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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問重疾險真的是確診即理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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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沐浴陽光下的生活

    買保險一定要仔細研讀保險條款。

    《重大疾病保險疾病定義使用規範》裡面明確規定只有部分疾病是確診即賠,其餘疾病需要達到相應狀態或採取相應治療手段才賠付。

    對於行業規定的25項重大疾病

    確診理賠:12種

    採取某種治療手段後理賠:5種

    達到特定狀態後理賠:8種

    所以,一定要仔細研讀保險條款。

  • 2 # 於延彬

    保障類保險分為三種:重疾險、醫療險、意外險。做足這三個保障,才算全保障,大小事都有賠付。

    認識下這幾種保險:

    1.重疾險,又稱收入損失險,即一旦確診就可申請理賠,保額多少賠付多少,至於怎樣用這筆錢,自己安排,可以用作治療,也可以用作還貸款,子女教育等等。一般來講,提交資料齊全3-5個工作日即可得到賠付。投保後90天和180天生效,不同公司不一樣。太平人壽是90天。

    2.醫療險:因疾病或意外住院,出院後憑發票、出院小結等病歷資料進行報銷。現在的醫療險都已經可以報銷進口藥等自費藥專案,可以做為醫保的有利補充,而且費用較低。投保後30天,醫療險生效。

    3.意外險就比較容易理解了,意外傷殘、身故賠付,意外醫療費報銷,意外住院津貼等,這三部分組成。意外保障第二天生效。

  • 3 # 保險帝

    重疾險是所有購買保險的必備險,多少家庭因為重疾傾家蕩產,醫生一定告訴你,重疾保險一定要有一份。重疾保險與醫療保險的最大區別就是,重疾確診即可給付,而醫療保險屬於報銷型保險,即花了錢再去報銷。

    重疾給付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投保時如實告知,是標準體,沒有隱瞞。

    2.醫院診斷證明

    3.提交申請材料齊全

    4.過了等待期,不同的保險公司等待期不同

  • 4 # 企業驅動

    不是,主流重疾產品合同條款裡重疾確診即理賠的共計11條款項,其餘的均要求達到某種狀態,或者實施各種治療方案等約束條件,條款比較繁瑣,涉及全身各個部位,估計專科醫生都很難全部看懂,不過不用擔心,這種約束不光是國內的產品有,香港,日本,美國重疾產品都有。

  • 5 # huar12

    不全是。有些是,如惡性腫瘤、開顱手術、肢體缺失等是確診即賠。有一些涉及到身體功能的會需要一定的治療時間,如語言能力喪失,需積極努力治療12個月後再判斷。具體要看條款中的疾病釋義怎麼寫的,不能一概而論

  • 6 # 秋水畔1

    一般惡性腫瘤這型別的是確診即付的,還有一類是治療中或後看病情才能確定的比如重症手足口病等,還有是需要過一定治療時間後才可斷定的,比如昏迷,植物人狀態等,180天后不能甦醒,就可斷定是重疾。

  • 7 # 清新的小鬧騰

    重疾險確診即理賠,多數情況是可以按照字面意思理解,當然前提是要符合保險條款的約定範圍,由認可的醫療機構出具診斷證明即可。

    但是,有一種疾病比較特殊,那就是偏癱(俗稱:中風或半身不遂)。偏癱在多數重疾險中是屬於理賠範圍的,但是偏癱分為急性發作期和恢復期,如果搶救治療溶栓及時,患者是完全可以康復成正常人的。因此,保險公司對於偏癱是否是構成重疾殘疾,參考首次入院即出險發生的180天后,醫療機構出具肌力情況證明和診斷證明。所以,重疾險在處理偏癱案件時,不能算是出險即理賠。

  • 8 # 真知保

    買了保險,是否可以理賠要看情況

    重疾險隨被常說是確診即賠,但實際並非如此。

    1、在保障期間,被保人出險(如患癌症),則可以申請理賠(請先記住是“申請”理賠,並不是一定賠付),

    2、在保障期間,被保人未出險,健健康康的,這就是皆大歡喜。這其實是保險公司最想看到的,賣給你保險,你還不出險,保險公司躺著就把錢賺了。

    重點說一下”申請理賠“。即使在保障期內出險了,是否就一定能得到理賠呢?

    答案同樣是否定的

    因為在合同約定中,出險是有標準的,就像意外險一樣,要按照傷殘等級表。

    在我們購買的保險合同中,會有這樣的描述,出險後,符合合同約定的,投保人可以申請理賠。是的,是“申請理賠”,既然是申請,就有不同的結果出險,賠或者不賠。

    有哪些情況影響最終的理賠結果呢?

