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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陳定定教授

    墨者多來自社會下層,以“興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為教育目的,尤重艱苦實踐。墨家與儒家同為顯學,被墨子斥責:楊氏為我,是無君也;墨子兼愛,是無父也;無父無君,是禽獸也。墨家倡導“兼相愛”、“交相利”,墨家的仁愛觀念與儒家有著本質的不同。儒家的仁愛是有等級有差別的仁愛,有一種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內在順序。而墨家的仁愛是真正的天下平等、天下一同的仁愛,與儒家 “親親有術,尊賢有等”相反,要求君臣、父子、兄弟都要在平等的基礎上相互友愛,“愛人若愛其身”,並提出“天下之人兼相愛,強不執弱,眾不劫寡,富不辱貧,貴不傲賤,詐不欺愚”。因此,墨家的仁愛相比儒家有更為廣泛的範圍和內涵,也就使得其一定程度上成為遊俠精神的來源。墨者主要分為兩類:墨辯之士從事論辯,墨俠之士修習武藝。

    《墨子•公輸》記載墨子為救宋國與公輸盤的論戰,文末公輸盤欲殺墨子,墨子說“公輸子之意,不過欲殺臣。殺臣,宋莫能守,乃可攻也。然臣之弟子禽滑釐等三百人,已持臣守圉之器,在宋城上而待楚寇矣。雖殺臣,不能絕也”。這便是墨家遊俠精神的反映。先秦時期的開放的社會氛圍以及動盪的社會環境,許多貴族爭相養士,不僅為了士人多帶來的功用,也是為了愛賢的美名,這就為遊俠這一特殊群體的存在提供了生長土壤。

  • 2 # 龍鄉子龍

    遊俠此類人在歷朝歷代,都是受到社會底層,弱勢群體極立推祟的仗義形象。他們仗義疏財疾惡如仇,殺富濟貧身懷絕技。

    遊俠們大多都犯有命案,在家鄉無法生存立足,就盲遊各地,由於沒有生活來源,只好邊遊走邊劫財。有時也幹一些,受人錢財替人消災的不義之事。一般情況下,他們針對的目標只鎖定富甲一方的達官貴人,很少傷害普通老百姓,所以在民間無民憤,反而成了百姓心中的英雄!

    遊俠是特定社會歷史條件下的產物,體現出封建社會制度的垢病。說白了,遊俠就是亡命徒,他和如今的在逃犯很相似,他們是社會穩定的破壞者,是逃避法律制裁的群體!不值得推祟!

  • 3 # 楊懷斌4

    遊俠的性質類似於現在的僱傭兵,但又不同於僱傭兵。古代的遊俠,出身卑賤,具有一定的功夫,比如說擅長劍法、刺殺什麼的,還具有相當的社會影響力。他們接受僱主的僱傭,幫助僱主完成一些僱主做不了的事情,比如說刺殺、找人什麼的。但是這群人做事有自己的行為準則,一旦僱主的任務違背了他們的準則,他們就是瀕臨死境也不會去做。遊俠最擅長使用暴力解決問題,經常或是為了實現自己許下的諾言,或是為了一時的意氣之爭,或是為了完成僱主的任務,或是純粹是遇到了自己看不下去的事情而殺人,所以他們大多命案累累。但他們社會交遊廣泛,處理事情手段多樣,遊走於黑白兩道之間,很多豪強、官吏透過正途沒辦法解決的事情,都不得不交給遊俠處理。所以說遊俠雖然命案累累,有時為了避免遭遇仇家復仇,不得不四處遊走,但是政府也不會去為難他們。於是,部分遊俠由於不受政府限制,官員有時還有求於他們,他們就開始肆無忌憚地透過各種手段積累田產,招募門客,成為稱霸一方的豪強。

  • 4 # 晉公子

    本期話題

    在戰國以至西漢的歷史上,遊俠是一群最神秘也最富有魅力的人。究竟什麼人才能算是遊俠?為什麼像荊軻這樣慷慨重義的江湖人物卻沒能進入司馬遷寫的《史記·遊俠列傳》呢?

