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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飛露灑我裳

    說到“指腹為婚”的來由,與《紅樓夢》還有那麼點微妙的關係。據《後漢書》記載,賈復奮勇征戰深受重傷,生命垂危,漢光武帝為表彰其功績,當眾宣佈:“聞其婦有孕,生女耶我子娶之,生男耶我女嫁之,不令其憂妻子也。”這是史料中關於“指腹為婚”最早的記載。賈復正是《紅樓夢》裡賈府的祖先。

    到南北朝時期,指腹為婚在民間形成風尚,至唐宋年間仍是經久不衰。指腹為婚有著很大的弊端,被指婚者尚未完全構成人形就已定下終身,就算對方殘疾、或有先天性疾病、或人品惡劣,也要依約成婚,令許多人深受其害。《紅樓夢》裡的尤二姐便是受害者之一。元朝政府看出弊端,下令禁止指腹為婚,由於已經相沿成俗,禁令成效不高。明清時政府亦時有禁令,仍未湊效,直到當代,這一陋習才得到有效禁止。

    以《紅樓夢》的內容來看,女方並非不能提出退親。第六十四回,賈蓉對賈璉說:

    聽見說,我老孃在那一家時,就把我二姨許給皇糧莊頭張家,指腹為婚。後來張家遭了官司落敗了,我老孃又自那家嫁了出來,如今這十數年,兩家音訊不通。我老孃時常抱怨,要與他家退婚,我父親也要將二姨轉聘。只等有了好人家,不過令人找張家,給他十數兩銀子,寫上一張退婚的字兒。想張家窮極了的人,見了十數兩銀子,有什麼不依的。再他知道咱們這樣的人家,也不怕他不依。

    由此看來,只要雙方溝通有效,要求退婚的一方出一些銀子,另一方寫一張退婚文書,這門親事就算了結。尤二姐嫁給賈璉之後,住在花枝巷,家中成員有尤老孃、尤二姐、尤三姐和幾個僕人,共十來個人,賈璉每個月拿出五兩銀子做生活供給,十分豐足。五兩銀子足夠一箇中等家庭過一個月。另據劉姥姥說,鄉下一個門戶年消費二十多兩銀。十數兩銀子夠張華父子生活大半年。

    尤老孃改嫁之後,雖與張家十多年未通音訊,但是對張家的情況十分清楚。可見他們兩家雖未通往來,尚不至於完全失聯。尤二姐還不至於無助到被人無限期的拖延,年齡實在大了,可以透過官府解決。

    張華此時十九歲,明清時期,男子十六歲便可娶妻,鳳姐的僕人旺兒之子倚勢強娶彩霞時年齡十七。張華已到了結婚的年齡,他們家一直拖延著沒有要求完婚,想必是家道艱難拿不出彩禮,而張華又不成器,吃喝嫖賭不理生業,令家中更為艱難。賈珍等人逼他們退婚時,他們並不願意,可見只要條件允許,他們會迎娶尤二姐過門。

    在《紅樓夢》的正文裡,我們只看尤二姐這邊有後悔、抱怨、想退婚的意思,所憂愁的不過是張家已然落敗,並沒有年齡被誤的憂患。尤家有賈府撐腰,退婚也不是什麼大問題。尤二姐像是投胎時遭到神魔的詛咒,還在母親的腹中就被指定終身,還未嫁過去,婆家就已落敗,未婚夫又是個浪子賭徒。好容易從那裡掙扎出來,又落入鳳姐的魔爪,連命都保不住。看她的結局,還不如被張華拖延著好。

  • 2 # 棲鴻看紅樓

    一般而言,是不會出現男方不娶的情況的。因為在古代,娶媳婦是花錢的事,從訂親開始就已經花了一大筆錢了,結婚時反而是小部分。對於已經花過錢的未婚妻,張華是不會放棄的,否則是自己放棄已經支付的“定金”。

    蕭紅在《呼蘭河傳》中寫過這樣的情況:

    但是這指腹為親,好處不太多,壞處是很多的。半路上當中的一家窮了,不開燒鍋了,或者沒有窩堡了。其餘的一家,就不願意娶他家的姑娘,或是把女兒嫁給一家窮人。假若女家窮了,那還好辦,若實在不娶,他也沒有什麼辦法。若是男家窮了,男家就一定要娶,若一定不讓娶,那姑娘的名譽就很壞,說她把誰家誰給“妨”窮了,又不嫁了。

    當然,如果張華家實在太窮,已經支付不起婚禮費用,或者娶媳婦回來也養活不了,實在不願意再娶了,那就是:“若實在不娶,他也沒有什麼辦法”,尤二姐只好一輩子守“望門寡”。

    尤二姐不是沒有這樣的顧慮,所以才希望退婚,另嫁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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