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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著個問題我們先學習一下《世界反興奮劑條例》。在中國反興奮劑中心的官網首頁,WADA頒佈的《世界反興奮劑條例》清晰可見,還配有中文翻譯。其中,第10條是“對個人的處罰”,提到了運動員禁賽期間的身份,運動員在禁賽期禁止參加比賽或活動;在10.12.2條專門提到“恢復訓練”的內容:運動員隨隊恢復訓練,或使用簽約方或簽約方成員組織所屬俱樂部設施的時間,按以下兩個期間中較短的計算:(1)運動員禁賽期的最後兩個月:(2)禁賽期的最後四分之一。
孫楊在2020年2月28日被禁賽八年,當日生效。按照上述條款,孫楊應在禁賽期的最後兩個月才能隨國家隊訓練,也就是2027年12月末。對於普通人來說不知道很正常,但中國泳協不知道就有些說不過去了。所以這件事泳協就得負責。這件事孫楊也是受害者,應為這件事對他的上訴也是非常不利的。
說了這麼多就是WADA要求給出合理解釋是沒有問題的。希望中國泳協能認真對待這個問題,要給出一個合理的解釋,好讓事態不要在想嚴重的方向發展,從而影響到其它隊員的備戰,也不要在加重隊孫楊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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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4日,世界反興奮劑機構(WVDA)發表宣告,要求就孫楊入選中國游泳隊東京奧運會最新名單一事作出“合理解釋”。宣告表示,“我們正在與相關部門跟進,以確定此事的真正”。說實話,我認為泳協這次確實是自找麻煩,看似無知之舉,很可能給中國游泳帶來一場災難。下面就此事的來龍去脈作一簡述,並談幾點個人看法。
一、孫楊入選東京奧運會集訓名單及泳協的“作廢宣告”
4月22日晚,國內某媒體獨家曝光了一份通知,稱孫楊已正式入選中國游泳隊奧運集訓名單。在一份《體育總局游泳中心關於組織國家游泳隊集訓的通知》(游泳字[2020]49號)檔案中,列出了從4月1日至6月30日分別在浙江和北京參加為期三個月集訓的隊員及教練員、工作人員的名單。孫楊的名字赫然出現在17人的“人員名單”,排名第五。
孫楊入選集訓名單一事,經國內媒體報道後,引發了廣泛關注。4月23日上午,國內某入口網站以《中國泳協態度不變,做法攻守靈活》為題的文章頗具代表性。該文章稱,入選國家隊集訓名單,卻不出現在奧運備戰名單,“看起來有些像是玩文字遊戲,但卻可以從中解讀出游泳中心的做法是進可攻退可守,並且與二月份對孫楊受罰後的態度不變!”
隨後,知名游泳網站“游泳世界”總編克雷格-洛德撰文,揭秘了背後的故事。他寫道:“從2月28日超,孫楊被禁賽八年,但他進入了中國游泳隊備戰2021年東京奧運會的集訓名單(原文如此)”,“我們提醒了世界反興奮劑機構(WVDA)後,中國游泳協會撤回了孫楊的集訓通知”。
克雷格-洛德對此還有一個詳細的解讀,稱這份被廢除的集訓通知是下發給浙江體育局和浙江游泳隊的,指出在疫情期間仍要做好奧運備戰工作。他點評道:這段時間,絕大多數世界級游泳運動員“無池可遊、無水可遊,而中國游泳運動員仍可以在泳池正常訓練。”他還特別提到一個人——韓XX(浙江反興奮中心副主任),在去年11月瑞士聽證會上,他是孫楊的證人之一。
三、幾點看法
1、外行管理。根據WVDA頒佈的《世界反興奮劑條例》第10條之規定,運動員禁賽期間禁止參加比賽或活動。而在10.12.2條款中專門提到“恢復訓練”的規定:(被禁賽的)運動員隨隊恢復訓練,或使用簽約方或簽約方成員組織所屬俱樂部設施的時間,按以下兩個期間中較短的計算:(1)運動員禁賽期的最後兩個月;(2)禁賽期的最後四分之一。國家體育總局頒佈的《反興奮劑管理辦法》第四十三條規定:“處於禁賽期的運動員和輔助人員,禁止從事運動員輔助工作和體育管理工作;禁止使用政府所屬或者資助的體育場館設施進行訓練,取消與體育相關的政策津貼、補助或者其他經濟資助,取消體育系統各類獎勵、獎項、榮譽稱號、職稱、科研專案的申報和評比資格。”
而孫楊被WVDA裁決禁賽才剛剛過去不到兩個月就恢復訓練,而按照WVDA上述規定,孫楊最快恢復訓練的“較短的”時間,是禁賽期滿之前的兩個月,即2027年12月28日之後。
但是,這是一個非常愚蠢的決定!一是WVDA的規定明擺著,業內人士應該非常清楚。二是國家體總也有專門管理辦法,其規定與國際泳協完全一樣。就像籃協、足協等協會對於國際籃聯、國際足聯的反興奮劑規定非常清楚一樣,可泳協卻依然冒險一博,竟然還堂而皇之發通知,這絕對不是出自“臨時工”之手!
