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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常年不願工作,好逸惡勞。對家人動輒打罵。想離婚,男方不願。他認為問題歸根結底是因為大女兒。房子是婚內買的,首付是本人給的房子名字也只是我自己,男方並沒有長期穩定的收入。常年工作3到4個月就放棄工作,在家裡蹲上一年半載。男方查過有精神病,並且是在結婚前患病,很多人可以作證,結婚前並不知道他有精神病。他生活其實可以自理日常和別人無恙就是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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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使用者143290821

    這個問題就得你自己衡量了,有病結婚前你不考慮的?你不清楚?想離婚不願意,簡單的說法你已經掉入深淵……他們倆人也不會主張相勸,因為好不容易有一個人願意嫁給他兒子。

    有效的透過法律司法鑑定,司法途徑解決。

  • 2 # 傻子50409281

    丫頭,如果他如你所說,選擇離婚是你最好的選擇,因為作為一個男人不工作,何來養家湖口,古人云:娶妻生子,養家餬口是男人的責任,這樣一個男人最起碼的責任都沒有,你和孩子何來依靠,至於房子你為了離開他,可以選擇放棄,

  • 3 # Cathy佳奇

    向您這種情況,我建議直接走法律相關的程式,您說您在結婚前並不知道他有精神病,如果他現在並未治癒,這應該算是故意隱瞞精神病史,我在網上找到了一個相類似的案例,最後法院判決婚姻無效。您可以諮詢相關的律師,我不是一個專業人事,說的可能不是很準確。

    您說他基本不工作,沒有具體的穩定收取,不知道是是不是可以作為離婚的理由,具體情況還請諮詢律師哦!

    關於房子的問題,你們是在婚內購買的,應該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是你丈夫沒有工作能力,也就是沒有收入。你們有了孩子了,假設離婚,孩子是要跟你的,鑑於您丈夫有精神病史,並沒有穩定的收入,你要求房子屬於你,是可以的。

    以上都是個人的一些意見建議,您的情況我並不十分清楚,可能說的並不準確,所以具體情況還請您去諮詢律師。

    女人應當用學會保護自己,尤其是遇到無賴的時候,更要學會用法律保護自己。

  • 4 # 粵港澳樓市

    首先本人對婚姻法律這塊不是很瞭解(本人單身),但是能給點介意:可以向法院起訴離婚,一般兩個月左右能判,這是最好的辦法了。只要你向法院說出實情,道出緣由,我才院方應該是傾向女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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