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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二老9206

    家譜是什麼?現在很多年輕人都不知道,其實知道與否也無多大關係。實際上它是封建社會的產物,是封建禮教,它是阻礙社會發展的落後東西,在六七十年代早以被拋棄。改革開放了,有人把它當作民族文化又找了回來,續家譜也不是不可,但它不能與現在的法律道德相牴觸,中國是俱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法制國家,中國的憲法,法律,社會主義價值觀才是我們一切行動的標準。在舊社會壓在華人民頭上的三座大山就有封建禮教,宗族觀念,多少人沒有自由,沒有平等。續家譜絕不能宣揚宗族,宗派思想,絕不能搞侵犯人權,歧視外姓人的那一套。個人觀點,歡迎批評。

  • 2 # 一哥於一

    一哥“俗眼看社會”之——

           養子繼子也是子

    修家譜就是記載一個家族的歷史、延續一個家族的人脈,傳承一個家族的文明,對於一個家族是大事,至於養子、繼子、入贅女婿等特殊情況有不同的處理方式,一哥參與過修家譜這事,還是簡單分享一下我們的處理方法。

    其一、過繼,一般過繼為同姓過繼,有叔伯子侄之間過繼的、有堂叔伯子侄之間過繼的、也有同族子侄之間過繼的,這個一般不標明,因為是同姓,過繼了就成那家人的兒子了,家譜上顯示他有後就是了,本身過繼這事就是想續後的,你再弄個額外說明,真是沒有必要啊。還有一種過繼是舅、姨、姑家孩子過繼的,如果改姓了,就不說明了,有的是過繼時孩子都大了,沒改姓,而孫子輩改姓了,是可以說明一下的,過繼姑家的好說,從姑那名字下說明一下即可,從舅從姨過繼的,可說明其與父親的關係,比如“妻舅子”等。

    其二、養子,養子是收養關係,在法律上是認可父子關係的,如果已經與父親同姓了,一般人家是忌諱的,在家譜中也沒有必要說明,至於“拖油瓶”,也沒有必要說明,如果沒有改姓、或者到孫子輩改姓了,可以說明一下,加一“養”字。

    其三、上門女婿,如果改姓了,可不加說明,其實這個大家一看都知道的,兒子和女兒是一家了,肯定是入贅的嗎。如果沒有改姓,可加一“婿”或“贅”字。

         這些都是說“兒子”的,當然入了這個家譜,那麼他們原來家族的家譜中最好就不要再顯示了。另外還有一種是繼母,這個是要入的,可並列於父親母親之後,不用說明,至於繼父,肯定是不行的,他入他的家譜就是了。

  • 3 # 林柏忠979

    一、在現在法規中,養子要經縣以上民政部門登記,受法定條件限制而收養別人夫妻所生的孩子,叫養子女。在民間,收養別人男孩傳宗接代,連旁系近親都不讓知道,更不可能讓政府知道。在計劃生育之前,送養和收養孩子各取所需,並沒有太多的金錢誘惑讓人當人販子,打擊販賣兒童不太嚴厲。有的人家生的純女孩,就想要男孩。在妻子分娩前會預謀:若流產就抱養別人男孩頂充。若再生女孩,就拿去換養別人男孩。整個換養過程,一般由接生婆操作,嚴格保密,甚至孩子雙方父母都彼此不知。因此,這樣養子在族譜裡是以親生子出現。但是未婚男人收養孩子,族譜裡直接寫養子。如果眾所周知不是自己夫妻親生的,如收養棄嬰,從小如同親生子撫養長大,族人無異議,也可能不實指養子。有些收養的孩子與養父母年齡相差很小,會直接寫養子。

    二、繼子在現代法規裡是指妻子與前任丈夫所生的男孩,帶到新家與自己形成繼父繼子關係,雖然與自己沒有血緣關係,跟妻子有血緣關係。在族譜裡,妻子帶來前任丈夫的兒子,繼父視同己出,把其辛苦撫養恩重如山,接譜時會寫繼子。還有另一種情況,妻子在沒有生男孩時丈夫先辭世,後來妻子招夫再婚,招入男子是公公婆婆的贅書子,妻子與後夫生的孩子為前夫接譜,族譜中稱瓜葛子。繼子和瓜葛子與接譜的男子是擬製血緣的父子關係,因母親婚姻成為一家人。有的的地方要求繼子和瓜葛子需化異姓為同姓,方有繼承權。

    三、族譜裡的嗣子,一般是封建時代重男輕女,以男性傳承為主體的族譜,強調在同姓家族聚居點排斥外姓融入,引發祖產繼承糾紛。於是,擁有財產的未婚男性,或只生女孩的夫婦,把侄兒演變為嗣子,生前為自己養老送終、死後繼承遺產和祭祀掃墓。族譜中,嗣子為嗣父接譜,譜錄詳寫在嗣父這一支為直系,生父那一支則變為旁系,譜錄略寫。祠堂裡,嗣子的後代,也被視為嗣父這一支,而不是生父這一支。

    四、族譜裡還有祧子,與嗣子不同情況是,生父也只有一個兒子,這些為伯或叔接譜只能一人兼祧了。這時男子以生父為主,祧父為輔,個人譜錄在生父這支詳寫,而在祧父那一支略寫。所生子女多數寫在生父這邊,而祧父那邊只選擇一個作為嗣孫,為祧父傳宗接代。

    五丶族譜中,男子的外嫁姐妹所生外甥為其接譜,稱為愛子。愛子要隨母姓,雖然不是舅舅直系血親,但與嗣子和祧子一樣,也是旁系近親,也有一定的血緣紐帶。

    六、從前的族譜,女子不能為父母接譜,但他的丈夫如果把半個兒子身份之女婿,演變為擬製血親的全職兒子,族譜中稱贅子,此時,並不是女婿與岳父母的外戚關係,而是贅子與贅父母的一家人的裡親關係。贅子與譜中需傳宗接代贅父母雖然沒有血統。他為贅父接譜,與贅父母女兒有婚姻紐帶。女婿可與岳父異姓,只視同半個兒子,是外戚。贅子與贅父也可以是異姓,卻是裡親,視同親生兒子。有的地方要求贅子改為與贅父同姓,並且所生後代大多數隨贅父之姓。

    七、族譜中還有遺腹子"、遺腹女的標記,這是親生孩子其中的特例,即夫婦共同的結晶尚在孕期待娩,丈夫尚未見到孩子出生而死亡的特殊情況。

    八、族譜中的螟蛉子,是指妻子帶著與前任亡夫的遺腹子身孕與己結婚,孩子在婚後不足孕期出生,出生後孩子由新婚夫妻共同撫養,平時繼父雖然視同親生兒子,但論繼承權時還是與親生兒子有所區別,因此接譜時要標記螟蛉子。螟蛉子與親生孩子都是妻子所生,是同母異父的兄弟。繼父對螟蛉子辛苦撫養,也是恩重如山。螟蛉子若未回到生父那一族群,就在繼父這一族群易姓接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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