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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娛間客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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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春風解語
5月25日上午10時許,廣西玉林人民公園,發生了一起故意傷害致死案, 據悉是因為孩子撫養權問題,孩子生父周某與孩子生母梁某發生了爭執,周某在氣憤之下持刀割傷了梁某的脖子,梁某被送往醫院經搶救無效死亡。
這絕對是一起人間慘劇,影片中的孩子哭得撕心裂肺,周某為了洩憤,殺死妻子時,有沒有想過,這樣衝動的後果。
妻子死去,孩子怎麼自處?自己還要面臨牢獄之災,等出獄後,孩子怎麼去面對殺死自己母親的人,哪怕這個人是自己的父親。
孩子以後會不會有心理陰影?他們以後的生活該怎麼辦?
那衝動的一刀,毀掉的又何止是妻子,這毀掉的是一個家庭。
影片中的孩子哭得撕心裂肺,卻再也喚不醒母親。
周某如此衝動的人,即使爭取了孩子的撫養權,他又能不能養好孩子?
本來夫妻吵架離婚,對孩子的傷害很大了,如今鬧出人命,孩子的將來又該何去何從?周某如果刑期滿了,重歸家庭,孩子們又將如何和他相處?
都說衝動是魔鬼,當魔鬼佔據上峰時,一定要想想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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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湘西小木魚
男子當街飛刀殺害前妻,只因爭奪孩子撫養權,這麼做值得嗎?當然不值得,傷害了孩子,傷害了年邁的父母,男子投案自首後也免不了有牢獄之災甚至是死刑,也無法繼續撫養孩子了。先去梳理下這件事情。
時間:2020年5月25日上午10時許
地點:廣西玉林人民公園
人物:孩子生父周某,孩子生母梁某,群眾
事件經過:根據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通報,5月25日上午10時許,在廣西玉林人民公園,男子周某和女子梁某因為孩子撫養權的問題發生了激烈的爭吵。氣憤的周某拿起刀就割傷了梁某的脖子,梁某被送往醫院經搶救無效死亡。11時左右,周某也投案自首。
影片中,孩子哭得撕心裂肺,自己的父親拿刀殺害了自己的母親,失去了母親有可能還要失去了父親,這個孩子要怎樣走出陰影了?
這樣的悲劇實在不應該發生。梁某是周某的妻子,還生下了一個孩子,周某再怎麼生氣都不應該對孩子的母親下狠手。兩個人在爭搶撫養權,證明一是雙方的感情已經破裂了;二是雙方都愛這個孩子。沒有感情了好合好散,都愛孩子可以協商,協商不了還可以走法律程式,讓法院去判。一般法院會怎麼判孩子的撫養權了?第一,孩子尚在哺乳期(兩週歲以下),一般是母親撫養為原則,男方支付孩子的撫養費。第二,孩子滿兩週歲未滿十週歲的,法院一般會參考下孩子的意見,再看兩個人的綜合條件,關鍵是看小孩由誰撫養對小孩的成長生活更為有利就會判給誰。第三,十週歲以上的孩子主要是徵求孩子自己的真實意見。
明明可以走法律程式解決的問題,男子非要拿刀解決,現在梁某沒命了,周某也會受到法律的嚴懲,孩子和雙方的父母都可憐,這樣的悲劇實在是害人害己,不應該發生了。
目前,該案警方已經在偵破處理中了,等著他們的處理結果吧。只是不管怎麼樣,現在都是一個死亡一個在監獄中了,剩下的孩子和老人實在是可憐了。衝動是魔鬼,多想想家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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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實說歷史
當著孩子的面,親手把前妻殺害,給孩子造成了一輩子揮之不去的陰影。
就在昨天上午十點左右,廣西玉林人民公園發生了一件讓人悲憤的事情。
公園裡,周姓男子因為孩子撫養權問題,殘忍的把自己前妻梁某割喉殺害了,而旁邊孩子哭得聲嘶力竭,目擊了自己母親被殺的全部過程。
男子周某隨即到警局自首,稱自己當時和前妻爭論孩子撫養權問題時過於衝動,才割傷了前妻脖子,導致死亡。
對孩子而言:對3、4歲的孩子來說,父母的離異本就讓他心理上產生了模糊的自卑感,而這次又看到自己父親親手殺害了自己母親,讓本來悲慘的孩子,又失去了母親,也見不到了父親,一生命運可想而知。
不光是這樣,孩子目擊了父親周某故意殺人的全部過程,血腥場面恐怕一輩子也揮之不去;而最可悲的是被害人還是自己的母親,孩子在一旁除了大聲的哭,都害怕的不知道該幹什麼了,可見對他的精神刺激有多大。
真的擔憂,經歷了這樣事情的孩子,以後的生活會怎樣,精神上會不會走極端?生活上也無依無靠,會不會成為問題少年?
