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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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權哥說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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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平安幸福快樂的活著
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經發卡銀行兩次有效催收後超過三個月仍不歸還的,會認定為惡意透支。
另外,如果透支數額(本金)在5萬以上,銀行可能會以信用卡詐騙罪起訴你,會對你追究刑事責任,很有可能被判刑。所以,辦了信用卡後,一定要根據自己的還款能力透支,否則,很有可能給自己埋下惡意透支信用卡的隱患。
一旦進入法律程式,司法機關對你提起公訴,銀行是無權撤銷的,希望這個問題可以幫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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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風居住的街道10
我之前就是直接不還。一旦逾期了,你還進去的錢都算違約金了。所以我就乾脆不還了,到現在五年了,一毛沒還愛誰誰。該吃吃該喝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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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揭秘信用卡的課堂
這時候比較被動了,前面銀行肯定給過你好政策。不過可以協商,不一定好政策還能拿到。一定試著去協商,法院判了就肯定沒好政策了。而且不還就是黑名單。
而我們要知道定義涉嫌惡意透刷,他的本質是比較惡劣的。一般來說,你的信用卡發放的額度被一次或兩次刷空會讓銀行懷疑你是在惡意透刷!
銀行發放的信用卡本質上是跟使用者存在一定的借貸關係,所以他不算是刑事責任充其量,就是個人經濟糾紛的民事責任,所以我們儘量不要讓銀行給我們定義為鱷魚頭刷,儘早與銀行協商來處理,如果產生了銀行要求你一次性還清等事件你可以與銀行協商,但要表明你的態度,你確實要去還卡,而且有能力還卡,並且跟銀行協商制定你個性還款計劃這樣銀行本質上還是為了資金的追回還是願意與我們的使用者繼續合作,所以你還是有機會可以跟銀行具體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