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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好好學習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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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yf大千世界
中國歷史上繼夏之後存在時間較長的一個王朝。從公元前17世 紀商湯滅夏後建立國家,至公元前14世紀中葉盤庚遷都殷,及公元 前11世紀商王紂被周武王同西南各族攻滅,共傳十七世,三十一王,
歷時六百年左右。
起源和發展
商族早在滅夏之前,就有了相當長時期的發展。 它最早活動於東 方的渤海沿岸及河南、河北,同山東半島、遼東半島的古代土著民族 有許多共同之處。有以玄鳥為始祖的神話,還有用獸骨占卜、殺人殉 葬、衣著尚白等習慣。
《尚書序》記載:“自契至於成湯八遷。”據王 國維稱,契居番,昭明遷砥石又遷於商,相土東遷泰山下又遷商丘, 上甲微遷於殷又遷至商丘,成湯滅夏定督亳,是為八遷。 後來又有過 五次遷徙,所謂“殷人屢遷,前八後五”,即仲丁遷於嗷,河直甲遷 於相,祖乙遷於邢,南庚遷於奄,到盤庚時最後定都於殷(今河南安 陽),是為五遷。
從此,“至紂之滅,二百七十三年更不徙都”,故商 又可稱為殷或殷商。商人的屢次遷徙,或許由於受異族的壓迫,或許 由於水旱之災,或許由於擴張土地到更肥沃的地區,並不一定表示商 族早期是遊牧民族。 遷徙的範圍大概在今河南、河北、山西、山東 一帶。
商代自湯開始,至紂滅亡,共傳十七世,三十一王。商王世系, 據《史記•殷本紀》載,結合甲骨文考察,除去個別有誤,基本可 信。在成湯以前,從契至成湯,凡傳十四世。《國語•周語》說: “玄王勤商,十有四世而興”,即所謂商族的“先公”時期。
這在 《史記•殷本紀》和甲骨文中也有記載。
商自成湯建國,盤庚遷殷,至武丁時期,經過對周圍方國的頻繁 戰爭,疆域及勢力影響空前擴大。殷都經科學發掘證實,在今河南安 陽西北的小屯村一帶及洹水沿岸周圍的後岡、高樓莊、薛家莊、花園 莊、小莊、四盤磨、孝民屯、大司空村、小司空村、武官村、侯家 莊、秋口及同樂寨等二十幾個村莊方圓二十四平方公里或更大的範圍 內。
以王畿為中心的商代統治區域為黃河中下游的中原地區,即今河 南北部及河北南部。但其勢力所及之地,已東起山東半島,西至陝西 西部,南及江漢流域,北達河北北部。至於其文化對各地的影響,則 大大超越了這一範圍。
據考古資料看,東南和華南地區分佈於長江下 遊兩岸的“湖熟文化”、江西北部的“吳城文化”、西南地區四川境 內的“巴蜀文化”以及北方內蒙古、遼寧的“夏家店下層文化”等, 都不同程度地受到了商文化的影響。
階級關係
王權商代的最高統治者是商王,商王自稱“餘一人”“一人”
享有絕對權力。商代王位的繼承法為父死子繼與兄終弟及兩制並用
凡子即王位者其父即為直系。商
祭中,直系先王及配偶有資格列
入祀典,而無旁系先王的配偶。
到商代後期更有“大示”(直系
先王的廟主)及“小示”(旁系
先王的廟主),之分別,祭祀
“大示”的宗廟為“大宗”,祭
祀“小示”的宗廟為“小宗”。
這種家族中祭祀上的差別,正是
商代宗法制度的表現。
卜辭中商王親屬稱謂有祖、
妣、父、母、兄、弟,且有“多
祖” “多妣” “多父”“多母”之
稱。先王的配偶稱妻、妾、母、 商朝帶手銬的奴隸復原因
爽,與商王有血緣親族關係的有