    今天我們參考“重疾險”產品的條款,做個舉例,以提醒大家注意看清條款。

    1、在投保時帶病投保:

    也就是說,被保人感覺身體有異常了,才去買保險,不符合買保險前健康告知的約定條件,保險公司當然不會去理賠。嚴重點說,這是騙保

    在投保前,保險公司和買保險的人需要本著最大誠信原則,對健康情況和保障條款如實告知,如果出現隱瞞的情況,保險公司會以此為理由,拒絕理賠。

    2、出險後,疾病型別或疾病的嚴重程度不足以達到理賠標準

    比如說:

    重大疾病中一般都會有心臟病,但是並不是得了心臟病就可以理賠。

    在保險合同中,針對重大疾病中的心臟病,一般都會要求,必須經過開胸手術的才能達到理賠標準。

    如急性心肌梗塞

    另外比如腦中風後遺症,一般患了腦中風,都會有後遺症,但是並不是只要有後遺症就可以理賠

    上圖可以看到,必須達到腦中風後遺症的這些標準,才符合理賠標準。

    是的,這就是條款。

    如果買了保險,入院治療時,建議提前再看好條款,也與醫生進行溝通,避免出現差錯。

    另外順便說一下醫療險。如果購買健康險有醫療報銷條款,也是必須達到所要求的才可以理賠

    比如:

    最常規的,必須是到2級甲等以上醫院治療,才可以理賠報銷,一般的社群門診等,未達到醫院等級要求的,不予理賠。

    另外,即使是去對了醫院,也要走對部門,一般醫療險,只能在醫院的【普通部】進行就診才可以報銷。

    前期就發生過一個案例,某保險公司員工買了自己家的百萬醫療險,覺得有保險不差錢,就去了特需病房治療,結果,當然不是不能報銷。

    這些我們在保險合同中,都需要提前瞭解清楚。

    還有一些免責條款,就是說,如果出現這些情況,保險公司是不予理賠的

    比如:可以重點看一下劃線的部分:

    大家經常問到的,故意傷害,故意自傷、遺傳疾病、還有一些朋友想用醫療保險去做美容、看牙齒、做視力矯正等,雖然也是醫療行為,但是也不能夠報銷。

    最後,我們還是回到保險本身。

    既然選擇保險,我們面對的是一個小機率事件

    1、不要因為保險條款的苛刻,就去拒絕保險,因為每類保險都有其作用,只要我們是正常的人(不騙保、不違法),購買保險基本都可以滿足我們的保障需求。

    符合條款規定的,都是對我們經濟造成重大損失的,這些才是我們保險存在的意義。

    2、對於一些保險產品的不同,比如健康險中的醫療險、重疾險,性質不一樣,建議我們組合購買。

    如果僅僅買了重疾險,當然在我們就醫看病的時候,是不會報銷醫療費的,因為重疾險不是報銷型的。

    這個來解決大家經常問的,我買了重疾險,看病能報銷麼?不能,醫療險可以報銷,重疾險是給付型的,重疾險常常說的那種確診即賠,只是一個比較籠統的說法,區別於醫療險的報銷形式而講。如果單拿出重疾險來看,每種重疾還是有不同的要求的。

    所以,需要我們理智對待,合理搭配,才可以真正把保險買好,用好,起到為我們保障的作用

    其實,我更希望我們買了健康險,永遠都不獲得理賠,永遠健康,豈不甚好!

  • 9 # 理財師馬文躍

    “確診即陪”這是一句非常普遍的話,不完全,不準確,只說對了一部分。

    如果是保險從業人員,這個概念一定要清楚,圖片可以儲存下來。

    如果你是客戶,也請一定多多看,自己清楚了,就避免不專業的代理人忽悠了,能幫助你更好的理解和配置重疾險。

    重疾險,確診即賠,這是一句很普遍的話。

    因為重疾險中,理賠率最高的疾病是癌症,而癌症就是確診即賠的代表。

    重大疾病保險的費率中,越有7成的保費源自於癌症,而事實上目前國內各大保險公司的重大疾病理賠中,癌症的理賠率佔比相當高,有的甚至超過九成。

    總結一下,“重大疾病確診即賠”是不準確的,重大疾病理賠分三個方面:確診賠付,實施手術賠付,病情達到約定狀態賠付。

    (你,買重疾險時,遇到過什麼樣的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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