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澳古說歷史

    “慶曆新政”是一場由范仲淹、富弼等主導的以整頓吏治為核心,意在限制冗官,提高官員辦事效率,及發展農業,增加賦稅,藉以達到節省國家開支,緩解國家財政危機的改革行動。

    慶曆三年(1043年),剛剛出任參知政事不久的范仲淹,在急切想要透過改革來改變宋朝積弱現象的仁宗皇帝的催促下,曾堅定認為“革弊於久安,非朝夕可也”的范仲淹迫不得已只能是“始退而條列時所宜先者十數事上之”,向仁宗皇帝上疏《答手詔條陳十事疏》,列出了此時此刻最需要得到解決的十項內容。

    這十項內容是:明黜陟、抑僥倖、精貢舉、擇官長、均公田、厚農桑、修武備、減徭役、覃恩信、重命令

    這十項內容主要是針對宋朝的吏治、經濟、軍事、法律等四個方面,其中明黜陟、抑僥倖、精貢舉、擇官長、均公田是為澄清吏治;厚農桑是為發展經濟;修武備是為整治軍備;覃恩信、重命令是為厲行法治。

    明黜陟

    即對於官員的升遷實施嚴格的考核。仁宗時期,宋廷實行的是“文資三年一遷,武職五年一遷”的磨勘制度,即文官每三年可以參加一次升遷考核,武官每五年可以參加一次升遷考核。簡單的說,在范仲淹未進行改革時,宋官員的升遷是隻看資歷,不看政績,只要你任職時間滿了,朝中又有人,那你升遷就不成問題。

    想想看,宋朝的官員就是靠著這個制度來進行升遷的,你說宋廷還能出現幾個想幹實事的官員呢?對於仁宗朝的官員而言,反正只要在這三年內不要出錯,專心地跟上司搞好關係,這樣就肯定能升遷,而至於地方治理的怎樣,治下百姓過的如何,這就不是他們考慮的事情,反正是好是壞,又不影響不到他們的升遷。

    可以說,這種升遷制度的缺陷是很明顯的,正如范仲淹所言:“不限內外,不問勞逸,賢不肖並進”,它是讓整個宋廷都充斥著因循苟且,無所作為的昏庸官員,而試問,在這些官員的治理下,這天下豈能好呢?如此,范仲淹認為要想吏治清明,首要改革的就是磨勘制度。

    而對於磨勘制度的改革,范仲淹就給出了這樣的改革方案:首先,“凡有善政異績,或勸農桑獲美利,鞫刑獄雪冤枉,典物務能革大弊,省錢穀數多,準事大小遷官升任,選人視此”,就是若任上政績卓越的,則不問年限資歷,可直接破格提拔。

    其次,對於沒有特別卓越政績的官員,則依然依據此前的磨勘制度,即文官三年一遷,武官五年一遷,但與此前不同的是,此時官員要想進行升遷考核,除了要滿足任期的要求,還需要有五位素有清明名聲的官員的聯名保舉,且還不能有杖以上私罪的犯罪記錄,只有在滿足以上要求後,方可進行磨勘。

    范仲淹提出的改革方案,其用意很明顯,那就是改變自宋初以來不問能力大小、政績好壞,只講資歷,例行升遷的狀況,讓真正有能力,專心替老百姓幹實事的官員可以進入到宋朝的決策圈中,為國家效力,讓曾經瀰漫著懶散、迂腐氣息的官場可以為之一振,變成富有動力、朝氣的官場,從而讓國家可以走向強盛。

    抑僥倖

    即改革恩蔭制度,限制官員薦舉的資格,及官僚子弟及其親屬蔭補入仕的官階和出官的年齡。宋代,普通人要想入朝為官,除科舉外,還可透過恩蔭補官、胥吏出職、進納買官等途徑入仕,而在這些入仕途徑中,以“恩蔭補官”入仕最為普遍,也最為氾濫。所謂“恩蔭”,就是宋代給予六品以上官員的一項特權,當其達到六品以上官階後,在特定時間,他就能向朝廷薦舉子孫或親族入朝為官。

    如遇六品以上官員致仕時,宰執、三公、使相可恩蔭一子為六品國子監丞或將作監丞;各司員外郎以上官員可恩蔭一子為八品秘書省校書郎或正字;三丞(太常丞、秘書丞、殿中丞)以上官員可恩蔭一子為九品太廟齋郎。

