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性質不同
辯證唯物論是哲學名詞,是由馬克思所主張的唯物理論和歷史理論組成,辯證唯物論理論認為歷史演進是主要由人為經濟社會活動造成的,具有固定的內在執行規律;
唯物辯證法 即“馬克思主義辯證法”,以自然界、人類社會和思維發展最一般規律為研究物件,是辯證法思想發展的高階形態。
2、內容不同
辯證唯物論是關於世界的物質性學說、關於物質和意識的辯證關係學說 , 它採用辯證法的觀點研究世界的本質,所要說明的是世界的本質“是什麼”和世界的組成“有什麼”的問題;
唯物辯證法包括三個基本規律(對立統一規律、質量互變規律和否定之否定規律)以及現象與本質、原因與結果、必然與偶然、可能與現實、形式與內容等一系列基本範疇,而對立統一規律為核心。它是宇宙觀,又是認識論和方法論。
3、方法論要求不同
辯證唯物論從物質與意識的辯證關係出發,要求我們想問題、辦事情都要堅持一切從實際出發,做到主觀和客觀具體的歷史的統一。要做到主觀符合客觀,就要防止主觀主義。
唯物辯證法從承認矛盾、承認事物的內部矛盾是事物發展的根本動力出發,要求我們堅持用對立統一的觀點看問題,用聯絡、發展、全面的觀點看問題。要堅持對立統一,就要反對形而上學。
辯證唯物主義和舊唯物主義都堅持反映論,但是兩者之間又有著本質的區別。
(1)舊唯物主義認識論
以感性直觀為基礎,把人的認識看成是消極地、被動地反映和接受外界物件,類似於照鏡子那樣的反射活動,所以又稱為直觀的、消極被動的反映論。這種認識論的缺陷包括:
①離開實踐考察認識問題,因而不瞭解實踐對認識的決定作用。
②不瞭解認識的辯證本性,離開辯證法來考察認識問題,因而把複雜的認識過程簡單化了,把活生生的認識運動凝固化了,把多方面的認識要素片面化了。最根本的是它看不到主觀和客觀之間的矛盾及其相互作用,不能把認識看作一個不斷髮展的過程,認為認識是一次性完成的。這種直觀的、 消極被動的反映論是不科學的。
(2)辯證唯物主義認識論
辯證唯物主義的認識論是建立在實踐基礎上的能動的反映論。它在維承了舊唯物主義反映論的合理前提的同時,又克服了它的嚴重缺陷,堅持以科學的社會實踐為特徵的實踐觀,即實踐是人類能動地改造世界的社會性的物質活動。這是辯證唯物主義認識論與唯心主義認識論和形而上學唯物主義認識論的根本區別。
a. 辯證唯物主義認識論的兩個突出特點
第一,把實踐的觀點引入認識論。辯證唯物主義認識論把實踐的觀點作為整個認識論的基礎,以實踐的觀點闡述人的認識活動及其規律,科學地規定了認識的主體和客體及其相互關係,對認識的發生和發展、認識的目的和作用、認識正確與否的檢驗標準等系列重要的認識論問題,作出了同舊唯物主義認識論完全不同的科學解釋。
第二,把辯證法應用於反映論考察認識的發展過程。科學地揭示了認識過程中多方面的辯證關係,把認識看成一個由不知到知、由淺入深的充滿矛盾的能動的認識過程,全面地揭示了認識過程的辯證性質。
b.認識的特徵
辯證唯物主義認識論認為,認識的本質是主體在實踐基礎上對客體的能動反映。這種能動反映不但具有反映客體內容的反映性特徵,而且具有實踐所要求的主體能動的、創造性的特徵。
第一,認識的反映特性是人類認識的基本規定性。認識的反映特性是指人的認識必然要以客觀事物為原型和摹本,在思維中再現或摹寫客觀事物的狀態、屬性和本質。人的認識不論表現形式多麼抽象和複雜,歸根結底是對客觀物件的反映,所以,反映的摹寫性表明了反映的客觀性。
第二,認識的能動反映具有創造性。認識是一種在思維中的能動的、 創造性的活動,而不是主觀對客觀物件簡單、直接的描摹或照鏡子式的原物映現。
總之,舊唯物主義與辯證唯物主義在認識論上的根本區別是是否堅持實踐觀點和辯證觀點為特徵的反映論。
