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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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買戶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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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6680963052
個人行為,在未知的環境下魯莽行事,出了事就得自己承擔,更多的所謂“驢友探險”是為了滿足自己並向他人炫耀,在相關部門再三勸阻下依然我行我素,遇困了請自行處理,不要大動干戈浪費社會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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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七平仄仄
每一個生命都值得尊重!
我們能說他們活該,不在國內待著,出去得瑟?好了吧,不管好了吧?
不行!作為生的權利,每個人有選擇如何活著的自由,即使有些自由給他人造成了不便,但不能因此而放棄;退一萬步說,就因為某些人的自由而促進了政府公共配套服務的完善,也未嘗不是件好事。
很多時候,少數人的行為才是推動社會發展的關鍵。
但是,必然也有一部分人為此付出沉重代價!
所以,任何事情的存在都是有必然聯絡,救援隊的存在,在更早之前他們也是驢友中的一枚。
如果社會能接受藉口拒絕救助受困驢友,那也一定不難找到藉口拒絕救援任何有人覺得“不值得”的人。人有趨利的的本性,這條“迂腐”的紅線一旦邁過,只可能不知不覺越走越遠。今天是“no zuo no die”的驢友、明天就是“吃飽撐的”登山隊、後天就是“不如改善民生”的航天、“沒有卵用”的音樂文學、直至每個行業、每個人。如果連社會救援機構的基本出發點都是“收益”、“價效比”,又有多少人有信心自己永遠不會成為“沒用”的那個?
如果社會能夠接受不尊重“不值得”的生命,那也就能夠接受藐視任何人的任何權益。一個社會的文明程度是一個整體,不可能輕視人們認為“不值得”、“不配挽救”、“沒用”的生命,卻能讓多數人活的有尊嚴。至少,我不希望生命都需要用“有用”來衡量,我不希望多少年後,自己“沒用”了,再去向社會哀求生存的資格。
極端一些,即使一個人犯罪了,也要由法律來裁定,而不是社會救援體系來決定他的生死、不是他的醫生決定要不要挽救他的生命。一個公共場合有多“文明”,體現在廁所和垃圾桶。一個社會有多文明,體現在監獄、救助站、在於是否能夠尊重那些多數人看來不值得尊重的生命。他罪大惡極,你可以判他死刑,那是他的罪行重過他的生命,不是他的生命輕到可以輕易放棄。
約束違規驢友有很多方式,可以鼓勵有資質的平臺組織有序的、充分規劃的探索,並強制購買救援、救治、身故保險;可以建立民間監督事後追責體系;無論如何,透過降低整個社會對生命的尊重,來制止一部分人的錯誤,是最蠢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