“王族”“多子族”。
這些宗族同商王形成親疏不同的宗法關係,他們 構成“百姓”的主體,而為首的是商王自己。
官制商王以下的統治機構,分“內服”“外服”,即王畿內與 畿外之地方兩種。《尚書•酒浩》中有“越在內服,百僚庶尹,惟 亞、惟服、宗工,越百姓、里君”,“越在外服,侯、甸、男、衛、邦 伯”,結合卜辭的記載,商代的官制在畿內大致有:負責政務的尹、 多尹、臣。
臣又有王臣、小臣、小眾人臣、管理耕籍的小籍臣、管理 山林的小丘臣、管理車馬的馬小臣等等。武官有多馬、多亞、多菔、 多射、多犬、五族戍等等。史官有作冊、多卜、多工、巫、祝、吏等 等。
王畿外為商代之“四土”,這些地區散佈著許多“服王事”的方 國及部落,為商代的侯、伯。 卜辭及文獻中有攸侯、杞侯、周侯、犬 侯、先侯、侯虎、侯告及宋伯、祉伯、易伯等等,他們不僅要臣服於 商王,還向商納貢,負擔勞役及奉命征伐。
有關商代官制的材料不 多,尚需進一步探討。
軍隊商代軍隊以師為單位,卜辭有“王作三師,右、中、左”。
“三師”為軍隊的基本組織形式,大概相當於後世的三軍Q雖然每師
的具體人數尚未見有記載,但從商代的征伐戰爭規模可知一二。
徵招
兵員有時幾百人,甚至上千人,戰爭時間有的長達幾個月,殺敵亦有
千百人。另外,商王的大規模田獵活動也相當於一次出征,並透過狩
獵訓練軍隊。
商代軍隊包括車兵及步兵,作戰方式普遍使用車戰。
考古發掘中 發現不少商代車馬坑,殷墟小屯C20號墓中出有一車四馬三人以及三 人使用的三套兵器,可知一兵車載三人。 小屯宗廟遺址前的祭祀坑中 還發現象徵軍隊陣式的葬坑,包括兩個方陣。
一陣為步兵,有三百人 左右,一陣有兵車五輛。部分列左、中、右三組,與卜辭記載相符。 車戰中,射手以弓箭為武器,墓葬裡還有大批青銅兵器如戈、矛、 鏃、鉞及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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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皇族中貴公子
商朝主流的文化是奴隸制,自大禹建立第一個國度夏開始 就有奴隸制,而後商先祖成湯伐桀立商,於孟津分封八百諸侯,自此奴隸制開始鼎盛,a那個時候奴隸不僅需要勞作而且也是貴族溝通的貨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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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張洺禎
商朝根據記載,是一個遊牧文化。
所以後來有“行商坐賈”一說,大概說的是商人是行走的,這裡面有三言兩語難以說盡的奧秘(這裡不提)。
商的文化是行走,他們是牧民,準確的說是獵人。一個地方狩獵後,讓其自然繁育,三五年後再來狩獵,這是很高階的。
通俗一點講,就是讓狩獵之地休養生息,才會綿延不絕。
爾後,所謂的農耕文明,不過人們懶於追逐運動,一味地向土地索取,現代所謂的工業更甚。
商文明或文化是有特定的歷史因素的,那時人少,在像現在河南省的面積裡,可能就萬來人,面對廣袤的森林,獵取食物(同時有事遊戲)。
食肉貿皮,商代應該是一個很浪漫的時代,浪漫的文化,老莊應該是追溯那個時代。
