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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希爾大大

    事件發生當時的中國海軍實力是遠強於日本海軍。 “長崎事件”發生後,中方強硬質問日方是何居心,而李鴻章得知後很生氣,召見了日本駐天津領事波多野,語帶威脅地說:“開啟戰端,並非難事。”當時清政府表現如此的強硬,也是因為當時北洋水師的實力遠超日本海軍。 日本人在軍事實力上不如中國海軍,於是採取委曲求全的策略,由政府官員親自上軍艦向中國水兵賠率道歉。 其中交涉的過程基本遵循了外交顧問伍廷芳所提出的方案。首先,清朝駐長崎領事與長崎縣知事談判;其次,更高層面的中日雙方調查委員會繼續進行艱難的談判;然後是最高層面的駐日公使徐承祖和外務卿井上馨談判。談判的過程艱難而漫長,中方的耐心幾乎消耗殆盡,徐承祖已致電國內準備撤使斷交。最後,日本迫於壓力讓步,雙方達成協議。中國賠償日方死傷者的撫卹金,日本賠償中方死傷者的撫卹金,在此次事件中,日本的賠付的金額要遠高於中國,事件就此結束。

  • 2 # 天刑17

    我是天刑,我來回答。

    有很多人認為長崎事件時候日本海軍確實不如清軍,如果當時開炮把長崎港內日本軍艦擊沉,可以把小日本的軍艦都擊沉,讓日本海軍幾十年都發展不起來。可是,當時事實真相是什麼?當時清朝北洋水師,真有全滅日本海軍的實力嗎?

    首先看當時北洋水師的實力。事件發生在1886.8.15日,當時北洋水師的主力,以有名的八遠為例,致遠靖遠經遠來遠平遠五艘尚未服役,八遠只有定遠7300噸,鎮遠7300噸,濟遠2100噸三艘,主力艦再加上超勇1350噸,揚威1350噸,共5條船而已。

    而當時在長崎的,只是定遠,鎮遠,濟遠,威遠四艘,其中威遠是木製自制軍艦,1368噸,航速12節,裝備170前膛炮1門,120前膛炮6門,在北洋水師裡面,主要是作為訓練艦使用,可以說就是湊數的,有戰鬥力的,就是定鎮濟三艘而已。

    這三艘艦共擁有305炮8門,210炮2門,150炮5門,共15門主要火炮,平均航速15節,都是1885交付才一年多的新船。

    而當時日本海軍的主力,是3777噸的扶桑號裝甲艦,和2250噸的金剛、2250噸的比叡、1350噸的筑紫三艘巡洋艦。這四艘艦共擁有254炮2門,240炮4門,170炮8門,150炮12門,共26門主要火炮,平均航速13節。其中扶桑等三艘是1878左右的8年船齡略微落後,筑紫是1883的新船。

    可見就僅是當時主要軍艦,北洋也不過是3:4,主要火炮是北洋15門對日艦26門,雖然8門305口徑大,但是火力並不佔絕對優勢。

    然後,更為不利的是,當時日軍在英國訂購的兩艘3700噸的浪速級巡洋艦,已經於1886.6.26,和1886.7.3分別交付日本海軍。這兩艘艦擁有260炮4門,150炮12門,航速高達18節。如果加上這兩艘,北洋水師當時就是3:6,以15門火炮對抗日軍42門,基本上是碾壓級別的弱勢。

    而尤為不利的是,根據記載,當時北洋水師去長崎,是因為旅順船塢尚未建成,國內沒有能容納7300噸的定遠級維修的船塢,所以到長崎三菱船塢進行入塢油修。事件發生的8.15日,一艘定遠級已經修理完畢,另一艘正在船塢中修理,可以說全無戰鬥力。可以說,真要打起來,北洋水師是要以定遠、濟遠、威遠三艘,對抗日軍扶桑、比叡、金剛、筑紫、浪速、高千穗六艘,幾乎肯定是要全軍覆沒的。更不要說日軍當時港內還有大量魚雷艇,魚雷齊射,停泊在港內的北洋三艦就是死靶,而船塢內的鎮遠理所應當肯定會被俘虜。

    另外,要知道當時軍艦是蒸汽動力,生火備戰都要好幾個小時,而日本有很多沿海炮臺是可以立即開火的,這幾個小時,定遠濟遠威遠也是死靶子。

    我們來看看當時日本沿海炮臺的火力:

