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參謀長聯席會議(Joint Chiefs of Staff)是分佈在美國各軍事力量主要兵種的首長小組。其機構與英聯邦國家的參謀長委員會相類似,主要職能是兵種的協調和進行合作參謀。
美國國防部的最高長官,軍隊的最高長官.
二戰接近尾聲前後,陸軍部向國會建議,建立一個只受一名軍官領導和受一名文職國防部長監督的國防參謀機構,以此來“統一”武裝力量。1947年設立“國家軍事機構”和國防部長一職,國防部長只有少量的工作人員,級別與三軍部長平等,同屬內閣部成員,是“各有一套人馬的三個軍種部的人質”;各軍種之間的關係仍由沒有主席的參聯會進行協商,各軍種部擁有獨立的指揮權。
1949年國會又頒佈了《國家安全法》,加強國防部長的權力,創立單一的國防部,三個軍種部劃歸其下,不再是內閣部,國防部長透過編制預算來解決軍種的紛爭;參聯會設立主席一職,主席是國防部長和總統的首席軍事顧問,但各軍種還保留“作戰指揮權”和“行政獨立”。1958年《國防改組法》使國防部長掌握了作戰指揮權,在財會、科研、後勤等方面均有更大的實權,建立了以國防部長為首的作戰指揮和行政管理兩大系統。1986年《國防法》擴大了參聯會主席的許可權,包括制定軍事戰略、指導國防預算、作戰及聯合演習計劃等,分享國防部長部分職權,但它仍然是總統和國防部長的軍事顧問,參聯會無權指揮軍隊。由此,美軍的指揮體系最終得以確立。
美國參謀長聯席會議(Joint Chiefs of Staff)是分佈在美國各軍事力量主要兵種的首長小組。其機構與英聯邦國家的參謀長委員會相類似,主要職能是兵種的協調和進行合作參謀。
美國國防部的最高長官,軍隊的最高長官.
二戰接近尾聲前後,陸軍部向國會建議,建立一個只受一名軍官領導和受一名文職國防部長監督的國防參謀機構,以此來“統一”武裝力量。1947年設立“國家軍事機構”和國防部長一職,國防部長只有少量的工作人員,級別與三軍部長平等,同屬內閣部成員,是“各有一套人馬的三個軍種部的人質”;各軍種之間的關係仍由沒有主席的參聯會進行協商,各軍種部擁有獨立的指揮權。
1949年國會又頒佈了《國家安全法》,加強國防部長的權力,創立單一的國防部,三個軍種部劃歸其下,不再是內閣部,國防部長透過編制預算來解決軍種的紛爭;參聯會設立主席一職,主席是國防部長和總統的首席軍事顧問,但各軍種還保留“作戰指揮權”和“行政獨立”。1958年《國防改組法》使國防部長掌握了作戰指揮權,在財會、科研、後勤等方面均有更大的實權,建立了以國防部長為首的作戰指揮和行政管理兩大系統。1986年《國防法》擴大了參聯會主席的許可權,包括制定軍事戰略、指導國防預算、作戰及聯合演習計劃等,分享國防部長部分職權,但它仍然是總統和國防部長的軍事顧問,參聯會無權指揮軍隊。由此,美軍的指揮體系最終得以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