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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藍風24

    打官司需要哪些費用

    1 律師費(這部分視乎你請不請律師)

    2 訴訟費(按照訴訟費交納辦法第十四條分段計算,如果標的是20萬到50萬左右,按照標的額的1.5%計算);原告起訴時預先支付,如果原告贏了,這部分錢會由被告負擔,在執行階段可以要求一併執行

    3 保全費 如果你是訴前申請的,還需要提供擔保。建議訴訟中申請,可以擴音供擔保。保全費的交納標準為: 財產數額不超過1000元的,每件交納30元;超過1000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但是,當事人申請保全措施交納的費用最多不超過5000元。按照上面的說法,你要將你保全的標的的大概價值估算一下,分段計算費用,再加起來計算總額,但是總共不會超過5000元。

    4 如果在訴訟中,被告提起反訴,或者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參與訴訟,合併審理的話,上面的訴訟費減半。

    5 贏了,申請執行,涉及到執行費。執行金額或者價額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超過1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超過5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1%交納。 也是分段計算了。

    6 拍賣費 這部分錢是向買了屋子的買主是收取的,不關你的事。數額大概是成交額的5%。

    7 怎麼會涉及房屋抵押的問題呢,這個沒有看明白。我想你的房屋抵押應該是沒有辦理抵押登記的。這個比較麻煩。根據物權法的規定,房屋的抵押權採取登記生效,即是說,你要在房管局辦理抵押,你的抵押權才生效。如果沒有辦理抵押,你們只有一個抵押合同是生效的(有沒有抵押合同,你也沒有說)。反正嚴格來說,你的債權算是普通債權了。如果跑出另外的債權人,你也很難就房屋拍賣款首先的到清償(你說的資訊就這樣,我就這麼猜測)

    具體的問題,你可以找律師進行評估。我所說的上述資訊,僅供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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