    自薩英戰爭後,日本政府越來越重視海岸要塞的修建。明治13年開始修建東京灣要塞,15年參謀本部專門成立了海防局,20年下關與對馬要塞開始建設,22年由良要塞開始建設。到明治26年,東京灣要塞大部分完成,下關與對馬要塞完成一半時,政府卻以赤字為理拒絕繼續撥款。最後是天皇拿出了宮內金為表率,其他大商人又紛紛獻納了230餘萬日圓,用來製造火炮。由海防獻納金製造的火炮,炮尾部鑄有“獻納”兩字,後來所有獻納者也獲得了天皇頒發的黃綬勳章作為褒獎。如果將來大家有機會去日本,也許能在一些紀念公園裡看到這些火炮。

    明治前中期海防要塞配備的火炮

    火炮名稱 數量 製造者

    19釐米加農炮 2 義大利技師

    27釐米加農炮 2 大阪炮兵工廠

    24釐米加農炮 28 同上

    12釐米加農炮 25 同上

    28釐米榴彈炮 110 同上

    24釐米臼炮 34 同上

    15釐米臼炮 11 同上

    合計 212門。

    我沒有去查當時這212門裝備在長崎多少門,不過當時長崎是日軍重點設防城市,雖然黑崎炮臺還沒有後來的45倍410毫米戰列艦主炮級別火力,但是數門240/120火炮是肯定有的。被

    這樣級別火力打上幾個小時,等定遠濟遠威遠生火完畢,最多也只剩定遠一艘了,然後直接給日軍魚雷打得粉碎,都不用日軍主力的浪速扶桑等六艦出手。

    所以,長崎事件時候,北洋水師無論是備戰狀態、在場軍艦,和總體實力,都是被日軍碾壓的,開戰就是送死,絕對不能打。

    所以當時的處理結果是半個月後鎮遠維修完畢,北洋四艦直接回國,然後各自以互相賠償死傷人員為結束。

    最後說一句,所謂北洋水師對日軍優勢,其實只是1888年致靖經來回國,而日軍三景艦和吉野、秋津洲、千代田,共六艦尚未服役的短短兩年多時間。其餘大多數時間,北洋水師的整體實力是落後於日軍的。

    結束。

  • 3 # 薩沙

    客觀來說的,就海軍實力來說,確實是北洋水師佔優勢。

    大家看看黃海海戰,日軍的主力艦如下:

    吉野(第一遊擊隊司令坪井航三海軍少將旗艦,艦長大佐河原要一)、浪速(艦長大佐東鄉平八郎)、高千穗(艦長大佐野村貞)、秋津洲(艦長少佐上村彥之丞)松島(聯合艦隊司令伊東佑亨海軍中將旗艦,艦長大佐梶本知道)、嚴島(艦長大佐橫尾道昱)、

    橋立(艦長大佐日高壯之丞)、

    而在長崎事件的1886年8月,這些主力艦不是還沒服役,就是剛剛建成下水,還沒有形成戰鬥力。

    我們一個個來看:

