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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楊紫姐姐

    凡人得罪神仙會發生什麼事情?老吳用一隻筆,在西遊中,為我們解答了這個難題。

    裡面有好幾個例子,最為代表性的是朱紫國的國王,只因得罪了連如來都不敢招惹的妖王,就得到了西天三年的報復。

    神仙報復凡人,朱紫國的國王不是第一個例子,烏雞國的國王也有過同樣的經歷,而且被報復的時間都一樣,也是三年(神仙對三年究竟有什麼執念?)。

    如來雖然身在西天,對凡間的事還是有所瞭解的。 烏雞國的國王是幾世的大善人,所以,如來要給他一個獎賞,派了文殊菩薩去,封這位國王當羅漢。

    只是,菩薩化作僧人,和烏雞國的國王說了好久,都沒有得到他的應承,最重要的是,這位國王大膽到派人把文殊菩薩,在水中浸泡了三天三夜,文殊忍不了了,派自己的坐騎下去,把這位國王在井水中泡了三年。這是凡人得罪普通菩薩的下場。

    接下來,朱紫國的國王就給我們展示了,得罪級別高一點菩薩,會得到什麼後果。

    乍一聽這個名字,可能和人對不上號,其實,說起他來就要和愛情兩字掛上鉤。

    他應該是唐僧所見的國王裡,最痴情的一位,他有一個心愛的女子,是他的皇后金聖宮娘娘,他們本來琴瑟和鳴,誰知,一日,來了一個妖怪,將娘娘帶走了,此後,朱紫國王害上了相思病。故事的最後,當然是猴子把人救回來,他們大團圓了。

    帶走娘娘的妖怪是觀音座下的金毛犼。這就涉及到一個因果問題。

    朱紫國王年少時,喜好涉獵,這日,帶著一隊侍衛來到了落鳳坡,然後,看到了兩隻漂亮的孔雀,一箭射了過去,接著,這兩隻孔雀的母親就怒了,自我反省過後,開始思索著報復的方案,把她的孩子傷了,朱紫國王怎麼能夠全身而退?這才有了金毛犼的出場。

    一則,讓朱紫國王嚐嚐拆鳳三年的感覺。二則,也是金毛犼為朱紫國王消災。

    究竟是哪位菩薩出馬,居然讓如來都不敢多加干涉?

    她是如來認得乾媽。混沌初開時,孔雀大明王就已經存在了,她無意之間,把正在修煉的如來吞入了腹中,如來破背而出,本想將她殺害,在眾人的勸說之下,才將她認做母親,尊為孔雀大明王菩薩,也是理所應當的佛母。

    既是這樣的關係,如來自是不會插手,再言之,如來當時之所以退讓,還有一部分原因涉及到這位孔雀的實力。能夠將如來一口吞了的孔雀,能力又豈會低了?

    以上種種,都令如來不敢幹預孔雀大明王的事情,再說這位名義上的母親,並沒有做的太過分,所以,如來也不會說什麼。

    永遠都不要低估一個母愛的力量,為了孩子,他們可以付出一切,為母則剛。

  • 2 # 一憶一

    在西遊世界裡,似乎凡人得罪神仙都會遭到懲罰。比如烏雞國王,看過西遊記的人都知道,任何事情都不是憑白無故發生的。烏雞國王也是如此,一飲一啄。似乎冥冥之中自有天意,所以烏雞國王遭此災禍,原有前因。

    因為國王好善齋僧,如來佛祖差文殊菩薩度他歸西,早證金身羅漢。因不可原身相見,文殊菩薩變做一種凡僧,問國王化些齋供。不料烏雞國國王被文殊菩薩幾句言語相難,將其一條繩捆了,送在那御水河中,浸了三日三夜。多虧六甲金身救文殊歸西。因此,如來將獅猁怪派到到烏雞國,化為道士全真,將國王推下井浸了三年,以報文殊三日水災之恨。

    而在西遊世界裡除了烏雞國王,還有這麼一位國王,年少時極好射獵,他曾落鳳坡前,射孔雀大明王所生雌雄兩隻幼雀,孔雀大明王懺悔以後,吩咐教他拆鳳三年,身耽啾疾。後來,金毛犼咬斷鐵索走來,與朱紫國王消災。

    西遊記裡,如來這麼說:自那混沌分時,天開於子,地闢於醜,人生於寅,天地再交合,萬物盡皆生。萬物有走獸飛禽,走獸以麒麟為之長,飛禽以鳳凰為之長。那鳳凰又得交合之氣,育生孔雀、大鵬。”如來佛祖在雪山頂上,修成丈六金身,早被他也把我吸下肚去。我欲從他便門而出,恐汙真身;是我剖開他脊背,跨上靈山。欲傷他命,當被諸佛勸解,傷孔雀如傷我母,故此留他在靈山會上,封他做佛母孔雀大明王菩薩。

    但是這裡還有一個問題,孔雀大明王,把這個任務分給了誰呢!為何最後是金毛犼來了,而且是自己咬斷鐵索來的。其中緣由確實讓人深思。難道是礙於情面在這件事情上不好安排,沒辦法,孔雀大明王授意金毛犼來執行。佛祖只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只要事情不搞大,任由金毛犼自由發揮。當然,至於發揮什麼程度似乎都不重要,這裡就不得不提那件寶衣了。

    原文裡當觀音說,賽太歲是為了幫朱紫國王消災解難,才下界為妖,劫走金聖宮。孫悟空聽了很不滿意,反駁說:“菩薩,雖是這般故事,奈何他玷汙了皇后,敗俗傷風,壞倫亂法,卻是該他死罪。今蒙菩薩親臨,饒得他死罪,卻饒不得他活罪。讓我打他二十棒,與你帶去罷。”其實大家仔細品,這話是很有意思的。資訊量也很大。觀音是不知道這件衣服的存在的,假設這隻妖精真的做了有違人倫的事情,那麼這件事如何收場呢!或者一不小心弄出點人命來。似乎也就這樣了。即便如此,孫悟空也最多打他二十多棒,死不死放一邊。遭殃的總是凡人。所以這件衣服來的蹊蹺。原文中這樣寫道:小仙三年前曾赴佛會,因打這裡經過,見朱紫國王有拆鳳之憂,我恐那妖將皇后玷辱,有壞人倫,後日難與國王複合。是我將一件舊棕衣變作一領新霞裳,光生五彩,進與妖王,教皇后穿了妝新。那皇后穿上身,即生一身毒刺,毒刺者,乃棕毛也。今知大聖成功,特來解魘。

    乍一看,這句話覺得似乎有道理,但是在一想根本不對。首先,金毛犼是佛家的,你一個道家的人參合什麼?難道神仙真的這麼關心凡人的生死嘛?如此這般,無非就是有目的性的,要麼是和佛教作對,要麼就是為了討好佛教。似乎更偏向後一種。畢竟觀音根本不知道這件衣服的存在,到了最後他才出來解圍。

    金毛犼最終完成了自己的任務,拍拍屁股走人了。假設沒有包衣的存在,又會是一種什麼情景呢?當然了,我們的鳳仙郡郡主也是得罪了神仙的人,遭受的懲罰也不是一般的大。

    由此,也可以說明一件事,或許在神仙眼中,凡人就如同螻蟻一般。得罪了,就要遭受懲罰。這懲罰方式千奇百怪,假如沒有取經隊伍,是不是這種懲罰永遠不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結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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