    按理說,宋代的“恩蔭”本無錯,以封其子孫為官來籠絡朝中重臣的方法,自古就有之,如西漢的“任子”、唐代的“門蔭”等,這些朝代皆以封其重臣子孫為官來以示重視。但是,與漢唐重臣一生至多隻能蔭補一人到數人,且只能蔭補同母兄弟、兒子、孫子、曾孫相比,宋代的“恩蔭”可謂是氾濫。

    首先,宋代的“恩蔭”,是一人入仕,則子孫、親族俱有蔭補的機會,甚至有些時候,在親族都被封官的情況下,其門客都有機會得到蔭補。其次,宋代官員獲得“恩蔭”的機會特別多,不似漢唐最多隻有二三次,在宋代,如皇帝誕辰會進行“聖節蔭補”、祭祀天地時回進行“郊祀蔭補”、官員致仕會進行“致仕蔭補”、官員去世會進行“遺表蔭補”、冊封皇后會進行“冊後蔭補”,也就是說,如果官員運氣好,其一年至多可獲得數十次恩蔭的機會,而就算以其每次至多可恩蔭一人為官來算,他一年就能讓數十位的子孫或親屬入朝為官。

    但事實上,一些高階官員,他們每次可蔭補的人數並不是只有一人,以郊禮蔭補為例,單單這蔭補的人數,就算到了宋孝宗某年被銳減到三分之一,規定:“宰相十人,執政八人,侍從六人,中散大夫至中大夫四人,帶職朝奉郎至朝議三人”,其數量也是十分龐大的。想想看,僅僅只是郊禮蔭補一項,一個六品的朝奉郎都能薦舉三人為官,可想而知宋代“恩蔭”的泛濫。而據相關學者的統計,宋代平均每年以各種名目恩蔭補官者,不少於500人,但事實上科舉每年所錄取進士卻只有約360人。

    由此,想想看,如此一股龐大的,沒有經過嚴格考核的官宦子弟進入官場,這對宋朝的官場會造成什麼樣的影響?首先,最明顯的影響,就是讓宋朝出現嚴重的“冗官”現象,正如北宋工部尚書宋祁在評價北宋“冗官”現象時所說:“州縣不廣於前,而官五倍於舊”,宋朝就這麼大,職務就這麼多,本來就單單是科舉選上的官員就已經是讓宋廷不知如何安排,此時再加上恩蔭的官員,這就更讓宋廷無所適從。

    但是,你都讓人家做官了,你總不能讓別人又回去做平民吧!由此,宋廷只能是為他們設立著一個又一個的新職務。而隨著官職的增多,宋廷俸祿支出這塊是越來繁大,其財政壓力也就越來越重。

    其次,氾濫的“恩蔭”,使一批不諳文修武的官宦紈絝子弟混進了官僚隊伍,從而致使宋廷是出現了朝政昏暗,政令不通,腐敗盛行等嚴重的吏治問題。對於官宦子弟而言,憑藉著父兄在官場上的成就,他們只需坐等朝廷的“恩蔭”的到來,就能入朝為官。因此,試問就是這樣輕而易舉的就能獲得入仕的機會,這些官宦子弟還會去刻苦的學習,勤奮的練武嗎?

    由此,在這種局面下,隨著這些不學無術的官宦子弟進入官場,並憑藉著父兄的關係高居要職,也就造成了宋朝是出現了學士不習書札、三司不識財務、將帥不諳弓馬的奇葩現象。基於此,最終也就造成了宋朝是出現了官不得人、昏官當權的全面腐敗。

    對於恩蔭制度的改革,范仲淹給出了這樣的改革方案:首先,嚴格限制官員薦舉的資格,先是中書省、樞密院、門下省、尚書省等六品以上官員,遇郊祀時,只可薦舉一子為京官,同時,若是薦舉弟侄為官的,則只能是授予虛職,且之後的皇帝誕辰不得再薦舉。其次轉運使及邊任文臣,他們只有任滿二年,且無過錯的情況下,才能有資格讓其子孫參與到“恩蔭”中。再是正郎、帶館職員外郎,並省府推判官、外任提點刑獄以上官員,只有任滿二年,才能參加郊祀蔭補。