    這幀劇照講述的是一個感人的故事:一位法國老人接到了來自澳門的噩耗:他的女婿因為向警方揭穿黑社會集團的賬目而慘遭滅門,女兒和兩個外孫不幸喋血槍下。

    為了替女兒一家復仇,老人重新抄起了20年前的舊業,並在澳門當地僱傭了三個和自己一樣的殺手同行——阿鬼、阿柱和肥樂。老人允諾三人,一旦他們幫自己達成心願,他將把包括巴黎的一所大宅和一間餐廳在內的全副身家統統贈予三人以為酬報。

    這不是一樁簡單的買兇殺人的交易,因為老人除了要付出金錢,還必須跟時間賽跑:曾經的殺手生涯在老人的頭顱中留下了一顆子彈,因為這顆子彈,他的記憶正在消退。如果有朝一日記憶退化為一片空白,那女兒的仇家恐怕也會在老人的腦海中銷聲匿跡,最終復仇的渴望將會被時間強行抹去。

    在這幀劇照裡,阿鬼、阿柱和肥樂站在海灘上,看著老人的記憶就像落日下的海潮一樣緩緩退去,他臉上已不復有猙獰的仇恨,正在一群天真無邪的孩子中間享受著桑榆暮景的歡樂。

    眼前的一幕讓肥樂不禁發問:“如果一個人連記憶都沒有了,那他心中還有仇恨嗎?”

    他的話立即引起了阿柱的共鳴:“要是還能有選擇的機會,你說他寧願記得(那樁血仇),還是不記得?”

    話音剛落,身為三人頭目的阿鬼堅定地說道:“他不記得了,但是——我記得!”於是乎,他們把老人留在了快樂的海灘上,轉身離開,去兌現助他復仇的承諾,直到付出生命的代價。

    如果脫去阿鬼身上的風衣,摘掉他的墨鏡,杜琪峰導演在《復仇》這部影片中描寫的阿鬼活脫脫就是司馬遷筆下的遊俠:

    今遊俠,其行雖不軌於正義,然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諾必誠,不愛其軀,赴士之阸困,既已存亡死生矣,而不矜其能,羞伐其德,蓋亦有足多者焉。

    ——《史記·遊俠列傳》

    在華人的精神世界裡,“俠”或許是最頑強的文化情結。這種誕生自先秦時代的神秘人物和他們的傳奇故事被代復一代的文學不斷演繹,直到今天,我們仍然執著地在彩色膠片裡,在槍林彈雨中做著關於遊俠的幻夢,《復仇》裡的阿鬼只是夢中形形色色的遊俠人物的其中一個,而已。

    我們喜歡談“俠”,但卻很少有人能夠說清,什麼是“俠”?在真實的歷史上,這是一群什麼人?我們又能用什麼標準把他們和別的社會群體區別開來呢?東漢學者荀悅嘗試過回答這些問題,他說:

    立氣齊,作威福,結私交,以立強於世者,謂之遊俠。

    ——《史記集解》

    把荀悅的話翻譯過來,遊俠該是這樣一群人:他們為了某種共同的價值觀念而聚合到一起,凝成世人所不可侮的強權。

    至於這種價值觀念是什麼,荀悅雖然沒有明說,但我猜,他指的是江湖道義,也就是司馬遷所謂“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諾必誠,不愛其軀”。事實上,司馬遷本人也正試圖從江湖道義的角度為遊俠制定一個身份標準,他說:

    以餘所聞,漢興有朱家、田仲、王公、劇孟、郭解之徒,雖時捍當世之文罔,然其私義廉潔退讓,有足稱者。名不虛立,士不虛附。

    至如朋黨宗強比周,設財役貧,豪暴侵凌孤弱,恣欲自快,遊俠亦醜之。餘悲世俗不察其意,而猥以朱家、郭解等令與暴豪之徒同類而共笑之也。

    ——《史記·遊俠列傳》

    司馬遷試圖讓我們相信,只有那些講原則、守信義、有人格的江湖大佬才有資格被尊稱為俠。

    如果以電影裡的角色而論,像阿鬼這樣受人之託、忠人之事的殺手就算得上俠,而更多的只管殺人越貨的江湖匪類,無疑要被司馬遷降格為遊俠不齒的“豪暴之徒”。

    雖然太史公用熱血澎湃、一唱三嘆的口吻不斷強調道義對遊俠是多麼重要,但拋開感情的共鳴,理智卻不容許我相通道義是界定遊俠身份的繩尺。因為阿鬼如果算是遊俠的話,那麼他的那些古早時期的同行們——豫讓、聶政和荊軻不該同樣被視為遊俠嗎?

