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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蛻變研習社老蔣

    自己的經歷和體會:

    單獨說具體事,很難說清楚,說需要什麼人更容易點,因為事都是人做的。

    先弄清楚領導手下一般有哪些核心的人,每個人都是領導補位的“棋子”,每個“棋子”都有需要給老闆平的事情。

    領導都想建功立業,名利雙收,就像韓信,張良,蕭何對於劉邦一樣,將才,軍師,政委缺一不可。

    第一類,韓信,啃骨頭打勝仗,領導被上級分配了艱鉅任務,需要證明自己統兵,運籌能力兵獲得戰功。

    你必須立即出現,扛事成事,因為領導事多,精力有限,也不能樣樣精通。

    第二類,蕭何,和其他業務單元,比如平行部門,供應商,大領導秘書,領導不便於出面,一是可能級別不對等,二是必須有迴旋的餘地,保證領導的決斷力和權威性。

    事先鋪平道路,讓領導走紅地毯,有面有地位。

    第三類,蕭何,每個領導都有困惑之時,能不能把群眾聲音,高層的旨意,站在中立的角度給出建議,有利於領導決策和謀斷。

    作為下屬,幫領蕩平難事,打通關係,搞定帶好團隊,讓領導有更多的時間思考大事和佈局,你就是得力的干將,也是領導需要你做的事。

    高段位的領導都是在暗處,也是所謂的知白守黑,明面上的事情需要下屬去做,得罪人,搞關係,做樣子,扛雷填坑都得有人幹。

    總之,給領導足夠的空間,權威和反轉的餘地。

    代表個人觀點,每個人都想做領導,先做好下屬該做的事,站在領導的角度思考,你就可能更進一步。

  • 2 # 天道若龍

    有三大類:一是燙手類的,就是事關單位名譽形象觀感類的問題,如某企業出現環境汙染問題,造成嚴重的社會影響,需要面對媒體與司法的。領導為保護自己的面子,需要替罪羊替代;

    二是棘手的問題。就是牽扯多重關係、久拖不決的老大難問題。如某單位佔地補償問題,經幾屆領導都未解決,拖延至今。領導怕伸手拿不出來,因此找人替代,免得麻煩纏身。

    三是某些個人私事,不宜自己出頭,找可靠的人代辦。如領導要安排親友入學提職轉正等事宜,自己出頭有謀私之嫌,可是不辦又不行。只能找人出頭替代辦理等。

    就像找試水溫的鴨子一樣。

  • 3 # 80後小吏

    領導不宜直接出面,但又極力想辦到的事情,無非是這兩樣:人事調動和財務開支!

    五年前我曾經擔任過某單位辦公室主任,同時負責人事工作,主管財務工作,對這方面深有感觸。那時候,主要領導但凡有在人事調動的意圖的,都會事先把我和分管領導找去,然後安排我出面與相關部門協調,分管領導跟進,最後由主要領導拍板。而在財務支出方面,主要是指大宗非預算支出方面,主要領導也是先找我和分管領導傳達他的意圖,然後由分管領匯出面指示業務科室,根據領導意圖提出經費支出方案,方案經科室分管領導同意後,最後也是由主要領導審定簽字。

    具體流程圖為:分管領導丟擲意圖——分管領導領會後指派相關科室提出方案——相關科室根據指示制定方案——提交分管領導審閱——主要領導審批。

    這個過程,大約是絕大多數機關單位辦理人事調動和財務開支的“格式化流程”了吧!它的要義是:自始至終都是按照主要領導意圖辦事,但桌面上呈現出來的,卻是相關科室在履行職責!完全合法合規,找不到半點紕漏。

    為什麼主要領導不直接出面去辦人事和財務工作呢?我想領導主要是基於以下三個方面的考慮吧:

    第一,遵循相關法規,規避風險。

    按照《幹部任用條例》以及機關單位“三重一大”決議有關規定,人事任免要充分發揮民主集中制的作用,堅決杜絕一言堂和任人唯親,尤其要規避主要領導說了算這一弊端。對於重大財務支出,也是有相關的財經紀律規定的,按照規定,也是不能由主要領導獨斷專行的。這個時候,聰明的領導往往不會自己親自出面,而是要找代言人出面,與各方面充分醞釀協調後再按規定辦理。

    這樣既能實現領導自己的意圖,辦事程式也符合相關紀律和法規規定,也能堵住悠悠眾口,在單位同事看來,領導這是在按程式辦事;在外人看來,主要領導都沒直接出面,這個單位辦事嚴格按照規矩辦理。最後皆大歡喜,事情辦妥了,風險也規避了。

    第二,辦事能留出餘地,領導可進可退。

    領導不出面,而是把自己的意圖透過辦公室主任、副職領導等可靠親信傳遞出去,萬一自己的意圖因欠周全考慮,出現什麼違規或紕漏或引起強烈反響,這個時候主要領導可以把責任推給副手或辦公室主任,自己可以全身而退。最糟糕的情況就是副手或辦公室主任背鍋了,主要領導揮淚斬馬謖。一般情況下,事情都是有迴旋餘地的。

    而一旦領導自己親自出面,情況就不一樣了,就算是錯的,也只能辦成不能後退,這樣就會真的犯下大錯誤了。因此,大多數領導都不太會出面去辦這些事的。

    第三,可以培養親信人員,收買人心。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在一個單位裡面,想要人人一條心是很難的,不是每個人都會真心實意服從領導、遵從領導的。這個時候,就需要領導具有駕馭下屬的能力,要懂得領導技巧和領導藝術。而選對的人去落實自己意圖,比如辦理人事工作、落實大宗經費支出等,這也是個駕馭下屬的技術活。

    試想,你作為一名下屬,主要領導信任自己,指派自己辦理重大工作,這是種知遇之恩,你還不得盡心盡力、感恩戴德去辦好辦妥嗎?辦成後,自己和主要領導就是自家人了。

    總結:在職場中,聰明的領導都會尋找忠誠於自己的下屬作為“代理人”,由他們去落實自己的施政意圖,而不是自己直接出面!尤其是在人事、財務等“三重一大”事項方面,這樣做既能培育隊伍,更能規避不必要的風險,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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