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滿一年。
生育前要繳費滿1年的生育保險。即使您沒有交滿,但是如果您愛人交滿一年的社保也是可以報生育的費用的。但是沒有女生特有的4個月的工資補貼。
一般規定
1、生育醫療費。
女職工生育的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藥費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超出規定的醫療業務費和藥費(含自費藥品和營養藥品的藥費)由職工個人負擔。
女職工生育出院後,因生育引起疾病的醫療費,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醫療費,按照醫療保險待遇的規定辦理。女職工產假期滿後,因病需要休息治療的,按照有關病假待遇和醫療保險待遇規定辦理。
2、生育津貼。
女職工依法享受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按本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用人單位已為職工繳納一定時間的社保;各地政策不同;
2、已辦理參保備案,並在當地生育;
3、當地人社局要求的其他條件。
擴充套件資料
辦理程式
(1)女職工懷孕後、流產或計劃生育手術前,由用人單位或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站工作人員攜帶申報材料到區社會勞動保險處生育保險視窗;
(2)工作人員受理核准後,簽發醫療證;
(3)生育女職工產假滿30天內,由用人單位或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站工作人員攜帶申報材料到區社會勞動保險處生育保險視窗辦理待遇結算;
(4)工作人員受理核准後,支付生育醫療費和生育津貼。
生育保險基金不予支付的費用:
1、不符合國家和省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的藥品目錄、診療專案、醫療服務設施專案及相關就醫管理規定的費用;
2、因為醫療事故發生的費用;
3、分娩期外治療生育併發症的費用。
《社會保險法》第五十三條規定:“職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已經繳納生育保險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未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
上述規定說明中國生育保險的範圍覆蓋了所有用人單位及其職工,並且擴大到了用人單位職工的未就業配偶。但是,中國各個地區的生育保險覆蓋範圍也是有所區別的,具體覆蓋範圍以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佈資訊為準。
要滿一年。
生育前要繳費滿1年的生育保險。即使您沒有交滿,但是如果您愛人交滿一年的社保也是可以報生育的費用的。但是沒有女生特有的4個月的工資補貼。
一般規定
1、生育醫療費。
女職工生育的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藥費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超出規定的醫療業務費和藥費(含自費藥品和營養藥品的藥費)由職工個人負擔。
女職工生育出院後,因生育引起疾病的醫療費,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醫療費,按照醫療保險待遇的規定辦理。女職工產假期滿後,因病需要休息治療的,按照有關病假待遇和醫療保險待遇規定辦理。
2、生育津貼。
女職工依法享受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按本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用人單位已為職工繳納一定時間的社保;各地政策不同;
2、已辦理參保備案,並在當地生育;
3、當地人社局要求的其他條件。
擴充套件資料
辦理程式
(1)女職工懷孕後、流產或計劃生育手術前,由用人單位或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站工作人員攜帶申報材料到區社會勞動保險處生育保險視窗;
(2)工作人員受理核准後,簽發醫療證;
(3)生育女職工產假滿30天內,由用人單位或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站工作人員攜帶申報材料到區社會勞動保險處生育保險視窗辦理待遇結算;
(4)工作人員受理核准後,支付生育醫療費和生育津貼。
生育保險基金不予支付的費用:
1、不符合國家和省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的藥品目錄、診療專案、醫療服務設施專案及相關就醫管理規定的費用;
2、因為醫療事故發生的費用;
3、分娩期外治療生育併發症的費用。
《社會保險法》第五十三條規定:“職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已經繳納生育保險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未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
上述規定說明中國生育保險的範圍覆蓋了所有用人單位及其職工,並且擴大到了用人單位職工的未就業配偶。但是,中國各個地區的生育保險覆蓋範圍也是有所區別的,具體覆蓋範圍以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佈資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