可以去看詩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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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吉誠
從中國古文明和同時期世界範圍人類活動來看,商朝的文化已經相當進步。天文方面那時候人們已經懂得陽陽合曆,知道閏月。在數學方面,商人已經有了記數的文字,也能進行一般的運算,繪製很簡單的幾何圖形。在醫學方面已經有了很大的進步,在商之前,醫病靠的巫醫,所以說,那個時候最好別生病,生病是死是活,只能靠天了。但到了商,除了巫醫進行祈禱之外,已經有藥物治療的記錄,甚至還有湯藥。你更想不到的時候,這個時候的人們,對齲齒已經有了記載。
商代的文化體現最主要的還是商代的青銅器和甲骨文。
在商代,我們的祖先那時已經學會了造青銅器,最著名的是鼎。最最珍貴的是在當時的青銅器上,已經能看到文字的雛形。當時的人們已經初步具備的文化藝術形態,在製造器具的時候融入他們的創造才能,無論是青銅器,骨器,還是木器,都知道用一些形狀,花紋或計數的形式來體現他們對藝術的理解,體現了商代人的文化藝術追求。
商代的代表性文字是甲骨文,殷商甲骨文的內容絕大部分都是卜辭。從這些卜辭內容來看,商人對於自然界及社會的認知還不夠完善,因此商人重巫覡。因此商代的統治王權和神權是互動的。
商代的青銅器帶著原始的猙獰感,比如虎食人卣,作冊般黿,鴞尊等。周代的青銅器最有代表性的器型就是“壺”,方壺、圓壺,看起來端莊而理性。
商代的祭祀頻繁而應用廣泛,幾乎每次都有殺祭。但沒有形成禮儀制度。直到周代的祭祀則完全被納入禮的制度,成為王權下的統治方式之一。祭天等象徵著王權天授,祭祀種類多:祭天地、祭祖、對死者之祭……無一不是希望透過祭祀達到讓人各安其位的穩定。但無疑商代祭祀文化為之奠定了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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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師叔依舊
1.據《詩經》記載,有“天命玄鳥,降而生商”的神話傳奇故事。夏朝滅而商朝建立。
2.商朝是第二個中國奴隸制國家。奴隸制把當時的手工業和農業推到了另一個高度,促進了社會經濟和文化的高度繁榮。
3.農業是商朝社會生產的主要部分。是經濟和文化發展的基礎。
4.主流文化之一的甲骨文,在漢字發展史上具有重要的歷史意義和重要地位。
5.主流文化之二的青銅器,創造了中國歷史上輝煌時代。由於生產力的提高,推動了文化和經濟的高速發展,使得青銅器在生產規模和數量上大幅增加。
6.甲骨文和青銅器時代都對後世文化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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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文物考古聊歷史
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想問下大家,什麼是“主流文化”?現在的主流文化又是什麼呢?
再看到這個問題之前,從來沒想過這個問題。所以一臉懵。百度了一下:
主流文化(又稱官方文化)是一個社會、一個時代受到倡導的、起著主要影響的文化。
原來如此!
從西周到春秋戰國的主流文化應該是“禮樂文化”,雖然春秋之後時期“禮壞樂崩”,但“禮樂”應該還是社會的主流文化。到了漢代以後“儒家”則變成了主流文化。那麼更早的商代的主流文化是什麼?