這至少說明兩個問題:一是泳協對WVDA和體總的相關規定極不熟悉,不知道可上訴的裁決也必須遵守,真真正正稱得上是“外行管理”;二是很可能除了孫楊,“沒人(爭得名次)了”。為了榮譽,不顧一切“以身試法”。用媒體的話來說就是:萬一上訴成功呢?但如上所述,即便最後孫楊上訴成功,自裁決結果生效之日起到最終上訴成功之日止,即禁賽期間是禁止參加比賽或(相關)活動的,所謂上訴期間不影響裁決的執行。
2、做法魯莽。不管是外行還是為了榮譽,泳協的做法都顯得非常魯莽。據某著名體育評論員微博報道,[2020]49號檔案其實3月份就已經下發,只是一個內部通知。沒想到被記者發現並曝光,事情鬧大之後不得不作廢。該評論員還戲稱,“防火防盜防記者絕非戲言。”
可孫楊如此一外知名人物,關注他的一舉一動的,何止是國內記者?即便他只是參加浙江隊的集訓,也根本不能遮掩。即便只是關門閉戶訓練,難保哪天哪個隊友一不小心說漏了嘴。也難說,“游泳世界”的總編克雷格-洛德不會偷偷摸摸跟蹤。總之,這麼一個大活人、大知名人物, 要想完全掩人耳目、瞞天過海,根本不可能。
再說了,即便外人不知,作為泳協也不應該帶頭違反WVDA和體總的相關規定。要是真的除了孫楊,其他的隊員都不可能在東京奧運會上取得任何名次,這也無所謂啊,只說明咱們的訓練還不到家,還要加強努力、科學訓練。可違反禁令,事情的性質就完全變了。
說實話,我實在想不出泳協如何向WVDA進行解釋!說自己無知吧,恥笑大方;說自己不知情、此乃臨時工所為吧,人家又不是國內老百姓,不管信不信都可以糊弄。關鍵是,人家還掌握了你的“49號”!
3、此事教訓極為深刻。作為一個體育協會,公然作出違反WVDA相關規定。說實在話,本人在此也無法給出會受到什麼樣的影響的結論。但作為泳協,我認為教訓極為深刻。
(1)作為國家一級單項體育管理中心,必須帶頭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國際相關管理協會的規定,而不是違反。這不單是事關泳協一個協會這麼簡單,而是關乎整個中國游泳界、關乎國家聲譽。
孫楊此次被WVDA裁決禁賽(可申訴的本身,對錯是非在此不作評論。但事件的本身,的確已經對中國游泳產生了無法估量的負面影響。有外媒報道,此次孫楊參加訓練,有可能因此面臨禁賽期翻倍的處罰,即禁賽期長達16年!即便最後孫楊上訴成功,其傷害也是難平復。至少,勒克洛斯、馬克-霍頓等本來就對孫楊極為不滿世界泳壇名將,恐怕這幾天已經樂瘋了,人家巴不得你再出錯!
(2)2019年11月25日,WVDA稱,由於在檢查中發現“莫斯科反興奮劑實驗室的資料‘既不完整、也不齊全可靠’”,被提議在國際重大賽事上對俄羅斯禁賽4年。在接下來的4年內,包括原定於2021年夏天舉辦的東京奧運會,俄羅斯運動員都被禁止參加。同時,俄羅斯被剝奪在未來4年內主辦和申請主辦大型國際體育賽事的權利。
或許孫楊此次參加集訓還未達到俄羅斯那種嚴重速度,畢竟只是違規訓練。但根據規定,孫楊只能去私人場館進行訓練,並且不應該有正式檔案——儘管只是“內部檔案”。如果WVDA較真,認定是明知故犯,我不認為事情很容易就能得到解決,我也不認為只是泳協受到影響。特別是某些不懷好意的媒體,恐怕會糾著此事大做文章。
(3)關於興奮劑的問題,儘管幾乎所有的體育賽事都涉及,包括拳擊、舉重、田徑等等。但是,作為一個管理部門,我認為態度應該是旗幟鮮明,那就是堅決反對、堅決禁止。並且平時經常教育、加強檢查。
一句話,聰明反被聰明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