這件事情最大的受害人就是這個孩子,孩子是無辜的,也是可憐的。
對爭奪撫養權的孩子父母而言:他們真的沒有設身處地的為孩子著想,只是為了爭奪孩子的現實撫養權,卻沒想過孩子的意願,到底願意跟著誰?還是說兩位應該在表面上“演”一下夫妻,給孩子認識上一個完整的家庭。
整個事件的始作俑者就是孩子父親周某,不管之前是什麼原因離婚,不管孩子在誰那裡生活,都不應該衝動下故意殺人,這樣暴力的爭奪孩子撫養權,不但在道德上站不住腳,在法律上也是觸犯了相應條例,面對的是監獄裡的常年懺悔。
我們悲憤這件事情,也應該從中深思婚姻的道路上,男女之間可能會有放手,這沒有對錯,感情不在了誰也勉強不來,但是離婚之時,作為孩子的父母能不能理智的結束這段婚姻關係?包括財產、孩子撫養權等問題,既然不能給予孩子一個完整的家,但最起碼也要給孩子一個穩定的生活,讓孩子儘量不受到父母離異的影響,快樂的學習、生活呢?
婚姻裡沒有對與錯,但孩子的精神世界裡有得與失,為了孩子的健康成長,還勸天下父母們做事前多為孩子換位想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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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籃壇碧玉刀
不值得,太不值得了。
這人腦殘嗎?沒腦子嗎?
現在孩子怎麼辦?
一個坐牢,一個撒手了,留下孩子到底怎麼辦?
這慘劇發現在玉林人民公園,旁邊的小賣鋪,丈夫周某,前妻梁某,因為孩子撫養權的問題,展開了爭執。
爭執不下來,最終,周某氣急,直接動刀子,將梁某給直接殺害。
梁某最終倒在血泊之中,醫院是送去了,可是搶救無效,最終, 死亡。
而周某,也因為這個事情,去自首,牢獄之災免不了。
你私底下,爭奪不下來, 那麼你找法院不行嗎?
法律上,可是有著明文規定撫養權的問題,到底歸屬誰?
這點法律都不懂嗎?
這是一對不負責任的父母,你們好了,死了,沒了。
你坐牢了,沒十年八年,根本沒辦法,或許,要坐穿牢去。
可是,剩下的孩子,到底怎麼辦?
