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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吃過晚飯,和大人一起去小區內散步,但是因為小區的路燈壞了,導致孩子看不清道路,物業公司有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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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世紀之窗

    這個問題要看具體的一些細節問題才能做出判斷。

    首先,小區路燈壞多久了?如果剛壞而且物業已經報備維修了,這也難以責怪物業,因為物業基本上履行他的職責;如果壞了很久了且物業一直沒有維修,那物業是典型的不作為,肯定要負部分責任。

    其次,小區路燈壞了,家長陪同小孩,遇到黑的地方要看管好小孩,如果小孩跟著父母正常走路,我想應該不會摔倒的,但是小孩調皮到處亂串,無論路燈黑不黑,都有摔倒的可能,所以說父母應該也要負一定的看管不力的責任。

    總之,小孩的看管問題,父母應該要盡心盡責,不要一味的放縱孩子調皮,不要一出現問題就找別人的問題,要賠償什麼的,不然出問題後悔也來不及,即使得到再多的賠償那又能怎樣?前兩年有個報道說一家四口去火鍋店吃飯,大人坐在那裡讓小孩在店裡跑來跑去,結果小孩撞上了端著熱滾滾火鍋的服務員,那些火鍋水灑到了孩子的身上,同時也灑到了服務員的身上,造成兩人不同程度的燙傷,小孩子燙傷程度比較嚴重,肯定會留下疤痕的,結果小孩的家長告了火鍋店要賠償,結果好像火鍋店相應賠償了一部分,因為是小孩家長的主要責任。但是賠償再多能換回小孩的原樣嗎?所以家長對小孩一定要看管好,特別是在外面的時候,不然有得後悔的。我們回到問題本身,這個物業負不負責任就看物業是不是已經履行好他的職責了?

  • 2 # 山山的退休生活

    晚上散步,由於路燈壞了,導致孩子摔傷,小區物業沒有責任,燈壞了你可以告訴物業修理,如果物業不修,你可以投訴,但你明知看不清路還要散步,摔傷後小區沒有責任。但是小區路上有障礙物,或者動工挖土之類時,沒有放明顯標誌導致孩子摔傷,小區應該有責任。

  • 3 # 浙江史律師

    物業有沒有責任不能一概而論。主要是提問者沒有交代清楚當時的具體情況。

    如果物業沒有盡到或者沒有完全盡到小區道路維護義務,物業是要承擔責任的,比如,物業維修道路時沒有設立警示標誌、沒有設定防護設施;小區道路有地磚缺失或翹起要、小區裡的流浪貓把小孩子嚇著等情況,小孩子因此摔傷,那麼小區是要承擔責任。

    如果是小孩子自身原因摔傷,那物業沒有責任。比如,孩子自己跑的太快或者小孩子不看路不小心摔傷,物業不承擔責任。

    如果是其他人的原因造成,那物業不承擔責任,可以要求有過錯的第三人承擔責任。

    總之,物業要不要承擔責任,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不能千篇一律、一概而論。

  • 4 # 勿忘初心138288036

    你既然這麼問了,那是肯定有責任的,吃魚被刺卡了,你要找水產局負責任,如果你孩子被蚊子咬了,你是不是也要找寵物店兒負責任呢?自己作為監護人,不看好自己的孩子,你寶寶在小區摔到受傷跟物業有毛線關係呀?是物業專程在路上挖坑兒讓你寶寶摔跤的嗎?還是物業拿繩子絆倒你孩子的?你哪天喝水的時候被水硬住啦,是不是自來水公司也要對你負責任吶。

  • 5 # 他鄉事

    題主提出這個問題很有意思,同時也說明題主的維權意識確實很強,但個人認為寶寶在小區摔倒受傷,與小區的路燈壞了的關係不大,而是監管人監管不到位,也就是大人的責任,不應該是物業的責任。為什麼這麼說呢?

    首先,小區的路燈壞了,導致孩子看不清道路。我就要問問,孩子的辨識能力不足,這個帶孩子的大人在幹什麼?他有沒有意識到這個風險,並幫孩子去規避這個風險呢?

