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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速尤博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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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Casablanca63331483
首先謝邀,“誹謗”一詞最早是褒義詞。早在春秋戰國時期,齊威王接受鄒忌的建議廣開言路(詳見戰國策:齊策),其中一條措施就是在齊國大街兩旁張掛起了《誹謗令》(群臣吏民,能面刺寡人之過者,受上賞;上書諫寡人者,受中賞;能謗譏於市朝,聞寡人之耳者,受下賞)。根據這道令,齊國大小一百餘座城池的主要大街,縱橫齊國全境的十餘條官道兩旁,都立起了“謗木”。這種“謗木”與人等高,官道旁每隔五里立一塊,城池街道每隔三十丈立一塊。實際上是在一根粗大的木柱上方,釘一塊大大的方形木板,專門供民眾在上邊或寫或畫或刻,評點官員,抨擊時政,或提出自己的國策主張(又有賞又能噴,何樂不為?)。這便叫“誹謗”。寫有字畫的謗木必須全部上繳朝堂,不得在任何地方官員扣押。
齊威王的這一道《誹謗令》,的確是廣開言路!它大大激揚了齊國的民氣,人人都覺得自己可以向威王進言。大小官吏則覺得時時有民眾督察,不敢有絲毫懈怠。事實上,齊國真正清明的吏治,正是從“許民誹謗”開始的(令初下,群臣進諫,門庭若市;數月之後,時時而間進;期年之後,雖欲言,無可進者)可見,效果非同一般。但在齊威王死後,齊宣王即位為王,齊國官場奢靡安逸之風倏然復燃,誹謗之木越立越高,逐漸人不可及也,書牌進言事便成了天下笑談,由此,千百年後,誹謗一詞便為現世所用之貶義也。
以不實之辭毀人:唐 元稹 《同州刺史謝上表》:“然臣益遭誹謗,日夜憂危,唯陛下聖鑑照臨。
進諫:《周書·柳虯傳》:“伏惟陛下則天稽古,勞心庶政。開誹謗之路,納忠讜之言
誹謗一詞原為褒義。關於此還有一段故事呢?
戰國中期,齊威王田因齊採納鄒忌進言,大刀闊斧整治吏治期間,立與人等高誹謗之木,上掛木牌,華人隸農,百官商賈均可對時政加以評點進言,書之於木牌之上,定期由官府收集木牌,直送齊威王處。由此,齊國官風大為改觀。此時,誹謗一詞實褒義也
當然現代還有 誹謗罪(刑法第246條),是指故意捏造並散佈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