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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朱一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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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紅蓼5084565091
不想養可以送人 呀!幹嘛要虐狗呀?其實我也是很喜歡各種各樣的小動物的。雞鴨鵝兔貓狗豬我都喜歡的。但是我們家以前養貓狗雞的時候,小雞來屋子裡拉屎了半天時間被我的酒鬼老公打死了兩隻(都一斤多重啦!)有次我家貓吃了被藥死的老鼠了,我和兒子想辦法給貓灌輸解毒的湯水,那貓的牙齒正好就咬到我兒子的手啦!打針花了二百塊錢,老公氣的一下子把貓和狗全給打死了。那個時候我兒子才五六歲。從那以後雖然說我很喜歡那些小動物但是我們就再也沒有養它們,因為我不想害了它們。我一直還是很喜歡各種各樣的的小動物的還有小鳥我也喜歡的。因為我會和各種小動物對話互動。我能聽懂它們的語言,它們也懂我說的話。
你如何看虐狗事件?
狗也是動物,在自然界,狗和和其他動物是一樣的。是人類把自然界分為生物和無生物,生物包括動物、植物。微生物,根據不同人的需要把自然界的物又分出高低貴賤。例如鑽石和煤炭,其實都是碳元素構成的,可是鑽石就身價百倍,讓人高攀不起。而同樣大小的一塊煤炭,扔在地上都沒人會撿 。
動物也是一樣,因為有人要用要吃要玩,所以就值錢了。例馬用來騎,牛用來耕田,豬用來吃肉,而狗則是當寵物。而蒼蠅蚊子老鼠之類,因為人類討嫌,所以一錢不值還要被趕盡殺絕。
無論是死的物還是動物植物,因為有了價值,所以就成了財產,就有了主人。沒有價值或者沒有所人的物,在法律上是沒有意義的。自然界的礦藏和野生動植物資源屬於國家所有,有的珍稀動植物受國家法律保護。國家有《野生動物保護法》和《野生植物保護條例》。而人工飼養種植的動植物則可以成為商品,成為擁有者的財產。
對於物的所有人來說,無論是死的物品還是活的動植物,都依法具有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也就是我的東西我做主,別人管不著。例如我買了條魚回來,是煮是煎是烝是炸,誰也不能干涉。同樣,如果你買了條狗回去,如何處置別人也無權過問。喜歡吃狗肉的人多的是,也有不少狗肉餐館飯店,殺狗的方法有多種,有打死的,淹死的,吊死的,然後開水燙了刮毛,有剝皮的,也有不剝皮的,最後是分解下鍋烹調。自古以來,活生生魚,雞,鴨,豬,羊,等等,都可以烹而而食之,狗也不例外。都是動物,似乎也不應當搞歧視。當然,宰殺動物場面血腥,不宜在公共場合和當著別人面進行。殺雞可以嚇猴,宰殺動物也可能嚇到孩子或膽小的人。如果故意嚇人,則也屬於侵權行為。如果在自己家裡虐自己的狗,別人也管不著。故意虐狗給別人看,或是把影片發到網上,則是心理變態。有人給寵物狗穿衣服,斷尾,閹割,這是愛狗還是虐狗,似乎尚無定論。
但是如果是別人的財產,那就不能侵犯了。例如打壞了別人的物品,就造成了別人的財產損失。如果是別人的心愛之物,是經常把玩的,已經有了感情寄託和紀念意義,那麼對所有人來說,不僅有財產損失,而且還有精神損失。有的物品有形財產價值不高,但因為有紀念意義,無形財產價值要遠高於有形財產,所以有時精神損失比財產損失更加重要。
同樣,如果你打死或撞死了別人的狗,狗的主人對狗也有感情寄託和心理依靠,所以對狗主人不僅造成財產損失,更是造成了精神損失。如果當著狗主人面故意打狗虐狗,那麼就是對狗主人在精神進行汙辱摧殘折磨,這也是惡意侵權行為,應當承擔法律責任。所以說打狗要看主人。
問題是有一種人,即所謂愛狗人士,對不是自己的狗也要管,就如世上另一種人,關愛全人類,看不得有人受苦受難,以解放全人類為己任。不過方法卻各有不同,有一類人採用普渡眾生的方法,希望人人行善,以解救蒼生。而另一類人則是以革命的方法,要消滅剝削階級,清除產生罪惡的土壤,建立大同世界。而這些愛狗人士則是以全體狗類的代理人自居,以解救全狗類為己任。其理論依據是狗是人類的朋友,狗通人性,所以吃狗肉虐狗殺狗打狗都不對的,任何狗狗被虐被吃都會傷到他們的感情,不能容忍。在行動上,一是他們經常阻攔運狗的貨車,解救那些要被送上餐桌的狗狗。二是推動立法,要求國家制訂禁食狗肉保護狗狗的法律。但是,如果食狗要禁,那麼牛馬豬羊駱駝乃至雞鴨魚蝦等等是不是都要禁呢?因為要說人類的朋友,牛馬要比狗更親貢獻也更大,要說靈性,牛馬也比狗毫不遜色,而且也各有眾多的關愛者,更何況有人說萬物皆有靈性,都要禁的話,那人類還活不活了?所以立法禁食狗肉是不現實的。
中國是法治國家,應當依法辦事。人各有志,關愛人類還是關愛狗類是各人的自由,但是都不能觸犯法律,也不能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中國有宗教信仰的自由,有的宗教信仰有不吃葷腥的禁忌,但是不能不讓別人吃葷腥。同樣,既有愛狗的自由,也有不愛狗的自由,既有不吃狗肉的自由,也有吃狗肉的自由。互相之間應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大家遵紀守法,和諧共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