商代相當於西方學者所說的“自然宗教時代”。人們對於自然的瞭解還處在一種懵懵懂懂的狀態,一切好的、不好的現象都能讓商人敬畏。於是,甲骨文占卜才能成為他們生活的一部分。我們都知道商代的甲骨文,數量客觀。占卜的內容從“明天會不會下雨?”到“生的孩子是男孩還是女孩?”“與誰誰誰的戰爭會不會勝利?”可以說事無大小,事無家事國事,事事都要占卜一番。
《禮記·表記》說:“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從商王到主要官員都是以巫的身份出現的。今年發掘的婦好墓,考證的婦好的身份之一便是“巫”(婦好是王后)。
同時,商代時多祭祀,祭天祭地祭祀自然祭祀祖先。後世也有,但並沒有先人那麼誠懇。
由此,我覺得商代的主流文化是“神的統治”。一切發生的事都與神有關,君王是神的代表,壞的事情是神的懲罰,好的事情便是神的眷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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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晨起一杯奶
甲骨占卜、瓷器(白陶)、青銅文化(例如司母戊大方鼎)、酒文化、樂文化、玉文化等。
甲骨占卜:不用多說,大家都知道,商代甲骨文享譽世界。記住一個名字:王懿榮。是他發現了甲骨文,清代金石學家,1900年八國聯軍攻佔北京時自殺殉國。
瓷器:商人尚白。白陶是中國原始瓷器。中國發明瓷器的歷史也因此提前到了三千多年前的早商時代。商代製陶業已經成為主要的商代手工業之一。在當時的王都和貴族城邑都設有製陶作坊。除了一般陶器外,能夠採用高嶺土製作白陶。形制花紋與青銅器相仿。
青銅文化:與權威、地位相伴。構圖將現實中的動物神秘化程式化,饕餮紋、夔龍紋、鳳鳥紋等透露神秘氣息。
酒文化:盤庚遷殷後農業發展,糧食剩餘開始釀酒。商早先用於祭祀時方便與神靈相通,商後期嗜酒成風。
樂文化:商代青銅器中有青銅樂器,且已有半音觀念、固定音高,可以走出曲調。
玉文化:制玉工藝在商代真正成為一個獨立的手工業。在當時被製成國之重器、家中把玩,玉被認為是天賜的禮物,可通神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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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華夏大昂
商代的文化體現最主要的還是商代的青銅器和甲骨文。
在商代,我們的祖先那時已經學會了造青銅器,最著名的是鼎。最最珍貴的是在當時的青銅器上,已經能看到文字的雛形。當時的人們已經初步具備的文化藝術形態,在製造器具的時候融入他們的創造才能,無論是青銅器,骨器,還是木器,都知道用一些形狀,花紋或計數的形式來體現他們對藝術的理解,體現了商代人的文化藝術追求。
商代的代表性文字是甲骨文,殷商甲骨文的內容絕大部分都是卜辭。從這些卜辭內容來看,商人對於自然界及社會的認知還不夠完善,因此商人重巫覡。因此商代的統治王權和神權是互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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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雍父故都客
