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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悅悅自媒體論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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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自己一言
1789年8月26日,法國發布該宣言。宣佈自由、財產安全、反抗壓迫的人權;肯定了言論、信仰、著作和出版自由;闡明權力分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私有財產不可侵犯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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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紅黑聖西羅
法國的這個《人權宣言》確實採用了18世紀的啟蒙學說和自然權論。其中宣佈自由、財產、安全和反抗壓迫是天賦不可剝奪的人權,肯定了言論、信仰、著作和出版自由,闡明瞭權力分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私有財產神聖而不可侵犯等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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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Lauzi
聽上去你對(政治)哲學感興趣,與其重敘其他提供的史料,不如探討一下分權理念的宗教信仰根源?分權反對獨裁,基於君權神授到人權神授的啟蒙運動思想“進步”。之所以認為進步是因為多數的同意、追星,少數王族貴族顯然不同意。可見這是個競爭、抗爭、(法國大)革命的結果,本質上屬於叢林規則,對錯是相對的。你也許認為從君權神授的不公平競爭到人權神授的公平競爭是進步?事實上,競爭就是壓迫,因為競爭的結果無非就是成王敗寇,強者統治並欺壓弱者,所謂的革命、改朝換代只是強弱調了個個而已,不公平永存。
可見,分權的目的不是為了“大家好”(the common good,那只是個漂亮的宗教口號,階層社會從來就沒有大家一起好)而是各家可以公平地爭(政治,不指經濟方面)。追根溯源,分權來自基督教的信仰自由。啥叫信仰自由?就是你認為基督的教義什麼樣就什麼樣,不需論證。因此為什麼基督教的宗派有上千個,包括無神論主義。分權就是分裂、競爭。
相反,為什麼古人卻推崇道統、和諧、不爭?用此思考作為畢業論文,你就比哲學界的阿貓阿狗們進了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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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閒看秋風999
分權制度的弊病是,權利是分開了,但誰來掌握這些分開了的權利呢? 還是統治者。
分權思想
在古希臘時代就已萌芽。亞里士多德
在《政治學》
中提出一切政體
都包含議事
、行政
、審判
三個職能組織
的思想。古羅馬政治思想家
波利比奧斯
也提出過執政官
、元老院
、公民大會
三個職能部門相互分立和牽制的思想。其後,古羅馬思想家M.T.西塞羅
強調恢復元老院尊嚴和執政官權力,內含立法
與行政
兩種職能分立思想。歐洲封建社會早期的文化落後,政權形式簡陋,沒有產生出分權思想。14世紀後,義大利思想家馬西略
繼承亞里士多德思想,在其混合政體構想中提出分權思想。封建社會後期,法國思想家J.博丹
明確主張司法權應獨立於君權。古代分權思想主要體現為不同職能部門的分工上,並且權力劃分並不嚴格。近代資產階級在反對封建專制主義的鬥爭中,對君主的專權深惡痛絕,認為國家權力不應集中於一人或一個部門之手,否則會導致政府腐化,使公民自由失去保障,主張國家權力應分立。英國思想家J.洛克
的分權思想是,立法權為最高權力,屬於民選議會,執行權和聯盟權可同時由國王掌握。法國啟蒙思想家孟德斯鳩
明確地闡述了分權與制衡理論,提出立法、行政、司法三權分立,互相牽制的思想。英、法資產階級思想家所提出的分權思想,具有
資產階級
要求與封建君主
進行階級分權的色彩,實際上是主張資產階級的君主立憲制
,但它為反對封建專制,建立資產階級共和國提供了理論基礎,為近代許多國家的資產階級所接受和發展。美國最先在政治實踐中運用分權理論,將三權分立作為聯邦憲法的原則,建立了三權分立的政治制度。美國民主主義者T.潘恩
、T.傑斐遜
不僅主張中央分權,而且提出中央與地方層層分權與制衡的思想。在封建勢力較為強大,資產階級力量較為弱小的德國,以及19世紀波旁王朝復辟後的法國,其分權思想不同於英、法思想家的觀點。它們往往強調君主在立法、行政等權力中的調節作用。德國思想家G.W.F.黑格爾
認為孟德斯鳩的分權論是機械的,他主張在以君主為核心的前提下,王權、行政權、立法權的協調與統一。法國自由主義
思想家B.孔斯坦
注重君權在行政權、經常代表權(上院)、公共意見權(下院)和審判權等幾種國家權力間的調節作用。分權學說在19世紀曾被康有為
、梁啟超
等介紹到中國。資產階級民主革命家孫中山
結合中國古代存在過的考試和監察制度,提出立法
、行政、司法
、考試、監察
五權分立思想。分權學說在
近代資產階級
反對封建專制主義
以及在維護和穩定資產階級的政治統治中起過積極作用。但作為一種學說,它並不科學,掩蓋了國家權力的階級實質。馬克思主義認為,國家權力是統一的、不可分割的,只能歸屬於經濟上佔統治地位的階級。資產階級思想家所主張的分權“不過是為了簡化和監督國家機構而實行的日常事務上的分工罷了”,它並不能改變國家權力統一的階級性質。
回覆列表
答:法國《人權宣言》是一部民眾化的宣言,是一部反對獨裁、個人一統天下的宣言。《人權宣言》明確規定,必須實行分權原則,以防止政府的專橫與瀆職。其實,沒有確立分權的社會就沒有憲法。《宣言》首先明確了人的與生俱來的自然權利,即人人平等自由,這些自然權利透過人們的政治結合,就變為公民權利,最高權利來自於國民,即主權在民原則。它以主權在民代替了主權在君,以公民社會代替貴族社會。法國《人權宣言》最明確的一點就是說,不是一個總統說了算,分權給予民眾,基層。這是一部改造封建社會,引導法國走向近代資本主義的指標性《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