    其次,限制官宦子弟出官的年齡,除長子外,其餘子孫須年滿15歲、弟侄年滿20歲才有資格得到恩蔭。再是,恩蔭出身,如若要擔任實職,如昭文館、史館、集賢院三館和秘閣、龍圖閣等閣的館閣要職,必須經過嚴格的考試,考核透過方可擔任。

    對於恩蔭的改革,從改革內容可以看出,在無法廢除“恩蔭”制度的前提下,范仲淹希望限制官員的薦舉,及被恩蔭子弟的年齡,來減少恩蔭入仕官員的數量,從而減輕宋朝的“冗官”現象,及財政壓力。同時,透過嚴格限制恩蔭出生擔任實職,來防止這些不學無術的官宦子弟掌控實權,從而澄清吏治。當然,范仲淹也考慮到恩蔭出身的官員中也有真才實學的人,因此也並非是一棒子打死,還是給了他們機會,只要他們透過考核,即可被授予實職。

    精貢舉

    即改革科舉制度。宋初,其科舉的特點就是重詩賦,而輕策論,簡單的說就是隻重視紙上談兵,卻不重視埋頭苦幹。試想,就是這樣的一個錄取制度,其造成的結果會怎樣呢?如王安石所言:“今以少壯時正當講求天下正理,乃閉門學作詩賦,及其入官,世事皆所不習,此乃科法敗壞人才,致不如古”,這種考試方式只會讓越來越多計程車人為了入仕,去學那些無用的詩賦,從而讓朝廷錄取計程車人多數都是一些“不食人間煙火”的呆板書生,是隻知之乎者也,不知黎民疾苦,真正對國家有用的沒幾個。

    由此,為了讓宋廷能得到更多的大才,范仲淹也是著重提出應該要改革科舉制度。因為只有對科舉制度這一宋廷從民間獲得人才的主要途徑進行改革,國家才有可能獲得更多的人才。

    對於科舉制度的改革,范仲淹給出了這樣的改革方案:首先,要求各府州縣必須重視學校教育,各州府軍監皆要建立官學,並要讓有真才實學的先生前往官學教學,而後應試士子需在所在地的官學聽讀一定時日(州府學為三百日,太學為五百日),才能參加科舉。

    其次,考試內容也由原來的重詩賦,輕策論變成重策論,輕詩賦,“先策論過落、簡詩賦考式、問諸科大義之法”,此後進士科先試策論,後試詩賦,只有透過策論考試,才能進行下一輪的詩賦考試。同時,諸科減少帖經、墨義等內容的考核,增加大義的考試。而後,在定應試士人成績時,“以策論高、詞賦次者為優等,策論平、詞賦優者為次等。諸科經旨通者為優等,墨義通者為次等”

    從范仲淹對於科舉的改革內容,可以看出,范仲淹希望籍有“重策論,輕詩賦”的科舉考試,來改變宋初以來應試士子只知誇誇其談,而不知腳踏實地的風氣,從而讓宋廷可以錄取到更多對國家真正有用的經世之才,而只有賢才充斥朝堂,宋朝才能得到大治,所謂“王者得賢傑而天下治,失賢傑而天下亂”

    擇長官

    即慎重選擇地方長官。對於一個國家而言,要想讓國家安定、強盛,地方州縣的情況尤為重要,若地方州縣穩定,並大治,則國家必定興盛,而若地方州縣動盪不堪,則國家必定衰亡。因此,對於宋朝而言,若想國家強盛,則對於地方的治理尤為重要。

    那怎樣才能讓地方得到大治呢?對於封建時代而言,若想地方大治,地方長官的人選尤為重要,正如范仲淹所言:“一方舒慘,百姓休慼,實系其人”,若地方長官勤政愛民,廉潔奉公,恪盡職守,則地方必定大治,百姓得以是安居樂業。反之,若地方長官貪汙受賄,昏庸無能,腐敗不堪,則地方必定會動盪不堪,民不聊生。

    因此,若想讓宋朝走向強盛,地方長官的素質是尤為重要的。對於范仲淹而言是“固邦本者,在乎舉縣令、擇郡守,以救民之弊也”,若要想讓宋朝透過這次改革走向興盛,地方長官的選擇是尤為重要的。