    可事實是,對這些人,司馬遷並沒有將他們納入《史記·遊俠列傳》而另立了《刺客列傳》。一部分當代學者試圖用他們的研究打通“刺客”與“遊俠”的壁壘,論證司馬遷所稱的“遊俠”其實是包含“刺客”在內的,但我認為這樣的努力幾乎不可能奏效,因為司馬遷說:

    古布衣之俠,靡得而聞已。(中略)自秦以前,匹夫之俠,湮滅不見,餘甚恨之。

    ——《史記·遊俠列傳》

    對秦代之前的布衣遊俠的事蹟,司馬遷明確表示他一無所知,也無從得知。這意味著寫入《刺客列傳》的豫讓(屬春秋)和聶政、荊軻(屬戰國)肯定不算司馬遷口中的“古布衣之俠”。

    但這三位刺客又分明具備了“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諾必誠,不愛其軀”的道義特徵。以是否具備道義來界定遊俠,最終卻將為道義殉身無悔的豫讓之輩排除在遊俠的範疇之外,太史公對遊俠這個概念的描述出現了令人遺憾的自相矛盾。

    在現代學術觀念中,一個概念能夠成立的基礎是必須具備清晰的內涵和外延。司馬遷以道義來界定遊俠的範疇,導致後來學者將刺客濫入此範疇當中,這表明“俠”的概念在司馬遷那兒沒能建立起準確的內涵和外延,司馬遷口中的“俠”同其他社會群體還具有某種程度的黏連,甚至與“俠”發生黏連的社會群體還不止“刺客”這一個:

    儒者之義,有過於“殺身成仁”者乎?儒者之用,有過於“除國之大害,扞國之大患者乎?”(中略)世有大儒,固舉俠士而幷包之。

    ——《訄書·儒俠》

    從行為準則上看,遊俠的道義與儒家的仁義實在是太像了,無怪乎章太炎先生要將遊俠和儒生打併歸一。如果我們仍然固執地堅持司馬遷的思路,用道義來界定遊俠的範疇,那麼我們將不斷遭遇諸如“俠出於儒”或者“俠出於墨”這一類史學命題的困擾。

    但真實的歷史卻是:儒家或者墨家從不承認遊俠是他們的同類:

    至如閭巷之俠,修行砥名,聲施於天下,莫不稱賢,是為難耳。然儒、墨皆排擯不載。

    ——《史記·遊俠列傳》

    話說到這兒,不難看出,我們跟隨司馬遷的指引,以道義為線索去追尋什麼是遊俠,結果卻被他帶進了死衚衕裡。是時候改弦易轍了。

    可要是拋開了江湖道義,我們又能用什麼來界定遊俠呢?回答這個問題之前,讓我們首先來看一看究竟哪些人是古人眼中公認的遊俠。即以西漢為例,《漢書·遊俠傳》載:

    ——《漢書·遊俠傳》

    在這段文字當中,班固提到了四類政治地位和社會身份差異懸殊的遊俠。

    這其中的第一類如代國國相陳豨,他本是追隨高皇帝劉邦征伐天下、開創漢家基業的從龍功臣,屬於異姓軍功集團的一員。第二類譬如吳王劉濞和淮南王劉安,一個是劉邦的侄兒,一個是劉邦的庶孫,都是宗室的同姓、皇族的血親。

    至於第三類——魏其侯竇嬰和武安侯田蚡,前一位是漢景帝之母竇太后的孃家侄子,後一位是漢武帝之母王太后的同母兄弟。俱出劉姓王室的姻親外戚。這三類遊俠都是身份貴重的社會名流,只不過通天圖龍,各有其術——功臣憑戰績,藩王靠血統,姻戚則攀援裙帶關係。

    四類西漢遊俠中唯一的另類是劇孟和郭解,他們是遠夠不著上流社會的貧賤階級,是活躍於市井坊間的布衣百姓。

    為什麼班固要將他們與前三類人相提並論,這四類人物的共同特徵又是什麼呢?錢穆《釋俠》分析道:

