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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我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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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JacobWu
首先,對預售同權不要抱太大操作層面的希望,為什麼,以上學為例,現在大城市的學區一套房三到五年才會有一個學位,好的學區更要求家庭戶籍才能去排隊報名,即使有房的人也很難做到真正意義上的就近入學;
其次,對房租的影響,租住成本上漲是必然,在房東不漲租金的情況下,你要享受租賃同權肯定要去社群租賃備案,而辦備案是要根據房屋交稅的,租住成本必然上漲,注意,這還是在不漲租金的情況;
最後,房租到底會不會漲呢?既然要就近入學,肯定會出現學區租,租金上漲是必然。
我在上海本地的幾個群裡得到的一些房東的資訊是:我的房子三年才出一個學位,要入學可以,簽字費40W…
以上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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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我將與你同行
租售同權是以後城市建設的發展趨勢。租和售享受平等的權利!
這個政策的實施,是一把雙刃劍,劍柄握在政府手中。
對政府而言,所有的房子都逃不過備案和納稅,而且,所有的步驟和程式由政府政策管控。如何設定門檻,如何加強管理,釆用什麼樣的租賃方式,租客,房主沒有了發言權。
對房主而言,出租房子沒有那麼容易了,一定要達到政府的條件才能放租,而且要在政策規定的範疇內執行,房子是你的,可是你要出租可能並不自由了。學位,戶籍,租金,稅收,等一籃子政策下來,一定讓你折騰不已,不能輕易放租,也不敢輕易收房,自己對房子的控制權會下降。自己的房子出租權握在政府手裡。
對租客而言,雖然房租漲了,卻有了一籃子福利,讀書,就業,醫保,福利都來了,雖然有很多手續和要求比較麻煩,卻斷絕了沒房的後顧之憂。沒房一樣過,租房也不錯。雖然沒房,卻勝似有房,在政策約束的籃子裡沒有房子擁有了一樣的底氣,法律地位極大提高。房東不敢輕言放棄或者加租了,可以過著自由自在的生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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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華嚴闌若198541934
作為一線城市我認為會和買房一樣,租金會越來越高,畢竟地段好或者學區房還是很搶手的,而且初期除了政府提供的可租房源,私人房源會比較少,大家會觀望,已我家這邊看,目前一局的價格在4000左右,三居8000左右(學區房),如果租購同權以後應該可以升50%,你們真的覺得租比買合適嗎?最大的bug給炒房的提供了一個長期投資的空間,直到限購政策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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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獵奇秀
大家分析來分析去,沒人提一句現在的房租都是避過稅的,不管你是想租房上學也好,想長租也好,都不重要,最終都會讓你拿出房租的完稅證明已證明你租住了這套房,所以你猜房東會跟你談稅後價還是稅前價?所以?醉翁之意不在酒,高!確實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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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阿狗是隻貓啊
先說對業主吧,你想要同權業主就要繳稅,這錢誰出我不用說了吧,再加上房租肯定要漲,加一起大概比現在要多40%左右。第二,大家說的同權主要是在孩子上學這塊,我提醒一下外地人們,你們要想害了孩子你就讓他們在北京上學,北京的教育方式是屬於中西合璧的,相對於山東還是比較全面發展的,高考分數比較低,平均55分就能上大學,你們老家的分數線多少你自己算,我以前有個同學是外地的全朝陽區前10名的學習成績,中考回山東老家考試連高中都沒考上,這時大家會說以後全國分數線統一,我告訴你著是不可能的,大學教授寧願要一個及格的一線城市的孩子,也不願意要一個滿分小城市的,不是歧視小城市人,大學專業是一部分,其實更重要的是讓你見識變得過寬廣的一個過程,兩個地方的人的見識程度根本沒法比,大學教授很討厭說什麼你都不知道的孩子。在就是權力階層也不會放棄他們現有的這部分權利!不要聽風就是雨跟著瞎跑,害了自己也害了孩子!
回覆列表
1、租購同權,賦予符合條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學等公共服務權益,保障租購同權。具有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人才綠卡持有人子女等政策性照顧藉讀生、符合市及所在區積分入學安排學位條件的來穗人員隨遷子女,其監護人在本市無自有產權住房,以監護人租賃房屋所在地作為唯一居住地且房屋租賃合同經登記備案的,由居住地所在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安排到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含政府補貼的民辦學校學位)就讀,具體細則由各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制定。
2、利弊:
《廣州市加快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工作方案》不只是廣州一地的決策,而是對於2016年5月《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若干意見》的落實。該意見的第(七)項這樣要求:“完善住房租賃支援政策……非本地戶籍承租人可按照《居住證暫行條例》等有關規定申領居住證,享受義務教育、醫療等國家規定的基本公共服務。”應當說,廣州版“租購同權”,就是使非本地戶籍承租人,與本地戶籍居民一樣,平等地享受基本公共服務的具體制度安排。如前所述,“租購同權”這種提法的本身當然具有重要意義。但關鍵問題在於,如何公平公正地落實這種理想,或者說“同權”最終能被落實到什麼程度。要看到,即使是租購同權,市場規律的手仍在起作用。只要城市教育資源仍然有限,重點學校仍然會優先選擇“某些家庭的孩子”。過去以戶籍、房產作為篩選標準,未來難免不會出現其他篩選標準。而這些標準是否公開、公平、公正,又將考驗制度設計者的智慧。另一方面,應當看到廣州市的這份旨在促進住房租賃市場發展的工作方案,仍然給“租購同等入學”設定了條件:一是身份要件,要麼要求具有本市戶籍,要麼要求父母為“人才綠卡持有人”等特定人群,要麼是符合“積分入學安排學位條件的來穗人員隨遷子女”;二是無房要件,要求監護人在本市無自有產權住房;三是監管要求,要求其租賃房屋所在地是其唯一居住地,且租賃合同經過備案登記。根據工作方案,滿足了前述條件的租住人子女,由居住地所在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安排到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含政府補貼的民辦學校學位)就讀。也就是說,即使同時符合前述條件,也不意味著能夠和同一個小區的業主小孩上同一所學校,就近入學也未必能夠保證。一定程度上,租購同權的光輝暫時還未真正照進現實。而且,前述條件的限制,使得相當比例的外來務工人員無法達標。同時,市場也可能敏銳地作出反應,引發某些區域房租的大幅上漲,從而導致“租都租不起”。為了鼓勵人才流動、吸引外來人才的舉措,反而可能一定時間內無法實現初衷,反而可能造成負面影響。這樣的情況,政策制定時,或許也應當有所準備。在“相關落實細則”中,應當儘量避免。無論如何,租房確權本身即代表著“城市變得友善”。住房租賃市場的有序、快速發展,或許能夠給租房者帶來更多的安全感和認同感,使他們不再擔心隨時被房東趕走,不再為子女上學問題感到絕望。與此同時,由於會有更多人選擇租房,一定程度上將影響樓市的供需關係,加上公租房、經適房、保障房等配套措施,房價或許能變得平易近人。多租幾年房,然後能夠買得起房,從而在城市安居樂業,或許將成為更多人觸手可及的願望,而非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