    其次,要理解物業和業主之間的合同關係,不是保姆關係。就物業公司那幾個人,不可能管住千家萬戶的這類事兒,更何況這種小孩摔倒的事兒應該不在人家物業服務合同範圍內的。

    最後,順便說一句,一個人在社會上生活,要學會自己承擔責任,別一遇事兒,先想著把責任推給別人。這是物業公司,不是保險公司。

  • 6 # 雨點帶清風

    如果小孩摔倒和小區物業沒有因果關係,這種要求不成立,而是一種貪得無厭的訛詐。

    做人做事要講證據和良心,如果是小區因施工,提醒不到位,或是道路因多年失修坑坑窪窪,造成小孩摔倒受傷,向物業提出負責醫療費是應該的,畢竟物業公司收取了業主的物業費,就應該提供優質的服務,保證其它設施的安全和道路的暢通。

    如今是法制社會,什麼事情都要講究有理有據,當一個人權益受到侵害時,在雙方協商解決不了的情況下,可以訴諸於法律,還自己一個公道。

    其實說到底,物業公司是一個管家,小區業主是一個大家庭,這是相互依賴,所以,物業要做好自身範圍內的工作,向小區業主提供更好的優質服務,業主也要配合物業的管理,如果物業有那些做得不盡如意,可以直接向物業公司投訴,解決不了的,也可以向所在社群反映,不能找任何藉口或理由單方面撕毀合約,這是不對的,任何事情都有解決的辦法,事在人為,雙方應該互相理解,和睦相處,共同把小區管理好。

  • 7 # 小桐桐爸

    你夫妻兩在自己家,意外懷孕了,如果不想要,是不是也是物業的錯。?

    如果還不上寶寶,是不是也找物業幫忙?

    夫妻在家吵架了,沒人勸,是不是也是物業的責任?

    自己想找一個富二代,是不是也找物業忙不?

    哪天你說想在小區游泳,物業是不是要幫你做個游泳池啊?

    你在小區走路,撞到人了,是不是也要物業幫你承擔啊?

    自己爸媽來了,沒地方住,是不是也叫物業安排?

    小孩不肯吃飯,是不是也是要叫物業來幫忙喂?

    自己買了點菜,剛到門口了,物業是不是要出來迎接你,幫你把手裡的菜接過來,送到你家去?

    人這一生怨不得別人,做好自己,多重自己身上找原因。

    打個比喻:

    你是在綠燈的情況下過的斑馬線,但就是因為沒看道路兩邊有沒有車,結果你給車撞了,死了,這這怪誰去?你怪司機闖紅燈?但是你已經死了?

    人啊,還是要學會自我負責!

  • 8 # 素面布衣

    現代化了,晚上有路燈,可是路燈不會永遠亮著,當路燈壞了,也不一定馬上就能修好,所以,自己帶孩子出來散步時要照顧好孩子。有路燈孩子都可能摔倒。

    不過,如果是路燈壞了好久,也沒人管,物業失職,這個可以督促他們抓緊換燈。也可以諮詢一下律師,這種情況下可否要求物業賠償一部分損失。

    畢竟物業不作為,有一定的責任。起碼應該把路燈修好。

  • 9 # 奇野麻麻講童畫

    如果是物業的遊樂設施出現安全問題導致孩子摔倒,我想物業還是有責任的。

    這件事情一定不是絕對的,應該有一個前提,如果孩子自己走路摔倒,那你不能怨路不平,這樣平地摔跤,是不是父母沒有監護到位呢?

    問題要兩面看,不能發生什麼事都去怨物業。

  • 10 # 長安18子

    寶寶在小區摔倒受傷,物業有沒有責任?