    對於地方長官的選擇,范仲淹給出了這樣的改革方案:首先,嚴格選拔對地方賦有監察責任的諸路轉運按察使,對於不合格的轉運按察使一概毫不留情的免去,然後由合格的官員頂上。而後,由轉運按察使負責對所轄地區的府州縣官員進行考核,凡年老、病患、贓汙、不材的官員一概淘汰,整頓地方吏治。其次,由待制以上官員負責每年舉薦省府判官、轉運使副、提點刑獄、轉運判官的人選,對於被舉薦的人,朝廷根據其有多少人舉薦他,及歷任功過,來決定是否選用。

    對於“擇長官”的改革,范仲淹的目的很明確,那就是澄清地方吏治。先是透過淘汰一批無作為的官員,來讓更多有朝氣,有能力的年輕官員進入地方長官的位置,以此來讓地方有大治的機會,籍而讓宋朝走向強盛。同時,為防止這批新上來的官員,及未被淘汰的官員重滔之前被淘汰的官員的覆轍,嚴格進行對地方有監察職能的省府判官、轉運使副、提點刑獄、轉運判官等官職的選用,對於有汙點的官員一概不選用,由此來澄清地方吏治,讓地方的發展能穩步的健康的方向發展。

    均公田

    即改革職田制度,改善官員的待遇。所謂“職田”,就是宋代根據官員的品級授給官吏作為俸祿的田地(宋代的“職田”只授予地方官,不授予京官),其設立的目的在於“養廉”,以使官員“中才之類可革於貪心,上智之人益興於廉節”。宋初,因官員少,而田地多,因此幾乎所有的地方官都有職田。

    但是,至仁宗朝,隨著“冗官”現象的出現,就變成了田地少,而官員多,致使許多地方官分不到本屬於自己的職田。同時,即使是分到職田的官員,也是出現了職田不均的矛盾,地方府一級的主官,其所擁有的職田,即使是不包括其暗地侵佔的,就單單是朝廷發放的,也要比縣一級的主官,多出數倍,如兩京、大藩府的長吏可得“職田”20頃,但下縣的知縣卻只能得“職田”3.5頃,這之間兩者相差近六倍。

    由此,試想,當地方官得不到“職田”,或是“職田”遠比他人要低的情況,他們會怎麼做?要知道,“職田”可是宋代官員俸祿最重要的一個組成部分,職田減少,也就意味俸祿的減少。同時,仁宗時期,因社會趨於穩定,經濟越來越繁榮,其物價也是猛增,由此也就造成“在天下物貴之後,而俸祿不繼,士人家鮮不窮窘,男不得婚,女不得嫁,喪不得葬者,比比有之”,因俸祿數十年不變,但物價卻數十年猛漲,官員的俸祿開始無法在正常的供其日常開支。

    由此,在物價飛漲之時,官員的俸祿卻是不增反減,你說他們會怎麼做?顯然,多數官員會選擇去強佔百姓民田,或是更加瘋狂的貪汙受賄,以此來彌補自己的損失,去支撐自己奢侈的生活。而一旦地方官出現大規模的腐敗現象,那會發生什麼呢?

    如范仲淹所言:“既為負罪之人,不守名節,吏有奸贓而不敢發,民有豪猾而不敢制。奸吏豪民得以侵暴,於是貧弱百姓理不得直,寃不得訴,徭役不均,刑罰不正,比屋受弊,無可奈何”,試想,連地方官自己都是一個貪官汙吏,他還會去監管下屬貪贓枉法的行為嗎?還會去糾正地方豪強欺壓百姓的行為嗎?還會去為民做主嗎?顯然都不會,他只會是縱容下屬和豪強欺壓百姓,而他自己更是拼命的剝削百姓。如此,隨著地方從上到下都爛成一片,則勢必就會影響到宋朝的統治根基。

    因此,如若要改變地方官員多有貪汙腐敗的現象,除了用嚴法,還得照顧到官員的日常生活,只有保證官員的日常生活能夠維繫,官員們才不會因生活所迫,而去行貪汙索賄之事。只有“使其衣食得足,婚嫁喪葬之禮不廢”,然後才“可以責其廉節,督其善政”。由此,基於此,范仲淹遂才認為應進行“均公田”的改革。

