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說一下,網易雲音樂起家最主要還是靠著“社交”的元素,而漸漸的做的風生水起的,從之前的“杭州地鐵評論秀”,讓網易雲音樂百度指數增長80%,微信指數翻216倍,APP下載量瞬間飆升至音樂類第一,就可以看到這種定位的厲害之處。因此,很多人上傳自己的原創的音樂也成為了網易雲音樂一道獨特的風景線。
而且這種翻唱,對於翻唱者而言,在法律上也屬於相對灰色的地帶,根據《著作權法》,如果是個娛性質的翻唱,無需獲得詞曲著作權人(通常是作者)的許可;如果是商業性質的翻唱需獲得詞曲著作權人的許可,未經許可的,構成侵權。在這種情況下,我上傳翻唱作品好像也是個無傷大雅的事情。
而且就網易雲本身而言,他們也需要這些翻唱。因為,音樂軟體最終活不活的下來,靠的不是“社交”和“情懷”,而是實打實的“版權”。拿不到更多的正版音樂版權,其他的都是扯淡。之前網易雲與騰訊因為版權的問題也撕了很多次,個人覺得,網易雲是很難打得過騰訊的。
對於網易雲忠實的使用者而言,反正聽不到原唱的作品,那我退而求其次,聽聽對原唱的翻唱,倒也不是不行。有了受眾,官方不干涉,上傳翻唱作品有什麼不可以?
但是,不幸的訊息是,據說網易雲要開始整頓這件事,就是有可能會全部下架翻唱作品,具體之後,這種現象會怎麼走,我們還可以再看。
首先說一下,網易雲音樂起家最主要還是靠著“社交”的元素,而漸漸的做的風生水起的,從之前的“杭州地鐵評論秀”,讓網易雲音樂百度指數增長80%,微信指數翻216倍,APP下載量瞬間飆升至音樂類第一,就可以看到這種定位的厲害之處。因此,很多人上傳自己的原創的音樂也成為了網易雲音樂一道獨特的風景線。
而且這種翻唱,對於翻唱者而言,在法律上也屬於相對灰色的地帶,根據《著作權法》,如果是個娛性質的翻唱,無需獲得詞曲著作權人(通常是作者)的許可;如果是商業性質的翻唱需獲得詞曲著作權人的許可,未經許可的,構成侵權。在這種情況下,我上傳翻唱作品好像也是個無傷大雅的事情。
而且就網易雲本身而言,他們也需要這些翻唱。因為,音樂軟體最終活不活的下來,靠的不是“社交”和“情懷”,而是實打實的“版權”。拿不到更多的正版音樂版權,其他的都是扯淡。之前網易雲與騰訊因為版權的問題也撕了很多次,個人覺得,網易雲是很難打得過騰訊的。
對於網易雲忠實的使用者而言,反正聽不到原唱的作品,那我退而求其次,聽聽對原唱的翻唱,倒也不是不行。有了受眾,官方不干涉,上傳翻唱作品有什麼不可以?
但是,不幸的訊息是,據說網易雲要開始整頓這件事,就是有可能會全部下架翻唱作品,具體之後,這種現象會怎麼走,我們還可以再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