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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豐險筆記

    兩年前寫過關於重疾險中輕症中症的分析,當時市場才剛開始出現輕症中症這個概念,存在一些問題。

    所以我當時的觀點是認為輕症中症雖然有用,但我並不是那麼滿意。

    現在時隔兩年,重疾險市場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輕症中症已經成了重疾險的標配,那麼,輕症中症真的有用嗎?

    或者說,輕症中症賠付率真的高嗎?

    兩年前我沒有什麼資料去佐證,所以不敢下定論,現在有了點資料,把這個坑補上。

    當下的輕症中症是否已經完善了?

    和兩年前比起來,現在的輕症中症在覆蓋面上,基本上是已經完善了。

    大部分保險公司的輕症中症都沒問題,要知道,去年連被平安福的輕症都升級到合格水平了。

    不過,這個完善是指標對目前的舊版25病種重疾定義規範的完善。

    舊版25病種重疾定義中存在缺陷,主要就是那些手術要求,因為醫學的進步而慢慢變的落後。

    畢竟舊定義是十年前設計的,比如“冠狀動脈搭橋術”,十年前是要開胸手術治療,現在已經不用這樣了,改進成了對身體損害更低的介入手術。

    在舊定義規範還沒有修改的前提下,保險公司設計的輕症中症就能很好的彌補這個缺陷。

    這是一種市場自發的完善機制。

    要弄明白輕症中症的發病機率,就要先要弄明白當下輕症中症中對舊定義規範補充的部分有多少。

    而在新版重疾定義規範已經公佈的當下,我們就有足夠的資料來粗略判斷了。

    接下來我要列資料了,如果只想知道結論可以不去嘗試理解我列的圖表,直接跳過看結論。

    如果想看明白我列的資料的意思,就要先看我之前寫的關於新版重疾定義規範的文章,看完再回來,連結:

    《以後甲狀腺癌和原位癌不賠了?》

    《解讀新版重疾表,重疾險定價的大變革》

    先看同樣是舊版25病種重疾定義規範下,舊版重疾發生率表和新版重疾發生率表的區別。

    下圖是我整理的25病種新版重疾表除以舊版重疾表得出佔比的走勢圖:

    可以看出幾點資訊:

    新版的小孩子的重疾率比舊版低很多,最低只有原來的50%。

    這很好理解,現在的小孩子無論是生活條件,還是醫療條件,都遠比我們那輩人要好得多,父母對小孩的照顧程度也要細膩的多。

    所以小孩子的重疾率下降了不少。

    25歲到45歲青中年階段,新版重疾率反而比老版要高非常多,特別是女性,甚至翻倍。

    這裡兩個重疾表都是同樣的25病種定義規範,同樣的確診標準,所以,並不存在現在的人更注重體檢,更容易確診重疾這一說法。

    而且這是重疾,不可能拖著不確診;並且現在的生活條件比10年前肯定是要好的多的,這個資料是很反常理的。

    所以,唯一能解釋的通的是現在的年輕人身體狀況反而不如以前的年輕人。

    現在的人生活條件是提高了,更多從事腦力工作,所以,很多年輕人缺乏運動。

    並且,現在的年輕人更喜歡熬夜,作息不正常,普遍亞健康,所以客觀存在重疾年輕化的現象。

    60歲之後的老年階段,新版重疾率要比老版低,分為兩個角度思考。

    一方面是和小孩子的情況類似,因為生活水平和醫學水平提高,現在的老年人身體素質比10年前好,並且很多小病能及時治療,降低了重疾的風險。

    另一方面則存在前面提到的類似“冠狀動脈搭橋術”這種手術在過去是主流,現在則很少用,而舊規範確診這類重疾的條件不變,導致現在更難被確診的這種可能性。

    有可能是因為被確診的難度變高了,同樣的重疾,如果沒做這個手術就不算重疾,所以確診率低了。

    透過對比25病種定義規範下的新舊兩版重疾表,就可以得出上面的三點結論和對應存在的兩點疑惑,接下來,我們來重點分析這些疑惑點。

    新版28病種定義規範和老版25病種定義規範的區別主要可以總結為三點:

    1- 對惡性腫瘤,急性心肌梗塞和腦中風後遺症這三個最高發重疾進行分級,重新定義規範,並剔除較輕階段的甲狀腺癌。

    2- 對冠狀動脈搭橋術,心臟瓣膜手術要開胸這類過時的醫療技術進行最佳化,更符合當下醫學條件。

    3- 新增加了三個重疾病種。

    這三點改動中,後兩個是加保障的,所以,是增加機率成本的,也就意味著這兩個變化是應該會增加重疾確診率的。

    下圖是我整理的28病種新版重疾表除以25病種新版重疾表得出佔比的走勢圖:

    透過解讀這張圖表就可以解釋上面的兩個疑惑點了。

    新版28病種重疾率在青中年階段相對舊版25病種重疾率有大幅的降低。

    前面說到,後兩點改動是加保障的,也就增加了確診重疾的機率,所以,導致新版28病種重疾率下降的原因只有第一點改動。

    特別是惡性腫瘤中甲狀腺癌明確分級這裡。

    因為除了甲狀腺癌這裡明確分級之外,這三個最高發的重疾定義在分級之後,並沒有比老版定義規範嚴苛多少,體現的是更規範。

    不信你看這三個重疾險新舊定義的描述就知道了:

    惡性腫瘤:

    急性心肌梗塞:

    腦中風後遺症:

    新版的“惡性腫瘤”規範採用了最新的國際標準,明確了某些老版確診規範存在模糊爭議的地方,就像甲狀腺癌。

    而像腦中風後遺症新舊規範對比,幾乎沒有什麼大改動。

    所以,青中年人群的重疾確診率出現上圖那樣的明顯下降,主要原因就是新版28病種定義規範剔除像早期甲狀腺癌這類不算嚴重的癌症。

    28病種的對比25病種資料客觀反映的確實是癌症確診的年輕化。

    新版28病種重疾率在60歲之後的階段相對舊版25病種重疾率並沒有明顯變化。

    60歲之後,28病種的發病率僅比舊定義25病種略高一點點,男性約高1.5%,女性甚至整體還略低。

    也就意味著,舊定義下被詬病多年的要開胸的“冠狀動脈搭橋術”這類過時定義,並不是導致老年重疾確診率下降的主要原因。

    否則,新版28病種定義規範已經完善了這類手術要求,老年確診重疾率應該要有明顯的的提高才合理。

    所以,老年人確實是因為生活水平和醫學水平提高,確診重疾的風險下降了。

    理解上面分析的新版28病種定義規範和舊版的區別,並且看完對應在重疾率資料上的反映的問題之後,我們終於可以開始說輕症了。

    上面的分析可以得出兩個結論:

    1-癌症在青中年階段為重疾中最高發,癌症分級之後大幅降低了青中年的重疾率,

    也就意味著分級後歸為輕症的早期癌症,發病率一定會是非常高的。

    2-新版規範最佳化的開胸手術類重疾,並沒有對整體重疾確診的機率有什麼大影響,

    也就意味著當下市場上的輕症中症中的那些不要求開胸的手術輕症,雖然是一種對舊版過時定義的完善,但實際上提升的保障有限。

    這兩個結論對於分析輕症非常有意義。

    因為透過這兩個結論,我們可以得出一個對於輕症的初步判斷。

    目前的輕症中症中,最高發的仍然是早期癌症,而且,早期癌症佔絕對的大頭。

    新版28病種定義規範對核心三個最高發的重疾進行了分類,新增了三個輕症,

    分別是“輕度惡性腫瘤”,“較輕急性心肌梗死”,“輕度腦中風後遺症”。

    新版重疾表也列出了60歲前,對應3病種輕症發生率佔28病種重疾發生率的百分比資料,我整理成圖表如下:

    這個資料就很有意思了。

    首先,可以看出,小孩和老人的輕症發病率是遠低於重疾的。

    而青中年的輕症發病率卻要高很多,特別是女性,在接近30歲的階段,輕症的發病率能高達重疾的160%。

    根據通用再保險公司的資料,我們可以找到導致這種女性輕症那麼高的原因。

    女性確診癌症的佔比遠大於男性,高達80.3%;男性在心腦血管重疾機率上大於女性。

    而且癌症屬於青中年高發重疾,心腦血管屬於中老年高發重疾。

    而即使是男性更偏向高發心腦血管重疾的前提下,在青中年階段,男性的輕症機率仍然是低於重疾的。

    結合這個資料和上面28病種重疾的分析,我們就可以得出結論了:

    導致女性青中年輕症那麼高的核心就在於女性在青中年階段是癌症的高發期。

    為什麼男女在罹患癌症上的差異那麼大呢?