眼看著世界上最親的人,在自己面前倒下,孩子還那麼小,這創傷,這不是1個人的問題,這是2個家庭的問題了。
默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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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鄉村美農
悲劇!為了爭奪孩子撫養權,居然當街飛刀殺害前妻,實在是悲劇。可想而知,他的思想是多麼地極端,總之就是“我得不到的,我也不想讓你得到”,最終釀成悲劇。
事件經過5月25日上午10時左右,在廣西玉林的人民公園處,發生了一起故意傷害致死案,主要原因是因為孩子撫養權問題,孩子生父周某與孩子生母梁某發生了爭執,周某在氣憤之下持刀割傷了梁某的脖子,梁某被送往醫院經搶救無效死亡。
這麼做值不值得?答案是肯定的,是不值得的。這麼做不止自己要吃牢飯,還會害了孩子失去母親,除此之外他自己吃牢飯的過程中,孩子將缺少父愛,對孩子的內心造成了極大的傷害。
想必他殺害前妻後,自首後,肯定後悔不已。不過早知今日何必當初呢?事情已經發生,他必然要去吃牢飯。孩子肯定要承受失母之痛。待他坐牢歸來,估計孩子都不想認他這個爹。
因此說這是一個悲劇,而且是無法挽回的悲劇,這樣的做法當然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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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我的廊橋遺夢
婚姻走到最後,無論能否在一起,拼的都是人品。打著愛孩子的名義害了替你生孩子的女人。對於女人來說不值,對男人來說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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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大樂期侃
衝動是魔鬼,男子當街殺前妻,奪取了一條生命,影響孩子的一生。
事件回顧:2020年5月25日上午,在廣西的玉林公園,因孩子的撫養權問題發生爭執,周某持刀割傷前妻梁某脖子,梁某經搶救無效死亡。
整個行兇過程,孩子都站在一旁,親眼目睹。年僅3、4歲的小孩子,在倒地的母親旁,無助的痛哭。疼愛自己的母親被自己的父親殺死,這是多麼大的心理陰影!
此男子的行為可以看出他的衝動狂躁,我想這也就是他沒有獲得撫養權的原因之一。庇護孩子的母親去世了,父親又入獄,這孩子以後可怎麼辦呀?可能以後,會有人說這是殺人犯的孩子,故意孤立他。孩子得承受多少不公的待遇?
爭奪撫養權的路那麼多條,為什麼要選擇這麼一條不歸路?我認為是不值的。一言不合就直接用兇器,殺的還是自己的前妻,人都說一夜夫妻百日恩,離婚了也不能當仇人。
最可怕的是,明知道孩子在身邊,不注意自己的語言、行為對孩子的影響,隨身攜帶刀具,用暴力解決問題,這種人能給孩子多少疼愛?
周某不僅毀了前妻的一生,也毀了自己孩子。他不是一個好父親,也不是一個好老公,他會受到法律的制裁。但這都無法挽回一條人的生命,一個孩子的未來。我們要引以為戒,三思而後行,勿衝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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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愛尚文史
因爭奪撫養權殺掉前妻,這麼做值得嗎?你認為呢?當然不值得了!本來雙方的出發點都是好的,都希望孩子好,認為孩子只有留在自己身邊才能得到最好的照顧。可最終卻弄得血濺街頭,夫妻雙雙把家還……留下孩子孤苦伶仃。
母親被父親當街殺死,父親蹲進監獄不知何年才能重見天日,只剩下孩子一人,守在母親身旁哭得撕心裂肺。
他們的目的真的達到了嗎?這樣孩子會過得更好嗎?原本孩子只是遭受離異家庭。現在呢?孩子又該由誰來照顧呢?又有誰可以陪伴他身邊呢?這樣做只會讓本就遭受離異家庭的孩子變得更加可憐。
有時候真不明白,為什麼在結婚之前,可以愛一個人到海枯石爛,誓言不斷,一旦結婚之後婚姻破碎的速度就跟當年追女孩一樣快呢?即便不愛了,也沒必要如此狠心吧!同床共枕的結髮夫妻,曾經相愛過,曾經痴迷過,曾經孕育過愛情的結晶,為什麼最終會演變為血案呢?
請記住“衝動是魔鬼”,這句話社會上每個人都知道,因為我們已經說了很多遍了,每一次悲劇發生後,我們都會說很多很多次“衝動是魔鬼,忍一時風平浪靜,退一步海闊天空”一直在說,不斷地說,但是總是記不住,總是會犯同樣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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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壹刀令
痛心!孩子親眼見自己的母親,被父親親手殺害,做父母的,對孩子有愧!