    首先,從你的描述中可以看出,“因為小區的路燈壞了,導致孩子看不清道路”,物業肯定是有責任的。

    但是我認為,主要責任還是在你這個家長。也不知道你孩子多大,作為孩子的監護人,晚上與孩子出去散步,就要時刻關注孩子的安全,時刻把孩子握在自己手裡,起碼不能脫離你能控制和防護的範圍內。哪裡能去哪裡不能去,孩子不知道你應該能知道,你說孩子的第一監護人,你應該為孩子的安全負全部責任。你不能只顧自己玩,把孩子放開任其自己行動,讓孩子受到了意外的傷害。所以,你應該多多反思自己在看護孩子時存在的問題,不能光想著為自己開脫責任。

    物業公司在路燈壞了時,應該及時更換或維修,這是他們義不容辭的責任。但對於路燈壞與孩子摔倒受傷的關係上,我覺得他們的責任很小很小。如果你實在經濟困難,給孩子連病都看不起,可以找物業公司商量,讓他們適當給你承擔一些醫藥費,我想這種情況下,物業公司出於人道也會答應你的。

    我的回答,你滿意嗎?

  • 11 # 生活感言123

    全世界都有責任,空氣水一草一木太陽星星都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孩子沒有責任,責任最大的是你爸媽,不該生你出來訛人

  • 12 # Excel技術控

    先說你有責任沒有,咱們再說物業有沒有責任。你是孩子的監護人,你也說了,孩子和大人一起去散步,路燈壞了,作為一個成年人,在明知路燈壞了的情況下,不好好看管孩子,任其而為之,然後孩子摔傷了,作為父母,你難道沒有任何責任。

    前段,有個新聞不知道你看過沒有,有個小男孩紅燈橫穿馬路,然後把直行的汽車撞了,小孩子全責,由於未到法定年齡,監護人也就是父母承擔全部責任,你沒監護好孩子出了問題,你敢說你沒任何責任。作為父母,粗心大意,監管不嚴,這是孩子自己摔了,如果撞到了其他小朋友呢。

    咱們再說物業,路燈壞了,物業沒有及時維修,也沒有在光線好的地方矗立警示牌,物業肯定難逃其咎,我家的小區有個遊樂場,很多孩子在哪裡玩,物業專門放了個廣播,說讓家長看護好孩子,如果看護不好出了問題,物業不負責任。

    而你們物業沒有任何的警告錯失,加上你們的監管不嚴,讓孩子摔倒,我覺得家長佔主要的責任,物業只是承擔很少的一部分責任,如果非要話費一個比例的話,我覺得家長是90的責任,物業只佔10。

    自己的孩子自己要看好,不要出了事怨天尤人,現在的中國是法治社會,問誰都沒有,你覺得物業有責任,可以起訴。

  • 13 # 園子57595499

    這麼說,如果你寶寶在馬路邊摔倒你也要找國家道路有關管理部門承擔責任是嗎?如果你寶寶在你自己的家裡摔倒,你也要找賣房子給你的開發商負責是嗎?世界笑話!無聊之及!可憐你人品缺陷!想訛詐也不至於這樣吧!

  • 14 # 明嘉出行

    物業是否有責任,責任多少,主要看物業設施是否有過錯導致孩子摔倒,問題中提到的路燈壞了,是否是影響照明的主要因素,這個也需要判別

  • 15 # 指尖中國

    在小區裡面摔傷,首先是法人的責任,誰帶領的是誰的責任,難道你帶著孩子出門需要物業的人在門口侯著嗎?需要物業告訴你小區哪裡的路燈壞了,不要去到那邊去?這樣的話物業的工資就不會3000左右了,也不會讓業主一個月100多的物業費了,家裡有孩子的都需要繳保姆費了。

    當然小區路燈壞了,導致你家孩子摔傷,也是物業工作沒有做到位(不應該負責),帶領的法人應該看到沒有路燈,及時把孩子抱起來。安全第一。

  • 16 # 狂浪小分隊

    我覺得物業肯定有責任,但並不大,最大的責任方是太陽,為什麼落山了沒有Sunny了,這樣才會黑天導致孩子看不見,哦不對,應該是地球的責任,他瞎轉什麼啊,一直對著太陽,不就不會黑天了!