    根據國家癌症中心2019年2月釋出的《2019年中國癌症最新資料報告》顯示,我列出的各性別前十位癌症發病佔比,整理如下:

    透過這個表可以找出原因。

    乳腺癌,宮頸癌這兩個男性沒有的癌症,卻是最常見的婦科惡性腫瘤。

    像近十年宮頸細胞學篩查的普遍應用,使宮頸癌和癌前病變得以早期發現和治療。

    原位癌高發年齡為30~35歲,浸潤癌為45~55歲,近年來其發病有年輕化的趨勢。

    還有被剔除重疾範圍的早期甲狀腺癌,在女性中也屬於高發癌症。

    所以,這就是為什麼女性癌症發病率遠高於男性的原因。

    這也是為什麼女性在青中年階段的輕症發病率遠高於重疾的原因。

    透過這篇分析,可以看出輕症確實和我們感官不同,輕症看起來保障更高,更容易理賠,但實際上並不是這麼回事。

    除開早期癌症來看的話,輕症中症的整體發病率是要遠低於重疾的。

    輕症比重疾在確診病種上面更集中在癌症上面,可以說早期癌症是輕症的主要保障內容。

    現在市場上的那些輕症中症,沒有敢不保早期癌症的,所以在保障的覆蓋是足夠完善了,我們也不需要過於追求保的疾病數量。

    新版規範為什麼只列出這三個輕症,原因也在這裡。

    總而言之,在新規範落地執行前,輕症中症還承擔最佳化開胸這個作用。

    而新規落地執行之後,輕症中症則更偏向保核心的那三個輕症,特別是早期癌症。

    輕症很實用,特別是在年輕的時候最有用。

    透過資料確實可以看出,重疾年輕化的趨勢,而隨著生活水平提高,醫療水平提高,體檢常識化,將更容易確診輕症,而不會等到重疾才發現。

    輕症能讓人更願意去參與體檢,關注自己的身體狀況,及早發現問題,及早解決。

    和重疾不同,輕症的意義更多在於健康管理,是一種善意。

  • 2 # 灰姑娘工作室

    購買重疾險,首先看的是怎麼賠付,重疾險目前有單次賠付,多次賠付,癌症多次賠付,輕症,中症,身故責任等這些條款。這些條款不能說哪個最重要,但最好都有。但是在都有的情況下,要認真看條款,多次賠付的重疾險要看重疾分組是否合理,第二次理賠的機率有多大,間隔期有多久。重疾險不管理賠幾次,理賠的金額最關鍵,首次理賠的保額決定能否活到第二次理賠。如果有條件,建議分組和不分組的重疾多次賠產品都有,這樣做到互補。目前癌症是花費最多,在重疾險理賠中佔比最大的疾病,癌症多次賠,就顯得很重要了,那麼多次賠的條件也很重要,有不同的條款需要甄別。有的持續,轉移,復發,再生,間隔3年就理賠的,也有間隔5年的,所以,買保險不論什麼,我一直強調,看條款,看條款。在來說輕症和中症,現在很多公司的產品。都包括,那麼要看目前高發的輕症,是否有,理賠條件是否苛刻等,都是選擇產品的點。

  • 3 # 明亞劉天祥

    最初的重疾險確實只有一次重疾賠付,但是現在重疾險已經發展成為包含重疾多次賠付,中症多次賠付,輕症多次賠付,甚至有些產品還有疾病終末期,特定疾病多次等責任。

    問這個問題的題主想必一定是被某些只有重疾責任,沒有其他責任的保險代理人影響了吧?相似的價格下,沒理由不要更全面的保障。

    關於輕症,中症等是否有必要這點,首先請明白很多保險糾紛是怎麼造成的,比如心梗,很多病人說,醫生都說我是心梗了,為什麼不給我賠付,原因是在於保險公司的各種重疾都是有嚴格的定義的,像不典型性心梗就不屬於重疾,雖然有心梗兩個字,那麼怎麼辦,所以後來有了輕症,中症,簡單來講,輕症和中症,基本都是對應的高發的幾十種中症的病症,但是在臨床上達不到重疾的理賠標準。

    所以,我相信問題答案必然有了,就是價格類似的情況下,為什麼不要這些保障。以我的經驗來看,從業十年客戶裡八個重疾險理賠的,有三個是輕症,而且最主要的是輕症概念是最近才有的,你說重要不?

    再說重疾多次理賠,我認為多次理賠的重要性比一百種還是六十種更重要。目前國內重疾治癒率在50%左右,得重疾的人基本沒戲買新的重疾險了,再次發生風險誰管?

    最最後,說不重要的都是沒有中症,多次賠付的一些所謂的大公司的人在宣傳,要知道保險理賠看的是合同,而不是看品牌知名度,而品牌知名度跟公司實力又是兩碼事,跟公司的服務關係也不大,拼多多倒是家喻戶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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