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拍,樂曲中表示固定單位時值和強弱規律的組織形式,小節中的單位時值叫作拍子”。談起“強弱”,是指西方基本樂理的一種有重音或無重音的節奏序列。“拍子”就是指一小節內以幾分音符為一拍,一小節有幾拍,它們的強弱結構是有規可循的。如:2/4拍子,是以四分音符為一拍,一小節有兩拍,第一拍為強,第二拍為弱;3/4拍子,是有規律的強、弱、弱;4/4拍子,是強、弱、次強、弱。 學習西方基本樂理的人很少深入戲曲研究,缺乏戲曲實踐經驗,所以在現在的眾多讀物上和音樂院校教材中,簡單地把強弱與板眼等同。比如說,一板一眼是2/4拍,一板三眼是4/4拍等,筆者認為這種說法與實踐操作是有出入的。
明王驥德《曲律》中說:“凡蓋曲,句有長短,字有多寡,調有緊慢,一視以板眼為節制,故謂之板眼。”筆者認為“節制”可以理解為“調控”,是對劇情,曲調、唱腔的綜合調控。下面,以山西梆子為例,做具體闡述。
“梆子腔,使用打擊樂器梆子擊節而得名。”
“梆子是由兩根木棒組成的打擊樂器,為梆子戲的主要擊節樂器。”
梆子這件樂器,晉劇俗稱“木頭”,在演奏中只打板不打眼。司鼓,有兩個鼓錘,一個打板一個打眼。“打”就是“擊”,就是在他“擊節”的過程中來操縱著各種板式的變化,從而來調控整個戲曲舞臺。板眼是對唱腔、劇情執行、曲牌、板式的綜合調控,不是一個簡單的強弱可以含概的。
通常以2/4拍記譜,每小節的強弱規律應該是:強弱強弱,但是在實際演奏中,二性只有強,沒有弱(有板無眼);夾板是先弱後強(眼起板落),所以2/4拍既不能代表二性的板眼,也不能代表夾板的板眼。
平板是一板三眼,唱腔從中眼開始,它的結構是不能拿4/4拍來標記的,在最後一個完整小節的第四拍,實際演奏的時值是兩拍。
介板是有板有眼,它的節奏是梆子在連續均勻地敲擊“打著板”,唱腔速度卻是根據劇情的需要演員隨意發揮,聲腔陰陽頓挫。“戲曲音樂的唱腔及一些曲牌、打擊樂、過場音樂等是一條流動著的旋律,而旋律的“板眼”只是起著均勻的擊拍記時的尺寸作用”。所以板眼規律並非強弱關係。
戲曲中的曲牌音樂和唱腔音樂與西洋樂理體系確實有一些內容比較相似,為了更加明確它們間的異同,還需進一步調查研究。
京韻大鼓的鼓板分為上下兩部分,上部比較短,下部比較長。因此上部在敲擊時不容易使力,聲音交輕;下部敲擊時容易使力,聲音較重。兩個部位應該敲擊到不同的板眼上,在曲藝行話中,上半部分相擊叫“黑板”,下半部分相擊叫“紅板”。若之連續打下半部分,則稱為“晃盪板”。
“黑板”應該擊打在中眼(第三拍)的位置上;“紅板”應該擊打在板(第一拍)的位置上。有時候有非邏輯重音的字落在板上,也可以使用“黑板”來擊打,但在板上的邏輯重音必須落在“紅板”上。換句話說,“黑板”可以打在中眼上,也可以打在板上,但“紅板”必須打在板上,不能打在中眼上。
“晃盪板”都是用在“上板”的部分,到最後臨近結束時,應在倒數第三拍翻腕,使用“黑板”,空一拍後,讓最後一板結結實實地落在“紅板”上,以便於後面改回慢板。例如《劍閣聞鈴》中的“上板”部分,到最後“千行萬點,萬點通紅”就應該在“萬點通紅”的“萬”字改為“黑板”,而在“紅”字時要用力叩擊“紅板”,接著空一眼後,穩穩當當地轉回慢板“這君王……”。
