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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沙海古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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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金牛人鄒輝
秦朝是周朝的諸侯國,它推翻周朝是違背儒家思想的,而楚國不同,楚國直從在湖北省黃石市大冶市金牛鎮建立起自已的國家,脫離周朝統治,分封三個兒子為諸侯王,諸侯國開始,楚國揭開與周朝鬥爭,泰朝是戰勝了周朝的諸侯國,打敗了楚國,要說統一的楚國,並不是統一六國。歷史往往給後人開了玩笑,《史記》如此,許多史料也是如此,而,當楚文化與周朝文化,相對較,顯然是不同文化,用周朝文化去看楚文化,總覺楚文化不對,楚文化是在周朝文化中發展,而真正楚文化發源於長江南岸金牛地區,並不是發展在周朝統治的湖北省長江以北地區,這就是一方水土養一方人,將楚文化發源地放在周朝的諸侯國群中,楚文化不可能脫離周文化的影響,也不可能展現出很獨特的楚文化搞色,在北京永遠難以形成粵系群,在廣東也很難有京派戲劇。研究歷史,不能照抄,耍分折歷史背景和歷史侷限性,才能將歷史釐清。
樊於期從秦王政身邊最信任的郎官,到經歷所有,最後叛逃到燕國,令人唏噓!樊於期出逃是在嫪毐作亂,冒死救出扶蘇交給渭陽君之後,而此時秦王正在雍城加冠,即將“大權在握”之前夕。
我認為最重要的原因是樊於期害怕秦王政秋後算賬,自己的罪行東窗事發,追責自己,準確的說樊於期是畏罪潛逃!其罪還不少
樊於期有四大罪,每一條罪證都死不足惜!樊於期的第一大罪,跟隨長安君成矯謀逆作亂,並寫下了對秦王政非常不友好的“檄文”,其內容涉及到秦王的身世等敏感問題,當時秦王並未親政,還要看相邦臉色行事,樊於期尚有保護傘,加上之前護衛有功,並未予以追究樊於期第二大罪,罪在不安分,明明無統軍之才,偏要立志疆場。本來在秦王面前前途似錦,為將之後樊於期兩次率軍征伐趙國,無奈偏偏都遭逢趙國第一名將李牧,兩番敗北損兵折將,依據秦法其罪當誅,樊於期不敢返回秦國,出逃在外!樊於期第三罪,嫪毐作亂期間,負責護衛王宮章臺宮,保護公子扶蘇。這一次他依然沒有完成自己的使命,嫪毐派大軍攻陷王宮,樊於期雖冒死抵擋,但最終扶蘇流落在外,秦王的貼身侍從冬兒(嬴政視為姐姐)因此身死,樊於期又一次辜負了秦王的信任,而此時蟄伏十年多的嬴政正在遙遠的雍城完成親政大典,馬上就能大權在握!樊於期因此心神懼怕,害怕秦王將所有事情一起罪責,所幸一逃了之!(即使依秦法論處他死十次都不夠)樊於期第四罪,曾在六國合縱攻秦時期,私放燕太子丹,私相結交。燕太子丹可謂是樊於期的剋星,當時樊於期已經捕獲燕太子,卻將其私自放回國,私相結納,與投敵何異!有此四大罪,樊於期不死也得死,不如索性九死一生亡命天涯!還能去其他國做自己的將軍夢
樊於期的身份很複雜,《大秦賦》本身也沒有詮釋的很清晰,《史記》的記載也模稜兩可。其才能有限,卻所想頗多,起身秦國,欲立軍功為將,尋求更好的晉升之道,屢屢受挫,最後一無所成,在秦國與列國均無所成就,稱為跳樑小醜一般的存在,最終為燕太子(自己的恩人)所逼迫至死,可悲可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