商朝的主流以神為主凡國與民之大事、皆以 卜卦問神為主事,巫師從事神秘的占卜活動,透過卦詞的“神意”(即巫意)告知民眾從事活動……“神”源於民眾對某物或某人的崇拜,某人創造了某物,某人就被人的崇拜為某物神,如母系時期的共古,她創造了渡水的舟,後人拜為“舟神”;雍父創造了臼杵作舂,壯族人敬稱為造米神父“布洛託”;漢人敬稱為舂帝,故有舂陵;關中人(古陝甘地區)稱為雍父;楚人(楚語)稱之為營甫……商朝時期沒有姓一說,一般名稱按爵位、官職、與自稱字號為名,戰國後加上國籍始稱為姓,如‘公輸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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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商朝在最後的二百七十多年間,定都於殷,即今河南安陽,故此商朝又名殷朝。我們稱這二百七十多年為商朝的後期,我們所以確知商朝已有文字記錄乃因為公元1899年以來殷都遺址——即所謂殷墟——的發現和發掘。殷墟出土的遺物,除了大批的銅器、陶器、骨器、石器外,最引史家注意的是無數刻有文字的龜甲和獸骨(至少有十萬片以上)。這些甲骨差不多全是占卜所用的,乃王室卜人所儲存的檔案。原來商人要預測未來的吉凶,或探問鬼神的意旨,便拿一塊龜腹甲(間有用背甲的)或牛肩胛骨(間有用肋骨的),在一面加以鑽鑿,卻不令穿透,然後在鑽鑿處灼火,另一面便現出裂紋,這叫作“兆”。卜人看兆而斷定鬼神或一種神妙的勢力對於所問的反應。所問的事情,有時連日後的“應驗”,就刻在兆的旁邊,這可稱為卜辭。卜辭的內容以關於祖先的祭祀的為最多,如卜祭祀的日期、用牲的種類、用牲的數目等;有關於氣象的,如卜雨、晴、風、雪等;有關於歲收豐歉的;有關於征伐、漁獵和出行涉川之利否的;有關於疾病、胎孕和夢徵的;有所謂卜旬和卜夕的,即於一旬之末卜下一旬有無災害,和於日間卜是夕有無災害的。還有別的事項這裡不能盡舉。卜辭以外,甲骨文書中也有少數短短的記事,例如記頒發矛若干,某人取貝若干,某日某人入覲之類;又有田獵獲獸的記錄,刻在獸頭骨上的。甲骨文書全是商朝後期的遺物。根據甲骨文書、甲骨文字的分析、其他商代的遺物遺蹟和後人關於商朝的記載,我們可作一商代的文化的速寫如下。第二部分商人是以農業為主要的生產方法。農作物有黍、稷、稻、麥、蠶桑。卜辭中“卜黍年”“貞(卜問)我受黍年”“貞其登黍”的記錄很多,而此等處的黍字從未見有用別的植物名來替代的,可知黍為商人主要的農作物。帛、巾、幕等字和若干從糸的字的存在,證明絲織工藝的發達。有酒,以黍釀造。耕種全用人力。農具有耒耜。原始的耒耜,蓋全以木為之。耒是一根拗曲的木棒,下端歧而為二,歧頭上安一橫木,以便腳踏。這是起土用的。耜和耒的分別是下端斜銳而不分歧,利於刺地而不利於起土,大約過於堅實的土,耒不能起便先用耜去刺松。耒當是利用樹椏做成。商人是否已用銅做耒耜的下部,不得而確知。漁獵和畜牧也是商人的盛大的生產副業。魚的種類不見於卜辭。獵品,除野豬、鹿、狼、兕、兔、雉外,還有象。商王田獵的記錄中,獲鹿有一次三百八十四頭的,獲豬有一次一百十三頭的,獲狼有一次四十一頭的。可見殷都附近的開闢程度。供食的家畜,除牛、羊、雞、豕外,還有狗。牧畜業之盛從王室祭祀用牲之多可見,每有一次用牛羊三四百頭的。馴役的動物除牛(旱牛和水牛)、馬、犬外,還有象。至遲在商朝末年,商人並且曾利用象去作戰。