“節拍,樂曲中表示固定單位時值和強弱規律的組織形式,小節中的單位時值叫作拍子”。談起“強弱”,是指西方基本樂理的一種有重音或無重音的節奏序列。“拍子”就是指一小節內以幾分音符為一拍,一小節有幾拍,它們的強弱結構是有規可循的。如:2/4拍子,是以四分音符為一拍,一小節有兩拍,第一拍為強,第二拍為弱;3/4拍子,是有規律的強、弱、弱;4/4拍子,是強、弱、次強、弱。 學習西方基本樂理的人很少深入戲曲研究,缺乏戲曲實踐經驗,所以在現在的眾多讀物上和音樂院校教材中,簡單地把強弱與板眼等同。比如說,一板一眼是2/4拍,一板三眼是4/4拍等,筆者認為這種說法與實踐操作是有出入的。
明王驥德《曲律》中說:“凡蓋曲,句有長短,字有多寡,調有緊慢,一視以板眼為節制,故謂之板眼。”筆者認為“節制”可以理解為“調控”,是對劇情,曲調、唱腔的綜合調控。下面,以山西梆子為例,做具體闡述。
“梆子腔,使用打擊樂器梆子擊節而得名。”
“梆子是由兩根木棒組成的打擊樂器,為梆子戲的主要擊節樂器。”
梆子這件樂器,晉劇俗稱“木頭”,在演奏中只打板不打眼。司鼓,有兩個鼓錘,一個打板一個打眼。“打”就是“擊”,就是在他“擊節”的過程中來操縱著各種板式的變化,從而來調控整個戲曲舞臺。板眼是對唱腔、劇情執行、曲牌、板式的綜合調控,不是一個簡單的強弱可以含概的。
通常以2/4拍記譜,每小節的強弱規律應該是:強弱強弱,但是在實際演奏中,二性只有強,沒有弱(有板無眼);夾板是先弱後強(眼起板落),所以2/4拍既不能代表二性的板眼,也不能代表夾板的板眼。
平板是一板三眼,唱腔從中眼開始,它的結構是不能拿4/4拍來標記的,在最後一個完整小節的第四拍,實際演奏的時值是兩拍。
介板是有板有眼,它的節奏是梆子在連續均勻地敲擊“打著板”,唱腔速度卻是根據劇情的需要演員隨意發揮,聲腔陰陽頓挫。“戲曲音樂的唱腔及一些曲牌、打擊樂、過場音樂等是一條流動著的旋律,而旋律的“板眼”只是起著均勻的擊拍記時的尺寸作用”。所以板眼規律並非強弱關係。
戲曲中的曲牌音樂和唱腔音樂與西洋樂理體系確實有一些內容比較相似,為了更加明確它們間的異同,還需進一步調查研究。
京韻大鼓的鼓板分為上下兩部分,上部比較短,下部比較長。因此上部在敲擊時不容易使力,聲音交輕;下部敲擊時容易使力,聲音較重。兩個部位應該敲擊到不同的板眼上,在曲藝行話中,上半部分相擊叫“黑板”,下半部分相擊叫“紅板”。若之連續打下半部分,則稱為“晃盪板”。
“黑板”應該擊打在中眼(第三拍)的位置上;“紅板”應該擊打在板(第一拍)的位置上。有時候有非邏輯重音的字落在板上,也可以使用“黑板”來擊打,但在板上的邏輯重音必須落在“紅板”上。換句話說,“黑板”可以打在中眼上,也可以打在板上,但“紅板”必須打在板上,不能打在中眼上。
“晃盪板”都是用在“上板”的部分,到最後臨近結束時,應在倒數第三拍翻腕,使用“黑板”,空一拍後,讓最後一板結結實實地落在“紅板”上,以便於後面改回慢板。例如《劍閣聞鈴》中的“上板”部分,到最後“千行萬點,萬點通紅”就應該在“萬點通紅”的“萬”字改為“黑板”,而在“紅”字時要用力叩擊“紅板”,接著空一眼後,穩穩當當地轉回慢板“這君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