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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4742876583217

    漢語成語,意思是指老年人在家裡自然死亡,現比喻事物的滅亡。一般指的是男性的死亡

    女人死了叫壽終內寢”。把“內”當成名詞“內人”,而把“寢”當成動詞“睡覺”,引申為“逝世”了。連起來就是“女人逝世了”

  • 2 # 使用者3407390907857

    近年來,陸續參加過一些喪儀,在祭文、輓聯中多次見到“壽終內寢”一詞,甚覺惶惑和不安。求教於達人通士,解曰“男人死了叫壽終正寢,女人死了叫壽終內寢”。確實,“壽終內寢”一詞真的出現在女性亡故的喪儀中。

    我推斷,這麼理解並使用“內寢”的人,肯定是把“內”當成名詞“內人”了,而把“寢”當成動詞“睡覺”,引申為“逝世”了。連起來就是“女人逝世了”。農村人現在還稱老人逝世為“睡下了”或“緩下了”。這似乎很合理,真的是一個女人逝世了;但真的很可笑,因為,這個句子不能確定“是誰的內人”。而喪儀的主角兒是孝子——兒子,這個女人的兒子能稱呼自己的母親為“內人”嗎?況且,“壽終”,是生命結束了,即人死了;而“內寢”又說是內人死了。從語法的角度講是重複,這在講求煉字、惜墨如金的古人看來,實在是囉嗦。由此看來,這些達人通士的解釋是既不達也不通的。

    何謂內寢?《詞源》上是這麼說的:

    內寢:內室,睡眠休息的地方。《禮·內則》“子生三月之末,見於內寢(嬰兒在出生一百天左右時,就可以在內室裡讓大家見了)。”也叫燕寢、小寢。也專指婦女的居室。唐《澧州司馬魏體元墓誌》:“夫人趙郡李氏……終於內寢。”後來泛稱人死為壽終內寢

    這裡,沒有說泛稱女人死為壽終內寢,而是男女俱包的。還有一個詞叫“小寢”,《詞源》上是這麼解釋的:

    小寢:古代天子、諸侯所居息的宮室,都叫寢。在中央的叫路寢、燕寢。在東西兩旁的叫小寢,與路寢之稱大寢相對而言。夫人的寢室也叫小寢。《春秋·僖三三年》:“乙巳,公薨於小寢。”注:“小寢,內寢也。”《左傳》:“(公)反(返),薨於小寢。”注:“小寢,夫人寢也。”

    這裡注得很清楚,“內寢”就是“小寢”,也就是廂房、偏房,對於樓房來說,就是臥室。“內”是處所方位名詞,“內部”、“裡面”的意思,不是“女人”、“內人”的意思;“寢”是名詞“房屋”的意思,不是“睡覺”、“逝世”的意思。合起來就是“內室”“裡邊的屋子”。

    但是,我不能清楚的是孝順的兒子為什麼將劬勞一生、為自己付出無數乳汁和汗水的母親的屍骸要停放在狹小的邊緣的內室呢?是幾千年來“男尊女卑”的思想在作祟嗎?而事實是這個亡故的女性的屍骸恰恰停放在“正寢”——堂屋、拔簷上房的正中間,享受著無以復加的哀榮。

    一位陰陽師傅說,他們拿的陰陽風水的書、喪葬禮儀的書上是這麼說的。聽了這話,只能默然。有什麼辦法呢?編這種書的人有幾個是正經的學者專家?這種書有幾本是正經出版社出版的?而用這些書的人有幾個不是道聽途說、肆意曲解、想當然地理解和使用?前些年一位沒有讀過書但又很精明世故的老兄談論如何應對盛行的人情送禮風時,說道“照錢送禮”。說得多好啊。你送我多少錢,我回你多少禮,符合傳統道德“禮尚往來”,又符合現實中的你來我往。誰又能說他講的不對呢?然而,他講的對嗎?這是規範的語言嗎?這不是受了《百家姓》中“趙錢孫李”的讀音的影響,而藉以作了“禮尚往來”這個概念的外衣了嗎?語言就這樣在使用中以訛傳訛,在歧途上越走越遠。

    當然,人死了,也有用“壽終內寢”的,但不侷限於女性。《詞源》上說的很清楚:“後來泛稱人死為壽終內寢。”這就是說,男性死了也可說“壽終內寢”。那麼,為什麼放著莊重的“壽終正寢”不用,而選用侷促的“壽終內寢”呢?我想有以下幾種情況。

    其一、天子、諸侯還健在,而輩分、職位低的人死了,其屍骸就不能停放於“正寢”,而只能厝於“內寢”、“小寢”。這在今天的農村,依然如此。父母還健在的,兒子或兒媳死了,不但不能停於正寢,連棺材也不能油漆成盤龍臥虎的上、中、下五彩的,只能用紅色顏料稍加塗飾。

