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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古德里安大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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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OF21212455064
這個問題企圖涵蓋過於廣泛的領域,結果反而將可供選擇的答案鎖定在一個十分狹窄的範圍。現在的生物科學技術能夠測量到物理和化學變數指向問題的第一部分:即“生命”。後面的問題定義都是生命的基本表現形式。我覺得可以從三個方面給予解釋:
1. 對“生命 ”達成共識 宇航和宇宙的生物研究,分子生物學和基因研究極大擴充套件了我們對“生命”的理解。現在,比較一致的共識是:無論生態環境是何種條件,無論任何基礎成分構成組織,無論最基本單元的分子量多寡,生命基礎單體數量大小,只要同時存在一下三個基本條件,就可以認為是某種生命。第一 能夠進行個體繁殖或複製;第二 能量和生命物質新陳代謝;第三 對外界資訊感知和處理,並且做出任何形式的反應。這是解答這個問題的前提和基礎。在此共識下,我們繼續。
2. 支援生命的基本物質 也就是生物定義第一條限定的:個體複製或/和繁衍的基本載體。在地球上有三類物質:脫氧核糖核酸(DNA)絕大多是動植物、細菌、真菌、原蟲和部分病毒;核糖核酸(RNA)病毒;氨基酸片段(脘病毒)。其它非碳基生物則另當別論。例如硫脘基,矽鹽基等。
2. 能量供應 也就是問題的後半部分提到的“大腦活動,複雜行為和思維”,同時也是生命定義的第二條限定。維持生命需要心跳,呼吸,腸蠕動等等非自主生命活動(基礎代謝)的協同協調活動,這都需要生物經新陳代謝轉換外界物質為什麼所能夠採用的能量。地球動植物是由光合作用或脂肪,醣和氨基酸,經過代謝,轉化為磷酸腺苷族作為能量物質。這個家族是分別是:三磷酸腺苷(ATP),二磷酸腺苷(ADP),一磷酸腺苷(AMP)提供。當然,也不能忽視磷酸鳥嘌呤體系作為補償。
3. 資訊接受-處理-反應 這裡是問題的後半部分提到的“大腦活動和思維”,同時也是生命定義的第三條限定。生命的基礎遺傳物質,除了提供個體繁衍或複製外,也決定了生物遺傳行為特徵,對外界資訊的收集,感知,對資訊的處理,例如判斷(包括本能)和思維模式,以及對資訊處理後的反應決策。也就是由此構成行為模式。例如我們選擇不同品種的狗,其實選擇的是狗的遺傳譜系。高產農作物育種也是同理。切斷生物對外界的溝通,生物就會出現蛻變,最終導致生命消失,也就是死亡。
考慮到地球人類(或地外文明生物)的存在超感和精神生活這一特殊範疇,不排除神靈等超維度級別的超常規,超科學的存在並且保留其對文明,哲學,科研的干預,參與和其它特殊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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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一個人的生命不是那個人能加以控制的,維持人體最基本的生命活動的主要廠所在頭顱中的腦幹部分。
腦幹在大腦的下方,能控制血液迴圈系統、呼吸系統的工作,如呼吸、心跳、咳嗽等。它無需任何意識的干預就能保持生命活動功能正常執行。這為人體中其它功能活動提供了基礎條件,也支援了人大腦工作和極複雜的動作。
神經系統是控制體各功能的主要生命系統。人體神經系統分為兩部分。
中樞神經系統,接收並處理各種資訊,決定並啟動相應的身體反應。(由腦和脊髓構成。)周圍神經系統,負責中樞神經系統與身體其他的部位通訊。(由12對腦神經和31對脊神經構成。)腦神經:主要支配頭部和頸部各個器官的感受和運動。脊神經:主要支配身體頸部、四肢及內臟的感覺和運動。除人體神經系統對人體動作、生命活動和思維的控制,人體的內分泌系統也能調節人體各項活動。
所以可以說是在人體神經系統和內分泌系統的共同調節控制下完成各項機體活動和思維活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