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大河報
-
2 # 凡蟲艾特小蘇打
噁心噁心,更作嘔的是令人寒心。雖然,目前這則事件還在進一步調查之中,但是店家不太負責任的行為就讓人失望。
難道免單既可以解決得了嗎,太天真了吧。真當消費者是傻瓜嗎,是什麼都可以忍氣吞聲的嗎。有了錯誤,及時承認至少還能贏得路人好感。
強行解釋的結果就是尷尬,海米是什麼樣大家心裡沒有點數嗎?這種雙向不對稱模式的公關活動早就被市場拒絕了,雖然在某些場合裡是可以使用的。但是在這個時間裡,是比較危險的行為。因為該店一味用自己的觀點說服大家,而不考慮消費者的情緒和承受能力。
-
3 # 陽海子
這是顧客吃得噁心,店家回答更噁心!吃羊眼能吃出海米,這真是滑天下之大稽!厲害了我的哥,你可是當之無愧的開餐館裡的周立波!餐館老闆段子手你要稱第二,沒人敢稱第一!
開餐館稅高費多賺錢不容易,老闆菜價定高點,份量看人少給點,菜超級難吃顧客投訴了少折扣一點,很多顧客都能通情達理,將就過去了。可你不能睜眼說瞎話,把人當傻子哄啊!羊眼裡翻出蛆蟲,明顯是進的羊頭變質了、腐壞了,甩鍋給躺著中槍的海米就不對了,難不成羊受死前老闆大發善心讓它去海邊度了個假?
我們不排除有些人為吃“霸王餐”或訛錢會往菜裡丟蟑螂或蒼蠅的事例,但那畢竟都是少數,且現在餐廳等公共場所都安裝有監控,別有用心的“顧客”訛詐一次、兩次可能成功,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溼鞋,扯皮拉筋多了,他們終會露出馬腳,吃回自己丟的蟑螂和蒼蠅。
只是現在很多餐館老闆把投訴的顧客都當別有用心的人防備了:你發現菜裡有蒼蠅,我說是麻椒;你發現菜裡有蟑螂,我說是蔥衣;你說菜裡有蛆蟲,我說那是掉進菜裡的一顆米……有些老闆還面不改色心不跳的把蒼蠅或蟑螂、蛆蟲挑進嘴裡,津津有味的咀嚼,直看得顧客目瞪口呆,啞口無言,甘心認輸!
飲食安全無小事,餐館老闆可以憑一時的“勇敢”免得丟失利潤,但不能憑僥倖心理獲得長久的食品安全和顧客放心、滿意,與其削尖腦袋,搜腸刮肚的發明新詞、新物來對付顧客,倒不如認認真真的把好菜餚出品關,營造和諧的客我關係。
回覆列表
12月8日,尚女士帶著家人、朋友到龍湖鎮京順齋吃涮鍋,吃完飯發現沒吃完的羊眼包裹著十幾條黑白色的“蛆蟲”。
吃涮鍋竟吃出了‘蛆’?尚女士稱和朋友當場都吐了,噁心得一整天沒吃下飯,沒想到12月9日這家店仍然在發傳單在營業。(下面有圖片會引起不適,請慎點!)
事發後,服務員給尚女士免單。尚女士說:對於店方這種不負責任的處理,我們很生氣,我們也不在乎幾百塊錢的飯錢,關鍵這事太噁心人了,同時也害怕吃下去的食物,會危害健康,當時我們就要求他們關門整治。
讓尚女士沒想到的是,12月9日上午,她發現該店還在營業,並且大肆沿街發放優惠活動宣傳單,沒有絲毫要整改的意思。
店家稱是海米據鄭州晚報報道:記者立即和該店負責人取得聯絡,該負責人對於顧客吃出“蛆蟲”的事進行了否認,“那不是‘蛆蟲’,是煮熟的‘海米’,當天食藥監局的來檢查了,說沒問題就走了,讓我們和顧客解釋下就行。”該店負責人這樣告訴記者。
新鄭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也對此事給出情況說明關於對“新鄭市民吃涮鍋羊眼裡吃出十幾條蛆蟲,店家稱不是蛆蟲是‘海米’”一事的情況說明
2017年12月9日8:48分,我局接到群眾投訴,稱其於12月8日晚在龍湖鎮京順齋涮鍋店就餐時發現菜品羊眼中有蛆蟲。接到投訴後,我局高度重視,安排龍湖所執法人員進行依法查處。現場對該店使用的該批次食品原料羊眼進行檢查,現場提供不出上述原料的產品合格證明檔案,予以先行登記儲存,並依法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與《當場行政處罰決定書》。目前該店已停業整頓。同時也提醒消費者,如遇類似問題,請及時撥打投訴舉報電話12331,我局將在第一時間依法進行調查和處理。
新鄭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11日
網友怎麼說?@楊大茜-:既然說是海米那你們把它吃了吧!
@小變沒辮子:百度了一下海米,根本不長這樣。
@二七1967:年輕人工作再忙,也要照顧好自己的身體,儘量減少在外面吃飯,有條件的在單位食堂解決,晚餐最好回家吃,外面的飯菜高鹽高油,衛生條件堪憂……
@空白rok:再也不敢出門吃飯了!
@我想靜靜sa:蝦米長這樣?
@JayCn他她:看著真噁心 !
@尋你不為相見:海米招你們惹你們了?這麼誣陷人家!
@挽珮寄予尊:這個飯店我家門口有一個,知道了!
@賈斯汀表伯:羊肉上長蛆,可見這肉有多髒。
食品安全無小事!再次提醒廣大消費者,在飲食用藥方面遇到質量安全問題時,可及時撥打12331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那麼,出去吃飯,你有沒有遇到過類似的事件呢?最後都是怎麼處理的?(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