    其二、暴病而亡的、出了意外情況的停於內寢,免得邪祟佔領“正寢”這個神聖之地。

    其三、被天子諸侯疏遠貶黜的、打入冷宮的,已經沒有享受“壽終正寢”的權利與尊嚴的人。

    其四、死於宮室之外的。今之農村還有“死不進門”之說。若死在外面,就只好暫厝於村中不起眼的、閒置無用的建築物中,或厝於村口的拉牌之下。而這連小寢都算不上。

    大概,有些家庭先死了女主人,也把她的屍骸停放於正寢,但為了顧忌男主人的心情和尊嚴,便在祭文中表達為“壽終內寢”,以達到在輿論形式上抬高活著的男主人的地位的目的。

    再者,《左傳》中的“薨於內寢”記錄的是歷史,是說國君在什麼地方咽的氣,蹬的腿。我想,這個國君是在某妃的宮室斃命的,但肯定是要被抬到正寢舉行儀式的。我們在祭文中說的“壽終正寢”,是喪葬儀式,即舉行喪葬儀式時,亡者被停放在那裡。其實,有些人死時不在正寢(除非他(她)平時住在正寢),而是在平時居住的內寢、小寢。死後,兒孫和親友們才將其舁於正寢。我親眼見過一個親戚家老人亡故的過程。老人先是躺在廂房的炕上,氣息微弱。不大會兒功夫,嚥了氣了。她的兒子拿出準備好的兩瓶酒,一個親戚將她的後背、頸部輕輕托起,她的嘴就微微張開了,另一個親戚就往她的嘴裡灌酒。這個行為的目的是為了瀉火,防止屍骸變腐。之後,就清理正寢——堂屋,將地方騰出來,再鋪上草,擺好靈床,這才用黃紙矇住亡者的臉,將其從內寢抬到正寢,這叫落草。此後,整個喪儀就圍繞正寢展開。

    我們華人是尚生重死的。理想的死法是無疾而終於正寢。農村人常說:“要把死的那條路修好。”還說:“好病好死。”就是希望“壽終正寢”,說明他們擔心的、忌諱的就是暴死、橫死、死在外面。如果能死在家裡,即“老死於戶牖之下”,就阿彌陀佛了。所以“壽終正寢”是相對於“拋屍荒郊”而言的一種願望,因而被人們所看重。這也反照出過去的人們在徭役、饑荒等災難面前流離失所時的悲慘與無奈。而“壽終於正寢”就自然成為人生成功和榮耀的象徵。今天的社會如此安定祥和,生活如此幸福美好,這個願望已經不算奢侈。今天的人死了,執筆的人只要老老實實地寫上“壽終正寢”便萬事大吉,穩妥而得體。

    那麼,何謂“正寢”呢?《詞源》“正寢”:古代天子、諸侯常居治事之所。也叫路寢。《公羊傳·莊公三二年》:“八月癸亥,公薨於路寢。路寢者何?正寢也。”亦泛指居屋之正室。《舊唐書·魏徵傳》:“(魏)徵宅先無正寢。(清廉儉樸)”後世稱年老病死於家中為壽終正寢。

    這裡,與“內寢”的“泛稱人死”不同,正寢是“稱年老病死於家中”,專指老人,且不分男女。少年夭亡、英年早逝皆不得稱為壽終正寢。正寢,又稱路寢。《詞源》路寢:天子、諸侯的正室。《詩·魯頌·閟宮》:“松桷有舄,路寢孔碩。(桷:jué方形的椽子;舄xì大貌。松木椽子如此粗實,正寢造的巍峨高大)”《公羊傳·莊公三二年》“路寢者何?正寢也。”注:公之正居也。天子諸侯皆有三寢:一曰高寢,二曰路寢,三曰小寢。

    “壽終正寢”的語法結構可表達為:壽,名詞主語,壽命;終,動詞謂語,結束;〈於〉正寢,介賓結構,補語,在正屋裡。合起來是“壽命終(結束)於正寢”。

    就一個人的成長而言,母親付出的心血與汗水較之於父親只多不少;母親給兒女帶來的幸福與親情較之於父親也只多不少。尤其在人的嬰幼時期,母親更是重要之極。歌裡唱道:“世上只有媽媽好,有媽的孩子像塊寶”,“沒媽的孩子像根草”。鄉下人說:“寧要個叫花子娘,不要個當官的爹。”這是在魚與熊掌不可兼得的情況下做出的痛苦選擇。母親之於兒女,生養哺育,恩重如山,兒女怎麼忍心將母親的屍骸降格停放於內室呢?

    另外,還有人說,人死在外面,停屍於宮室之外的叫“外寢”,這也是望文生義,想當然也。

    《詞源》外寢:(一)古代宮室之制,有正寢、內寢、路寢之分。正寢又叫外寢,是君主辦事的場所。《禮·內則》“適子(嫡子)庶子見於外寢。”(二)中門外的房屋,治喪者所居。《儀禮·喪服》:“既練(製作喪服),舍(於)外寢。”《文選·晉潘安仁楊仲武誄》“德宮(宮室名。卒於此)之艱(喪事),同次(住)(於)外寢。”從此見出,無論是君主辦公室,還是治喪委員會辦公室,都與停屍於宮室之外絲毫無關。

    語言的運用,是一項嚴肅而精細的工作,來不得半點馬虎,更不能望文生義,似是而非。比如“望洋興嘆”中的“望洋”,絕不是望著太平洋,而是疊韻(ang)連綿詞,即“眯縫著眼睛遠望的樣子”;“不刊之論”,不是不能刊登的言論,而是不可“更改(削、刻)”的言論;“文不加點”,也不是不加標點,而是不加“修改(圈、塗)”。語言運用者應仔細查閱,搞清底細,力求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精益求精,竭力維護語言的約定俗成性、相對穩定性和準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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