商人已有鑄造青銅(銅錫合金)器的工藝,鑄造工場的遺物曾在殷墟找得,有可容銅液十二三公斤的陶製煉鍋,有銅製的型範,有銅礦石,有煉渣。商人的兵器及工具大部分已用銅製,但也有一部分仍用石或骨角制。殷墟遺物中有銅製的戈頭、矛頭、瞿、箭鏃、錛、小刀、針;石制的矛頭、槍頭、箭鏃、刀、斧、粟鑿;牛角或鹿角制的矛頭、箭鏃和骨錐。骨角制的兵器也許是僅作明器用的。商人鑄銅技術之最高的造就,乃在王宮和宗廟裡所陳列的供飲食和盛載用的種種器皿,如尊、卣(盛酒用)、爵(酌酒用)、觚(飲水器)、罍、 (食器)、方彝、巨鼎(盛食物用)等等,都是具有很縟麗的花紋的。可惜寫此段時,殷墟的銅器,作者尚無緣寓目。茲根據他人參觀(民國二十六年夏教育部第二次全國美術展覽會所陳列者)的報告,略記二器,以見一斑。一為提樑卣:器分三層,上層為一蓋,以練繫於梁間,下層為卣的本體,中層擱上是一蓋,取下來卻是一觚,提樑的兩端,各有一生動的兔形的獸頭,全器周圍是細緻的花紋。一為盂形的器:當中有一柱,柱頂成蓮花形,其旁四龍拱繞,兩龍銳角,兩龍鈍角,四龍相連,可以環柱為軸而旋轉,盂身和柱周圍也是細緻的花紋。第三部分此外殷墟銅器之可注意的有盤、壺、鏟、勺、漏勺、筷子等,還有戰士戴的盔。殷墟的陶器包括種類繁多的飲器、食器、盛器和烹飪器,其質地有灰色、紅色的粗陶,黑色、白色的細陶和一種經高溫燒加釉的陶;其紋飾多數是刻劃的。細陶的紋飾極複雜,其母題有動物形、幾何圖案和圖案化的動物形。商人牙、骨、玉、石雕刻工藝在殷墟的遺蹟也很豐富,舉其特別可注意的:有鑲嵌綠松石的象牙鴟尊;有一種雕紋的(也有繪紋的)骨制玩器,彷彿後世“如意”一類的東西,長形略曲,其花紋為龍、鳳或蟬形,偶或嵌著綠松石;有各種式的佩玉,或作圓圈,或作半圓,或作長筒,或雙龍相對成一圓形,或兩魚相對成一半圓,或狀人物、人面、獸頭、虎、兔、象、鴞、燕、鴿、魚、蛙、蟬、長尾鳥、蝙蝠等;又有巨大的大理石的立體雕刻品,狀人物、虎、龜、鴞、蟾、雙獸等,以供陳設之用的。從狀人物的雕刻品和其他遺物,我們知道商人是席地而坐的;知道當時一部分人的服裝是交領、右衽、短衣、短裙、束帶,其鞋翹尖;知道當時女人臉上塗朱;頭飾極複雜,左右兩鬃或額間的頭巾上綴一綠松石砌成的圓形物;頭髮中間束一骨圈;發上戴雕紋嵌綠松石的象牙梳;又簪骨制或玉製的笄,少的一兩枝,多的幾十枝,笄頭雕各式各樣的(現已發現四五十種)獸頭和花紋;她的頭飾比頭還高。第四部分關於商人的居室,我們也有一些推想的根據。在殷墟曾發現版築的遺蹟,那是房屋的基址。有一處基址作長方形,四圍有許多大石卵,其相互間的距離,大略相等。這些石卵大約就是柱礎,原來上面是安柱的。有一基址長三十公尺,寬九公尺,石柱礎之外,並有銅柱礎十個。殷墟絕無磚瓦,房頂想必是用茅草編成的。古人所謂“茅茨土階”,大約就是商朝宮殿的寫照。又發現一座純黃土築成的大臺基,面向正南,與羅盤所指的完全相合。臺基前十幾公尺,也有大石卵,排成弓背形。臺基的四周,遺下好些整副的野豬骨,可見這建築必是和祭祀有關的。又掘出若干長方的坎穴,有階級可上下,中有破陶片、牛骨、狗骨之類。坎穴內周圍用硬土築成,鐵一般堅固。有些坎穴之下又套一個坎穴。這些坎穴是否與上說的版築柱礎同時,不能確定。但我們知道,遠距商朝亡後三四百年,還有貴族的地下宮室見於記載(《左傳》),則商朝後期之有這種穴居是很可能的。殷墟又掘出一些商王的陵墓。從墓室的情形可以推知王宮內部的情形。墓室一律作亞字形,原是木構,木料已腐化無存,卻剩下木構上所裝的各種立體石雕,作獸頭、雙面、牛頭、鳥、獸等形的。又從墓中的遺蹟推之,可知原來牆壁的內面是嵌鑲著許多紋飾和塗著紅色的。第五部分商人的交通用具,有牛、馬或象駕的車。