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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商務新觀察

    並非如此,實際上也包括此前的產品在內。但具體提前支取時的計息規則我們在後面會詳細說明。

    根據華人民銀行關於存款利率和計結息有關規定要求,從2021年1月1日起,各大商業銀行存款產品(包括大額存單產品在內的定期存款)提前支取、靠檔計息方式取消了,將改為按照取款日的活期掛牌利率計息。

    取消靠檔計息方式,這是什麼意思呢?

    可能很多人並沒有理解新規,實際上不僅僅是普通定期存款產品,還包括智慧存款及大額存單產品在內的一律取消靠檔計息方式。

    另外,大家最近應該都注意到包括支付寶、京東金融、騰訊理財通等第三方金融平臺上的存款產品下架處理的訊息,其實這與取消靠檔計息方式有著千絲萬縷的關係,都是防止金融風險,降低銀行負債端成本的體現。

    估計這麼說仍然比較抽象,那我們不妨舉個例子來說一下取消靠檔計息到底是什麼意思?

    比如說,過去銀行大額存單產品採取提前支取、靠檔計息方式,那麼假設三年期大額存單產品存滿兩年後提前支取時,就可以按照靠檔計息方式以二年期存款利率2.1%計息;但從明年元旦起,同樣是以上產品,提前支取時則由二年期利率變為當前活期掛牌利率,即0.35%計息。很明顯,兩者之間的利息差並不算小,要是存款金額越大則損失越大。

    但是請大家注意,如果您是在調整日(含)後提前支取,將按照支取日人民幣活期掛牌利率計息;如果在調整日(不含)前提前支取,則仍舊以原方式計息;如果不提前支取,則到期利率不變

    也就是說,只要您是在2021年元旦之日後提前支取的大額存單或定期存款,都將按照支取日人民幣活期掛牌利率計息。因此我建議大家如果有購買了大額存單產品的,儘量不要提前支取,這樣就可以確保到期利率不變。

  • 2 # 龍門山財經

    看來有些人還是對這次取消靠檔計息規則不太瞭解,誤以為從2021年1月開始存的大額存單,才不靠檔計息,其實過去的銀行大額存單,只要沒有到期就同樣涉及這一問題。

    關於這次取消定期存款靠檔計息,其實早有訊號,2019年末全國市場利率自律機制委員會就釋出“關於規範定期存款提前支取靠檔計息有關要求”,2020年3月央行下發“關於加強存款利率管理的通知”,實際上都是劍指“定期存款提前支取靠檔計算利息”,一時間全國各中小銀行紛紛行動,按照監管規定動作壓降此類存款規模,民營銀行也紛紛下架類似產品進行整改,靠檔計息規則逐漸退出市場。

    12月14日,6大國有銀行同時釋出公告,調整靠檔計息規則,從2021年1月1日起,提前支取按照支取日掛牌活期利率計算利息,這也意味著取消靠檔計息正式靴子落地。

    需要說明的是,本次調整靠檔計息規則涉及的產品並非只有大額存單,還包括其他特色定期存款產品,比如工商銀行的擁軍寶、節節高,農業銀行的定利盈,中國銀行的定利多和步步高等等定期創新型存款,即凡是涉及提前支取靠檔計算利息的所有產品,均在調整的範圍。

    調整靠檔計息規則後,包括大額存單在內的定期存款產品如何計息,過去的大額存單也涉及嗎?在6大國有銀行的公告中均有具體說明,核心意思有四點:

    1.調整開始日為2021年1月1日

    2.調整日之前提前支取的仍然原計息方式計算利息

    3.調整日(含)之後,提前支取的,按照支取日掛牌活期利率計算利息

    4.如果不提前支取的,原有利息不受影響。

    為了更形象說明,我們可舉一例。

    比如,2018年10月存入一筆20萬大額存單,5年期,利率4.125%,當時約定提前支取靠檔計息。那麼,根據這次調整規定,如果在2021年1月1日(下稱調整日)之前提前支取,因為已經滿2年,所以先按2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計算利息,餘下時間再按照掛牌活期利率計算利息,兩部分利息之和就我們實得總利息;但是,如果在調整日後提前支取,就全部按照支取日掛牌活期利率計算利息;第三種情況,如果不提前支取,持有到期,則按照約定利率4.125%計算利息,不受此次調整的影響。

    由此可見,本次靠檔計息規則的調整,不僅涉及過去的老存款,而且可以肯定的是,從2021年1月1日開始之後,所有新開戶的定期存款,包括大額存單和特色儲蓄存款均不再享受靠檔計息福利,就是這麼一個意思。同時,既然國有大行已經啟動了,其他中小銀行毫無疑問必然跟進,規則也應該大同小異。

  • 3 # 南公子

    從2020年元月開始存的大額存單,才不靠檔期計息嗎?