1、性質不同
辯證唯物論是哲學名詞,是由馬克思所主張的唯物理論和歷史理論組成,辯證唯物論理論認為歷史演進是主要由人為經濟社會活動造成的,具有固定的內在執行規律;
唯物辯證法 即“馬克思主義辯證法”,以自然界、人類社會和思維發展最一般規律為研究物件,是辯證法思想發展的高階形態。
2、內容不同
辯證唯物論是關於世界的物質性學說、關於物質和意識的辯證關係學說 , 它採用辯證法的觀點研究世界的本質,所要說明的是世界的本質“是什麼”和世界的組成“有什麼”的問題;
唯物辯證法包括三個基本規律(對立統一規律、質量互變規律和否定之否定規律)以及現象與本質、原因與結果、必然與偶然、可能與現實、形式與內容等一系列基本範疇,而對立統一規律為核心。它是宇宙觀,又是認識論和方法論。
3、方法論要求不同
辯證唯物論從物質與意識的辯證關係出發,要求我們想問題、辦事情都要堅持一切從實際出發,做到主觀和客觀具體的歷史的統一。要做到主觀符合客觀,就要防止主觀主義。
唯物辯證法從承認矛盾、承認事物的內部矛盾是事物發展的根本動力出發,要求我們堅持用對立統一的觀點看問題,用聯絡、發展、全面的觀點看問題。要堅持對立統一,就要反對形而上學。
辯證唯物主義和舊唯物主義都堅持反映論,但是兩者之間又有著本質的區別。
(1)舊唯物主義認識論
以感性直觀為基礎,把人的認識看成是消極地、被動地反映和接受外界物件,類似於照鏡子那樣的反射活動,所以又稱為直觀的、消極被動的反映論。這種認識論的缺陷包括:
①離開實踐考察認識問題,因而不瞭解實踐對認識的決定作用。
②不瞭解認識的辯證本性,離開辯證法來考察認識問題,因而把複雜的認識過程簡單化了,把活生生的認識運動凝固化了,把多方面的認識要素片面化了。最根本的是它看不到主觀和客觀之間的矛盾及其相互作用,不能把認識看作一個不斷髮展的過程,認為認識是一次性完成的。這種直觀的、 消極被動的反映論是不科學的。
(2)辯證唯物主義認識論
辯證唯物主義的認識論是建立在實踐基礎上的能動的反映論。它在維承了舊唯物主義反映論的合理前提的同時,又克服了它的嚴重缺陷,堅持以科學的社會實踐為特徵的實踐觀,即實踐是人類能動地改造世界的社會性的物質活動。這是辯證唯物主義認識論與唯心主義認識論和形而上學唯物主義認識論的根本區別。
a. 辯證唯物主義認識論的兩個突出特點
第一,把實踐的觀點引入認識論。辯證唯物主義認識論把實踐的觀點作為整個認識論的基礎,以實踐的觀點闡述人的認識活動及其規律,科學地規定了認識的主體和客體及其相互關係,對認識的發生和發展、認識的目的和作用、認識正確與否的檢驗標準等系列重要的認識論問題,作出了同舊唯物主義認識論完全不同的科學解釋。
第二,把辯證法應用於反映論考察認識的發展過程。科學地揭示了認識過程中多方面的辯證關係,把認識看成一個由不知到知、由淺入深的充滿矛盾的能動的認識過程,全面地揭示了認識過程的辯證性質。
b.認識的特徵
辯證唯物主義認識論認為,認識的本質是主體在實踐基礎上對客體的能動反映。這種能動反映不但具有反映客體內容的反映性特徵,而且具有實踐所要求的主體能動的、創造性的特徵。
第一,認識的反映特性是人類認識的基本規定性。認識的反映特性是指人的認識必然要以客觀事物為原型和摹本,在思維中再現或摹寫客觀事物的狀態、屬性和本質。人的認識不論表現形式多麼抽象和複雜,歸根結底是對客觀物件的反映,所以,反映的摹寫性表明了反映的客觀性。
第二,認識的能動反映具有創造性。認識是一種在思維中的能動的、 創造性的活動,而不是主觀對客觀物件簡單、直接的描摹或照鏡子式的原物映現。
總之,舊唯物主義與辯證唯物主義在認識論上的根本區別是是否堅持實踐觀點和辯證觀點為特徵的反映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