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企業的劃分標準:
小型企業的具體標準根據企業從業人員、營業收入、資產總額等指標,結合行業特點制定,具體劃分標準如下:
(一)農、林、牧、漁業。
營業收入2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營業收入5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
(二)工業。
從業人員1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4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2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3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
(三)建築業。
營業收入80000萬元以下或資產總額8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營業收入300萬元及以上,且資產總額3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
(四)批發業。
從業人員2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4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5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
(五)零售業。
從業人員3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2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
(六)交通運輸業。
從業人員1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3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2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2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
(七)倉儲業。
從業人員2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3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2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
(八)郵政業。
從業人員1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3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2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
(九)住宿業。
從業人員3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
(十)餐飲業。
(十一)資訊傳輸業。
從業人員2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
(十二)軟體和資訊科技服務業。
從業人員3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5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
(十三)房地產開發經營。
營業收入200000萬元以下或資產總額1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營業收入100萬元及以上,且資產總額20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
(十四)物業管理。
從業人員1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5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1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5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
(十五)租賃和商務服務業。
從業人員300人以下或資產總額12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且資產總額1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業。
從業人員300人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
小型企業的劃分標準:
小型企業的具體標準根據企業從業人員、營業收入、資產總額等指標,結合行業特點制定,具體劃分標準如下:
(一)農、林、牧、漁業。
營業收入2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營業收入5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
(二)工業。
從業人員1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4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2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3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
(三)建築業。
營業收入80000萬元以下或資產總額8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營業收入300萬元及以上,且資產總額3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
(四)批發業。
從業人員2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4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5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
(五)零售業。
從業人員3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2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
(六)交通運輸業。
從業人員1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3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2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2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
(七)倉儲業。
從業人員2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3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2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
(八)郵政業。
從業人員1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3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2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
(九)住宿業。
從業人員3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
(十)餐飲業。
從業人員3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
(十一)資訊傳輸業。
從業人員2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
(十二)軟體和資訊科技服務業。
從業人員3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5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
(十三)房地產開發經營。
營業收入200000萬元以下或資產總額1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營業收入100萬元及以上,且資產總額20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
(十四)物業管理。
從業人員1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5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1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5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
(十五)租賃和商務服務業。
從業人員300人以下或資產總額12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且資產總額1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業。
從業人員300人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