    對於職田制度的改革,范仲淹給出了這樣的改革方案:首先重新劃定各級地方官所能分到的“職田”數量,並儘量做到均衡。其次,對於沒有發給職田的,則按其品級發放給他們,使他們有足夠的收入養活自己和家庭。

    實施“均公田”的改革,范仲淹的目的很簡單,那就是讓宋廷有一個可以名正言順的對地方實施廉政政策的理由,畢竟以前如若對貪官汙吏實行嚴酷的刑罰,地方官恐會以俸祿無以為繼為由來當做反對朝廷實施廉政的理由。而此時如若讓他們衣食無憂後,他們就不能再以此為藉口,如此“可以責其廉節,督其善政。有不法者,可廢可誅”,朝廷就可名正言順的督責他們廉節為政,而對那些違法的人,也可名正言順的予以懲辦或撤職。

    厚農桑

    即重視農業生產。宋初,因宋朝統治者縱容功臣、大將們兼併土地,致使全國土地多數都被聚攏在地主豪強的手中,此時是“富者有彌望之田,貧者無立錐之地,有力者無田可種,有田者無力可耕”,有力氣種田的農民無地可種,而根本就不會種田的地主豪強卻佔據著全國三分之二的土地。因此,隨著大量的農民失去了自己的土地,陷入破產的境地,淪落為流民,宋朝的農業經濟也是開始趨於崩潰。

    此時,因大量的農民淪落為流民,致使全國多數土地陷入無人耕種的境地,變成荒田。而隨著大量土地荒廢,也就造成了宋是出現了“粟帛常貴”的局面。這時,宋廷為採購糧食,是付出了極其巨大的代價,據《答手詔條陳十事疏》所載:“浙江諸路歲糴米六百萬石,其所糴之價與輦運之費,每歲共用錢三百餘萬貫文”,僅僅只是每年從兩浙路採購六百萬石的糧食,朝廷就需支付三百餘萬貫,也就是一石糧食,朝廷就得付出比以前高出數十倍的價格,少者六七百文,多者一貫的價格,才能購買的到。

    同時,也因“粟帛常貴”,致使大量的普通百姓陷入破產的境地,為了活命,他們只能是或淪落為盜賊,或是直接起義反抗宋廷的統治。而不論百姓淪落何種角色,其對於宋代的經濟的造成的傷害都是不可估量。如慶曆三年爆發於沂州的王倫起義,其在短短的數月內就橫行京東、淮南、江南、陝西、京西等數千裡地,到處濫殺軍民,焚燒城市,所到之處是滿目瘡痍,生靈塗炭。可以說,這次農民起義,對宋代的經濟是造成了不可逆轉的巨大傷害。

    由此,宋廷若想緩解財政匱乏的問題,並恢復國內經濟,充實國庫,其首要做的就是恢復農業,只有農業得到恢復,百姓的生存才能得到保障,而只有百姓能夠生存下去,他們才能安心的從事生產活動,為宋朝的經濟發展大業添磚加瓦。同時,也只有農業得到恢復,宋廷才能用最少的錢去購買到足額的糧食去供應官員和士兵所需,從而有效的緩解財政匱乏問題。

    那怎樣才能在最快的時間恢復農業呢?顯然只有各地的地方官重視農業發展,宋朝的農業才能得到快速的發展。那怎樣才能讓地方官重視所在地的農業發展呢?范仲淹提出的“厚農桑”就對此提出來有效的解決方法。

    對於恢復農業的改革,范仲淹給出了這樣的改革方案:為恢復農業生產,他將農業發展的好壞直接與官員的升降相掛鉤,若其所在地的農業發展十分好,則就會破格提拔。反之,若是其所在地的農業發展不好,那他非但得不到升遷機會,反而有可能被貶官,乃至是罷黜。

    顯然,范仲淹十分清楚,若想在最短的時間內恢復宋朝的農業,其最有效的方法就是讓各府州縣的地方官配合自己,只有他們無條件的配合自己,整個國家的農業才能得到最快速的發展。當然,范仲淹也知道,如若不給地方官一點好處,或者是給地方官一點壓力,他們是不會支援自己的,那怎樣才能讓地方官配合呢?顯然將農業發展的好壞與地方官的升降直接掛鉤,這無疑是最好的方法。

