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的宗旨和原則是在世界人民反法西斯戰爭中產生的,反映了世界人民痛恨戰爭、渴望世界和平的強烈願望,是聯合國組織的精髓所在。《聯合國憲章》的第一條規定了聯合國的宗旨:維持國際和平與安全,發展各國間的友好關係,促進國際合作,協調各國行動。
為實現聯合國的宗旨,憲章第二條又規定了聯合國組織及其會員國必須遵守的基本原則,它們是:國家主權平等原則,互不侵略和領土完整原則,不干涉他國內政的原則,和平解決國際爭端原則,和平共處的原則。
根據憲章規定,聯合國會員國分創始會員國和接納會員國兩大類。凡參加舊金山會議,或在此之前簽署過《聯合國家共同宣言》並簽署和批准《聯合國憲章》的國家,均為聯合國創始會員國,共51個國家,凡愛好和平,接受憲章所載的義務,經聯合國認為能夠並願意履行憲章義務的,均可成為聯合國會員國。到目前為止,聯合國成立後接納會員國有130多個。
聯合國共有6大機構,即聯合國大會、安全理事會、經濟及社會理事會、託管理事會、國際法院和秘書處。
此外,聯合國還設國際原子能機構、國際勞工組織、糧食與農業組織、教育、科學及文化組織、衛生組織、世界銀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國際民用航空組織、萬國郵政聯盟、國際電信聯盟、氣象組織、關稅及貿易總協定等一系列專業機構作為輔助機構。
聯合國的宗旨和原則是在世界人民反法西斯戰爭中產生的,反映了世界人民痛恨戰爭、渴望世界和平的強烈願望,是聯合國組織的精髓所在。《聯合國憲章》的第一條規定了聯合國的宗旨:維持國際和平與安全,發展各國間的友好關係,促進國際合作,協調各國行動。
為實現聯合國的宗旨,憲章第二條又規定了聯合國組織及其會員國必須遵守的基本原則,它們是:國家主權平等原則,互不侵略和領土完整原則,不干涉他國內政的原則,和平解決國際爭端原則,和平共處的原則。
根據憲章規定,聯合國會員國分創始會員國和接納會員國兩大類。凡參加舊金山會議,或在此之前簽署過《聯合國家共同宣言》並簽署和批准《聯合國憲章》的國家,均為聯合國創始會員國,共51個國家,凡愛好和平,接受憲章所載的義務,經聯合國認為能夠並願意履行憲章義務的,均可成為聯合國會員國。到目前為止,聯合國成立後接納會員國有130多個。
聯合國共有6大機構,即聯合國大會、安全理事會、經濟及社會理事會、託管理事會、國際法院和秘書處。
此外,聯合國還設國際原子能機構、國際勞工組織、糧食與農業組織、教育、科學及文化組織、衛生組織、世界銀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國際民用航空組織、萬國郵政聯盟、國際電信聯盟、氣象組織、關稅及貿易總協定等一系列專業機構作為輔助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