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念一下那些年我們用過的快播。
1、本案的重點應該是四臺伺服器的資料:
案件中最重要的物證就是被查獲的四臺伺服器,北京市公安局從伺服器中提取了25175個影片檔案進行鑑定,認定其中屬於淫穢影片的檔案為21251個。(我是在想北京市公安局花了多少時間鑑定這些檔案的)
2、案情擷取:
公訴人:指控王欣涉嫌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
但是王欣並不認同。“快播公司和我個人都不構成犯罪。”他對審判長稱,快播播放器和快播伺服器不具備釋出功能和搜尋功能,快播是不具備傳播屬性的。3、我認為快播只是一個影片快取伺服器,目的是為了讓使用者觀看時不卡頓。使用者點播什麼檔案,快播是不掌握的,對伺服器中是普通檔案還是淫穢檔案也是未知的,因為快播是軟體技術提供商,不提供內容給廣大網民。
3、但是法律還是法律,
快播案第一次開庭時,王欣曾在法庭上聲稱“技術無罪”,那麼如何看待網路傳播的技術問題,“技術中立”又是否適用於此案?
法院判決書認為,以“技術中立”原則給予法律責任豁免的情形,通常限於技術提供者。對於實際使用技術的主體,一旦惡意使用技術危害社會或他人的行為,應受法律制裁。
快播公司在提供技術服務時,雖然客觀上沒有對影片內容進行選擇,但當其明知自己的技術服務被他人利用傳播淫穢影片和成為大量淫穢影片的加速傳播工具,自己有義務、有能力阻止而不阻止時,快播公司就不可能再獲得技術中立的責任豁免。
快播公司出於牟利目的,不履行安全管理義務,繼續放任他人利用快播網路大量傳播淫穢影片,且自己的快取伺服器也介入傳播,在技術使用過程中明視訊記憶體在惡意,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紀念一下那些年我們用過的快播。
1、本案的重點應該是四臺伺服器的資料:
案件中最重要的物證就是被查獲的四臺伺服器,北京市公安局從伺服器中提取了25175個影片檔案進行鑑定,認定其中屬於淫穢影片的檔案為21251個。(我是在想北京市公安局花了多少時間鑑定這些檔案的)
2、案情擷取:
公訴人:指控王欣涉嫌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
但是王欣並不認同。“快播公司和我個人都不構成犯罪。”他對審判長稱,快播播放器和快播伺服器不具備釋出功能和搜尋功能,快播是不具備傳播屬性的。3、我認為快播只是一個影片快取伺服器,目的是為了讓使用者觀看時不卡頓。使用者點播什麼檔案,快播是不掌握的,對伺服器中是普通檔案還是淫穢檔案也是未知的,因為快播是軟體技術提供商,不提供內容給廣大網民。
3、但是法律還是法律,
快播案第一次開庭時,王欣曾在法庭上聲稱“技術無罪”,那麼如何看待網路傳播的技術問題,“技術中立”又是否適用於此案?
法院判決書認為,以“技術中立”原則給予法律責任豁免的情形,通常限於技術提供者。對於實際使用技術的主體,一旦惡意使用技術危害社會或他人的行為,應受法律制裁。
快播公司在提供技術服務時,雖然客觀上沒有對影片內容進行選擇,但當其明知自己的技術服務被他人利用傳播淫穢影片和成為大量淫穢影片的加速傳播工具,自己有義務、有能力阻止而不阻止時,快播公司就不可能再獲得技術中立的責任豁免。
快播公司出於牟利目的,不履行安全管理義務,繼續放任他人利用快播網路大量傳播淫穢影片,且自己的快取伺服器也介入傳播,在技術使用過程中明視訊記憶體在惡意,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