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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販子破壞了多少美好的家庭?讓多少人天涯相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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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獨坐溪邊任水流888

    亂世用重典。對罪行的量刑要根據罪行所在的社會環境及其危害性和是否預防和震懾罪行發生為依據。如果罪行懲處力度不夠,其愈演愈烈,社會危害和司法成本都大幅增加,這時就要加大法律懲處力度。

    家庭是社會的基本細胞,目前的人口結構421居多,一旦孩子丟失,所直接涉及的三個家庭都面臨崩潰的境地,拐賣兒童已經到了人神共憤的程度。如果兒童被賣給其他家庭撫養,對孩子的危害還在控制中,就怕孩子被人為惡意致殘,成為別人賺錢的工具,這就徹底毀掉了兒童的一生,把虐待兒童劃入死刑量刑是必要的。

    還有,要徹底消除拐賣兒童的土壤才是關鍵,司法資源要向這類罪行傾斜,除了嚴厲打擊震懾外,人口DNA資訊要成為第三代身份證和未來身份識別的重要依據。使兒童從出生無論走到哪裡,其所有資訊識別輕而易舉。

  • 2 # 呂劉之約

    槍斃?太便宜了。應該凌遲,拐賣婦女兒童,破壞了不止一個家庭,一個個家庭因此妻離子散,多少爺爺奶奶在絕望中離世,死不瞑目。拐賣婦女兒童的人,滅絕人性,應該凌遲。

  • 3 # 哈爾濱佛學院老王

    你們想過沒有,如果人販子抓住直接槍斃,那對於人販子來說,反正都是個死,在抓捕人販子的過程中會不會出現過激的行為,比如把身邊剛偷到的孩子直接殺死,對於他們來說,左右都是死,還不如找幾個墊背的,或者在抓捕過程中暴力反抗,以至於執法人員受傷或者死亡都有可能,解恨確實是解恨了,但很可能會發生更大的危險。

  • 4 # 陳哲升

    亂世用重典,拐騙婦女兒童去賣的死刑;購買去賺錢的,如逼為娼、弄殘、逼成乞丐的,也是死刑;買去像兒女一樣養的,有期徒刑十年以上。

    設立DNA資料庫,讓每個被拐解救兒童能對應得上報案的父母的資料。

    完善領養制度,讓需要孩子的、沒能力養孩子的,有一個方便合法的途徑,人性化‘合作’。

    擇到棄嬰的又有領養意願的,到當地公安機關備案,沒有領養意願的,由政府統一送到兒童福利機構,向社會公開徵求有意願的領養人,簡化手續,定期跟進是否有虐待行為,如有,中斷領養權利。當然這些兒童都要有DNA備案。

    為防親生父母棄後幾年反悔,反誣孩子被拐,設定孩子失蹤超過比如半年沒報案的,自動認定是自己放棄撫養權。再報案時恊助偵查,但是如果被合法收養去了,應與領養者恊商,合法領養者擁有第一優先權。(生恩不如養恩大)

  • 5 # 雲在藍天8480

    首先宣告,人販子可恨,千刀萬剮不為過。但如果投票人販子是否死刑,我堅決投反對票。別罵,都理智點,往下看。 首先從經濟上說,有這個買賣就意味著有這個市場。我們首先要清楚這個市場如何形成的。 第一華人的家庭觀念重,必須有後代來進行傳宗接代。這是觀念推動。第二,不得不承認不孕不育這個病不好治,特別是農村有這種病真的不知道應該如何解決,也不知道要花多少錢,(不孕不育症治療真的很貴,我表哥採取試管嬰兒,從表嫂的身子培養,到手術,十多萬,不是普通家庭能夠承受的)買個孩子最是經濟實惠(各位看客不要罵我把孩子當商品)。第三,中國現有的福利收養制度比較苛刻,大部分家庭根本沒有收養的資格。瞭解這些才能瞭解這個市場。下一步來看看可惡的人販子誰最不想殺。丟失孩子的父母。各位看官沒有看錯,小編也沒有打錯,我曾在公交車上看到一個公益廣告,關於尋找丟失兒童的,很感人,最令人鼻子發酸的是一個父親的一句話“人販子,你千萬別死,你死了,我孩子的下落就沒人知道了”指望人販子死刑前良心發現說出其他被拐賣孩子的下落?各位看官,你們信麼? 死刑遏制犯罪這種想法非常幼稚,販賣孩子的源頭是什麼?是傳宗接代的觀念,是現在還較為落後的昂貴的不孕不育技術,是苛刻的福利收養制度造成了這個市場。人販子只是其中的溝通環節,是應該千刀萬剮,但這樣做除了推高被拐賣孩子的價格,還有什麼作用?毒販子死刑實施了多少年,中國做到無毒國家麼? 如果只是這樣還不足以讓我投反對票,最重要一點,被拐賣孩子的安全。拐賣孩子,死刑,殺死拐賣孩子拉個墊背,還是死刑。如果各位看官是人販子,在被警察堵在門口你們怎麼選擇?伏法還是殺死孩子再伏法?每次想到這裡我不禁不寒而慄。我們打擊人販子的目的在於保護孩子,但如果推高了被拐賣孩子的價格,就會有更多人鋌而走險加入這個暴利行業,也會讓這個行業想毒販子那樣職業化,軍事化。(別說國家警察多牛,你什麼時候見過一線緝毒警在接受採訪時露面,真不敢,不是不尊敬這些警察,而是想說明毒販子的兇狠)最後一點,人販子死刑可能短期有用,但中長期來看,只會催生人販子這個行業的暴力發展,會讓更多的孩子處在危險之中。只有堵住源頭,讓所有無子的家庭能透過正常合法的途徑擁有自己的孩子,人販子這個行業才會消失。畢竟能不違法,誰又想透過違法犯罪手段獲利呢?也只有當這個行業真正做到無利可圖,這個殺千刀的行業才會消失。都理智點吧。