    減徭役

    即減輕百姓的徭役負擔。宋代的勞役承襲唐末五代,分差役和伕役,其中差役就是讓百姓擔任鄉里基層政權頭目和州縣衙門公吏。而伕役就是讓百姓承擔勞役,去承擔築堤、築城、開河、蓋屋、修路、採礦、運糧等工作。宋初,對於差役和伕役的選派,其採用的就是以戶等來輪流充當的方法(當時宋廷以財富多少將民戶定為五等,一等最富,五等最貧,一般來說一、二等是地主,三等是既有地主也有富農,四、五等有少量的自耕農,多數是半自耕農和佃農),其中一等徭役最重,五等徭役最輕。

    按理說,宋初這種選派徭役的方法是很公平的,誰最有錢,就承擔最重的徭役,最沒錢的,就承擔最輕的徭役,畢竟有錢人的時間多,不用過多操心生存,而沒錢的人因要生存,勢必不能常時間的為朝廷免費服務,不然的話其生存就會成為問題。

    但是,事實上,在實際的運用當中,因宋廷並未明確的給出五等戶的評選標準,再加上一、二等皆是有錢之人,因此他們往往利用錢來收買地方評選戶等的官員,以此來讓自己降戶等。由此,這就造成了“雖均謂之上三等,而無其實者多矣;至於四等、五等有蓄財隱實,素無差役、科細者,乃恬不知憂”的局面,即上三等皆是現實中最貧窮的一批人,而下二等卻是現實中最富的一批人。

    如此,這就導致底層最窮的百姓往往是要負擔最為繁重的徭役。而因一旦服徭役,就意味著他就得替朝廷免費幹數月的苦工,如此也就意味著其家中事務要被荒廢。試想,這些百姓本就是最底層的百姓,家中是貧苦不已,一旦數月無勞動力去打理,其必然陷入破產的境地。而一旦百姓連生存都是個問題,試問他們會做出什麼事情,顯然就會鋌而走險,或淪為盜賊,或淪為亂臣賊子。因此,為了維護宋朝的安穩,避免宋朝內部出現大規模的農民起義,減輕百姓的徭役勢在必行。

    當然,對於范仲淹,乃至是整個宋朝而言,廢除徭役,這是絕對不可能的事情,而改變以戶等來輪流服徭役的方法,這也是不可能的,畢竟這是目前為止最為合適的方法,暫時別無他法能夠替代。因此,對於范仲淹而言,他只能是想辦法減輕百姓的徭役負擔。

    對於減輕百姓徭役負擔的改革,范仲淹給出了這樣的改革方案:因宋代實行以戶等來輪流服勞役的制度,也就是說若這個地區的戶口越多,那麼再輪到他去服徭役的間隔時間也就越長。由此,基於此,范仲淹就提出來“遣使先往西京並省諸邑為十縣。其所廢之邑,並改為鎮”的解決方法,即將一些戶口少的縣合併為一個縣,以此來讓戶口增加。以此,隨著戶口的增加,百姓需要服徭役的時間也就減少。

    其次,由職官廳差人乾的雜役,儘量不要再派百姓前往承擔,可派級州城兵士去承擔。最後,儘量查清有哪些是被逼服勞役,對於這些本不該承擔公役的人,需將其全部放回。

    修武備

    即恢復府兵制,在京城附近地區召募強壯男丁,充作京畿衛士,然後每年用三個季度的時間來務農,一個季度時間來訓練,以此來輔助正規軍,從而加強宋軍的戰鬥力。宋軍羸弱,這是眾所周知的事情,除蕃兵因常年與西夏、遼等國作戰,戰鬥力強悍外,其餘的,就連護衛京師的禁軍,其戰鬥力都羸弱無比的。