    史公特指孟嘗、春申、平原、信陵為俠。至其所養,則轉不獲俠稱。故曰‘匹夫之俠,湮滅不見。’則俠乃養私劍者,而以私劍見養者非俠。

    故孟嘗、春申、平原、信陵之謂卿相之俠,朱家、郭解之流謂閭巷布衣之俠,知凡俠皆有所養,而所養者非俠。

    (中略)至於任俠之所養,在當時則均目為客,或稱賓客,門客,食客。而客之中有刺客。而盛養此輩門客,食客,刺客者則俠也。

    ——《釋俠》

    西漢遊俠,或者貧賤,或者富貴,但無一例外都做著這樣一件相同的事情:每位響噹噹的江湖大俠都維持著一個規模龐大的門客集團。史書中提到他們的追隨者,動輒說“從車千乘”或者“門客千人”。

    凡不養客的人不能被稱之為俠,因為從訓詁學上說,“俠”這個字正是以“養客”為最原始的含義。唐代學者顏師古說:

    俠之言挾也,以權力俠輔人也。

    ——《漢書·季布傳》注

    把這段話翻譯過來,顏師古的意思是遊俠是依靠自身複雜的社會關係和深刻的政治背景以養客的形式組織起來的集團勢力。這個集團的核心和領袖才有資格被尊稱為“俠”。

    至於《刺客列傳》中的傳奇人物,除曹沫之外,專諸、豫讓、聶政和荊軻都得算是遊俠門下的“客”,只因為他們從事的是刺殺活動,故而又別稱“刺客”。如果還用電影《復仇》中的人物來模擬,那麼阿鬼、阿柱和肥樂就是刺客,而他們曾經的幕後老闆,那個買兇殺害法國老人的女婿一家的馮先生才是古人口中的所謂俠。

    弄明白了這點,我們就不難理解為什麼遊俠和刺客都奉行同一套江湖道義,因為所謂江湖道義本來就是俠客集團中各成員相互交往的行為準則與社會規範,它既對上約束領袖,也對下約束門客。

    阿鬼之所以反水,幫助法國老人來向馮先生復仇,某種程度上也是因為馮先生“壞了規矩”:江湖事,江湖了。禍不及家人,你不該朝仇家的女眷和孩子下毒手。

    顏師古說,遊俠必定是有“權力”,足以裹挾他人的人。但他說的這個“權力”,倒並不一定非富即貴,更不是暴橫的武力。《史記·遊俠列傳》中記載了這麼個故事:

    及徙豪富茂陵也,解家貧,不中訾。吏恐,不敢不徙。衛將軍為言郭解家貧,不中徙。上曰:“布衣權至使將軍為言,此其家不貧。”解家遂徙。諸公送者出千餘萬。

    ——《史記·遊俠列傳》

    西漢王朝為了加強對各地的控制,杜絕割據勢力,往往由地方政府造冊編撰豪強名錄,並將這些人舉家遷徙到關中,監管於天子輦下。當時世人眼中的所謂富豪,通常要具有三百萬以上的資產。

    可河內大俠郭解家裡窮,夠不上這個標準,因而為自己被編入遷徙豪強的名錄大呼冤枉,還請出了將軍衛青到漢武帝面前為自己關說。衛青向武帝進言,道是郭解太窮,不該被徙。

    精明的漢武帝意味深長地回答說:“他一個平頭百姓居然手眼通天,請得動將軍的尊駕來替他說項,這還能是窮?”果然,舉家遷徙的時候,郭解收到了各路朋友的饋贈,加起來有千萬之巨——遠超過三百萬的“中訾”標準。

    像郭解這類的布衣遊俠,乍一看或許不算富有,也不擔任高官顯爵,但他的社會影響力——或者徑直稱為“勢力”好了——卻足以和王公親貴分庭抗禮。

    與郭解齊名的洛陽大俠劇孟,在七國之亂時前往投效太尉周亞夫,周亞夫興奮地說,他來了可頂得上一個大國的作用呢。“宰相得之,若得一敵國雲”——這令宰相都為之側目的煊赫權勢,絕不是獨來獨往的刺客所能具備的。

    參考文獻:

    瀧川資言《史記會注考證》;

    錢穆《中國學術思想史論叢》 ;

    王先謙《漢書補註》;

    章太炎《訄書》。

    — THE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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