝就是滿族人統治的天下,這個意思是代表“堅固、結實”。在清朝還沒有入關以前,“貝勒”是“部落長”的稱號。這個官職很有權力,在當時,地位僅僅低於最高等級的“汗”。直到清軍入關後,“貝勒”這個稱號就不再是簡單的官職了,後面成了一種爵位的稱呼,由此可見,“貝勒”慢慢的沒有了實權,權力越來越小。
這種變化就是發生在清朝入關統治了一定時日的狀況下,他們是為了要抬高皇親貴族的地位,然後又要吸納新的人才為國家所用,互相妥協之下才有的這種結果,但是共同目的都是為了更好的統治天下。之前清朝還未入關時,他們都是依靠著宗室的力量。就算是已經入關了,也要依靠這些宗室。既然已經打下了江山,就給那些開國功臣相應的回報,不然,人心渙散,統治就不會穩定,江山也很難治理。
所以就封了很多爵位,宗室的爵位被分為了九個層次。從親王到奉國將軍,貝勒是屬於第三等的,但是也是高階爵位。想要得到這些爵位肯定是異常艱難的。有的是直接封賞,有的是曾立下了功勞,還有的是繼承父輩的。
貝勒的爵位在清朝入關了之後地位也不是很高,但是在以前來說也算是個很好的官職了。
回覆列表
我們都知道貝勒爺是皇室爵位之一,一般是呈世襲狀態,地位是非常高的,只有皇帝跟其他親王的兒子才能稱之為貝勒。說起貝勒,大家在腦海中一閃而過的可能是那些關於清朝電視劇或者清朝書籍。因為在那些裡面我們經常會看見貝勒爺的角色。尤其是在康熙或者雍正時期,貝勒爺是一個很風光的稱呼,比如四貝勒,十三貝子等。
清朝前期貝勒雖說不是正式官職,但是也有著相當大的權力。擁有官職的大臣,普通百姓都會對貝勒懷著敬意,處事方面也會懼怕貝勒,生怕哪裡做得不好惹到貝勒爺。但是在清朝後期,貝勒爺的權利並沒有那麼大,也不太會受到人們的尊敬。
這一點就和太平天國有點像了,一開始的時候,天平天國東西南北王紅半邊天,後來也越來越不值錢了。根據歷史我們知道,一開始清軍進迫攻打天京的時候,洪秀全在陳玉成和李秀成等人的支援下,洪秀全的玉璽太平軍在數年的戰爭間打敗了清軍的很多力量。
在1859年也就是咸豐九年的時候,洪秀全的族弟洪仁玕抵達天京,洪秀全大喜非常開心立即冊封仁玕為軍師、幹王,總理掌管天國一切事物朝政。但是因為洪仁玕沒有立功而被洪秀全封王,洪秀全擔心其他人不服,難以管理,就再次分封異姓王。後來洪秀全分散諸王的權力,一共封了2700多個爵位,王爵也就從這時開始氾濫了。這就和清朝後期的貝勒氾濫現象很相似了。
清朝前期,貝勒地位很高,但隨著王室子孫的增加,爵位制度也在不斷的完善,所以在清朝後期,貝勒地位有所下降。那麼貝勒到底在那時候是什麼地位,處在什麼樣的位置,有著怎麼樣的權力?我們就來詳細瞭解一下。
首先,我們來談談那些阿哥們,阿哥們其實不是一種爵位,他們也沒有很大的權力,只是皇帝的兒子而已。比如說五阿哥,十三阿哥等。但要是在眾多皇子中,進行了加封受爵就會直接叫他們的封號,比如雍親王,十三貝勒等。雖有爵位的稱呼,但他們也是等同於皇子的。
根據史料我們知道清朝的爵位是這樣劃分的:親王、郡王、貝勒、貝子等等。由於親王和郡王的冊封非常嚴格謹慎,一般很少有皇子的冊封,大多皇子只能被冊封為貝勒或者貝子。而且雍正皇帝起初也只是貝勒。所以由此可見,在清朝前期,貝勒的地位是非常高,非常顯赫的。但在清朝進入中期以後,皇室一直開枝散葉,皇室成員越來越多,受封爵位的制度逐漸寬鬆,很多皇子都有可能會被冊封為親王或者郡王,自然而然貝勒的地位就會有所下降。
在清朝末期,如果由貴族強調自己是貝勒,那就要看是近支還是遠支了。如果是遠支就沒有人把他當回事。我們都知道清朝的爵位不可以世襲,比如爺爺是親王,到了父親這一輩是郡王,到了孫子這一輩就是貝勒了,因此貝勒有點血統偏遠的感覺味道。在明朝爵位都是可以世襲繼承的。但也有一直繼承一個爵位的,比如老十三雍祥就是這樣,被雍正加封為怡親王,可以世代罔替,在清朝只有鐵帽子王才能罔替,而清朝就有8位,怡親王就是其中之一。
雖說這皇室爵位變化多端,貝勒也由原來的至高無上變得平平無奇,但是對於百姓的生活,也是沒什麼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