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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默影輿

    {“話術兩張嘴,怎麼說都有理。”楊建群並非楊建秋似的懵懂,他深知這其中的險惡性!}

    楊建群從警二十多年,如果真的有辦法,他會選擇做這種放棄他職業信仰的事情嗎?

    但楊建群還是這樣做了,是因為王柏林要挾他的理由真的是非常刁鑽,彷彿是為了楊建群而量身定做的一樣。

    貸款與300萬(好處費)

    楊建群因楊建秋而受要挾的關鍵點有兩個:貸款簽字和不明確的300萬好處費!

    在那棟爛尾樓內,王柏林拿出了帶有楊建秋本人簽字的貸款合同,同時告訴了楊建群他妹收了300萬賄賂款的事情。

    楊建秋不明白這其中的含義,但楊建群明白啊!他從警20年,什麼的栽贓沒有見過?像他妹妹楊建秋的這種情況楊建群看得案例多了,經他手入獄的人也不再少數,所以他實在是太清楚這樣的行為會不會被判刑?

    但是,他也不是什麼都沒有準備,至少他去驗證王柏林說話的真偽性!

    楊建群作為警察的應對方法

    對於王柏林的話,楊建群沒有一開始就相信,而是將王柏林鎖起來,自己驅車前往自己的妹妹家,尋求真正的“答案”。

    只是這樣的答案,對於楊建群來說太過於殘酷——王柏林說的話是真的,楊建秋簽了違法的貸款單、也拿了300萬的賄賂!

    楊建群起初的做法是讓楊建秋自己去自首,而楊建群確實也動了大義滅親的心,只是看著楊建秋寧願割腕自盡,也不願意坐牢後,楊建群沉默了——畢竟這是自己的親妹妹,從小一起生活了近20年。

    在衡量後,楊建群做出了違反自己警察信仰的事情——放走了王柏林。

    這也為日後楊建群的落馬做了準備,因為王柏林將他放走的這段錄了聲音,成為趙海青再次要挾楊建秋的把柄,也間接要挾到了楊建群。

    筆者個人淺見

    雖說:法不容情!但當時的情況,誰又真的做到“法不容情”呢?

    《今日簡史》有一個觀點:當情況緊急的時候,人們通常還是會按照自己的主觀意識做出習慣性的下意識反應,根本容不得理性的理智思考。

    楊建群看著躺在浴缸裡的楊建秋,就算再怎麼由警察榮譽,也不忍讓自己的妹妹經歷牢獄之災。

    但每個人都會因為自己的行為而付出代價!

    只是這代價:有大有小。可能要花費自己的一生來償還?

    綜上所述:是筆者認為王柏林威脅楊建群兄妹理由成立的原因。

    那麼,大家對此是怎麼看的呢?楊建秋由於經驗不足而輕信於人的事蹟是否給予了你一記警鐘?讓您在今後的道路上引以為戒呢!

  • 2 # 娛影閒探

    當然成立,正如趙海清所說,他知道了楊建群為了妹妹什麼都能做。

    最開始,不過是50萬,就算坐牢也沒有幾年。可是讓一個好好的姑娘去坐牢,出來後又如何自處,而且楊建秋當初是為了他才沒有繼續上學,才導致不能尋一份好工作。作為哥哥,一直對妹妹是有愧的,楊建群會不忍心,很正常,這是人性。