    因此,范仲淹希望籍有恢復府兵制,來加強宋軍的戰鬥力,同時節省國家的軍費開支。不過這項改革,因當時多數宰相皆反對,所以並未實施,只是存在於書面計劃中。

    覃恩信

    即落實朝廷曾頒下的惠民政策。宋初,宋廷曾普遍存在這麼一個現象:“寬賦斂,減徭役,存恤孤貧,振舉滯淹之事,未嘗施行,使天子及民之意,盡成空言,有負聖心,損傷和氣”,就是宋代每三年的郊祀大禮時,皇帝頒下的如寬賦斂,減徭役,存恤孤貧等惠民政策,一旦讓官員去執行時,往往會拖延執行,甚至是不予執行,由此是讓皇帝的話成為空話。

    就是在這種問題下,在百姓的心中,宋朝統治者就變成了一個言而無言的的皇帝,而這就會讓皇帝的威信淡然無存。試想,一旦百姓對皇帝失去信任,這會發生什麼?最明顯的就是他們對皇帝接下來頒佈的任何政策都不會再相信,如此連相信都不再相信,你說還會支援,甚至是擁護嗎?由此,這對於范仲淹的改革是極為不利的,畢竟一個連百姓都不支援的改革,它是絕無成功的可能的。

    由此,要想讓改革能夠順利的實施,讓百姓相信朝廷的改革對於他們是有利的,范仲淹首要做的就是恢復百姓對於朝廷的信任。那怎樣才能讓百姓恢復對於朝廷的信任呢?顯然唯一的方法就是讓接下來朝廷所頒佈的任何政策都能言而有信。那怎樣才能讓朝廷頒佈的政策都能順利的實施呢?顯然只有讓官員全力執行。那怎樣才能讓官員全力執行呢?這就是范仲淹實施“覃恩信”改革的目的。

    對於“覃恩信”的改革,范仲淹給出了這樣的改革方案:首先,為了讓官員能夠全力執行朝廷所頒下的任何政策,范仲淹就定:“三司、轉運司、州縣不切遵稟者,井從違制,徒二年斷,情重者,當行刺配”,就是若是拖延,或是不執行朝廷所頒佈的政策的官員,情節輕者,最高可判二年徒刑,而嚴重者,最高可判刺配。

    其次,為了讓朝廷能知道地方官吏是否有認真執行朝廷所頒佈的政策,范仲淹還定:“精選臣僚往諸路安撫,察官吏能否,求百姓疾苦,使赦書中及民之事,一一施行”,派遣官員前往各地查訪,監督地方官執行朝廷所頒佈的政策。

    從以上的改革內容,可以看出范仲淹是希望借有嚴苛的刑罰,及監察,來督促官員認真的執行朝廷所頒佈的政策,籍而來獲取百姓的信任與支援,從而讓此次改革可以順利進行。

    重命令

    即嚴肅對待和慎重發布朝廷號令。如上文所說,自宋初以來,整個朝堂上就瀰漫著一股不作為的風氣,他們不但是懶散,而且還特別喜歡胡來,范仲淹在《答手詔條陳十事疏》就曾這樣說過:“今覩國家每降宣勅條貫,煩而無信,輕而弗稟,上失其威。下受其弊。蓋由朝廷採百官起請,率爾頒行,既昧經常,即時更改,此煩而無信之驗矣”,就是無論是朝廷,還是官員,都喜歡不經大腦胡亂釋出政令,而且還喜歡經常更改,今天早上釋出這條政令,可能到下午就突然說不是這樣的,要改。

    試想,朝廷將政令的釋出當做兒戲,不但是隨意頒佈,而且還言而無信。如此,試問就是這樣的朝廷所頒佈的政令,百姓焉會信任呢?而正如上文所說,改革成功的基礎是什麼?是百姓,只有得到百姓的支援,改革才有成功的機會。而如何得到百姓的信任呢?唯一能做的,也就只有規範朝廷釋出政令的流程,讓朝廷頒佈的每一條政令都能做到言而有信。只有這樣,朝廷先做到不失信於民,百姓才能選擇相信朝廷,才能選擇去支援朝廷的改革。

    對於“重命令”的改革,范仲淹給出了這樣的改革方案:首先,對於百官提議頒行的條例,要先交由中書、樞密院兩符詳細檢視,經過討論後,與會長官都覺得可行,即可裁定為皇帝制命和國家法令,頒行天下。同時,如若是有關刑法的,還需交由審刑、大理寺,同負責刑律的官員進行探討,都同意後,方可頒行天下。