  • 17 # 賈隊長

    豈止是物業有責任,連帶居委會、街道辦、城管委、交通局、當地區委區政府、市委市政府、交通廳、主管安全的副省長、省委省政府、交通運輸部、國務院、聯合國、還得訛土地爺,最後再燒黃表參玉皇。

  • 18 # shang482

    物業有責任,街道也有,在好好觀察一下看看還有什麼地方可以聯絡上的都把他們告了,這樣賠你錢就多了。回去測量一下體溫。

  • 19 # 瑪琳

    看到這個問題,我聯想到馬路上摔倒的老人,路人扶他一下,馬上說是扶他的人把他推倒的,這叫碰瓷!你提出這個問題和碰瓷沒有區別。

    明明知道小區沒路燈,烏漆嘛黑的,你作為大人帶著孩子,就應該把孩子扶好,孩子摔了你不在自身找毛病,反而覺得物業有責任,把問題拋給別人!就你這想法,要責怪的可多了,為你負責的人真不少!供電局有責任,生存電纜的廠商有責任,燈泡廠有責任,安裝路燈的工人有責任,你應該一個一個的去追究,然後每人給你一點賠償,你就發了!

    記得小時候鄰居家有一棵野生櫻桃樹,我老家都是野生櫻桃樹,我們一群孩子到了櫻桃成熟的時候,整天在櫻桃樹下,不是用竹竿敲就是用石頭拽,整天除了惦記櫻桃一群孩子啥也不幹。一個小夥伴的父親氣得當時就把櫻桃樹砍了,邊砍邊說:我讓你整天吃櫻桃,我把樹砍了,看你們以後吃什麼?因為小夥伴摘櫻桃不幹農活,他父親氣急走極端!

    他父親可曾不想,砍了這根櫻桃樹,別的地方還有千千萬萬櫻桃樹,一群小夥伴又跑去別的地方摘櫻桃,小夥伴的父親沒有辦法了,把小夥伴用繩子拴家裡,小夥伴急了使勁掙扎,差點勒死!

    後來小夥伴的父親找櫻桃樹的主人要賠償,櫻桃樹主人說:我家的櫻桃樹生長在野外好好的,招惹到你家孩子了?是你家孩子貪吃,控制不了自己的,你應該在你兒子身上找原因,不應該找櫻桃樹的麻煩!人是活的,你難道比櫻桃樹還不懂事,好好管你家孩子吧!小夥伴的父親好像明白了道理,感覺自己是無理取鬧,胡攪蠻纏了,像櫻桃樹主人道歉了!

    很多事情應該先從自身找原因!的確說服自己比較困難,只有真正說服自己了,才會得到認知和覺悟!

    希望您以後照看好孩子,以免再摔跤!

  • 20 # 哈哈大狀

    談案說法,哈哈回答。

    如果孩子發生了意外,我們要查明事件的起因,而不是要直接去找索賠的物件。

    懂得維權是一件好事情,但是要知道權利從哪裡來。搞清楚小孩子摔倒的原因是什麼,才能明確責任範圍。

    從監護責任來看,未成年人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一般來說,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監護人有責任保護被監護人的身體健康不受侵害。如果家長未看管好孩子,或者帶孩子時存在粗心,未盡到管理責任,導致孩子受傷,家長也是過錯方,需要承擔相應責任。

    需要釐清的問題是,小孩子的摔倒與路燈壞了是否存在因果關係?如果存在因果關係,物業公司需要承擔多少責任?由於提供的資訊不足,不好做出判斷。

    物業公司沒有及時修理損壞的路燈且也沒有在相關路段設定醒目的警示標語,那麼物業公司的確存在失職,針對這種“只收錢不辦事”的情況,業主可以進行投訴。

    按照法律中“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如果監護人不能證明孩子摔倒和路燈壞了有關係,那麼物業公司不應該為此擔責。

    一般來說,這種情況物業公司承擔的責任有限。

    孩子發生了意外,應該從中吸取教訓,避免以後再發生類似的事情,這樣才不會將小錯釀成大禍。

    孩子摔倒在了地上,家長是不是還要跑過去打幾下地面給孩子“出氣”呢?這樣教育方式下的孩子又會有怎樣的應對意外的能力呢?作為言傳身教的家長,對於孩子的影響就在這一件件事情的處理中潛移默化形成。

    法律是武器,是保障合法合理權益不受侵犯的武器,而不是“指責型達人”見縫插針的尖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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