    其實在2020年初的時候,監管方面就開始對靠檔計息類的產品進行整治了。

    當時靠檔計息的產品主要有兩類。一類是民營銀行的智慧存款,另一類就是大額存單。這兩個產品都把“提前支取、靠檔計息“作為賣點,這對於投資者來說,當然是有利的,既可以滿足流動性的要求,同時也可以獲得收益最大化,一舉兩得。

    事實上這種產品是違規的,根據存款管理條例我們知道,定期存款,如果要提前支取的話 ,必須按照活期利率進行結算。而靠檔計息顯然是違反了這一規定。

    2020年3月份,央行釋出了《華人民銀行關於加強存款利率管理的通知》,在該通知中明確要求:

    嚴格執行存款利率和計結息管理有關規定,按規定要求整改定期存款提前支取靠檔計息等不規範存款“創新”產品;

    從該通知釋出之後,銀行大額存單產品的宣傳頁上,便不再有“提前支取、靠檔計息“的宣傳語。

    這個時間點應該是在2020年3月中旬之後,新發行的銀行大額存單便取消了提前支取靠檔計息,而不是從2021年開始執行。

    對存量業務如何處理,通知裡面沒有說,但是很多銀行隨後已經陸續發出公告,給出一定的期限,大部分提前支取靠檔計息的存量產品已經清理消化了。

    六大行是12月份發的公告,相對比較晚了,這些大行的靠檔計息產品是到2020年1月份1日開始按活期計算。

    至於題主所說的,2018年購買的銀行大額存單,5年期,2021年1月1日之後會按活期計息嗎?

    基本會的,雖然你沒有指明說哪一家銀行,但是幾乎絕大部分銀行都已經在執行存款新規了。

    也許有人會問,失去了“提前支取、靠檔計息“這一優勢的銀行大額存單還值得購買嗎?

    答案是肯定的,這個從大額存單火爆的銷售就可以看出來。雖然因為疫情的原因,今年大額存單停止銷售了好幾個月,但仍然不影響人們購買大額存單的熱情。

    畢竟大家購買大額存單的目的,大部分是持有到期的,而且這樣更加安全。

  • 4 # 晴天財經閣

    理解是錯誤的,我們先來解釋一下什麼是大額存單以及靠檔計息。大額存單指的是銀行20萬元以上起步的一種存款業務,它的好處就是能夠突破銀行定期儲蓄50%的利率浮動上限,利率浮動最高達到55%。比如三年期的銀行大額存單它的最高利率按照三年期的央行基準利率2.75%來計算,利率上浮55%之後最高利率是4.26%。

    而靠檔計息很簡單,把它理解為一年一週期即可。比如新規之前的銀行大額存單,你選擇了三年期的銀行大額存單年化收益率是4.26%,但是你存了兩年零一個月決定取出來急用一下,按照之前靠檔計息的規則給你計算兩年的利率按照4.26%來計算,最後一個月按照活期利率0.35%來計算。但是新規執行以後,從2020年的1月1日起,如果你依舊存了兩年零一個月打算提前支取的話,這整個的時間週期範圍內利率都會按照0.35%來計算。

    當然這只是舉一個例子,並不是針對大額存單,因為我們要明白大額存單它是可以進行轉讓的,在這個轉讓時間週期內上的時間週期可以按照天來計算。比如你存放了36天之後也可以轉讓按照4.26%的利率。但是新規執行以後我們看到目前所針對的只是國有六大行而已,至於其他的銀行和地方性商業銀行,還是要根據這些銀行的具體公告來進行判斷。

    但是清除靠檔計息是一種時代的趨勢,早在2019年開始就已經對民營銀行的智慧存款有一部分的產品進行了相對應的清除靠檔計息模式,因為之前的利率確實過高5年期的靠檔計息存款產品年化收益率能夠達到6%,這個利率確實過高會給金融系統帶來風險性。

  • 5 # 勻楓財技大兜底

    正確理解應該是:發生在2021年1月1日之後的提前支取行為,不論是定期存款還是大額存單,都將不支援掛檔即息的利息計算方式。如果提前支取,全部按照活期存款利率來計算利息。

    計算方式不是按照存單發生時間,而是按照提前支取的行為時點。那麼在這種情況下,會主要會出現兩種現象:

    1.2021年元旦之後存入的大額存單和定期存款,都不會有提前支取時掛檔計息的條款,只有提前支取時,按照活期利率計算利息的條款。

    2.2021年元旦之前存入的大額存單和定期存款,當時在存入時可能有約定,提前支取時按照就近的定期存款利率進行掛檔計息。但是現在這條款已經被銀行取消通知代替了,相當於再也沒有了此條款。

    定期存款的提前支取就近掛檔計息是一個存款創新中的實踐。也是在近幾年的過程中,隨著科技的發展才真正進入了我們的存款條款中。因為需要系統智慧的自行判斷其歸檔利率標準,以前需要靠人工計算的,後來現在可以透過系統來自動設定,同時還可以設定出個性化的提前支取利率。自誕生日期起,就受到了銀行和存款人的大力歡迎。

    後來監管認為,這條款變相繞過了監管,使得定期存款活期化,造成許多涉及存款的監管指標失真,不能正確反映出存款的流動性風險。而且透過提前支取的靠檔計息設計,也是變相提升了存款的利率水平。在此情況下,監管於2020年進行了視窗指導,又透過利率自律委員會要求各個銀行進行糾正。

    對於很多大銀行來說,他們吸收存款的手段很多,並不一定需要採取提高存款利率或者設定提前支取靠檔計息的條款,同樣也可以穩定住新增存款。但是對於很多新銀行以及中小銀行來說,吸收存款的手段不多,其中針對利率的靈活設定是他們最好的競爭手段。現在在叫停之後,對於他們的生存和發展都構成了一定的影響。

    未來這麼看來,可能2~3年再也不會出現靈活的存款條款條件了。整個存款市場又將回歸過去的原始狀態。科技進步了,存款創新了,其實監管也可以提升其創新水平,進行動態的靈活監管,這樣很多創新措施就能延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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