    其次,對於已經頒行天下的政令,官員們必須無條件執行,不得隨意更改,如若敢違反,不尊政令,則會受到嚴懲。如若是有意拖延政令的執行,則會被判二年徒刑。而若是這條政令是其未到任前就頒佈的,非是他故意不執行的,則以“失錯科斷”,判杖一百。

    從這些內容可以看出,范仲淹希望借有從源頭上嚴審政令的頒佈,從而讓朝廷頒佈天下的每條政令,都能做到行之有效,言而有信。而同“覃恩信”的改革一樣,為了讓官員能夠自覺的執行朝廷所頒佈的各項政令,范仲淹也是制定了一套嚴苛的刑罰,輕者杖刑,重者徒刑,籍而讓朝廷慎重頒佈的政令,能夠被完美的貫徹到宋朝的各個角落。

    綜上所述,從以上的十項內容,我們可以看出范仲淹改革的根本目的就是為了讓宋朝真正的走向興盛。首先,范仲淹希望依靠明黜陟、抑僥倖、精貢舉、擇官長、均公田這五項改革來為宋廷建設起一支廉潔高效的官僚隊伍,藉助抑僥倖、精貢舉來從源頭上切斷無才之人進行官場的通道,而後再利用明黜陟、擇官長來為宋廷選拔出真正的有用之才,讓京城、地方都處在賢能之人的治理之下。

    最後,為遏制官員的貪腐,范仲淹又實施了“均公田”,利用平均公田來解決官員的生存問題,而後朝廷就可名正言順的“責其廉節,督其善政。有不法者,可廢可誅”。此後,在建立一套廉潔高效的官僚隊伍後,就需建立起一套能無條件的服從朝廷的官僚隊伍,因為只有官員服從,才能保證朝廷的各項政策得到貫徹落實。為此,為了這個目的,范仲淹所接連頒佈了覃恩信和重命令這兩項改革內容,藉助嚴苛的刑罰,及監察制度,來督促官員無條件的執行朝廷所頒佈的各項法令。

    再之後,隨著宋朝吏治變得清明,官員變得高效,隨之而來的就是要整頓宋朝日益糜爛的農業與軍事,厚農桑、減徭役是為恢復宋朝的農業,讓越來越多的百姓可以加入到農業的生產當中,從而讓宋朝的農業得到快速的恢復。而隨著宋朝農業的恢復,其社會必然趨於穩定,且經濟也必然會得到快速的提升,而隨著宋朝社會的穩定,經濟的提升,其必然就會走向極盛。當然,一個王朝若想長時間的維持下去,其軍事必須要強大,因此為了讓宋朝擁有強大的軍事實力,范仲淹也就隨即推行修武備。

    當然,范仲淹的設想雖好,但最終其改革卻並未成功。慶曆五年(1045年)正月二十八日,范仲淹、富弼兩位慶曆新政的領導者被雙雙罷黜出京,次日,另一位新政領導者杜衍,其也被趕出京城。二月初四,仁宗皇帝罷磨勘新法、任子新法,復行舊制。三月初五,最後一位新政的領導者韓琦被趕出京城。二十三日,仁宗下令廢除科舉新法,開始全面恢復舊制。自此,慶曆新政正式宣告失敗。

    慶曆新政會失敗的原因有很多。但主要原因就是它遭到了當時天下所有權貴階級的聯合抵制,此時上至皇親國戚,下至讀書人,他們皆是反對范仲淹的改革,而要知道當時北宋的統治基礎就是他們,試想他們沒有一個人支援新政,新政焉能成功呢?

    而他們之所以會反對,主要就是因為這些改革觸及到了他們的根本利益,明黜陟、抑僥倖、精貢舉、擇官長、均公田,這些改革無一例外都是在宣佈,一旦讓范仲淹的改革成功,他們的活路將被徹底切斷。由此,試問這種會要了他們命的新政,他們又怎會支援呢?

  • 2 # 使用者9101513729903

    嚴格官吏升遷考核制度;限制官僚子弟及親友透過恩蔭做官;加強各級長官的保舉和選派;裁併州縣,減輕徭役;嚴肅中央政令,取信於民。觸犯了大多貴族利益,失敗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你在部隊聽老兵講過哪些流傳下來的恐怖傳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