    吉野

    1892年1月3日開工,同年12月20日下水,1893年9月30日建成。

    1886年8月該軍艦沒有建成

    浪速

    1886年3月26日建成。

    1886年8月該軍艦還沒有形成戰鬥力。

    高千穗

    1886年3月26日建成。

    1886年8月該軍艦還沒有形成戰鬥力。

    秋津洲

    1890年3月開工建造,1892年7月6日下水,1894年3月31日建成

    1886年8月該軍艦沒有建成

    松島

    1888年2月開始建造,1890年1月下水,1892年4月5日建成。

    1886年8月該軍艦沒有建成

    嚴島

    1888年1月開始建造,1889年7月18日下水,1891年9月3日建成。

    1886年8月該軍艦沒有建成

    橋立

    1888年8月開始建造,1891年3月24日下水,1894年6月26日建成。

    1886年8月該軍艦沒有建成

    可見,黃海海戰的日軍7艘主力艦,有5艘根本沒有建成,2艘剛剛下水還不到半年,軍艦沒有形成戰鬥力。

    相反,在長崎事件的北洋水師有“定遠”、“鎮遠”、“濟遠”、“威遠”、“超勇”、“揚威”等6艘軍艦。

    “威遠”、“超勇”、“揚威”較弱,但“定遠”、“鎮遠”、“濟遠”實力都很強。

    尤其是“定遠”、“鎮遠”即便在多年後的黃海海戰中,日軍傾其全力,也沒有能夠將它們擊沉。

    在當年,“定遠”、“鎮遠”的實力更是驚人。

    而這兩艘軍艦是1885年10月交付北洋水師的,到長崎事件已經接近1年,早就形成了戰鬥力。

    如果這6艘北洋軍艦配合海戰,當時日本艦隊是完全沒有把握獲勝的。

    當時日本艦隊實力最強的是1878年下水的扶桑艦。

    但扶桑艦沒什麼了不起,排水量才3000多噸,還不到定遠鎮遠號一半。它的火炮也是老式火炮,非速射炮,只有4座單聯裝克虜伯240毫米主炮,2座單聯裝170毫米。

    扶桑艦的技術比較老舊,同定遠號、鎮遠號不是一個檔次,真正開戰壓根就不是對手。

    至於其餘的比睿號、金剛號之流,都不堪一擊。

    後來的黃海海戰中,比睿號都被打出屎來。

    當然,滿清在1886年是絕對不可能同日本開戰的。因為1885年剛剛打完了中法戰爭,至少花費了3000萬兩白銀的鉅額軍費。

    當時一艘昂貴的定遠號鐵甲艦,也就100多萬兩白銀而已。

    滿清精疲力盡,根本不可能持續作戰。

    而定遠號他們去長崎不是維修,而是塗油。鑑於鐵甲艦在作長途航行後,需回港塗油維護,加上1886年清廷的旅順軍港尚未完工,李鴻章遂決定由水師提督丁汝昌率鎮遠、定遠、威遠、濟遠四艦前往位於日本長崎的三菱造船所進行檢修。

  • 4 # 不沉的經遠

    如果當時真動手的話,那麼中國海軍會略佔優勢,但是要擊敗日本不大可能。

    1886年8月,北洋水師提督丁汝昌率“定遠”、“鎮遠”、“濟遠”、“威遠”4艦前往日本長崎的三菱造船所進行維護、塗油等保養工作。結果在停靠長崎期間,北洋水師水兵在購物期間和日本警察發生衝突。繼而日本警察又有預謀的伏擊了上岸的水兵,造成北洋水師水兵5人死亡,6人重傷,38人輕傷,5人失蹤,時稱長崎事件。

    長崎事件發生後,丁汝昌原本有意強硬對抗,駐日公使徐承祖也建議斷交撤使。不過此時剛剛經歷了中法戰爭的清政府不願意事態擴大,最終決定和平解決,中日雙方互賠損失告終。

    如果雙方真的動手,當然不會當場開打,而是等雙方談不攏撕破臉才會開戰。此時雙方都會調集自己全部海軍參戰。

    從實力來說,中國海軍略佔優勢

    1886年的北洋水師尚未完全成軍,適合出海作戰的主力艦隻有鐵甲艦“定遠”、“鎮遠”,防護巡洋艦“濟遠”,碰撞巡洋艦“超勇”、“揚威”。

    不過除了北洋水師外,清政府還有一支近代水師——南洋水師。在1886年時南洋水師有無防護巡洋艦“開濟”、“南琛”、“南瑞”、炮艦“保民”。另外在1886年8月30日無防護巡洋艦“鏡清”完工入役。

    “開濟”無防護巡洋艦

    因此清政府可以動用的海軍包括2艘鐵甲艦、7艘巡洋艦和1艘炮艦,總噸位29780噸。

    而日本海軍此時的主力艦有舊式鐵甲艦“扶桑”、“比睿”、“金剛”,防護巡洋艦“浪速”、“高千穗”、無防護巡洋艦“筑紫”(和“超勇”同型),總噸位17057噸。

    雙方相比,中國海軍總噸位大於日本海軍,而且中國還有“定遠”、“鎮遠”兩艘大型鐵甲艦。而日本海軍的鐵甲艦都是小型鐵甲艦,3艘加一起噸位不過和“定遠”差不多。因此單純就實力來說,中國海軍優勢巨大。

    “浪速”號的主炮

    不過中國海軍雖然佔據優勢,也有自身的弱點,難以取得勝利

    自薩英戰爭後,日本政府為了防止列強再次從海上進犯,在海軍還很薄弱的情況下大肆修建海防炮臺。到1886年時,在很多重要地區都已經修建了配備重炮的炮臺。而軍艦和炮臺對轟很吃虧,因此一旦日本海軍採取龜縮戰術依託炮臺死守的話,中國海軍對他們沒什麼辦法。

    此外受限於經費不足,當時中國海軍的軍艦除了“定遠”、“鎮遠”外,大多噸位有限,煤倉狹小。這就導致了軍艦無法長期在外航行,必須經常回港補充煤炭。因此中國海軍也很難透過長期封鎖的方式迫使日本屈服。

    而且日本海軍總噸位雖然不如中國,但是其新購買的“浪速”、“高千穗”兩艘防護巡洋艦航速高達18節,比當時中國的任何一艘軍艦航速都快。如果“浪速”、“高千穗”採用游擊戰術,襲擾中國沿海的話,那麼也是一個不小的麻煩。

    “浪速”級巡洋艦

    因此要擊敗日本海軍沒那麼容易,最後的結果可能還是列強調停,雙方互相賠償損失告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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