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帝王駕崩之後,朝廷根據他生前的事蹟,給於一個褒貶善惡的稱號,相沿成制。這種制度稱為“諡法”,所給予的稱號則名“諡號”。“諡號”是以當時的道德標準來衡量,目的是用來樹立榜樣,作為懲惡勸善的手段。
“諡法”是古代的一項重要禮制,故皇后溢法,也是後宮禮儀制度中重要的組成部分。《後漢書·皇后紀》對漢代皇后“諡法”制度的產生及發展有比較詳細地記載:“論曰:漢世皇后無諡,皆因帝諡以為稱。雖呂氏專政,上官臨制,亦無殊號。中興,明帝始建光烈之稱,其後並以德為配,至於賢愚優劣,混同一貫,故馬、竇二後俱稱德焉。其餘唯帝之庶母及蕃王承統,以追尊之重,特為其號,女只恭懷·孝崇之比是也。初平中,蔡豈始追正和熹之諡,其安思、順烈以下,皆依而加焉。”本注引《蔡豈集諡議》曰:“漢世母氏無諡,至於明帝始建光烈之稱,是後轉因帝號加之以德,上下優劣,混而為一,違《禮》`大行受大名,小行受小名’之制。注中又引《諡法》:“有功安人曰熹”。帝后一體,禮亦宜同。大行皇太后諡宜為和熹。”
西漢皇后起初無諡號,皆以皇帝的諡號相稱。《漢書·高後紀》引應助注曰,禮,婦人從夫諡,故稱高也。劉邦諡高皇帝,呂雄就稱高皇后。漢宣帝追念其曾祖母衛子夫的厄運,諡為思後,這是西漢以來第一位皇后自身的諡號。永平七年,陰太后死,明帝首次為陰太后定諡號為“光烈”,以表彰她的“恭儉”、“仁孝”、“矜池”。自此,皇后有諡或追尊諡號隨為定製,自明帝起皇后諡號皆為皇帝諡號加之以德。
古代帝王駕崩之後,朝廷根據他生前的事蹟,給於一個褒貶善惡的稱號,相沿成制。這種制度稱為“諡法”,所給予的稱號則名“諡號”。“諡號”是以當時的道德標準來衡量,目的是用來樹立榜樣,作為懲惡勸善的手段。
“諡法”是古代的一項重要禮制,故皇后溢法,也是後宮禮儀制度中重要的組成部分。《後漢書·皇后紀》對漢代皇后“諡法”制度的產生及發展有比較詳細地記載:“論曰:漢世皇后無諡,皆因帝諡以為稱。雖呂氏專政,上官臨制,亦無殊號。中興,明帝始建光烈之稱,其後並以德為配,至於賢愚優劣,混同一貫,故馬、竇二後俱稱德焉。其餘唯帝之庶母及蕃王承統,以追尊之重,特為其號,女只恭懷·孝崇之比是也。初平中,蔡豈始追正和熹之諡,其安思、順烈以下,皆依而加焉。”本注引《蔡豈集諡議》曰:“漢世母氏無諡,至於明帝始建光烈之稱,是後轉因帝號加之以德,上下優劣,混而為一,違《禮》`大行受大名,小行受小名’之制。注中又引《諡法》:“有功安人曰熹”。帝后一體,禮亦宜同。大行皇太后諡宜為和熹。”
西漢皇后起初無諡號,皆以皇帝的諡號相稱。《漢書·高後紀》引應助注曰,禮,婦人從夫諡,故稱高也。劉邦諡高皇帝,呂雄就稱高皇后。漢宣帝追念其曾祖母衛子夫的厄運,諡為思後,這是西漢以來第一位皇后自身的諡號。永平七年,陰太后死,明帝首次為陰太后定諡號為“光烈”,以表彰她的“恭儉”、“仁孝”、“矜池”。自此,皇后有諡或追尊諡號隨為定製,自明帝起皇后諡號皆為皇帝諡號加之以德。