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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樂_85062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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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夜半無人屍喃時
職業打假人?可拉倒吧,就是一幫惡意訛詐勒索輕微違規經銷商,強行恐嚇裹挾行政執法機關的社會渣子,簡稱職業假打人,以武漢,廣東結夥為甚,社會經濟的毒瘤,行政執法的寄生蟲。他們會找到類似包裝字母大小寫印錯等屬於輕微違法行為不符合法律為由敲詐銷售和生產企業,企業不理,他們就會舉報行政執法部門嚴處,執法部門不嚴處就去紀委告行政不作為,現在的趨勢是這幫假打人直接舉報到省級以上舉報中心,利用行政壓力裹挾基層地方執法部門嚴處或促成企業有償調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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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Biu忒four
現在的食品法這麼嚴格,相信大多數的超市不會故意售賣過期商品,人非聖賢 誰能無過,法律不外乎人情,既然銷售了過期食品,超市可以按照規定給予一定的程度的賠償,但是,一旦投訴到了監管部門,就要面對5萬的罰款,然而,這就成了打假人的保護傘,不賠,那我就投訴你,等著被罰吧!再者說,商品出現過期,超市基本不會從公司出錢處理,賠償,掏錢的往往是營業員,導購員,每個月那點微薄的收入,最終因為自己的一點點失誤,賠的體無完膚。全國超市行業從業人員幾百萬,哪個不對職業打假人恨之入骨,與其說他們淨化了市場,不如說是鼓滿了自己的腰包,沒有他們說的那麼正義,那麼的大義凌然。試問,何為造假?產品異物?衛生局幹嘛去了?給製造商生產許可的時候,為什麼不要求廠家按照最高標準建造?標示錯誤?印刷商標時,食藥部門為什麼不要求生產商到食藥監進行審批?過期售賣?哪個超市會明知商品過期售賣了會被處罰,而故意銷售?我在超市工作了十餘年,處理了無數的顧客,打假人投訴,而買到過期商品的正常顧客卻寥寥無幾,少之又少!!無論我是從從業人員的角度,活著是一個消費者的角度,最不能容忍的就是篡改日期,該罰,必須狠罰!堅決不能只是罰錢了事。對於涉事公司,撤銷營業執照,涉事人員刑事處罰,加入失信名單,再以罰款處理!只能說,所謂的*假*有輕有重,期待有關部門研究探討,不要讓某些超市也好,生產商,代理商,甚至是打假人,成為國家,社會的蛀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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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有錢圖9251772
職業打假=馬路碰瓷 說沒假就沒打假這是偽命題 =打假中醫一樣 馬路碰瓷會說 沒車誰去碰 商品打假說沒做誰去打 這樣就是說 路上不能開車 中醫不能去醫治病人 商品不能出售 什麼叫假? 不能正常使用才是假 現在職業打假人士打的是假的假 目的是錢 支援打假 但不是為了錢而打假的打假 現在這種打假是打了假貨 卻也打出了人性最醜惡的一群人仕
目前職業打假人與電商商家已經進入一種焦灼對立的狀態。打假亂象叢生,職業打假在電商行業突出以宣傳用語工商舉報為主,商家絕大部分協商賠錢息事寧人,這難道是法律的缺位?還是職業打假人遊走道德邊緣的貪婪?是商家整體缺乏規範?還是維權勇士的高尚行為?職業打假人到底是“維權”還是“勒索”?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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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邀請。本人對這個問題態度一直很明確,就是“維權“,全社會和法律界也應該將職業打假人的行為視為“維權“。既然認定是假貨就該受到全社會的監督和打擊,這樣才能擠壓假貨的生存空間、淨化社會環境。在一般情況下,當普通消費者購買到假貨後恨之入骨,但苦於維權成本高而不會採取進一步行動,這就給製假售假者提供了可乘之機。而職業打假人會依據法律法規條款對製假售假者進行索賠,從客觀上起到了對製假售假者的監督和打擊。所以,職業打假人多了,造假就會減少,如果沒有了造假,也就不存在職業打假人。就像這個社會如果沒有了犯罪也就沒有了警察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