除普通的車外,又有兵車,其形式大略是輿作半圓形,由後升降,一轅駕四馬,兩服兩驂,與後來周朝的兵車無多差異;這是從殷墟發現的銅質車飾推知的。據卜辭的記載,商人出征有時遠行至三四十日。上面講的是商人的“物質文明”。其次要講他們的社會組織,可惜後者的資料遠不如前者的詳細。商人是普遍地聚族而居的,而且每族自成為一社會的單位。每族有一名號,即所謂“氏”。所以後來商朝亡後,新朝把商遺民分派給新封的諸侯都是整族整族地分派的:例如以條氏、徐氏、蕭氏、索氏、長勺氏、尾勺氏等六族分給魯國;以陶氏、施氏、繁氏、錡氏、樊氏、飢氏、終葵氏等七族分給衛國。卜辭記商人用兵,每有派某一族或某些族的人去作戰的,例如“令啗族寇周”“令多(眾)子族從犬侯寇周”“命五族伐羌”等。姓和氏的分別,商朝當已有之。姓是舊有的族號,氏是比較後起的族號。因為族人的繁衍,一族可以分成許多族,而散居異地。同源異流的眾族保留其舊有共同的族號,謂之姓;同時各有其特殊的族號,謂之氏。姓字甲骨文及周金文皆作生,不從女,以生為姓者,溯生之所從來也(古人名與姓氏不併舉,因為在比較原始的社會里,互相接觸的人,以同姓氏為常,自無以姓氏冠其名上之必要。此種習慣直至春秋時代猶然。以姓氏冠名乃是有了五方雜處的大都市以後的事)。第六部分商民族以一個王室和它的都邑為核心。這都邑商人自稱“天邑商”。在商朝六百年間,這“天邑商”曾經六次遷徙,最初是在亳,即今河南商丘北四十里;中間五遷皆不出今山東的南半和河南的東半;最後的二百七十餘年是在殷,即安陽的殷墟。商王統屬著許多部族的君長,即他的“諸侯”。原則上他們對商王的主要義務,是當他需要時,派兵去助他或替他征戰,此外也許還有定期的貢獻。這些諸侯的來源,大抵是本來獨立部族的君長,為商王所征服的,或震於商朝的威勢而自願歸服的;似乎還有一部分是商王把田邑分給自己的臣下或親族而建立的。商王對各諸侯的控制能力並不一致,諸侯對商朝也叛服不常,他們彼此間也不永遠是和平的友侶。卜辭裡每有商王命這個諸侯去伐那個諸侯的記載。諸侯領土與王畿之間,民族和文化的關係疏密不一。有些諸侯所領的部族與王畿的人民是屬同一民族,或原來雖不屬同一民族,而已經與商人同化的,這些可以概稱為商人;但也有些諸侯所領的部族在語言習慣上皆與商人相異,而始終對商人儲存著“非我族類”之感的,例如當商朝末年居於涇渭流域的周人。商朝王位的繼承,自第二傳以下,以兄終弟及為原則。王子無嫡庶之分,皆有繼位的資格。至無弟可傳,然後傳子。但傳末弟之子抑傳其先兄之子,似無定製;多數是傳末弟之子,但有不少例外。每因堂兄弟爭位釀成王室的大亂。最後的四傳皆是以子繼父,似乎已鑑於舊制的不善而有意把它改革了。諸侯的繼承法是否也以兄終弟及為原則,無從知道,但至少有例外,如“周侯”的繼承,始終是以子繼父的。第七部分在商朝的勢力範圍以內和以外散佈著許多文化遠較商人落後的遊牧民族,不時寇略商朝或其諸侯的領域。商朝後期的最大外敵是西北的鬼方(其根據地蓋在山西北部及陝西的北部和西部)。歷史上記載商王武丁曾對他用兵至三年之久。此外卜辭所記商人的外敵還有好些,但其中除羌人外都與後來的歷史失了聯絡。卜辭所記商人對外戰爭,用兵至多不過四千、五千,俘虜至多不過十五、十六,但這些似乎不能作代表的例,因為卜辭曾記一次殺敵二千六百五十六人。戰爭所獲的俘虜,當有一部分是用作祭祀的犧牲,卜辭中屢有人祭的記錄。但那不是常見的事。大多數俘虜當是用作奴隸。卜辭中有奴、奚、臣、僕等字皆是奴隸之稱。奴隸除用執賤役外,當亦用於戰爭,卜辭中有“呼多臣”伐某方的記錄,似是其證。又有所謂“耤臣”和“小耤臣”,似是奴隸之用於耕作的。商人的商業已發展到使用貨幣的階段,他們的貨幣以一種鹹水貝為之,小塊的玉器似乎也用為貨幣。從殷墟的遺物可以推知殷都一帶商業之盛。