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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寬和教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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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妮子191441862
這一看就是婆婆寫的。還是客觀看待吧。
1、房產所有人有權處置,使用,包括選擇共有人;
2、涉及財產分配,按房產擁有比例各自安置財產。
建議:
1、兒媳婦首先是你兒子的合法妻子,她擁有的權利與你相等,不要按老思想覺得兒媳婦是外人。如果不是兒子離世早,你只照顧你兒子25-30年,她們如果走完一生要陪伴,相互供養照顧30-50年,付出不比你少,不要歧視人家;
2、按照繼承法,兒子離世,父母,妻兒,兄妹都有繼承權。如果房產有你份額,你要主張,贍養及分配。
你可以看不慣,但不能剝奪或鄙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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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電波長響
依我看兒子己不在世,你就把屬於你的那部分財產依法追回,媳婦也會給的。至於她再嫁就不要過問了,處好是親人否則對孫身心健康不利沾血代親你懂的。畢竟媳婦還要給你養後代。條件允許你養孫子雙份財產把媳婦攆出去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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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鳳城十二姐
從《繼承法》上來說,無論這個房子是屬於兒子的婚前財產還是婚後財產,你都有權利取得屬於你的那一部分。
但在現在這個社會,法理是一回事,情理又是一回事。
如果你兒子過世後房子一直被你媳婦和你孫子住著,作為一個為孫子健康成長的爺爺奶奶來來說,一般也不會有什麼意見。
要是兒媳婦對你一直還不錯,你也希望以後能和兒媳婦和孫子好好的相處,即使心裡不那麼痛快,也要接受這個現實。因為你強行向媳婦要屬於你的那部分財產的話,估計你們的關係會徹底鬧僵,以後見孫子就成問題了。還會被鄰居指指點點說你太狠心。
為了防止你媳婦找的男人不可靠,你可以跟你媳婦協商下,把房產過戶到你孫子的名下,這樣萬一以後發生什麼變故,親孫子的生活也總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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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四川良民
題主提的問題在農村普遍存在。雖然法律規定兒子死了,配偶、父母、子女都是第一繼承人,但大多數父母都放棄了。因為白髮人送了黑髮人,父母不再想讓因兒子的死,這個家從此就家破人亡。很多父母都希望兒媳不走,好好地把孫子帶好,兒媳可以招個男人進家居住,不過要為該男人重新取名跟兒姓,意味著重新抱養了一個兒子,由該男人來履行兒子的職責。而大多數男人進了這個家後,都主動承擔起了該承擔責任,一家人還是很和睦的。所以作為父母,只要孫子過得好,兒媳和後老公對老人也盡贍養義務,就不要去幹涉他們的生活。法律只是處理民事時的一個框架,真正一家人還是以感情為重,家和萬事興。
回覆列表
如果房產證上寫的是你兒子的名字,我認為是合適的。丈夫去世,所有遺產的第一順位繼承人就是妻子,更何況妻子還要照顧年幼的孩子,難道你認為婆家有權把兒媳和孫子趕到大街上睡嗎?
至於親家母住進來,其實成為了照顧孩子的幫手,又有什麼不合適?
兒媳又找新男人有什麼不合適?難道為你兒子守寡終生才是正道?大清早亡了好麼!
兒媳找的新男人住進來當然也合適,因為這是兒媳自己的婚戀決策,沒必要向前婆家報備。
如果房產證上是你的名字,你有權收回房子。但這樣的話,估計會跟兒媳撕破臉,到時候她找藉口不讓你再見孫子,誰也不好干預。您自己掂量一下。
總之,媳婦不是你家的“私產”,別總覺得你有權對她的生活指手畫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