事情發生在5月25日上午,當天大概是上午10點左右,地點是在廣西玉林人民公園。一位父親和前妻因爭奪孩子的撫養權問題,兩人因此發生口角之爭,在爭執過程中,前妻被孩子的生父手持刀具割傷了脖子,倒地不起,在送往醫院的途中,最終因流血過多去世了。
更令人傷痛的是,父母雙方在整個爭執過程中,全程都是當著孩子的面,晾在一旁無助的孩子,嚇得直僵僵的站在那裡,說不出話,嚎啕大哭,看著很是讓人心疼。
事故發生後,很快當地警方就封鎖了現場,在當天上午點左右,犯罪嫌疑人,也就是孩子的父親投案自首。這位父親才28歲,可能也正是因為自己的年盛輕狂,做事容易感情用事,一時沒有控制住自己的情緒,才衝動持刀殺害了前妻。
但父母雙方不管有什麼矛盾糾紛,我想孩子始終是無辜的。一個才幾歲的孩子,他不懂人事,不知道大人之間的糾紛,在他的眼裡只有自己的父母。如今母親去世,父親牢底坐穿。這讓一個才幾歲的孩子,今後的路該怎麼走!父親有沒有想過,小小年紀的孩子就要承受如此之大的痛苦,敢問你又餘心何忍。
孩子親眼看見自己的母親,被自己的父親親手殺害,我想即便是一個成了年的孩子,也不能承受如此之重!父親的一時衝動,可以說毀了孩子的一生。在愛的同時,也要講究方法,方法不對,一切的努力都將是白費,甚至是取得適得其反的效果。
父親想要取得孩子的撫養權,就活生生的把孩子的母親殺死,這種行為,就算是一時衝動,我也覺得是可恥可恨的!這種手段太過於殘忍了,即便是你想得到孩子的撫養權,也不必透過這種途徑,除了這條路之外,還有很多途徑可走。把人殺了,孩子的撫養權就能得到嗎?此時等待你的,只有坐不完的牢,悔不清的罪!再說孩子長大以後,還認不認你這個父親,這還很難說。因自己的一時衝動,可謂是害人又害己!
父親為了孩子,被憤怒衝昏了頭腦,雖然想撫養孩子的想法,這沒有什麼錯。但你用你的行為,終結了一條活生生的生命,毀了一個家庭,這不是一個男人應該做的!
俗話說:“一夜夫妻百夜恩”,就算是離婚了,沒有了感情,我相信也總還會有一點親情在裡面,如果想爭取孩子的撫養權,大可走法律途徑,這樣“名其正,言其順”,事後又沒有什麼糾葛。反而卻是為了去爭奪撫養權而撫養,最終鬧得一家人雞犬不寧,得不償失,這樣的做法,實在是讓人難以接受。對於此,不知道大家對此有什麼看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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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心!因為孩子撫養權問題,男子與前妻起爭執,氣憤之下當街持刀割喉前妻,孩子目睹了這一切,現場哭聲慘烈!
5月25日上午10時許,廣西玉林人民公園,發生了一起故意傷害致死案, 據悉是因為孩子撫養權問題,孩子生父周某與孩子生母梁某發生了爭執,周某在氣憤之下持刀割傷了梁某的脖子,梁某被送往醫院經搶救無效死亡。
當日11時,犯罪嫌疑人周某投案自首!
從影片中可以看到女子放在血泊之中,一位看起來像學生的女孩子趴在女子身上,哭到撕心裂肺,另外一位黑色上衣的女子疑似在安慰女孩,畫面還出現了一個很小的男孩子,但不知究竟誰是事故女子的孩子。
看著這個影片後,我的心裡咯噔了一下,尤其是孩子的哭聲聽起來那麼無助,那麼難過,歇斯底里的哭聲讓我我心都在顫抖。
就因為撫養權問題沒有協商好,生父就動手殺害了自己曾經的結髮妻子,更何況她還為你生了孩子,即便是後來感情出現了問題,又怎麼能下的瞭如此狠手?
男子這麼做太不值得了,殺害了孩子的生母,這一切被孩子親眼目睹,這種恐懼將會伴隨孩子的一生,就在這一天,孩子失去了母親,同時也“失去了父親”。
事故發生1個小時後,行兇男子投案自首,他應該也後悔了自己的衝動,但是一切都已經成了定局,母親離世,父親將要承受牢獄之災,最最可憐的還是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