  • 6 # 誰言天涼好個秋

    我覺得直接槍斃不是太合理,不是說他們不該死,而是要透過他們找到被拐賣的孩子,這才是重點,如果他們為了將功贖罪可以找到哪怕一個被拐賣的孩子,我覺得也是值得的。

  • 7 # 江海順風舟6

    槍斃要慎重!可以修改法律條文,對拐賣婦女兒童的再從嚴懲罰,並實行株連治罪加罰!讓天下人談“拐”色變心顫!!!

  • 8 # 熊孩子唯我獨尊

    我感覺槍斃都不解恨,一個家庭的毀滅那是,而且他的毀了多少家庭,該槍斃,包庇人販子的也要處罰,為他們提供方便的都要嚴懲

  • 9 # 冬日暖陽124086398

    在中國,拐賣婦女兒童犯罪是屢禁不止,而且有愈演愈烈之勢。儘管在全國上下各級黨委、政府、婦聯、公安民警以及社會志願救助組織投入了大量的精力、人力、物力,但拐賣婦女兒童犯罪依然十分猖獗。有人說,之所以拐賣婦女兒童犯罪始終存在,是因為他有著無限廣闊的市場,有買者,自然也就有賣者,而促成買賣的就需要拐賣者,真的是一派胡言和謬論!試問:當我們無米下鍋時,是不是就應該到別人家去偷?當我們身無分文之時,是不是就應該到銀行或別人家去搶?

    我們經常看到,一些還在讀書的女孩,被挾持或被拐騙至深山老林,被施以非人的折磨、毆打甚至施以鎖鏈禁錮,從此不見天日,從此與親人兩隔,被迫圓房生子。我們經常看到,家庭的掌上明珠,一對夫妻的獨生子女,突然的失蹤,從此杳無音信。這種案例每一次發生,都涉及到幾個家庭,不僅僅是家人的痛不欲生,有的甚至因著急而病、而死。面對這種慘景,且不說是當事人,哪怕是傍觀者,一旦逮著人販子,恐怕一樣會置他於死地!

    因此,對待拐賣婦女兒童的人販子直接槍斃行不?解恨不?我的回答是,直接槍斃!不槍斃不足以解恨!不槍斃不足以平民憤!誰都知道,亂世之下,必施重典。對待拐賣婦女兒童的罪犯,唯有殺頭,唯有槍斃,才能有效打擊拐賣婦女兒童犯罪,才有可能遏制和根治這種犯罪的蔓延態勢,此其一。其二,我們的家長,我們的學校,我們的社會,一定要教育婦女、孩子,瞭解和掌握拐賣婦女兒童的常見手段和騙術,增長防拐、防騙知識,增強防拐、防騙意識,提高防拐、防騙和自我保護能力。其三,我們的各級黨委、政府要強化責任管理,要實施責任追究。誰都清楚,在基層農村村一級的基層組織或居民委員會,對轄區裡的人口變動是一清二楚的,有新的婦女兒童進入,在很短的世間裡就會得知,可是,往往是出於本地人利益的考慮,基層組織對本地發生疑似拐賣婦女兒童的行為既不上報,也不舉報,採取預設、許可,導致一些被拐賣婦女兒童案件得不到及時破案和及時解救。其四,我們的戶籍登記機關、婚姻登記機關,在戶口登記、婚姻登記時,必須嚴格把關,尤其是,孩子的戶口登記,必須持有生育證明或收養證明,對來源不明的兒童、小孩,必須確認,對有嫌疑的孩子或兒童,在不能確認是否是親生的情況下,有必要採集DNA作出相關鑑定。

    當然,打擊拐賣婦女兒童犯罪,是一個社會問題,不是那一個個人或部門的責任,而是全社會的責任,必須動員全社會的力量,堵塞一切漏洞,讓拐賣婦女兒童犯罪成為過街老鼠,人人喊打。只有這樣,才有可能減少或杜絕拐賣婦女兒童犯罪案件的發生,才能使社會與家庭得以安寧。

  • 10 # 小夢希的老父親

    支援對拐賣婦女兒童的人販子用槍斃!他們為了一己之利,破壞了多少家庭的幸福!孩子找不到親生父母,婦女同胞找不到自己的丈夫孩子,有多少家庭因此家破人亡,又有多少人家窮盡畢生之力尋找被人販子拐賣的家人而不得!槍斃人販子,那是對他們的仁慈,然千刀萬剮其仍死不足惜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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