    與此同時,那時候的楊建群對經濟案件也不太瞭解,他認為把錢還回去,打好欠條就沒事了,也沒有意識到這件事情和王柏林事件有這麼大牽扯。

    到了不知不覺中,楊建秋和趙海青等人牽扯到300萬時,所有的一切已經更加無法脫身了。

    作為多年的老警察,楊建群有信仰,所以可能在憤怒下確實想過讓妹妹自首不管她,但妹妹自殺後滿池子的鮮血強迫他冷靜下來。

    妹妹的命,妻子手裡也有了幾十萬不知名贓款,岳父的工作等等等,這一切都是他需要考慮的,畢竟除了是警察,他同樣是個正常的中年人。

    當時的楊建群也有著僥倖心理,想著王柏林出國後,這件事就能徹底結束了。這樣的選擇換成我,我可能也會這樣選。

    所以,王柏林趙海清的威脅不僅合理,而且戳中了一箇中年男人的軟肋。在這種情況下,楊建群沒有第二個選擇。警察的信仰確實很崇高,可警察的人生不止有信仰,還有家庭。

    這是現實,儘管很殘忍。

  • 3 # 寶兒媽媽隨筆雜談

    《獵狐》目前已經播放到尾聲了,這部劇看點十足,雖然有些情節會比較生硬,不連貫,但確切的說這是一部好劇,劇中幾個配角很出彩,比如郝小強,王柏林,趙海清,小莉,白潔,特別是大反派王柏林,雖然是個反面人物,卻讓人恨不起來,劇中王柏林是由老戲骨劉銘老師飾演的,把王柏林這個角色演得十分到位,傳神,雖然是第一號反面人物,卻讓人恨不起來,他為人很講義氣,對朋友仗義,對故人之子照顧有加,對老婆孩子更是好得沒話說,不然到了最後,白潔卻甘願為他頂罪!

    王柏林和趙海清就是抓住了楊建群虧欠楊建秋這一點,把兄妹倆耍得團團轉的,當初因為家庭條件不好,建秋選擇退學幫襯家裡,楊建群才得以有機會考上警校,畢業後還當上了一名光榮的人民警察,並娶了市長之女小莉為妻!

    楊建秋後期黑化其實和嫂子小莉脫不了干係,要不是小莉看不起建秋,也不喜歡公公婆婆,建秋心裡難過,她又有傲氣,剛好趙海清以幫她名義借她300萬,建秋買了房子,把爸媽接了過來,還幫嫂子把炒股輸了幾十萬的窟窿給堵上了,換做小莉,絕對不會這麼對建秋的,後來出事了,又怪建秋連累了她,這個人設也真是討厭極了!

    建秋錯就錯在,拿了趙海清300萬沒寫欠條,後面雖然把錢都還清了,依然被趙海清蓋上拿300萬賄賂他們兄妹倆的事實,整劇來說,最壞的就是趙海清,為達目的什麼噁心的事都做得出來!

  • 4 # 浩軒小主

    2929年獵狐這部戲演的實在太好了!演繹了當年情形下改革開放下國內形式一片大好,股市行情大好!金融體系還未健全!法不容情!但當時的情況,誰又真的做到“法不容情”呢?當情況緊急的時候,人們通常還是會按照自己的主觀意識做出習慣性的下意識反應,根本容不得理性的理智思考。楊建群看著躺在浴缸裡的楊建秋,就算再怎麼由警察榮譽,也不忍讓自己的妹妹經歷牢獄之災。

    楊建群從警二十多年,如果真的有辦法,他會選擇做這種放棄他職業信仰的事情嗎?

    但楊建群還是這樣做了,是因為王柏林要挾他的理由真的是非常刁鑽,彷彿是為了楊建群而量身定做的一樣。

    楊建群因楊建秋而受要挾的關鍵點有兩個:貸款簽字和不明確的300萬好處費!

    在那棟爛尾樓內,王柏林拿出了帶有楊建秋本人簽字的貸款合同,同時告訴了楊建群他妹收了300萬賄賂款的事情。

    楊建秋不明白這其中的含義,

    但楊建群明白啊!他從警20年,什麼的栽贓沒有見過?像他妹妹楊建秋的這種情況楊建群看的案例多了,經他手入獄的人也不再少數,所以他實在是太清楚這樣的行為會不會被判刑?

    對於王柏林的話,

    楊建群沒有一開始就相信,而是將王柏林鎖起來,自己驅車前往自己的妹妹家,尋求真正的“答案”。

    但每個人都會因為自己的行為而付出代價!

    只是這代價:有大有小。可能要花費自己的一生來償還?綜上所述這些都是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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