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八大貝勒,是四大貝勒,四小貝勒,四大是代善、阿敏、莽古爾泰、皇太極,四小是阿濟格、多爾袞、多鐸、濟爾哈朗,其中以多爾袞、多鐸年紀最小
努爾哈赤面對代善、皇太極、多爾袞、多鐸等爭奪汗位的現實,天命七年三月,努爾哈赤釋出了八大貝勒共治國政的“汗諭”,這是努爾哈赤為死後所設計政治體制。這種體制的最主要之點是在努爾哈赤死後,大大地限制汗位繼承人的權力,提高八大貝勒集體共治的權力。這種八大貝勒共治國政的體制,是根據女真族的貴族政治原則制定的,是八旗旗主聯合主政的形式。強調“同心謀國”,共議國是,在政治上汗王與八和碩貝勒處於平等的地位,國家大事的決策,軍事義務的承擔,掠獲品的分配,司法權的行使,都要經過八家共議才能決定。經濟上的一切利益,要堅持“八分”分配的原則。對汗王的擁立或廢黜,也要透過八旗共議才能決定。規定以後推舉的共主稱國主,不稱汗,八旗貝勒稱王。原來強調一切必須聽從汗的命令,現在強調國主必須聽從八王的話,如不聽從,可以更換。原來由父汗任命大臣,現在規定由八大王共同議定任命大臣。努爾哈赤又把訓示書寫下來交諸貝勒收藏,訓示中重申“八家但得一物,八家均分公用,毋得分外私取;凡軍中所獲之物,毋隱匿而不明分於眾,當重義輕財”的原則,再次確認他所頒佈的八王共治國事的政體。其八個兒子分別是八旗之旗主,為固山王;八固山王中,有才有德能接受不同意見者,才能繼承汗位。臣子向汗王稟告請命時,八固山王要共理國政、共商國事。
所謂八大貝勒,是四大貝勒,四小貝勒,四大是代善、阿敏、莽古爾泰、皇太極,四小是阿濟格、多爾袞、多鐸、濟爾哈朗,其中以多爾袞、多鐸年紀最小
努爾哈赤面對代善、皇太極、多爾袞、多鐸等爭奪汗位的現實,天命七年三月,努爾哈赤釋出了八大貝勒共治國政的“汗諭”,這是努爾哈赤為死後所設計政治體制。這種體制的最主要之點是在努爾哈赤死後,大大地限制汗位繼承人的權力,提高八大貝勒集體共治的權力。這種八大貝勒共治國政的體制,是根據女真族的貴族政治原則制定的,是八旗旗主聯合主政的形式。強調“同心謀國”,共議國是,在政治上汗王與八和碩貝勒處於平等的地位,國家大事的決策,軍事義務的承擔,掠獲品的分配,司法權的行使,都要經過八家共議才能決定。經濟上的一切利益,要堅持“八分”分配的原則。對汗王的擁立或廢黜,也要透過八旗共議才能決定。規定以後推舉的共主稱國主,不稱汗,八旗貝勒稱王。原來強調一切必須聽從汗的命令,現在強調國主必須聽從八王的話,如不聽從,可以更換。原來由父汗任命大臣,現在規定由八大王共同議定任命大臣。努爾哈赤又把訓示書寫下來交諸貝勒收藏,訓示中重申“八家但得一物,八家均分公用,毋得分外私取;凡軍中所獲之物,毋隱匿而不明分於眾,當重義輕財”的原則,再次確認他所頒佈的八王共治國事的政體。其八個兒子分別是八旗之旗主,為固山王;八固山王中,有才有德能接受不同意見者,才能繼承汗位。臣子向汗王稟告請命時,八固山王要共理國政、共商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