銅器、玉器和綠松石飾品的原料都非近地所有;占卜用的消費量甚大的龜也是異地所產;鹹水貝也是如此。特別是玉和貝必定是從遠方輾轉販運而來的。關於商人的社會狀況,我們所知僅此。其次要估量他們表現於生產方法以外的智力。甲骨文書包涵單字約三千,可識的約一半。這些文字雖然形體上與今字大異,但已識的字都可依照一定規則譯成今字。其意義及用法大體上與今字不殊,習慣的保守性真是可驚的。除形體外,甲骨文字與今字的差異有兩點可注意:(一)帶有影象性的字無論物體的寫生或動作性態的喻示,每隨意描寫,但求肖似,沒有定構。例如龜字,或畫正面,或畫側面,或畫尾,或不畫尾,或畫兩足,或畫一足。又如漁字,或畫一魚,一網,一手;或只畫一魚,一手;或畫四魚在水中;或畫一魚傍水。(二)在意義的分別上,有好些地方比今字為詳細。例如駕馭之馭,或從馬,或從象,因所馭不同而異字。又如牧字,或從牛,或從羊,因所牧不同而異字,又如一獸的雌雄,各有異名;牝牡二字原指牛的兩性,此外馬、羊、豕、犬、鹿等,各於本字的邊旁或底下加匕或土,以別雌雄。第八部分現存商人的文書只有契刻的甲骨文書。但商人所有的文書不只此種。甲骨文書是先寫而後刻的。這從甲骨上一些寫而漏刻的朱墨跡可以推知。殷墟又發現一塊白陶上寫著字,從這些字跡可以推知毛筆的存在。又甲骨文中有冊字,像竹簡彙集之形。既有筆又有簡冊,可知當有寫在簡冊上的文書。現存薈聚上古檔案的《尚書》中,傳說為商朝遺文的有五篇。其中比較可信為真出商人手筆的是《盤庚》三篇,那是記商王盤庚遷都(自奄,即今山東曲阜,遷殷)前後對臣民三次訓話的。古代記載原有“商人尚鬼”的話,證以卜辭而知其確切。在商人看來,神鬼的世界是和有形的世界同樣地實在,而且這兩個世界關係極密切。鬼神充斥於他們的四周,預知他們自身及其環境的一切變動,操縱著他們的一切利害吉凶禍福,需要他們不斷地饋饗和賄賂。他們在日常生活中每遇有可容猶豫的事情或不能解答的疑問,照例要聽命於龜殼和牛骨。神鬼世界的主要成分是他們的祖先。王室對祖先的祭祀,其名目之眾多,次數之頻繁,供獻之豐盛都非我們所能想象。用牲的數目有多至一次五十羊、三百牛,或四百牛的。用牲的方法,除置俎中蒸熟或當場生宰以供陳列外,有以火焚燒,或沉於水中,或埋入土中的。祭祀的時日,用牲的種類、數目、方法,有時連牝牡、毛色,都要憑卜人預先向所祀的祖先請示。商人心目中死鬼與現世的關係,從盤庚遷都前對臣民的第二次訓詞(即《盤庚》中篇所記)很可以看出。茲將其中一段的大意,譯白如下:“我念著先王為你們的先人勞碌,就關心你們,要保育你們。我若有失政,先王就要重責我說:為什麼虐待我的子民?你們若不知去求安樂的生活,不與我同心,先王便要責罰你們:為什麼不和我的幼孫和好?……你們若立心不良,先王便要革了你們的先祖先父在天的職位。你們的先祖先父受了你們的牽累就要棄絕你們,不救你們的死亡了。我有了這樣亂政的臣民,只得拿貝和玉去祈禱。你們的先祖先父便會告訴先王:懲罰我的子孫罷!於是先王便大大地降下不祥來了!”祖先而外,商人的神祇,以現在所知,有主土壤的社神,有山川之神,有風雨之神,有蠶神,還有主宰百神的“帝”,即上帝。風神就是上帝的使者,他是鳳鳥。卜辭中風與鳳同字。商人不知有沒有占星術,但他們已會觀察天象而定曆法。他們的歷法大致與舊時的陰曆相同:一年為十二月,月有大小,大月三十日,小月二十九日;有閏月,置於年終,稱為十三月。商人的樂器有磬、壎(有石制、陶製、骨制三種)、鼓、鐃(形如鈴鐸而無舌,持以敲擊,大小三枚為一套)、龢(笙之小者)。又卜辭中有從絲從木的樂(樂)字,可見琴瑟之類當時亦已存在。商代文化的速寫止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