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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築師小j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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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現代兵器雜誌
飛機的“飛行馬赫數”是指飛機的空速(飛機重心相對於未受擾動大氣的速度)和包圍飛機的未受擾動大氣中的聲速之比。在飛機空速一定的情況下,兩者數值為反比關係。
自50 年代初第一代超音速戰鬥機開始服役以來,至今已發展到第四代。第一代是50年代初開始交付使用的1.3~1.5倍音速的低超音速戰鬥機,代表機型是美國的F-100和蘇聯的米格-19,它們是50—60 年代各國空軍的主力機型,現在已退役,在個別國家經過延壽還作教練機使用。第二代是50年代末60年代初開始裝備空軍、最大速度為二倍音速級的戰鬥機。美國的以F-104、F-4為代表;蘇聯的以米格-21、米格-23為代表;法國的“Phantom”Ⅲ、“Phantom”F.1及瑞典的Saab-37 等均屬這一代。第三代超音速戰鬥機是70 年代中期開始裝備空軍的、以高機動性為主要特點的超音速戰鬥機。典型機型是美國的F-1 5和F-16、俄羅斯的米格-29和蘇-27以及法國的“Phantom”2000 等。
這一代戰鬥機的基本特點是:在氣動外形上採用邊條翼、前緣襟翼和翼身融合體,並採用電傳操縱和主動控制技術;裝推重比8.0一級的高推比發動機;裝具有下視/下射能力並可用於對地攻擊的多功能雷達(多數探測距離超過100 公里);典型的空戰武器配備方案是一門機炮加8枚中距和近距空對空導彈。與第二代戰鬥機相比,在飛行速度與高度上無多大差別,最大飛行速度為M2.0~ 2.5,最大飛行高度為1 8000 米左右。
回答這個問題前先了解一下什麼是馬赫數。
馬赫數是以奧地利物理學家恩斯特·馬赫命名,定義為物體速度與聲速的比值,即聲速的倍數,沒有單位。比如M1.6表示飛機的速度為當地聲速的1.6倍。
然而空氣中的聲速在一般條件下比如1個標準大氣壓和15℃的條件下約為340米/秒,這個是確定的資料。
但是如果聲速在不同高度、溫度等狀態下又有不同數值,故在相同物體速度條件下無法將馬赫的數值換算為固定單位.馬赫數如果作為速度單位來使用,則必須同時給出高度和大氣條件,才能轉換成具體速度,繼而和聲速產生關係。馬赫數最大的作用,是用來區分現在速度為未達聲速0.8倍的次音速、聲速0.8~1.2倍上下的穿音速、聲速1.2~5倍的超音速、超過聲速五倍以上的高超音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